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池管理办法》予以公告,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从公告之日起至6月20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将书面意见寄至临沭县法制局(地址: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邮编:276700;传真:6234169)或发电子邮件至:linshufazhi@163.com。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池(以下简称资金池)设在临沭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明确专人负责资金池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资金池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融(拨)入的资金,主要包括项目融资、一般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资金、上级专项资金等。
第四条资金池专项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支出。
第五条 资金池管理的原则为:统一管理、分户核算,多融多用、鼓励先进,适时调剂、提高效率。
第六条项目融(拨)入资金统一纳入资金池管理。
第七条 在拨付资金时,要填写《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申报审批表》,在有资金额度的前提下,经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资金池办理拨款手续,划拨资金。如无资金使用额度,但因涉及工程关键进度、社会稳定等问题亟需资金时,经县长批准,可申请使用调剂金,有偿使用,限期归还。
第八条 要加强对资金池项目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局要建立定期会审制度,规范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县审计局要建立年度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县招标办要加强对项目建设招投标的监督与指导,确保工程建设公开、公正、公平。要以资金池为抓手,合力规范支出行为,推进项目建设。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8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09月30日。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临沭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申报审批表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月日
附件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 月 日印发
临沭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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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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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资金池上次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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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金来源 |
项 目 |
金 额 |
一般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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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预算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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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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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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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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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资金 |
项目名称 |
项目代码 |
资金用途 |
申请金额 |
一级项目 |
子项目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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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资金池本次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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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初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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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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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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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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