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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沭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来源: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2-12-30  点击:

沭政字〔202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章背景与形势

第一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规定,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创建省级化工园区,高标准建设玉山石材园区,打造铸造、化肥化工、高端装备特色产业集群,开展新沭河、苍源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智慧环保、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更坚定。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在全县推动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健全。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摆在全面深化改革突出位置,加快推进“多规合一”,修编完善城市各类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四类主体功能区功能定位。全面实行县级领导“一线工作法”,开展县级领导包镇街督导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将污染防治纳入专线推动,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化监管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专项治理推进方案措施,通过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任务,坚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推进“四减四增”成效显著。落实源头污染防治,把“四减四增”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截至2020年数据显示,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57.17%,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4.6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累计32.4%,连续5年实现规模以上企业综合能耗下降,煤炭消费压减量完成8500吨。铁路货运增加量8万吨,国Ⅲ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量1683辆。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持续降低、利用率持续提高,绿色使用技术推广面积持续增大,绿色农业发展迅速,有力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一是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县、镇街、村三级网格监管体系,实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治理等攻坚任务。氮氧化物排放量消减率、二氧化硫排放量消减率等约束性生态指标均完成市下达任务。二是打好碧水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开展了牛腿沟、苍源河等重点流域治理,实施苍源河多级生态塘水质净化及人工湿地工程,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率完成市下达任务。实施污水处理工程和改造提升,开展城区污水直排口治理。结合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对城区“四河三湖两渠”水系实施全方位生态治理。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立畜禽养殖常态化监管机制。实施36个行政村的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完成67家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三是打好土壤防治攻坚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完成对51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情况调查,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累计完成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名单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数据库,布设土壤监测点位二百余处,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累计转移、接收危险废物4万余吨。稳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项目建设,完成建设危废处置项目3家。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临沭县2020年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分别比2015年下降44.4%、34.2%、62.5%和40.8%,优良天数增加111天。2020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5μg/m3,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新沭河大兴桥国控断面、穆疃河烈疃市控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与2015年相比,2016-2020年水质状况持续保持稳定,Ⅰ~Ⅲ类优良水质比率逐步提升,十三五期间水质状况整体向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全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高于87%,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十三五”期间临沭县新增绿化面积92.7万平方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100%,供热普及率达60%。完成无害化厕所改造81033户,厕所改造覆盖率达到93.69%,完成投资6180万元,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经验被遴选为全国典型范例。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片区、美丽乡村示范村12个,对58个村居、13420户实施搬迁改造,累计建设新型社区17个。以农村秸秆换热项目为载体,落实农村清洁能源取暖6006户。曹庄镇朱村于2016年7月被住建部授予“国家宜居村庄”称号,同年11月被住建部评为“中国传统村落”,2019年被确定为“省级第二批美丽村居示范村”、国家级森林村庄,有效提升了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全面提升。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加大日常检查和现场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托县、镇街、村居三级环境管理网络,加大日常监察和双随机抽查力度,累计立案500余件。十三五期间,临沭县共历经三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别为2017年进驻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进驻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三次督察共交办临沭县信访件116件,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依法规范环评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调剂确认县批建设项目总量文件150余件。大力推动监管能力建设。建设智慧环保在线监控系统1处,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建设自动在线监测点位90余个,对环境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控。编制了《临沭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督促100余家重点风险源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做到“一厂一预案”,构建起完善的生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

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一) 机遇

国家发展战略实施为生态环境工作提供新机遇。国家正深度布局“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等战略,都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生态环境保护成为诸多国家战略的重要交汇领域,必将推动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更大突破。“十四五”时期,进入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迎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当前临沭县经济发展已经跨入了新平台,区域发展战略叠加,新时代沂蒙精神践行区、长三角产业转移先行区、乡村振兴“三步走”样板示范区、鲁南苏北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等赋予我县难得的发展机遇。良好的经济基础为环境保护提供了稳定的财力保障,同时也为转型升级、污染治理提供了必要空间。

(二) 挑战

“十四五”期间,随着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进一步加大,“蓝天保卫战”、“碧水行动”、“净土行动”等重大战略的深入推进,转型升级成效逐步显现,全县环境保护形势将总体向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将继续保持平稳下降,环境质量总体上将处于稳中向好态势。

同时,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攻坚期,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

一是环境质量改善任重道远。“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PM2.5、PM10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压力较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能力依旧薄弱,实现全面稳定达标的形势依然严峻。水环境方面,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造成苍源河于科桥断面和牛腿沟曹庄桥断面出现超标现象,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仍存在一定困难。

二是产业结构仍需不断优化。2020年第二产业增加值65.7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及增加值增速回稳主要靠化工、化肥拉动,随着经济全球化影响,“低进高出”转为“高进低出”风险进一步增大,工业增长存在隐忧;消耗资源较少、污染较轻的第三产业总体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与发达地区相比,服务业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总量偏小,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尚在初步阶段,还需加大培育扶植力度,产业规模偏小、产业领军人才匮乏,还需加大培育扶植力度。

三是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艰巨。采暖季受燃煤使用、扬尘问题易发以及重污染天气频发等影响,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水污染防治设施基础薄弱,城区管网配套设施需进一步健全,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化肥农药使用和秸秆堆放腐烂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养殖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散乱污清理不彻底,时有反复;需要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清理整顿。

四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全县生态环境系统仍面临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环境科研能力欠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不完善、水气土协同防治能力薄弱,环境监管手段相对单一落后、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在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执法等机制尚不健全;环保多元化投入、生态保护补偿等环境经济政策仍不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排污者主体责任、公众参与等方面仍需持续努力。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发展战略,着力建设弘扬新时代沂蒙精神践行区、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先行区、乡村振兴“三步走”样板示范区、鲁南苏北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奋力打造临沂东部产业新高地、花园卫星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推进新时代和美幸福临沭建设。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把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综合交通体系,有效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化调整作用。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推动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保,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经济和法治手段,深入推进创新驱动,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实现全域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三节规划范围

临沭县全境范围,包括2个街道(临沭街道、郑山街道),7个镇(青云镇、玉山镇、蛟龙镇、大兴镇、石门镇、店头镇、曹庄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临沭经济开发区)。

第四节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2021-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第五节规划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格局不断优化,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临沭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标

2020

2025

属性

(一)环境治理

1.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45

40

约束性

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73.5

74

约束性

3.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国控断面)

约束性

4.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

--

全面消除

约束性

5.县城黑臭水体比例(%)

10

全面消除

预期性

6.地下水环境质量V类水比例(%)

--

低于30

预期性

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30

60

预期性

8.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吨)

[557.4]

累计重点工程减排800吨

约束性

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吨)

[167.3]

累计重点工程减排400吨

约束性

10.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吨)

[7117.5]

累计重点工程减排2000吨

约束性

11.氨氮排放总量减少(吨)

[675.25]

累计重点工程减排300吨

约束性

(二)应对气候变化

1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

累计32.4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7.6

13

预期性

(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吨/万元)

48.45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四)环境风险防控

16.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完成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17.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100

完成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18.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万枚)

0

0

预期性

(五)生态保护

19.生态环境指数(EQI)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20.森林覆盖率(%)

9.56

4.7(口径变化)

预期性

21.化肥施用量(折纯量)(万吨)

1.85

1.74

预期性

22.农药使用量(商品量)(吨)

723.84

651.46

预期性

23.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3.18

约束性

注:①[ ]为十三五期间累计减排量,②具体目标以临沂市下达任务为准,③森林覆盖率因国土变更数据与林业一张图数据冲突,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第三章重点任务

第一节深化“四减四增”,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污染源头防治、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一)筑牢绿色发展根基

完善国土空间生态治理体系。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明确空间发展目标,确定空间发展策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治理导向相结合,系统谋划面向未来的临沭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实现县域科学有效高质量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节约优先、强化底线约束,严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底线,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做优流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调优化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切实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发挥规划环评引导作用。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制度,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重点领域(产业园区)、重点区域规划环评全链条管理,按照空间、总量、准入的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指导项目科学布局。推进“三线一单”成果的落地实施,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

推进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持续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实践,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搭建银政企绿色融资平台,通过金融杠杆和利益传导机制将社会资金引向绿色产业。

(二)深入调整产业结构

1、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山东省《三个坚决行动方案》和《临沂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021-2025)》。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化工、肥料、铸造、装备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工艺装备和生态环境准入标准,加快转型升级和搬迁改造,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布局。

化工行业。重点围绕有机化工、医药生物化工、化工新材料和涂料颜料及胶粘剂系列,加快推进化工产业链条化、高端化、集群化、园区化,培育和打造临沭特色优势产业。

化肥行业。加强区域统筹,加大传统复合肥产能整合和优化升级力度,进一步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取缔违法违规和散乱污肥料生产企业,确保传统复合肥产能和生产企业只减不增。大力发展新型肥料,加快推进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铸造行业。在控制铸造产能总量不增的前提下,引导中小铸造企业通过兼并等方式做好整合重组,实现铸造产业的聚集发展。

装备制造业。以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为目标,推进园区集聚化发展。涉及有机溶剂喷涂工艺的企业,涂装行业全面推进水性、粉末、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有机涂料替代工作,从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依法清理违法违规产能。严肃查处国家严控行业的产能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淘汰类装备清理,依法依规处置去产能企业、“僵尸企业”资产,严控新增过剩产能。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

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依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现有“两高”项目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常规污染物减量等“五个减量”,新建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减量替代,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

2、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

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推进建材、化工、造纸、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清洁化改造或园区循环化改造。以工业污染治理管控为重点,全面提高建材企业稳定达标排放能力。在能源、化工等13个重点行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重点行业完成限制类产能装备升级改造。加强燃煤机组、自备电站、锅炉等行业超低排放运行管控,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铸造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初步形成“一区三园”功能布局和化工(化肥)、装备制造、食品加工重点产业格局。

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提高化工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实施建材、化工、铸造等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提高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围绕新材料、煤化工、精细化工、医药化工等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链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强化产业链优势,加快补齐补强短板,推动化工园区优化提升。

3、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四新经济”,实施推动智能化技术改造计划,通过零增地智能化技改政策撬动,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攻方向,引导传统优势行业向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绿色产业,加快建成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全面推行“链长制”,开展强链补链保链专项行动。

以山田、金蒙新材料等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陶瓷新材料、电池新材料。依托戴克、华盛化工、海佑福瑞达、铭品、金朗等企业,加快推进原料药升级换代,重点发展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生物发酵、化学原料药等,培养发展成品药、养生保健药、生物制剂等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整体高效的数字政府,打造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推动5G深度覆盖。

(三)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1、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提高电煤使用效率。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能用天然气、电力等其它能源替代的确保实施替代。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输电满足。加强重点行业工业炉窑监管。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工业炉窑(砖瓦、石灰、石膏板、耐火材料、陶瓷、碳素、木炭、肥料等)超低排放改造,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抽测力度,严格依法监管,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

减少劣质煤使用。对暂不具备清洁采暖条件的地区,可使用清洁型煤、优质无烟煤、兰炭等清洁煤炭进行替代,采用“洁净煤炭+节能环保炉具”模式。鼓励火电行业采用高热值煤炭,减少低热值煤炭使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无照经营煤炭、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煤等行为。大力推广生物质清洁炉取暖,全面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改用生物质颗粒燃料。

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以太阳能、风电装备为重点,建设一批重点产业园区。推动建设燃料电池及关键材料、燃料电池整车及氢能制储装备两大产业集群,培育支持氢能技术研究与应用,积极打造氢能物流产业基地。

扩大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努力实施城市供暖扩容,满足新热源扩建保障远期供热需求,同步推进城区供暖管网建设,辐射城郊社区供暖。因地制宜逐步实现镇街社区及居民点清洁采暖,距离集中热源和主管网较近的社区和居民点采用高温水集中采暖,距离主管网较远的社区及居民点,采取分户式燃气炉采暖或生物质能采暖。到2025年,新增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城区集中供暖覆盖率80%。

2、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全面提高工业、商贸流通、重点用能单位等能源利用效率。重点用能单位要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效能目标,实行用能年度预算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监管体系。

推动绿色建筑提质增效。全县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建设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城镇。组织编制临沭县城区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会同相关部门科学确定绿色建筑总体发展原则和目标,及时报送县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加强公共机构、农业农村节能。公共机构率先实施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型设施农业。

3、壮大清洁能源规模

增加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围绕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全面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支持空气能开发利用,以智慧、高效的清洁能源推动能源体系向清洁低碳模式转变。大力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光伏发电走进园区、企业、公共机构和万家屋顶,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建筑设施融合发展。鼓励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工商业厂房安装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新建标准化厂房应建尽建,原有厂房宜建尽建。大力推进生物质发电,积极推动列入“十四五新能源专项规划”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争取早日落地投产。

大力调整能源布局。优化油气资源输入保障,推广天然气使用。以“气化临沭”为目标,充分利用中石油管道途径临沭的优势,加快中俄东线建设,优化镇村供气布局,逐步实现天然气“小区通、村居通、社区通”。发展交通、工业、商业、居民用户,提高天然气利用率。推进加气站建设,增强区域协同供气能力。科学有序布局发展煤电,推进全县现有热电机组上大压小,加快金沂蒙热电厂燃煤机组整合。推进存量风电项目龙源三期平价风电项目分批并网推进建设进度。

(四)深入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1、着力提升综合运输效能

加快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发挥临沭县公路物流优势,打造“公路+”多式联运体系,推动公铁多式联运发展,鼓励史丹利集团、金正大集团、金沂蒙集团和金宝诚管业等发展多式联运,将原料和产品更多的通过“公转铁”、“公转水”方式运输,减少公路运输量。加快开展山东众诚物流“全程冷链”智慧绿色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一单制”改革试点。

推动城市配送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城市配送平台发展,培育网络货运企业,提高货物运输效率。积极按照市里要求建设绿色货运示范县建设,完善县、镇、村物流三级节点体系。

2、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

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淘汰。完成上级下达的国Ⅲ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目标。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国IV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优化主城区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与区域内公路货物运输大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引导其优先采用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运输。完善柴油货车运行监管平台,实时监控车辆位置、运行轨迹、排放水平等。制定相关措施,对已列入全省、市淘汰范围高污染、高排放车辆,严禁转入临沭县。鼓励老旧机械淘汰更新。加强货运车联合执法检查。坚持“环保取证、公安处罚、交通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采取路面联合执法检查、遥感抽测等方式,加大对道路行驶柴油货车检查力度。推进柴油货车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格实施“一超四罚”,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对超标排放的柴油货车,依法实施处罚、治理,无法治理的,依法实施淘汰、更新。推进汽车尾气治理。完善汽车尾气维修治理设施建设,实施汽车尾气不达标强制维护制度。建设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运输管理系统,确保企业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运输管控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全社会车辆管控方案。

强化油品管理。强化柴油和尿素生产、销售环节监管,开展车用柴油和尿素生产、销售环节常态化监督检查和炼油厂、加油站、油库油质量专项检查,实现对加油站每年全覆盖监督检测,对制售不合格油品行为依法从严快查快处。全面推广错峰加油减排措施。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每年开展重点区域(物流园区、施工工地、货车停车场、城乡结合部、货物通道等)、重点行业(钢铁、煤炭、采矿、物流、建筑工地等)、重点环节(油品调和、转移运输、储存等)的非标油专项执法活动,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

出台激励政策,推进撬装加油设施建设。积极支持重点物流园区、企业等内部自用加油装置规划建设。强化规范监督管理,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成本,减少污染排放。

加大在用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力度。落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制度,生产(进口)企业依法依规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加强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保达标监管,严厉打击生产(进口)、销售不达标车辆(机械)违法行为。严格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现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编码登记,按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注销登记信息,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编码申报登记。推动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将主城区划定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引导重点工地、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及各类市场主体减少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鼓励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使用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者近零排放示范应用。

3、增加绿色低碳运输量

完善城市绿色交通综合体系。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等重点区域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增加公交专用设施建设。提高绿色出行比例。构建智慧交通服务系统,推进交通运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积极应用交通基础设施自感知等新技术,在交通拥堵节点增加智能交通信号灯管理系统,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加快推进交通用能清洁化。持续大力推广新能源、天然气(CNG/LNG)等节能环保运输工具,积极倡导私家车等社会用车清洁化。积极推进社会车辆用能清洁化,鼓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智能充电设施建设。建成依托公交场站、政府机关、商贸中心、大型社区等重要公共场所的充电站群,构建以公交线路为骨架、县城为中心、乡镇驻地为节点、行政村为末梢的放射状充电站覆盖网。加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极推动工程机械、货运车辆电动化。

(五)深入调整农业投入及用地结构

通过调整结构、改变种植模式减少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投入数量。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力度,通过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1、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

着力降低化肥使用量。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在粮食主产区等重点区域,大力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改造,推广节水技术。

强化农药使用管理。规范农药生产、经营、销售制度,健全农药追溯系统,严禁生产甲胺磷等国家禁止生产农药,严禁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全面建立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加大违法违规使用农药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培训,强化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重点产业生产主体的巡查。实现持续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和先进施药器械,提高农药利用率。开展高毒农药替代工作,支持高效低毒、生物农药等新型农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统筹推进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2、提高绿色生态用地质量

大力提高有机肥用量。积极推广商品有机肥、生物肥、配方肥、果园种草和土壤调理剂,引导农民使用农家肥。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农业废弃物、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鼓励、推广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微站点建设模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推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积极实施“农牧循环深化行动”,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模式,实现畜禽养殖粪污就近还田、就地消纳。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优先开展就地还田。

(六)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壮大环保制造业,发展环境服务业,提升资源综合利用业。依法实施环保产业统计调查报表制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产业与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产业融合,推动绿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环保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城镇污水处理、资源再生利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探索开展园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完善环保产业扶持政策。

第二节加快碳达峰进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开展碳达峰行动,启动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计划,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 开展碳达峰行动

积极推进碳达峰行动方案。严格落实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贯彻落实全县及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任务,制定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和考核监督,将达峰行动相关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考核重要内容。鼓励能源、工业、物流、交通、建筑等领域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鼓励大型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降碳创新行动。开展多层级“零碳”体系建设,探索低碳试点示范,开展低碳社区试点、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

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稳定区域内现有森林、人工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加快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完善农田林网,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升生态农业碳汇。开展城乡绿化工程,大力开展环镇、围村生态林带建设,充分利用镇街驻地、村庄周边闲置土地扩大绿地面积,按照三百米见绿,五百米见园的绿地建设要求,提高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实施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建设,推进碳排放权、碳汇等金融产品制度实施,建立健全有利于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控制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牢固树立生态工业理念,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耦合,加快企业生态化改造,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深入实施“四减四增”专项行动,在化工、机械等传统行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切实淘汰钢铁、化工等落后产能。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加强节能评估审查,重点关注钢管加工、化工等重点行业和年综合能耗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快铁路设施、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淘汰,加强货运车联合执法检查,推进汽车尾气治理,强化油品管理加大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力度。增加绿色低碳运输量,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推进交通用能清洁化。推动工程机械、货运车辆电动化,大力发展低碳物流,不断提升低碳营运车辆比例。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推广装配式建筑、被动屋等绿色建筑和绿色低碳建材,提高城市和园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加快既有公共建筑、老旧小区等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舒适度和能效水平。加强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加大对超低能耗建筑等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新建建筑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油气系统甲烷控制工作,实施全氟化碳等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大力推进碳排放交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推进重点碳排放企业进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降碳作用。

(三) 积极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推动气候治理体系现代化。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融入空间规划、防灾减灾、粮食安全、生态修复等领域,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增效,为温室气体精细化管控、低碳发展目标责任落实、气候变化科普宣传提供支撑。

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加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管理,做好目标分解和定期评估工作。通过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推动行业和企业落实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推动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决策实施能力。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普及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引导绿色消费和气候适应型生活方式。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定期组织适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和业务培训。广泛动员企业、社区、社团、公民积极参与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形成社区、企业网格化协调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氛围。

第三节深化协同控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破解大气复合污染问题,逐步形成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

(一)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制定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明确空气质量达标分类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针对夏秋季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和秋冬季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轻度污染天气,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稳步增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到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74%、细颗粒物浓度不高于40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依据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及各行业排放因子,结合臭氧生成机理,探索科学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分行业分区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方案,确保“十四五”期间臭氧污染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且呈下降趋势。

(二)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体系,按照市级工作要求完成全县重污染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根据不同行业情况分类施策,对重点减排单位实行“一企一策”清单化管理,按照可核查、可评估、可落实的原则,明确具体停限产的生产线和生产设施,确保措施精准可行;涉及停限产比例要求的,产能基数要严格按照批复产能、建成产能和近年来实际生产量三者进行综合确定,防止虚假减排。积极探索建立臭氧污染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减排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针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应急演练,全方位加大监管力度。

(三)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源治理

实施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继续推动燃煤锅炉、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提标改造,安装运维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推进高效低氮天然气锅炉,提升工业锅炉能效和环保性能,提高加热炉燃烧效率。明确精准推进煤改电、气等或集中供热的政策措施。优先在主城区和各重点区域开展连片清洁取暖示范改造,确保清洁取暖成效。畅通优质煤供应渠道,强化煤炭质量监管。巩固燃煤小锅炉整治成果,对燃煤小锅炉开展深入排查。

大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强化源头管控。严把溶剂性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生产项目准入和项目核准、备案和审批关口,加强工艺技术改造,推进溶剂型工业涂料、建筑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VOCs源头替代,推动污染源源头减排。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分行业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加油站、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治理,紧盯污染物收集率、治污设施同步运行率、污染物去除率等“三率”问题,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监测,督促企业完善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严格稳定达标排放。强化重点企业督导,推进污染源清单编制,对列入全县重点治理任务的涉VOCs企业,强化督导抽查。建立全县加油站动态管理清单,推进油气污染排放新标准实施。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测,规范油气回收设施运行。

强化移动源污染综合防控。构建完善公安交警设点拦行、生态环境监测取证、交通运输监督维修的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模式,统筹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执法力量,持续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在主要通行道路、建筑拆迁工地周边及工业园区等车辆集中停放地,每月开展柴油货车综合执法检查及抽测;依法落实区域禁(限)行政策。加快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加强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

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全县施工扬尘源管理清单,定期动态更新。出台施工扬尘治理优化提升管理规范,形成工地扬尘问题报警闭环处置机制。强化绿色施工行业规范执行,严禁工地露天喷漆,现场焊接、切割作业必须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督促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项措施”。认真履行拆迁工地扬尘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城区道路分级作业标准,进一步提升道路保洁精细化管理水平,组织开展道路扬尘负荷走航监测。开展城区及周边道路路况排查,严格控制道路挖掘行为,道路开挖、施工必须采取施工围挡、洒水降尘等管控措施。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渣土车,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建立重点行业工业无组织扬尘深度治理台账,降低工业堆场、料场等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对企业物料运输、装卸、储存、破碎、筛分、混合、包装等各类产尘环节加强执法监管,持续做好全流程工业无组织扬尘管控。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露天矿山扬尘管理,督促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强化固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加快推进涉氨排放化工、化肥企业氨排放治理。加强畜禽养殖业大气氨排放源头防控,开展棚舍养殖、粪便堆肥、污水处理等重点环节恶臭污染治理,建设符合区域特点、养殖规模和防治要求的氨排放净化装置,减少大气中的氨排放。推广种植业氨减排技术,调整肥料结构,改进施肥方式。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完善主城区及各镇街(区)油烟排放单位动态监管台账,确定重点油烟排污单位监管清单,实行重点油烟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全覆盖。持续加强执法检查,继续深入排查取缔燃煤大灶,依法查处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违法行为;对超标排放油烟等污染物的,依法处理。加大日常管控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对油烟净化设施及时清洗、维护,建立清洗、维护台账,确保油烟净化设施高效运行、达标排放。依法取缔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室内烧烤必须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和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确保油烟净化设施高效运行。依法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并公开,严禁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

强化烟花爆竹禁燃放管理。深入推进烟花爆竹连锁直营改革,严格规范零售许可管理,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县禁限放区范围内,禁止新设立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店(点);已设立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店,到期后不再延续(现有连锁直营店除外)。推进《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落实,抓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已列入禁放的区域,要强化监管,严防死守,对违规燃放行为依法打击,确保工作实效;对禁放范围之外的区域,要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倡导少放或不放,降低烟花爆竹燃放污染排放。

第四节强化三水统筹,提升水生态环境

以持续改善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加强水资源管理,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一) 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

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取用水户取用水监督检查力度。优先开发利用地表水、适度开发利用地下水、最大限度利用城市中水;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循环使用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护;强化节水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实施节水技改,挖掘节水潜能。

完善水资源保障体系。按照“洪水入库、库水入河、河水入渠、渠水入田”的思路,通过河道治理、新建拦蓄设施、拦河闸坝加固、小水源工程和现有水库扩容增效,提高雨洪资源利用率,增加水源供水能力,完善水资源保障体系。加强水库管理,深入推进水库标准化建设,将水库运行管理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提高水库管理水平。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立足我县水资源分布特点和现实用水需求,明确重要河流主要控制断面的基本生态流量(水量)。确定各镇街及重要产业园区的地表水分水指标、地下水可采量和水位控制指标、非常规水源利用最小控制量,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合理规划产业机构布局和用水规模,明确各区域农业、工业、生活、河道外生态环境等水资源利用边界线,引导各行业合理控制用水量。严格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把水资源作为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制定和项目建设布局的刚性约束严格限定在该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之内。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粮食安全、产业布局等因素,合理配置各镇街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态用水,压减不合理用水产业规模,发展节水型产业。

统筹开展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监测。开展地下水在线监测试点工作。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对重要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保障生态用水,促进水生态恢复。持续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探索开展总氮总磷排放控制。

深化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优化水功能区划与监督管理,明确各级控制断面水质目标,定期监测并评估达标状况,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区域,依法制定并实施限期达标规划。加强河湖水质监控、考核和责任追究,依托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应用,探索建立“水体-入河湖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

强化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探索三河水系上下游横向为主、纵向为辅的生态补偿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省市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实行省市流域上下游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

推进地表水和地下水协同防治。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要求,探索开展地下水-地表水污染协同防治。重点防范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傍河型地下水饮用水源的污染。加强化工园区、工业聚集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与地表水交换较为频繁区域的地下水质量监测和环境风险防控,阻断受污染地下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管理。严格实行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制度,加大凌山头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各类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加强农村污水与垃圾治理,防止未经处理的污水进入水域;加强对穿越水源地的交通管理,建立应急防控设施;加强执法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及镇街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的防护林建设和植被保护,构建以涵养林为主,乔、灌、草结合的复层植被,提高涵养水源与自然净化能力,发挥对水体的生态防护功能,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改善饮用水水源水质;加强水源地应急机制落实,建立政府各部门的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水库周边饭店、加工厂整治,对水库水质安全构成威胁的非法经营予以取缔。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持续提升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深入推进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水平,真正实现管理到户、城乡供水一体化。

(二) 深化水污染防治

实施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逐一明确入河湖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实施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和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动态化管理,建立“污染源—排污口—水质”全链条管理机制,全面完成入河湖排污口整治任务。

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水质目标、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从严审批高耗水建设项目,对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减量或等量替代。强化工业企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能力,推动重点行业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推进高污染、高耗水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提高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加大对重点涉水企业、重点水污染隐患排查,截污控源,建立健全河流水质监测网络,实现科学动态分析,为精准施治提供数据支持。加快推进全县现有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推动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全面提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保障运行技术经济效益,提高出水水质。增加工业污水中水回用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园区和企业中水回用。新建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污水处理设施,逐步推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

开展城镇雨污分流和污水厂提标改造。结合城区道路改造,逐步增设和改造排污管道,加快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解决城区南部汛期内涝问题。结合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启动再生水利用工程,结合城市道路建设,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等相关设施。着力解决现状初期雨水收集率较低、污水厂负荷率高低不齐、管网尚未做到全覆盖、缺少完善的整体污水应急系统、污泥未做到资源化利用等问题。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雨污分流为重点,推进城镇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建立排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分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有效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划分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控制单元。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开展汛前沿河湖垃圾、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堆放点清理整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河流两岸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清理取缔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沭河、新沭河、苍源河网箱和围网养殖全面清理。推动河湖巡查常态化,解决污水违规排放、河水异常等问题。

(三) 强化生态用水保障

加强河湖生态修复。系统整治河网,开展重点河流廊道生态修复,连通江河湖库水系,建设、维护河道两岸的绿植缓冲带和隔离带,维持水源涵养生态空间。推进沭河、新沭河、分沂入沭水道、苍源河、穆疃河、韩村河等中小流域以及行洪排涝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开展河湖库塘清污(淤)工作,清除存量(污)淤泥,恢复水域原有功能,实现河湖库塘淤疏动态平衡。

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加强河湖源头集水区、水源涵养重要区的水源涵养功能维护,强化重要水源涵养区监督管理,建立水源涵养监测预警机制。有序推进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还湿、低质低效林改造、湿地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涵水于地、涵水于林草,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涵水功能。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依据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研究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管控要求。加强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监督检查,建立河湖生态流量评估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纳入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推进河湖水系连通。规划远期完成临沭县水系连通及综合治理、临沭县县级骨干河道连通工程。通过连通水系,提高河道泄洪能力,提高河道地区及附加村庄防洪标准,确保治理范围内洪水安全下泄,减轻其保护区内洪、涝灾害,维护社会安定和工农业正常生产。

加强湿地恢复与建设。对重要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实施生态建设与修复工程,采取抢救性保护、修复与治理、污染控制等人工适度干预措施,恢复与重建湿地生态系统;整合优化湿地类自然保护地,建成以“山东沭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以及“临沂苍源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为核心的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网络体系。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湿地,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加强库塘周边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环库消涨带植被恢复和水禽栖息地硬件提升,保障库塘湿地水源涵养能力,恢复库塘湿地生物多样性。

(四) 强化水环境风险管控

加强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风险应急防范。积极落实沂沭河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等工作,实施联合执法监测、协同处置污染。强化源头风险预防设施建设,以出境断面为重点,针对化工企业或工业聚集区,建设符合事故应急规范要求的水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防护设施以及主要入河流拦污坝等应急缓冲设施建设。开展针对应急事故池、排污口截污闸、河道截流坝、橡胶坝等各类环境应急防控和处置设施的风险能力评估和问题排查整治。

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统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及水系综合整治,落实临沭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工程。2025年底前,完成现有14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公开及动态调整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将反弹和新发现的黑臭水体纳入清单督促治理。对于黑臭已基本消除,但生态自净能力相对较弱的农村水体,适当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确保治理工程长效运行。

(五)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推动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按照省市部署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创建三年行动,到2023年底,所有河湖达到美丽幸福河湖标准。扎实推进河湖清违清障行动,做好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工作,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两手发力,创建社会力量参与河湖治理和管理保护的新格局,逐步实行河湖物业化管理。把“一河(湖)一策”实施作为关键抓手,切实组织好河湖综合整治、水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

第五节加强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保护

(一)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

加强空间布局管控。按照“三线一单”要求,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建设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建设项目。居住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禁止新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项目。其他区域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提出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二)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设。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风险管控,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多元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力争到2025年,保持优先保护类耕地质量不下降,面积不减少。

划定土壤基本生态控制线。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大对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保护力度,禁止无序开发土壤,保障生态系统安全。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环境监测。充分发挥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作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加快成果转化利用,形成健全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持续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等级不下降。对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动态管理,做好耕地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工作。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联防联动。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以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遗留地块为重点,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模式,积极探索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重点行业土壤管控。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健全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地块的过程监管和后期管理机制。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严控工矿污染,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规范工业废弃物全过程监管,制定实施重污染污染综合防治计划,突出重点防控区、重点防控行业、重点防控企业污染防治,全面整治县域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完善防渗漏设施,规范再生资源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中建设和运营治理设施。

(三) 加强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为实时掌握地下水水位、水质动态信息,科学高效的管理和保护地下水,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建立完善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开展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梳理全县各级部门已布设的地下水监测点位,按要求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与污染状况调查。针对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分析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排查污染成因,对有必要的点位制定地下水污染治理方案。

加强重点污染源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省市部署,推进实施临沭县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调查,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工业集聚区、矿产资源开发场地、加油站、污水处理厂、工业固废处置场地、垃圾填埋场、危废处置场等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试点调查,逐步推进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日常自行监测及监督监测工作。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四) 深化农村环境治理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等为重点,持续推进“三清”专项行动。持续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大力提升资金保障水平、设施设备装备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深入持续改善村容村貌。进一步提高整治标准,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清洁、村庄周边清洁拓展。完善落实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配套管护资金,健全日常管护制度,推动村容村貌持续优化、提档升级。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大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排水管网,积极推进店头镇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巩固提升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将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村庄保洁范围,以村为单位实现公共厕所全覆盖,继续推广农村改厕户后期长效管护平台建设,解决厕所后续管护问题。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积极探索农村污水治理运维管理,加强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巡查、维修及水质检测工作。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水量和水质变化,灵活确定污水处理模式,实现污水治理和村居发展同步推进。2025年底前,按照“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要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面源污染,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构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绿色畜牧业发展相结合的新模式,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健康协调发展。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规范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处置,探索完善运营机制,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2025年底前,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水产养殖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大水面生态养殖方式,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推进养殖尾水节水减排。到2025年,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

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继续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扶持开发生产微生物肥料。同时积极开展农药使用减量控害行动,推广农药减量使用技术,提高施药工效和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加大引导全县农民做好种植结构调整,促进涉农补贴项目实施,重点向配方肥推广、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秸秆综合利用、可降解地膜应用等方面倾斜。加快建立地膜回收机制,让本地区内的废旧地膜统一回收、统一利用,遏制白色污染的蔓延和土地地力减退。在完善回收机制的同时也可以带动相关的机制建立,努力探索适宜本地区农业的发展方向。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实现农作物秸秆由传统利用向科学高效利用,扶持引导合作社等农业服务组织发展,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发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化和高效化,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力争到2025年底前,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膜回收率达到92%,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第六节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优化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合理布局工业区与居住区,严控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建设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在制定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提高噪声防控标准。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进入工业园区。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开展噪声自行监测,并依法公开监测结果。合理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与工业企业的噪声防护距离。严格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行为。对产生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设置禁鸣标志。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加强对交通运输工具的监管。制定交通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及具体治理措施。严格遵循道路声屏障建设技术等相关规范,合理设置声屏障。完善现代化的公共交通网络,加强道路交通与城市轨道交通之间的协调统一,减轻道路交通的负荷。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建成区内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除受特殊地质条件限制外,不得使用噪声严重超标的设备。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夜间施工需向主管部门备案。支持建筑企业采取先进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切实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强化施工噪声监测和信息公开。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等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研究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严格管理家庭室内活动产生的噪声,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对排放社会生活噪声场所的监督检查。

第七节加强生态环保修复与监管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生态保护统一监管,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一)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

优化生态安全格局。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以苍马山、小蒙山、玉山、夹谷山等版块为生态保护核心,沿沭河、新沭河、苍源河打造生态综合廊道,沿石门河、穆疃河、韩村河、牛腿沟、班郇河、龙窝干渠两侧构建生态防护林带,以苍马山森林公园、苍源河湿地公园、大兴湿地公园、羽山生态公园、松影湖生态公园、岌山地质公园、沭河栗海生态公园等为生态节点,以北部山地丘陵、南部农业和中部城镇为生态协调区,逐步构建“一心、三廊、六带、七园、三区”的生态安全格局。

强化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分区,有序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因地制宜做好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合理确定类型,科学划定范围,建立健全生态功能完备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管。完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多部门协同执法监管,实施问题发现、信息移交、反馈整改、督导问责闭环机制。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系统观念,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快建设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加快形成绿色生态屏障。加强苍马山、冠山等森林资源保护、管好现有林,扩大新造林,建设大绿化生态体系。采取工程造林办法开展荒山造林,对破损山体实施修复治理绿化。实施农田林网生态建设工程,完善补植、升级改造现有林网。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逐步建立稳定的湿地生态结构。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监管,保护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和景观多样性。加强生物资源就地保护,推进沂河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栖息地生态林建设,连通重要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完善监测和预警体系,持续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和预警。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控。强化过程管理,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维护区域生物安全。

第八节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生态环境底线

牢固树立环境安全底线思维,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辐射源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环境应急防控体系,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切实保障生态安全。

(一) 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体系

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推动完善环境安全体系、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以涉危险废物、尾矿库、重金属企业和化工园区以及南水北调汇水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基础数据。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环境应急管理决策水平。

严格环境风险预警管理。协同推进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风险防控与生态恢复,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风险防控示范工程。强化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生产、运输、储存、处置环节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对化工园区地表水、地下水等检测,积极开展化工园区问题整改工作。

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体制机制。针对存在的环境污染种类及环境危害程度评估,不断补充修正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污染物分类制定出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增强预案适用性。加强与上级应急组织机构的联系,磨合上下级和各部门之间应急预案的联动机制。规范环境应急演练。结合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方案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锻炼应急队伍,提升应急能力。加强环境保护应急队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应急专用物资和器材装备储备,增加应急能力建设的投入。各企业储备必要的应急处置物资,对应急设施和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关键时刻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能充分发挥作用。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优化高风险化学品企业布局,持续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环境风险排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严格执行与居民区安全距离等有关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环节风险评估,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运输及交通事故次生突发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与应对能力。严格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处置,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收运、贮存、处置规范化管理。

(二) 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技术引进和开发,多种途径开展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完善企业、行业和区域间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对部分以固体废物作为主要原料、环境效益明显,废物利用成本低的企业予以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以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目标,探索建设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立技术先进、清洁安全、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化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新模式,形成多途径、高附加值的综合利用发展新格局。

提升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能力。加强危废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危废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力争建立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和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基本匹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力争到2025年,实现全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统筹城乡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力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及时签订处置协议,实现全县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三) 深化重金属及尾矿污染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整治。完善全县重金属污染排放调查统计基数,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减量替代,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制定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计划,突出重点防控区、重点防控行业、重点防控企业的污染整治。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动态化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开展尾矿污染治理。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推进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为重点,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和矿区无序堆存历史遗留废物排查整治。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向水库、河流等排放尾矿的行为。

(四)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完善辐射安全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形成安全管理体系,提升辐射安全管理能力。完善辐射审批程序,严格项目准入。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持续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监管。加强放射源全过程管理,降低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有效控制辐射事故发生,加强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安全管理。强化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动态监管。

推进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推进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建设,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根据辐射设施类别、数量、规模变化,配置相应的监测、应急仪器设备,加强辐射监测队伍技能培训,提升辐射环境监测能力水平。

完善辐射应急响应体系。适时更新辐射应急预案和配套执行程序,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辐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辐射应急物资的统一监督管理。强化区域性、专业性、模块式应急演练,提升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实战化水平。

第九节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

加大力度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着力提高政府决策、监管和服务能力,建立由政府、企业、公众等多种主体组成的多元共治、权责分明、互相监督的治理体系。

(一)提高政府监管服务能力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干部监督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职责延伸到乡镇(街道)。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考核内容。落实区域差异化政绩考核,在县域经济发展考核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权重。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进规划实施。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加强部门合作,高效、协同、有序地推进规划实施。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规划任务目标分解到年度计划中,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加强问题整改协调联动,严格执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严防问题反弹。将督察结果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发挥企业环境治理主体作用。加强依法持证排污管理,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治污降碳水平。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应依法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严禁监测数据造假。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制度。建立环保政务失信记录,健全政务失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依托“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强化环保政务信用信息使用。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构建企业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在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化环境监测、危险废物处置、环境治理及设施运营、清洁生产审核、污染场地风险调查评估等领域的违法违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科研支撑保障体系

聚焦能源清洁化利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和修复、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绿色制造、环境智能化监测等领域,推进绿色科学技术研发。积极引导企业与科研机构加强合作,鼓励科研机构、企业、环保组织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应用中心和环保智库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产学研用相结合,推动环保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化和推广应用。

(四) 提升环境治理监管能力

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遥感卫星、红外、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健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体系,推动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强化服务指导,严禁“一刀切”式执法。加强环境执法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加强对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件的执法检查。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方案对策、实施跟踪评估,确保督察发现问题能及时、有效解决。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快建设高质量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整合优化生态环境监测资源,完善各环境要素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局。补齐监测设施设备短板,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将水环境监测范围继续延伸到乡镇一级。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监控系统,提升水源地预警能力。继续推进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点位建设。强化重点开发区域、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核与辐射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区域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形成对重点核技术、电磁技术利用单位的县级辐射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置能力。

系统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配套基础设施,集成卫星遥感、利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建立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强化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先进装备与系统的应用,开展监测大数据分析,支撑生态监管与风险预警和防控。

第十节开展全民行动,推进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出行,树立“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理念,推进节能减排,打造绿色空间。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大力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倡导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生活方式。

(一) 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培训及生态环境科普活动。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方式,以警示片、守法考试、网上答题等为载体,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排污许可等培训力度,提高环境管理和排污企业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制作和传播力度,结合沂蒙红色教育打造“红色热土、绿色家园”生态文化品牌,研发推广生态环境文化产品。利用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生态文化。

(二) 弘扬环境文化,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推进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强化每个公民都是环保践行者、推动者的责任意识,提升公民环境自觉。推动绿色消费,倡导勤俭节约,推广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推进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引导全民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调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全面推进绿色生活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出行,深化公交都市建设。健全完善绿色交通体系,推动城市慢道建设。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强化社区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与推进。

(三) 开展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发挥党政机关作用。党政机关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争创节约型机关。2025年底前,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到25%。

落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推动企业从源头防治污染,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拓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覆盖范围。排污企业实行自我申报、自我治理、自我管理、自我监测、自我公开、自我承诺,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鼓励企业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

第四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节明确目标责任

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职责,建立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配机制和分工协作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细化环境责任,做到权责分明。结合实际,逐级分解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分层推进、精准施策。强化各部门合作,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的指导。加强责任落实和监督管理力度,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激励与问责机制,保障规划任务全面顺利实施。

第三节强化资金保障

健全与环保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探索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保障生态环保重点项目支出。加大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处理能力建设、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环境风险与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生态环境监管及执法能力、环保智库及环保科研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投入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机制,支持经营类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促进市场化的污染治理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鼓励企业作为主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节完善机制体制

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生态环境市场经济、空间管控、环境治理、质量管理、结构调整等政策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与生态补偿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与公信力。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动相关部门督察检查结果互认互用。加快生态环境监管及监测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环境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体系建设。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整改工作机制,推动多手段、高科技、高效能环境执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夯实排污者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公众参与,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公开、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探索发展和完善资源环境权益交易体系与机制建设。强化公众监督,发挥信息公开监督效能。

第五节推进环保队伍建设

提升镇(街道)基层生态环境队伍能力,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建设“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固废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土壤环境监管等急需紧缺领域以及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生态环保力量建设,统筹任用生态环保干部,加强交流使用。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注重宣传推广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先进典型,激发党员干部工作干劲。

第六节加强调度评估

各级部门要认真落实本规划要求,积极推进任务落实,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本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将规划执行情况作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内容。

附表

临沭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投资估算(亿元)

建设内容

完成年限

一、绿色发展

1

肉制品加工园区转型升级

郑山街道办事处

4.75

该项目位于临沭经济开发区,总投资4.75亿元,总占地面积63200平方米,建设年产20万吨肉类食品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分割线8条、蒸煮锅60台、速冻库15座、储存库3座、燃气蒸汽锅炉2台、1F加工车间4座、4F员工宿舍楼1座和员工餐厅等。其中一期项目投资1.2亿元可于2023年10月底完成。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年可实现产值20亿元,税收5000万元。将集中解决辖区内近300家肉食品加工作坊的污水直排、使用劣质散煤、违规采用地下水、食品卫生和违规使用气瓶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2025年

2

国家管网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中俄天然气管道工程临沭段建设项目

县发改局

2.00

临沭境内建设长输油气管道12.17公里,阀室一座。

2022年

3

临沭县城市低碳

智慧供热提升改造项目

县发改局、临沭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10

该项目占地198.99亩,主要建设内容:1、对现有供热管网、供热站房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2、对供热首站循环泵、补水系统、控制系统及相关设施进行智慧节能改造;3、建设智慧供热调度中心、综合楼、智慧仓储等设施,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2024年

4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洁净煤气化技术省级改造项目

(氢能)

县发改局

8.00

该项目采用洁净煤气化技术对现有合成氨生产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对二氧化碳进行捕集利用,同时可生产绿色新能源氢气。

2025年

5

金沂蒙集团有限

公司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县发改局

3.00

该项目采用上大压小方式,改建2台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提升锅炉能源利用效率,增加冬季城区供暖能力。

2025年

6

龙源临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77MW平价风电

项目

县发改局

6.40

临沭三期风电项目装机容量7.65万千瓦,建设安装22台风电机组,配套建设4条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通过送出线路接入国家电网冠山站110kV侧,并配套建设储能设备15.3MW/30.6MWh。

2023年

二、污染防治

7

鹏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4200吨/年有色金属催化剂处置提纯、400吨甲醛用废铁钼催化剂再生处置项目

鹏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00

项目建设一座有色金属和铁钼催化剂处置车间,自北向南依次为火法处置区、湿法处置区、铁钼催化剂处置及再生区、产品和化验区,其中火法处置区设置梭式窑2座、辊道窑1座,年焙烧有色金属废催化剂2200吨;湿法处置区设置湿法处置设施,用于废催化剂湿法处置(粗提工段+精炼工段),年处置4200吨废催化剂焙烧渣;铁钼催化剂处置及再生区设置铁钼催化剂处置及再生设施,用于铁钼催化剂的处置及再生,年处置及再生铁钼催化剂400吨。

2023年

8

“一区三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工程

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办公室

2.22

“一区三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包含4项内容:临沭县店头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估算总投资6059万元,建设规模为处理水量2000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5.852公里,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地表四类;临沭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估算总投资8113万元,建设规模为处理水量5000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管网12.85公里,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对临沭县滨海东城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2134万元,出水标准达一级A;郑山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新建配套污水管网约30.34km,管径DN500~DN800;清淤现状污水管网39.25km,管径DN400~DN1200;修复部分损坏的污水检查井等。

2023年

9

临沭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县住建局

0.06

城区河道内污水溢流口整治,河道清理;对利城大街演武山路修复污水管道,利民街管网排查修复;对半路河红石湖公园内管网排查修复,正大街中山路管网排查修复;正大街入苍源河口排查整治。

2022年

10

城区雨污分流、排水设施建设和溢流口整治项目

县住建局

2.60

雨污水管网疏通及修复、积水路段整治、雨污水错接整治分流等。主要对冠山路(G327-苍源河)、演武山路(利城大街-苍源河)、一中西(成才街-朝阳街)、苍山路(半路河-周大路)、正源路(夏庄街-苍马街)、中山路(苍马街-泰安街)、光明路(沭河大街-泰安街)、金盾路(正大街-文化街)、青云山路(常林大街-泰安街)、金柳路(常林大街-朝阳街)、蒙山路(G327-朝阳街)、利城大街(苍山路-玉山路)、利民街(苍山路-冠山路)、夏庄街(苍山路-冠山路)、育新街(中山路-冠山路)、滨海街(青云山路-苍山路)、朝阳街(振兴路-苍山路)、泰安街(苍山路-一中西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现状达标雨污水管进行清淤疏通、修复维护等养护措施;在缺乏雨水或污水管的区域新建雨水管或污水管;对不达标的分流制雨水管或污水管进行升级改造;城区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有条件实行雨污分流的,新建雨水系统,并将原合流管就近接入本次设计的污水管;新建污水系统,将原合流管就近接入本次设计的雨水管中。

2025年

三、生态保护修复

11

临沭县穆疃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0.37

对穆疃河进行综合整治,进行河道清淤、建设表流湿地、溢流坝、水生植物种植、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等,保障下游国控烈疃断面稳定达标。

2023年

12

牛腿沟干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0.50

对牛腿沟进行综合整治,底泥进行清淤,河道进行基底改良,栽植水生植物,沿线部分道路绿化硬化等,提升牛腿沟水环境质量。

2023年

13

新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大兴镇人民政府

0.63

在大兴镇新沭河流域建设人工湿地、生态缓冲带,建设生态沟渠,在大兴镇苍源河重点区域开展水域生态修复。

2025年

14

石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石门镇人民政府

0.20

对石门河进行综合整治,底泥进行清淤,河道进行基底改良,栽植水生植物,沿线部分道路绿化硬化等,提升石门河水环境质量。

2025年

15

大峪子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石门镇人民政府

0.15

对大峪子进行综合整治,底泥进行清淤,河道进行基底改良,栽植水生植物,沿线部分道路绿化硬化等,提升大峪子河水环境质量。

2025年

16

青云镇韩村河湿地工程建设项目

青云镇人民政府

1.20

对韩村河16千米河道进行彻底清域疏浚,对河道两岸进行护坡保护、绿化,对河道一侧修筑硬化宽6米的滨河道路。

2025年

17

临沭县苍源河综合治理工程

县水利局、临沭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

对苍源河下游段疏浚、筑堤、险工段护岸、新建防汛道路、新(改)建穿涵、桥梁、河道建筑物等。

2025年

18

文店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曹庄镇人民政府

0.42

文店沟主沟长约3.8千米,需进行综合整治,底泥进行清淤,河道进行基底改良,栽植水生植物,沿线部分道路绿化硬化等,提升文店沟河水环境质量。

2025年

19

水系连通工程

县水利局、临沭利城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依托龙窝灌渠自流优势,通过新、改建控制性建筑物,新增连通沟渠管道,连通沿线河、库、塘,新建华山泵站,自华山橡胶坝提水至龙窝干渠,补充工业供水水源和生态补水。对全县重要行洪河道实施河道切滩,险工段护砌,新、改建跨河建筑物,新修防汛道路等综合治理工程,恢复干支流、上下游水系自然连通并进行水生态、水环境、水景观治理。

2025年

20

苍源河上游水生态治理工程

临沭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

上游起凌山头水库泄洪闸,下游至临沭街道东河口村,总长16公里,规划面积10.56平方公里。规划分为“苍河之源”“城市之脊”和“田园之境”三段进行规划设计。包括河道整治、景观提升、基础设施完善等建设内容。

2024年

21

龙潭湖和龙窝干渠综合治理项目

临沭利城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0.96

对龙潭湖进行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放水洞加固、水库清淤、环库路修剪、对龙窝干渠进行疏浚,挡土墙修复,修复已损坏的节制闸、分水闸斗门等渠系建筑物。

2024年

22

临沭县穆疃河综合治理工程

县水利局、临沭利城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对穆疃河望海楼水库溢洪道下游-鲁苏交界段进行必要的清淤疏浚、岸坡护砌、堤防加固、新修防汛道路、新建改建涵洞、拦蓄建筑物,栽植芦苇等工程。

2025年

四、农村综合整治

23

临沭县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黑臭水体治理

工程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临沭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0

新建或维修生活污水收集渠道及管网,清淤,打混凝土防渗层,加水泥盖板防臭,建设污水收集池和污水处理站,标志牌,防护网,绿化,彩砖地面等;采取控流截污、清淤、边坡整治、绿化、栽植水生植物,防护网、标志牌等。

2025年

下一条: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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