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
2023-07-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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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临沭县妇联: (1)救助范围:经过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乳腺浸润性癌或宫颈癌ⅡB以上的城乡低收入妇女。 (2)申报提供材料: 1.诊断证明复印件; 2.病历复印件(提供第一次住院病历及出院页 3.能体现病症程度的病理单页; 4.城乡医保结算单; 5.身份证复印件 ; 6.本人户口簿单页复印件 ; 7.镇街开具低收入妇女情况说明并加盖党委公章; 8.村级低收入证明并加盖公章 ; 9.有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镇或县民政开具); 10.建档立卡的脱贫户提供建档立卡证明(镇扶贫办开具) ; (3)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准备好以上材料,报送到所在镇街妇联审核把关,由镇街妇联统一报送到县妇联。每年救助一次,具体救助金额根据当年资金总额确定。 问:自“两癌”贫困母亲救助项目开展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临沭县妇联:自“两癌”贫困母亲救助项目开展以来,县妇联把做好该项目作为密切妇女群众关系、解决妇女民生的重要举措,始终关注贫困妇女弱势群体,及时申报、积极争取,为患病的妇女们带来了切切实实的帮助,为她们的家庭解了燃眉之急。自项目执行以来,临沭县妇联已救助“两癌”患病妇女378人,累计救助金额114.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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