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沭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沭政办字〔2023〕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临沭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 一、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救助。为25700名农村适龄妇女(35-64周岁)提供乳腺癌、宫颈癌免费筛查,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20人,切实提高两癌的早诊、早治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妇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沭禾关爱中心项目。在县检察院七楼打造总面积为893平方米的关爱实践基地,计划总投资300万元。以成长之旅为主线,突出对青少年的关爱保护及法治教育。(牵头单位:县检察院,责任单位:县检察院。) 三、小学照明改造项目。改造全县小学87处1234个班,共14808盏灯,实现到2023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在2018年基础上每年下降1%计划目标。(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四、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按照市级要求继续增加县域托位数,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延伸开办托育班,定期组织各镇街摸清辖区内托位底数,确保2023年底每千人托位数达到3.5个,进一步满足群众托育需求。(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五、特殊人群帮扶救助项目。发放助学金7.32万元,救助172名“春蕾女童”,提高困境女童受教育程度,优化儿童成长环境。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依托各类定点机构,为全县160名肢体、智力、精神、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免费抢救性康复。(牵头单位:县妇联、县残联,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残联。) 六、孤困儿童心理辅导志愿服务团女童安全保护。针对孤困女童因缺少监护人保护及自我防护意识等现象,将女童妥善安置到寄宿制学校学习,选择有爱心的女性志愿者“一对一”帮扶。(牵单位:县关工委,责任单位:县关工委) 七、实用技术培训。利用冬春大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及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培训妇女4000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八、落实“两令”制度。在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依法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保护家庭弱势群体人身安全,填补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缺失状况。选任“法治副校长”,到中小学开设法治课堂、普法广播站,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远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法院) 九、动态调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救助标准与城乡低保标准挂钩,动态调整救助标准。实施孤困儿童“护佑健康”项目。落实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为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含年满18周岁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孤困儿童)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十、聚焦家庭建设,提升家庭幸福指数。在临沭县广电台“临沭会客厅”设置家庭系列专题,线上开展“和美家庭”专栏,面向群众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帮扶救助、家庭教育、心理咨询、卫生健康等问题答疑。线下实行每周三固定日开展“幸福家庭建设”公益讲座,为更多的家庭做好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法院)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建立健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机制,积极提供服务,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受保护条件,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推进实事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把实事办实办好;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加强协调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实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