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政办字〔2022〕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2022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快推进“工业强县”工程,根据《临沭县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联系园区的县级领导、工业园区、县直经济部门单位和其他县直部门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到位市外资金,新签约过亿元项目,飞地项目,央企、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投资项目及过10亿元项目,现场观摩等内容。
三、统计范围
纳入统计范围的项目认定周期不超过24个月,统计时限为当年12月31日前。
市外投资者在我县投资的工业、农业“新六产”、服务业等项目(不包含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项目)情况;市外投资者对我县企业增资扩股情况。
县内企业将通过股权挂牌、发行债券等形式融资所得资本投入我县的项目。
基金投资机构或基金管理机构对我县企业增资入股的项目。
市外投资者在我县投资科技孵化、电商平台、供应链、外贸主体等“四新四化”项目。
四、考核方式
(一)工业园区
计算考核基本分和加分后按照功效系数法计算,基础分值为总分的70%。
考核基本分。(1)完成年度到位市外资金任务得4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2)完成年度新签约过亿元项目任务得2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其中,完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项目任务得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3)完成年度附加任务得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4)现场观摩30分,每季度组织一次新建招商项目现场观摩活动,进行评议打分,年终按比例计算得分。
(二)县直经济部门单位
签约项目及在建项目必须有招引过程,无过程统计的项目不予认定。计算考核基本分和加分后按照功效系数法计算,基础分值为总分的70%。
考核基本分。(1)完成亿元以上相关产业项目签约额任务得5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2)签约项目当年开工建设的得50分,未开工的不得分。
(三)其他县直部门单位
其他县直部门单位不分配具体任务,采取加分方式,计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当年招引1个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落户并开工的得满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加2分。
(四)加分项
1.工业园区配合报送上级平台情况。根据省市平台报送情况,按照省市考核认定结果排名,对前2名加8分,第3-6名加5分。
2.在国家、省、市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中,提报重大签约项目并经认定的,每个项目加2分,最高加10分。
3.当年引建世界500强项目且到位资金超过1亿元的,每个加6分;当年引建央企投资项目、中国500强项目且到位资金超过1亿元的,每个加4分。
4.当年招引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项目落户并开工的,每个加2分。
5.工业片区当年招引并开工亿元以上飞地经济项目落户“一区三园”的,每个加5分,且税收按7:3(招引方和落地方)分成。
6.工业园区通过盘活低效工业用地企业(低效工业用地企业需经县工信局认定),当年招引市外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且到位资金超过2000万元的,每个项目加1分。
7.当年招引投资不低于30亿元项目落地且到位资金不低于20%的,实行一票肯定。
五、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评。
1.引资单位确认。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一个任务归属单位;续建项目按原引资单位进行认定。
2.到位资金认定。到位资金由专业单位参与评估认定。
六、结果运用
1.县级领导与其联系的园区实行共同招商,同职同责同奖同罚。
2.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且得分排名前5位的工业园区,授予“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分别奖励招商经费专项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3.对得满分的县直单位,授予“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招商经费专项补助5万元。
4.对当年全县招商引资综合考核前5名的工业园区和得满分的县直单位,各推荐1名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授予“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对当年引建亿元以上项目引荐人授予“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5.对新签约引进并在合同(协议)规定期限内履约的央企、500强企业、上市企业投资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过5亿元的项目,项目主要引荐人推荐记三等功(记功)一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七、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件:1.2022年工业园区目标任务
2022年县直经济部门单位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3.项目认定标准和所需材料
附件1
2022年工业园区目标任务
单 位 |
联系园区县级领导 |
目标任务 |
到位市外 资金(亿元) |
新签约过亿元项目 |
附加任务 |
签约个数 |
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项目个数 |
滨海高新产业园 |
张雷 赵焱 陈飞 胡文君 孙军涛 |
28 |
8 |
2 |
2个过10亿元和2个世界 500强或央企投资项目 |
经济开发区 |
侯素云 李晓峰 苗壮 马静 刘崇宝 |
40 |
8 |
2 |
2个过10亿元和2个世界 500强或央企投资项目 |
郑山工业片区 |
侯素云 李晓峰 苗壮 马静 刘崇宝 |
3 |
4 |
1 |
1个飞地项目 |
店头工业园 |
朱烨 黄新岩 于丽华 庄金才 王冠龙 |
6 |
5 |
2 |
1个过10亿元和1个中国 500强或央企投资项目 |
曹庄工业片区 |
王京凯 张英杰 许昭辉 班立江 张秀颀 |
3 |
4 |
1 |
1个飞地项目 |
蛟龙工业片区 |
朱凤华 管涛 朱孔科 刘洪明 |
3 |
4 |
1 |
1个飞地项目 |
青云工业园 |
颜士刚 陆永春 孟庆然 |
8 |
5 |
2 |
1个过10亿元和1个中国 500强或央企投资项目 |
大兴工业片区 |
周超 孟凡峰 张媛媛 姚晓东 |
3 |
4 |
1 |
1个飞地项目 |
石门工业片区 |
岳磊 陈庆祥 刘家合 胡文杰 |
3 |
4 |
1 |
1个飞地项目 |
玉山工业片区 |
王晓锋 吕晓飞 王维庆 朱孟英 |
3 |
4 |
1 |
1个飞地项目 |
小 计 |
|
100 |
50 |
14 |
|
附件2
2022年县直经济部门单位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序号 |
引资成员单位 |
签约额任务 (亿元) |
招引产业 |
1 |
县财政局 |
1 |
“3+2”产业 |
2 |
县发改局 |
2 |
“3+2”产业 |
3 |
县统计局 |
1 |
“3+2”产业 |
4 |
县行政审批局 |
1 |
“3+2”产业 |
5 |
县应急管理局 |
1 |
“3+2”产业 |
6 |
县交运局 |
1 |
“3+2”产业 |
7 |
县资源规划局 |
1 |
“3+2”产业 |
8 |
县住建局 |
1 |
“3+2”产业 |
9 |
县综合执法局 |
1 |
“3+2”产业 |
10 |
县农业农村局 |
1 |
农业产业链项目 |
11 |
县水利局 |
1 |
“3+2”产业 |
12 |
县工商联 |
1 |
“3+2”产业 |
13 |
县人社局 |
1 |
“3+2”产业 |
14 |
县文旅局 |
1 |
文旅类项目 |
15 |
县苍马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 |
1 |
文旅类项目 |
16 |
县利城文旅集团 |
1 |
文旅类项目 |
17 |
县工信局 |
2 |
“3+2”产业 |
18 |
县科技局 |
2 |
高新技术企业项目 |
19 |
县商务局 |
2 |
外资项目2个 |
20 |
县市场监管局 |
1 |
“3+2”产业 |
21 |
县地方金融发展中心 |
1 |
“3+2”产业 |
22 |
县投促中心 |
5 |
“3+2”产业 |
附件3
项目认定标准和材料
一、项目认定(详见附表)
1.签约项目指当年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合同),只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协议的项目不纳入统计范围。
2.开工项目考核认定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投资等项目不列入考核。
4.增资扩股类项目视情况可参照执行。
二、投资计算方法
1.新征地项目以土地费用、建筑费用、设备投入计算。
2.租用厂房项目以年租金的3倍、装潢费用、设备投入计算。
3.收购、重组项目以收购额、建筑费用、设备投入计算。
4.物流、商贸、旅游类项目以土地费用、配套设施费用、建筑装潢费用、设备投入计算。
5.高效设施农业项目以土地年租金的3倍、设施投入计算。
6.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项目,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文化创意、技术咨询、农业产业化项目按1:2折算认定固定资产投资额。
7.外资项目,外资到位后到位外资可先行认定,待项目建设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再行认定。
项目认定所需材料
项目类别 |
认定标准 |
所需材料 |
签约项目 |
当年正式签约 |
提报项目正式签约协议(合同)、投资方、引进方和落地方三方盖章的签约备案表 |
开工项目 |
新征地项目 |
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20%或主体出正负零 |
核准或备案文件、营业执照、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证、购地付款凭证、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筑和设备照片各5张(清晰、不同角度) |
收购重组项目 |
已运营 |
核准或备案文件、营业执照、经房产和土地主管部门备案的房产或土地转让合同、施工许可证、购买设备付款凭证、建筑和设备照片各3张(清晰、不同角度) |
租赁项目 |
已运营 |
房屋或厂房租赁协议、核准或备案文件、营业执照、装潢施工合同、购买设备付款凭证、建筑和设备照片各3张(清晰、不同角度) |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