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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2022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2-03-04  点击:

沭政办字〔2022〕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2022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快推进“工业强县”工程,根据《临沭县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联系园区的县级领导、工业园区、县直经济部门单位和其他县直部门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到位市外资金,新签约过亿元项目,飞地项目,央企、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投资项目及过10亿元项目,现场观摩等内容。

三、统计范围

纳入统计范围的项目认定周期不超过24个月,统计时限为当年12月31日前。

市外投资者在我县投资的工业、农业“新六产”、服务业等项目(不包含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项目)情况;市外投资者对我县企业增资扩股情况。

县内企业将通过股权挂牌、发行债券等形式融资所得资本投入我县的项目。

基金投资机构或基金管理机构对我县企业增资入股的项目。

市外投资者在我县投资科技孵化、电商平台、供应链、外贸主体等“四新四化”项目。

四、考核方式

(一)工业园区

计算考核基本分和加分后按照功效系数法计算,基础分值为总分的70%。

考核基本分。(1)完成年度到位市外资金任务得4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2)完成年度新签约过亿元项目任务得2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其中,完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项目任务得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3)完成年度附加任务得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4)现场观摩30分,每季度组织一次新建招商项目现场观摩活动,进行评议打分,年终按比例计算得分。

(二)县直经济部门单位

签约项目及在建项目必须有招引过程,无过程统计的项目不予认定。计算考核基本分和加分后按照功效系数法计算,基础分值为总分的70%。

考核基本分。(1)完成亿元以上相关产业项目签约额任务得5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2)签约项目当年开工建设的得50分,未开工的不得分。

(三)其他县直部门单位

其他县直部门单位不分配具体任务,采取加分方式,计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当年招引1个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落户并开工的得满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加2分。

(四)加分项

1.工业园区配合报送上级平台情况。根据省市平台报送情况,按照省市考核认定结果排名,对前2名加8分,第3-6名加5分。

2.在国家、省、市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中,提报重大签约项目并经认定的,每个项目加2分,最高加10分。

3.当年引建世界500强项目且到位资金超过1亿元的,每个加6分;当年引建央企投资项目、中国500强项目且到位资金超过1亿元的,每个加4分。

4.当年招引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项目落户并开工的,每个加2分。

5.工业片区当年招引并开工亿元以上飞地经济项目落户“一区三园”的,每个加5分,且税收按7:3(招引方和落地方)分成。

6.工业园区通过盘活低效工业用地企业(低效工业用地企业需经县工信局认定),当年招引市外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且到位资金超过2000万元的,每个项目加1分。

7.当年招引投资不低于30亿元项目落地且到位资金不低于20%的,实行一票肯定。

五、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评。

1.引资单位确认。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一个任务归属单位;续建项目按原引资单位进行认定。

2.到位资金认定。到位资金由专业单位参与评估认定。

六、结果运用

1.县级领导与其联系的园区实行共同招商,同职同责同奖同罚。

2.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且得分排名前5位的工业园区,授予“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分别奖励招商经费专项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3.对得满分的县直单位,授予“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招商经费专项补助5万元。

4.对当年全县招商引资综合考核前5名的工业园区和得满分的县直单位,各推荐1名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授予“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对当年引建亿元以上项目引荐人授予“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5.对新签约引进并在合同(协议)规定期限内履约的央企、500强企业、上市企业投资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过5亿元的项目,项目主要引荐人推荐记三等功(记功)一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七、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件:1.2022年工业园区目标任务

2022年县直经济部门单位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3.项目认定标准和所需材料

附件1

2022年工业园区目标任务

单 位

联系园区县级领导

目标任务

到位市外

资金(亿元)

新签约过亿元项目

附加任务

签约个数

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项目个数

滨海高新产业园

张雷 赵焱 陈飞 胡文君 孙军涛

28

8

2

2个过10亿元和2个世界

500强或央企投资项目

经济开发区

侯素云 李晓峰 苗壮 马静 刘崇宝

40

8

2

2个过10亿元和2个世界

500强或央企投资项目

郑山工业片区

侯素云 李晓峰 苗壮 马静 刘崇宝

3

4

1

1个飞地项目

店头工业园

朱烨 黄新岩 于丽华 庄金才 王冠龙

6

5

2

1个过10亿元和1个中国

500强或央企投资项目

曹庄工业片区

王京凯 张英杰 许昭辉 班立江 张秀颀

3

4

1

1个飞地项目

蛟龙工业片区

朱凤华 管涛 朱孔科 刘洪明

3

4

1

1个飞地项目

青云工业园

颜士刚 陆永春 孟庆然

8

5

2

1个过10亿元和1个中国

500强或央企投资项目

大兴工业片区

周超 孟凡峰 张媛媛 姚晓东

3

4

1

1个飞地项目

石门工业片区

岳磊 陈庆祥 刘家合 胡文杰

3

4

1

1个飞地项目

玉山工业片区

王晓锋 吕晓飞 王维庆 朱孟英

3

4

1

1个飞地项目

小 计

100

50

14

附件2

2022年县直经济部门单位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序号

引资成员单位

签约额任务

(亿元)

招引产业

1

县财政局

1

“3+2”产业

2

县发改局

2

“3+2”产业

3

县统计局

1

“3+2”产业

4

县行政审批局

1

“3+2”产业

5

县应急管理局

1

“3+2”产业

6

县交运局

1

“3+2”产业

7

县资源规划局

1

“3+2”产业

8

县住建局

1

“3+2”产业

9

县综合执法局

1

“3+2”产业

10

县农业农村局

1

农业产业链项目

11

县水利局

1

“3+2”产业

12

县工商联

1

“3+2”产业

13

县人社局

1

“3+2”产业

14

县文旅局

1

文旅类项目

15

县苍马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

1

文旅类项目

16

县利城文旅集团

1

文旅类项目

17

县工信局

2

“3+2”产业

18

县科技局

2

高新技术企业项目

19

县商务局

2

外资项目2个

20

县市场监管局

1

“3+2”产业

21

县地方金融发展中心

1

“3+2”产业

22

县投促中心

5

“3+2”产业

附件3

项目认定标准和材料

一、项目认定(详见附表)

1.签约项目指当年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合同),只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协议的项目不纳入统计范围。

2.开工项目考核认定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投资等项目不列入考核。

4.增资扩股类项目视情况可参照执行。

二、投资计算方法

1.新征地项目以土地费用、建筑费用、设备投入计算。

2.租用厂房项目以年租金的3倍、装潢费用、设备投入计算。

3.收购、重组项目以收购额、建筑费用、设备投入计算。

4.物流、商贸、旅游类项目以土地费用、配套设施费用、建筑装潢费用、设备投入计算。

5.高效设施农业项目以土地年租金的3倍、设施投入计算。

6.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项目,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文化创意、技术咨询、农业产业化项目按1:2折算认定固定资产投资额。

7.外资项目,外资到位后到位外资可先行认定,待项目建设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再行认定。

项目认定所需材料

项目类别

认定标准

所需材料

签约项目

当年正式签约

提报项目正式签约协议(合同)、投资方、引进方和落地方三方盖章的签约备案表

开工项目

新征地项目

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20%或主体出正负零

核准或备案文件、营业执照、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证、购地付款凭证、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筑和设备照片各5张(清晰、不同角度)

收购重组项目

已运营

核准或备案文件、营业执照、经房产和土地主管部门备案的房产或土地转让合同、施工许可证、购买设备付款凭证、建筑和设备照片各3张(清晰、不同角度)

租赁项目

已运营

房屋或厂房租赁协议、核准或备案文件、营业执照、装潢施工合同、购买设备付款凭证、建筑和设备照片各3张(清晰、不同角度)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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