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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示范期(2024年-202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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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字〔2023〕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期(2024年-2026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示范期 (2024年-2026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与水平,确保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取得实效,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原则,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全链条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我县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县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保护机制,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文化环境,推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和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在促进科技、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县域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 (二)2024-2026年的具体目标。 争取通过2024年-2026年三年的示范期建设,实现各项知识产权指标明显提升,以支撑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地位。具体目标如下: 1.知识产权政策环境不断优化。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相关政策法规,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建设,知识产权管理队伍更加健全有效;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完善《临沭县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沭县专利奖励暂行办法》,进一步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氛围。 2.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明显提高。全县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增长,质量明显提高。到2026年,实现全县高价值发明专利数量倍增;商标申请量、注册量和有效量稳定在全市领先水平,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等商标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推进和完善版权保护,版权自愿登记量、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注册登记量稳步增长。 3.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高。积极引导、推动、扶持一批专利技术产业化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围绕我县主导产业,支持引进优秀专利实现产业化,不断提高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率,专利产品产值占工业产品产值的比重不断增加。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推动更多的中小企业“知产”变“资产”。 4.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成效突出。完善我县知识产权执法队伍,积极开展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协助省、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公正、高效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严肃查处假冒专利等侵权行为,依法维护和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大,侵权假冒等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5.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企业建立工作联系数量超过120家;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管理制度。支持鼓励专利代理、知识产权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县内开展各项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依托临沭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接洽有关信息传媒公司,逐步建立我县专利信息数据库。 6.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3.15”“4.26”等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及“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医院”等特色活动。每年开展知识产权主题宣传活动5次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自主知识产权创造。 1.积极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落实《临沭县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对专利大户奖励扶持,引导和支持各种优势资源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集聚。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围绕市场需求及产业发展方向,通过专利导航分析为重大科研项目全过程提供决策依据,开展专利挖掘布局、专利预警分析,稳步提升发明创造的数量质量。 2.增强产业知识产权竞争能力。进一步加大对主导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支持和引导,增强产业知识产权新优势和竞争力。加大高端化工、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引导和支持相关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3.强化知识产权发展导向作用。政府专项资金重点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把是否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作为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立项的重要内容;在企业实施重大项目,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时,以是否实现再创新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为重要指标,努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标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研发、生产、销售的全过程。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集中管理、委托管理服务,加快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2.推动知识产权落地转化。积极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充分发挥县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一批拥有高价值专利的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对拥有知识产权特别是高价值发明专利的项目,给予优先立项或优先推荐申报上级知识产权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购买、合作开发生产等形式,引进适应临沭实际的国内外高科技专利技术和产品落地转化。 3.积极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发挥专利信息分析在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中的导航作用,鼓励高端化工、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传统和特色产业集群,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产业领军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将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为企业发展方向、定位和路径提供指引。 4.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落实省、市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利)质押融资按照LPR贴息60%的补助政策,大力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支持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作研发或开展专利许可和转让交易,实现专利价值的最大化。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加强专利、商标、版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执法效能。 2.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保护力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协调工作机制,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部门加强协作,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结合、宣传教育和打击震慑相结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力度。 (四)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1.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各方力量,加强全县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从有专人负责到逐步建立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2.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培育和引进服务质量优、信誉好、水平高、实力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我县设立服务点,引导服务机构和企业深度交流、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专利分析和预警,加强企业自身竞争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加各项专业知识培训,建立知识产权政企服务联动机制,深入企业提供上门服务,为企业出谋划策、排忧解难。 (五)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1.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3.15”“4.26”等宣传活动,重点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 2.加强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在全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广大技术人员中开展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普及性培训,抓好重点企业的提高性培训,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品牌企业等,提高决策人员、科技人员、营销和管理人员运用发展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 四、工作步骤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工作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时间:2024年1月-2024年4月。 内容:完善全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时间:2024年5月-2026年9月。 内容:在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本工作方案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时间:2026年10月-2026年12月。 内容:认真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的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完善验收材料,迎接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检查验收,并根据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意见,整改存在问题。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时间:2026年12月及以后。 内容:在全面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工作目标后,继续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能力和水平,巩固创建成果,努力形成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保护有力、运转顺畅的知识产权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示范期间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部署,完善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汇报,及时调整和充实工作重点,解决存在问题。要求各镇街、县直有关单位强化协同协作意识,密切配合,将知识产权工作相关考核指标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 1.更加突出以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专利运用为导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和《临沭县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2.加强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把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各种政策支持的前置条件。 3.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促进企业提高竞争力、知名度。 (三)加大经费投入。 1.加大政府投入。把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支出列入县财政一般预算,逐步提高县财政知识产权资金投入。 2.引导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特别是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要设立专项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用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保护、宣传培训以及转化实施等。 (四)严格目标考核。 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各镇街、各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将知识产权示范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题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确保知识产权工作落到实处,对知识产权工作实施中取得显著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营造浓厚氛围。 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坚持普及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通过“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渠道和途径,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工作的浓厚氛围。 【政策咨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解答:0539-6211059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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