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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4-000001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15
 成文日期  2024-01-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政字〔2024〕1号
 标题  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4-0000018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沭政字
发布日期: 2024-01-15
成文日期: 2024-01-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沭政字〔202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沭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夯实我县农机安全工作基础,有效遏制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机监字〔202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各级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有关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提升发展质量”为主题,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路径,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巩固发展“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我县农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积极创新构建新阶段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机构分工承担、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维持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稳定。因地制宜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等精细化管理模式,落实镇街、村和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监管责任制,农机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监管网络更加健全,监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农机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按照“平安农机”建设标准,争创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农机”示范镇街1个、“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1个。结合重要农时,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参训率达到85%以上。全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达到95%以上,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1月):全面部署阶段。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组织机构,完善相关制度,组织各镇街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调查摸底,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新闻报道,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2024年2月-5月):全面创建阶段。按照“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内容全面开展工作。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与“安全生产月”“三夏、三秋”作业监管等系列安全监管行动结合起来。总的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主题、构建两个机制、筑牢三条防线、做到四个结合、达到五个提高,即紧紧围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这个主题,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两个机制,筑牢源头管理、监管、宣传教育三个防线,把落实创建活动与农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农机化健康发展、农机监理规范化管理和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四个方面相结合,最终达到农机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有新提高、农机安监能力有新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安全意识有新提高、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装备和农机驾驶人员考试技术装备建设有新提高、农机监理队伍建设有新提高。县农业农村、交警等单位联合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形成联合执法常态化。重点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拖拉机非法载人、农机手违规作业等违法活动进行纠正,提高农机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农机手培训,把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2024年6月-7月):自查迎检阶段。对照“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示范镇(街)、示范合作社、示范村、示范户的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查漏补缺,全面落实创建活动各项要求。及时报送创建资料,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2024年8月):检查验收阶段。对创建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全力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形成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

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防控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

(二)明确“平安农机”部门创建责任

1.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周密安排,把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会同农业、交警等单位,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农机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建立“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

2.县财政局: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农机安全管理和创建经费。

3.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1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的规定,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对清单内容实行动态跟踪,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紧密结合春耕、“三夏”、“三秋”、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深入农田、场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建立台账,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以及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使用等违法行为。

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证申领使用及驾驶(操作)人培训关口。规范驾驶(操作)人员和农业机械档案管理,档案内容齐全规范,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证件记载信息实现“三个一致”。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积极推进检验方式创新,结合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努力提高检验覆盖度。全面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制定并公开实施方案,推行“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按时进行实施进度统计分析,做好工作总结。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农机“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4.县教体局:将农机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的安全教学计划,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5.县交警大队:支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做好交警、农机联合执法工作。

6.县交通运输局:支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公路上拖拉机擅自超限运输问题的治理。

7.各镇街:实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目标管理,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镇街、村居设立农机安全员或农机安全协管员。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职责、制度。摸清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关基础台账,做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三)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

建立农业农村、应急管理、交警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2次联席会议,切实强化综合治理,共同维护农机安全生产。农业农村、交警等单位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有效运行。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向交警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证发放等情况,交警部门定期向农业农村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四)严格农机事故责任追究

规范开展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严禁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等行为。对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启动事故责任倒查制,调查事故责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平安农机”创建既是防范农机安全事故、推进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临沭的重要内容。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临沭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县农业农村、应急、交警、财政等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创建合力,协调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工作有部署、责任有落实、创建有成效。

(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临沭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明确创建目标、工作计划,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推进合力,共同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加强指导,提升水平。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阶段重点,细化任务,创新举措,加强督导,切实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总结经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全面提高我县农机化管理水平。


附件:1.临沭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领导小组

          2.临沭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临沭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领导小组


组 长:罗 杨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刘崇宝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谢斌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成 员:高 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尹相坤 县发改局局长

庞佃宝 县财政局局长

张思平 县应急局局长

王自强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袁 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夫强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 扬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晓峰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景国 临沭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宝云 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邢雨亭 曹庄镇镇长

于华帅 蛟龙镇镇长

张正云 玉山镇镇长

李晓勇 大兴镇镇长

吴广东 青云镇镇长

袁新惠 石门镇镇长

高慎荣 店头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高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临沭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任务分解表


项目

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一、政府重视

1.政府成立“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小组,印发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文件,充分调动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应急管理、交警、交通运输等各方面管理资源,为抓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县教体局、各镇街


2.将农机安全列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县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3.保障农机安全投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相关经费,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持续开展。

县财政局、各镇街


4.构建新阶段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机构分工承担、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维持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稳定。

县农业农村局


5.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等精细化管理模式,落实镇街、村和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监管责任制,做到底数清晰,设置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岗位人员的镇街以及行政村比例不低于70%,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农机服务组织比例达到100%。

各镇街


二、部门协作

6.农业农村局负责本地区的具体创建工作,制定本地创建工作方案,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检查,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

县农业农村局


7.建立农业农村、交警、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2次联席会议,切实强化综合治理,共同维护农机安全生产。

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联席会议)、县交警大队、县应急管理局


8.农业农村局、县交警大队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农业农村局定期向交警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证发放等情况,交警大队定期向农业农村局通报农机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警大队


三、宣传有力

9.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等关于农机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学习教育方案,部署经常性、系统性宣贯活动。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10.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农机“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农机监理业务大厅和农机考试、检验场地设置农机安全宣传专栏、印制宣传材料、制作教育警示片等方式,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教体局、各镇街


11.结合重要农时,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技术指导培训不少于2次,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参训率达到80%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四、管理规范

12.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农机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13.公开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免征收费项目、办事人员和办事结果。公布农机行政许可、安全执法、安全检查、事故责任认定等权力清单。


14.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对清单内容实行动态跟踪,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


15.紧密结合春耕、“三夏”、“三秋”、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深入农田、场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建立台账,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以及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使用等违法行为。


16.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五、治理有效

17.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档案内容齐全规范,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证件记载信息实现“三个一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达到87%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


18.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积极推进检验方式创新,结合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努力提高检验覆盖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率达到87%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


19.严查假牌套牌变型拖拉机,加快存量变型拖拉机淘汰清理,按照本地区变型拖拉机淘汰进度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实现清零。建立纯运输拖拉机退出机制。

县交警大队

县农业农村局


20.全面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制定并公开实施方案,推行“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按时进行实施进度统计分析,做好工作总结。

县农业农村局


21.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及有关配套文件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件的申领、考试、发证和换证等工作,档案内容齐全规范。加强对农机驾驶培训监督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无证驾驶现象显著下降。

县农业农村局


22.实施“亮尾工程”,拖拉机运输机组应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积极推行其他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或插挂反光警示旗。

县农业农村局


23.制定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社会公布,每2年至少开展1次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公开事故报告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县农业农村局


24.规范开展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不存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等行为。近3年,不发生农机死亡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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