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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池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1  点击:

现将《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池管理办法》予以公告,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从公告之日起至6月20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将书面意见寄至临沭县法制局(地址: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邮编:276700;传真:6234169)或发电子邮件至:linshufazhi@163.com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池(以下简称资金池)设在临沭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明确专人负责资金池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资金池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融(拨)入的资金,主要包括项目融资、一般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资金、上级专项资金等。

第四条资金池专项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支出。

第五条 资金池管理的原则为:统一管理、分户核算,多融多用、鼓励先进,适时调剂、提高效率。

第六条项目融(拨)入资金统一纳入资金池管理。

第七条 在拨付资金时,要填写《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申报审批表》,在有资金额度的前提下,经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资金池办理拨款手续,划拨资金。如无资金使用额度,但因涉及工程关键进度、社会稳定等问题亟需资金时,经县长批准,可申请使用调剂金,有偿使用,限期归还。

第八条 要加强对资金池项目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局要建立定期会审制度,规范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县审计局要建立年度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县招标办要加强对项目建设招投标的监督与指导,确保工程建设公开、公正、公平。要以资金池为抓手,合力规范支出行为,推进项目建设。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8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0930日。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临沭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申报审批表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月

附件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 月 日印发

临沭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主管部门

部门资金池上次余额

本次资金来源

项 目

金 额

一般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基金预算安排的资金

上级专项资金

项目融资

其他来源

本次申请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资金用途

申请金额

一级项目

子项目

合 计

部门资金池本次余额

县财政局初核意见

县分管领导意见

县长批示

审核人:

上一条:关于征求《临沭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求《临沭县县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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