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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县推进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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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字〔2022〕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全县推进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推进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小城镇建设品质,塑造小城镇形象特色、完善小城镇设施配套、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小城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根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提升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引领,以提升小城镇驻地建设品质为抓手,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精心运作、重点突破的方针,统筹推进建筑风貌、景观绿化、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发展,全面提高小城镇建设整体水平,实现小城镇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建筑风貌特色鲜明、生态环境品质优良、基础设施运营高效、公共设施配置完善,进一步提升小城镇宜居宜业水平。 二、建设原则 (一)尊重民意、注重民生。坚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镇区建设应做到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情于民、问效于民,积极推进公众参与,推动镇容镇貌共治共享,增强城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严守底线、营造格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约束条件,不得改变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管控内容,保护重要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积极推进小城镇绿环、绿心、绿廊、绿道建设,构建小城镇的生态绿地和廊道系统。 (三)补齐短板、鼓励更新。深入分析小城镇驻地的整体格局、建筑风貌、景观绿化、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现状问题,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的镇容镇貌差、生态环境差和配套设施不足等实际问题,补齐小城镇短板。实施小城镇更新行动,禁止大拆大建,鼓励采用微改造方式,优先利用存量空间完善城镇功能,促进小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四)塑造特色、提升品质。挖掘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延续文化脉络,打造山地丘陵、滨水、平原等不同地域的小城镇景观,塑造地方特色,形成独具魅力的小城镇形象。建立健全标准化、精细化、特色化的建设模式,以标准促建设,以精细促质量,以特色促品质,提升小城镇的建设品质。 三、重点任务 (一)以科学规划为先导,引领城镇建设。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引领和基础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小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等各类规划,优化小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重点解决功能区布局混乱、碎片化改造等问题,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城乡互动的现代城镇体系。要结合本次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科学制定本镇区的小城镇提升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以镇容镇貌提升为重点,科学编制,突出特色,切实可行,不盲目追求“高大上”,鼓励建设“小微精”,倡导突出“一镇一特色”。要围绕推进建筑风貌、景观绿化、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开展规划设计,积极构建涵盖特色公园、主干道路、小镇客厅、商业街区四大建设要素的“魅力特色发展路径”,相关规划设计方案要有项目依托,要有完成时限,确保三年完成。 (二)以培育特色为支撑,建设美丽城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特色小城镇创建试点标准要求,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梯次推进、共同发展的思路,加大用地、财政、金融、产业、人才等政策支持,打造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特色小镇,叫响文旅、柳编、蓝莓、铸造、航空等镇街品牌。深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镇驻地连接城乡的节点作用,不断增强辐射带动力。 (三)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平台,增强承载能力。大力实施一批小城镇建设提升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道路、通信、电力、给排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城镇延伸,提高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建设具有镇域特色的镇区公园、健身广场、商业街区等,优化小城镇生产生活空间,提高小城镇吸纳能力,鼓励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驻地、镇域次中心(原乡镇驻地)集聚,全面提升城镇化水平,最终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要素配置合理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镇基础设施建管一体化,形成城镇高度融合、共同繁荣新局面。 (四)以精细管理为目标,加强城镇管理。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范围清晰、任务落实、运转协调、监管到位”的现代化小城镇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城管执法人员“重心下移”,进一步细化小城镇的镇容管理标准、管理责任,定路段区域、定目标任务、定执法人员,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重点打造一批小城镇精品街区、示范园区。在小城镇驻地常态化开展城镇交通秩序、市容环境、渣土运输、户外广告、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实现小城镇管理的精细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里成立临沭县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日常办事机构,全面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等职能,研究解决推进小城镇提升建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县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按年度对本《实施意见》实行任务细化分解,并作为每年度各镇街、县直有关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规划引领。各镇要加快推进小城镇各项规划的修编完善进程,尽快完成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编制,严格按照《山东省小城镇镇区提升建设指引(试行)》(鲁建村字〔2021〕19号)进行规划引导。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划设计方案需经县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县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进行提升建设,不得随意变化,保持规划设计的刚性。 (三)实施典型带动。对全县7个建制镇,按照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规划设计的修编进度、设计质量、推进速度等情况,分年度、分梯次选定典型示范小城镇进行重点奖补,时间不分先后,各镇同步启动,成熟一个建设完成一个,确保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县域内小城镇驻地改造提升任务。 (四)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共计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采取奖补的方式对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工作给予资金扶持,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组成小城镇提升行动指导组,对各镇小城镇提升行动的设计、评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指导监管。同时,积极向上争取省市资金,多渠道开展小城镇建设提升奖补;县奖补资金根据各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当年完成情况,经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指导组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验收通过后按奖补办法及时发放。 附件:1.临沭县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小城镇建设提升指引细则 3.小城镇建设激励指引细则 附件1 临沭县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侯素云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颜士刚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张英杰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成 员:王 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顺仓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晓峰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刘 健 县民政局局长 庞佃宝 县财政局局长 徐勤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清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洋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尹昌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高冬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伏广强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局长 于华帅 蛟龙镇政府镇长 袁新惠 石门镇政府镇长 邢雨亭 曹庄镇政府镇长 万全冬 青云镇政府镇长 李晓勇 大兴镇政府镇长 张正云 玉山镇政府镇长 王香令 店头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胡顺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小城镇建设提升指引细则
附件3 小城镇建设激励指引细则
【政策咨询】:县住建局 电话解答:0539-6216988 现场解答:临沭县育新街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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