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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4  点击: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要求,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一季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纳入备案管理的55家政府网站和805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多数县区和市直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部署要求,较好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传播和办事服务作用,同步转载转发全国“两会”等重要信息,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政府网站规范使用国徽有关要求,按规定完成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和公开工作,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总体运行规范有效。兰山、罗庄、郯城、沂水、沂南等县区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并及时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检查结果。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网站运行维护和栏目内容疏于管理。临沂高新区网站“互动交流-领导信箱”栏目留言公开超过2个月未更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未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议渠道,部分县区未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部分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表述性错别字、常用政治名词错误等问题;个别网站外部链接栏目网址长期未更新,存在死链或链接有害网站问题。

(二)个别网站开设运行备案管理不到位。市商务局开设的“临沂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网站使用政府网站域名且未按要求纳入监管,不符合“一个部门原则上只开设一个政府网站”的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设的“临沂土地市场网”、市商务局开设的“临沂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网”、临沂商城管委会开设的“临沂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未落实“业务系统、办事平台原则上不再作为独立网站运行”的要求,且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

(三)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有待加强。“平邑县农业农村局”“铜石新闻中心”微博、“平邑文旅”快手等账号内容更新不及时;“临沂河东”“临沂临港发布”“临沂审批服务”“文旅临沂”头条号、“临沂城市管理执法”“临沂教育收费管理平台”微信号、“临沂文旅”快手号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案管理;“临沭政务”“临沂交通财会”“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微信号、“沂蒙文旅”快手号长期不更新未及时关停注销;“临沂林业”微信公众号未提供留言互动功能;“临沂环境”微博发布大量与本部门行业或政府工作不相关的内容;个别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未保持一致;市公安局主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多个公安、交警新媒体账号疏于管理,更新不及时,运维不规范。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在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环节,高度重视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泄密等情况发生。要对照通报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进一步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作用。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整治措施。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频繁出现更新不及时的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力度,督促无力维护的新媒体账号坚决关停,曾经使用过的僵尸账号加大协调力度,尽快完成注销;彻底对本地区本单位未备案政务新媒体进行排查清理,各行政部门开设新的新媒体账号前要向本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政府办公室)报备并及时进行备案,否则将视为脱离监管。

(三)切实负起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栏目合规性的日常自查,针对易出现问题的检查指标,通过专项检查、模拟暗访、第三方监测等途径及时发现有关问题隐患,迅速补齐短板。针对日常巡查和季度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彻底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完成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对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

请各县区各部门将问题整改和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盖章扫描件),于4月29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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