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推进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 ||||||||||||||||||||||||
2022-04-1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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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三步走”战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小城镇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在落实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承上启下的地位与作用。为贯彻落实好国家乡村振兴战略,2021年12月24日,山东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发布〈山东省小城镇镇区提升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从小城镇的建设原则、总体目标、建设路径进行了明确,并从小城镇整体格局、建筑风貌、景观绿化、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重点建设等方面对建设提升的标准提出了指导意见,专门用于指导各地做好小城镇建设提升。 2022年1月18日,县委书记张雷在十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实施小城镇三年提升计划,打造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特色小镇,叫响文旅、柳编、蓝莓、铸造、航空等镇街品牌,要求深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发挥镇驻地节点作用,推动县镇村功能衔接互补,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素配置合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设施建管一体化”。 2022年1月18日,侯素云县长在县十八届人大代表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城乡建设工作明确提出“坚持融合化,区域布局、城乡发展实现新跃升”的奋斗目标,小城镇建设提质升级被列为今后五年的城乡建设工作重点。 2022年3月27日,市委书记任刚同志在全市招商引资专题调度会上提出,各县区要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每个县区至少要打造1-2个功能全、产业强、规模大的小城镇建设示范,打造招商引资的新平台。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小城镇建设的工作部署,前期在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张英杰的牵头带领下,县住建局先后对全县7个建制镇进行了现场调研,并组织各镇到浙江进行了小城镇建设的考察学习,由县住建局结合《山东省小城镇镇区提升建设指引》标准要求,起草了《关于推进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草拟了临沭县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并联合财政局拟定了相关的资金奖补办法及小城镇建设提升指引细则、小城镇建设激励指引细则,前期已征求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结合各方意见对该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该文件共分总体目标、建设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其中总体目标、建设原则按照省住建厅文件拟定,重点任务主要围绕“以科学规划为先导,引领城镇建设”、“以培育特色为支撑,建设美丽城镇”、“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平台,增强承载能力”、“以精细管理为目标,加强城镇管理”4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保障措施主要有4点:1、强化组织保障。县里成立临沭县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等职能;2、坚持规划引领。要求各镇要加快推进小城镇各项规划的修编完善特别是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编制,相关规划设计方案需经县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县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3、实施典型带动。全县7个建制镇同步启动,成熟一个建设完成一个,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各小城镇驻地改造提升任务。4、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资金,三年共计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采取奖补的方式对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工作给予资金扶持,按审批通过的奖补办法及时发放。 三、工作建议 建议《关于推进小城镇三年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经审议完善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现提请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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