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农发〔2017〕33号
各镇街农技站:
现将《临沭县“大龙杯”首届“临沭地瓜”,瓜王大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农业局
2017年5月4日
临沭县“大龙杯”首届“临沭地瓜”瓜王大赛实施方案
一、“瓜王”大赛组织实施
(一)活动目的意义
为配合“临沭地瓜”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通过组织“临沭地瓜”瓜王大赛,旨在促进临沭地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宣传推介临沭地瓜产业,促进地瓜专用配方肥推广应用,提高“临沭地瓜”知名度,促进瓜农增产增收。
(二)活动主办与组织
主办单位:临沭县农业局 青云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山东大龙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三)参赛范围和参赛内容
全县范围内种植地瓜的农户或合作组织均可报名参加各个奖项角逐。参赛内容为:地瓜的栽培管理,技术应用,产量等指标。
(四)奖项、奖金设置
1、单瓜“瓜王”
评判标淮:重量最高,瓜型美观,表皮光滑有光泽。
一等奖:1名 奖金4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200元
三等奖:6名 奖金100元
2、单墩瓜“瓜王”
评判标淮:单墩瓜重量最高,无缺瓜,瓜型美观,表皮光滑。
一等奖:1名 奖金4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200元
三等奖:6名 奖金100元
3、亩单产“瓜王”
评判标准:亩产量最高者获奖,实地小区测产,折算亩产。
一等奖:1名 奖金6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400元
三等奖:6名 奖金200元
(以上获奖奖品为现金或等值配方肥)
(五)组织与报名
凡有意参赛的农户,到各镇街农技站报名参加相应的参赛项目,填写报名表。主办单位将根据农户报名情况,每年6月下旬地瓜种植完毕,现场核实确认参赛农户的参赛地块。核实通过的参赛地块,作为参赛亩单产的测产地块,中途不能变更参赛地块。单瓜、单墩参赛不做要求。建议所有参赛农户带头推广应用地瓜专用配方肥。
(六)开奖与评选
单瓜“瓜王”和单墩“瓜王”现场评奖,参赛农户现场提供参赛地瓜,专家依据标准现场称重打分。亩单产“瓜王”测产,由专家于10月中旬分别对参赛地瓜地块进行小区实地测产,折算亩单产,由高到低确定获奖名单。亩单产“瓜王”的颁奖与单瓜“瓜王”和单墩“瓜王”现场评奖获奖者一起颁奖。所有参评产品,除参赛的“亩单产”瓜王产品外,概不退还,作为“临沭地瓜”地标申请认证形象宣传用品,用于收藏展示,宣传“临沭地瓜”品牌。
二、主要赛事活动安排
(一)4月中旬,开展临沭县“大龙杯”首届临沭地瓜“瓜王”大赛启动仪式。
(二)5月1日一6月30日,宣传发动,组织报名登记,技术培训。
(三)7月1日—10月10日,对报名参赛选手跟踪技术指导。
(四)10月11日-20日,进行测产验收。10月20日组织召开“瓜王”评比大会,邀请有关专家对参赛选手进行评选,并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对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附件:临沭地瓜“瓜王”参赛报名表
附件
临沭地瓜“瓜王”参赛报名表
沭政发〔2017〕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6号文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19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4〕13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就加快发展我县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体育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户外运动、体育旅游、休闲养生为主,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为辅,多领域融合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努力发展体育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体育产品与服务协同发展,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发展格局,体育产业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5万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5万人以上;人均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形成;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县体育总会达到“五有”(有牌子、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充分发挥国民体质监测站积极作用,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培育1-2项精品体育赛事和1-2项传统品牌赛事。
二、构建体育产业体系
(一)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
制定体育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点引导足球、赛车、自行车、徒步等运动项目及体育场馆、商业街的集聚发展。依托城区体育场馆、健身广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体育用品商贸等产业。突出度假区体育产业发展方向,建成一批中高端体育场地。依托苍马山、冠山、夹谷关等旅游资源、体育场馆(场地)设施资源和品牌赛事,以及蛟龙镇、石门镇、玉山镇的自然地理环境,发展户外体育产业,推广登山、攀岩、钓鱼、野营露宿、拓展训练等户外运动项目。依托沭河古道自然资源打造体育旅游长廊,在沭河古道水域开展水上运动项目。依托社会力量和各单项体育协会,扎实推进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健步走、健身气功、太极拳、广场操舞、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自行车、游泳、象棋等全民健身运动,形成全民体育消费态势。依托民族特色资源,扶持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秧歌、龙舟等民族民俗传统项目。
(二)重点发展竞赛表演业
建立完善体育赛事开展和评估机制,推动专业赛事发展,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赛事,构建多元化的主体投入机制和运营机制。利用全县体育场馆,积极争取每年举办1-2项市级以上大型赛事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单项体育赛事、体育职业赛事。围绕元旦、端午、5月全民健身月、8月8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组织形式多样、新颖活泼的主题健身活动;积极承办好全省“百千万三大赛”(百县篮球、千人乒乓球、万人象棋)赛事活动等。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积极开展临沭特色活动;着力推动足球、游泳等运动项目的开展,大力推广普及广场舞、健身跑(走)、骑行、越野、登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攀岩、马术、冰雪、极限运动等时尚体育运动项目,扶持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秧歌、龙舟等民族民俗传统项目。新培育打造1项以上具有影响力的新品牌赛事,着力推进品牌赛事提档升级。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因地制宜举办区域性体育竞赛表演项目,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广泛开展各类体育比赛,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每年开展中型体育赛事活动12次以上,常规性开展全县运动会。逐年提升各类体育赛事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三)大力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依据临沭县《“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一要列入土地利用规划,统一安排,合理布局。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要监督社区(居民小区)开发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二要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要求,依法保障并逐步增加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构建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支持全民健身活动,逐步达到镇镇有健身中心,村村有健身广场。力争体育中心二期工程2018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并逐步打造为集全民健身的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国民体制监测中心、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竞技体育训练基地等于一体的大型公共体育阵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体育设施人均用地的标准要求,在新建、改扩建居民小区时,预留公共体育设施场地,配建公共体育设施,确保公共体育用地面积落到实处。加大农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将农民健身工程建设列入政府新农村建设的内容,积极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农民利用山、水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健身。三要搞好规划布局。要以“三级、四轴、五园、多点、一中心”(“三级”指县城、镇街、村居社区,“四轴”指沭河、苍源河和长深高速、327国道,“五园”指北城区人民广场、苍源河滨河健身公园、红石湖公园健身广场、苍马山健身走廊、沭河体育休闲带,“多点”指人口相对集中的小型公共场所、学校、居住小区、企业等,“一中心”指县体育中心)的布局思路在全县范围内分段、分片、分功能区域建设适合群众就近健身的公益体育设施,打造15分钟健身圈。四要严格执行《体育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依法保护公共体育设施。对已经安装的体育设施,抓管理、抓使用维护,抓场地管理。五要均衡使用资金。县镇两级投入一定的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把镇村体育设施建设好,缩小城乡差别,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重点推进足球场建设,大力兴建笼式足球场,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5块以上,城区要达到0.7块以上。
(四)创新发展场馆管理模式
建构“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联动的体育场馆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推行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支持已建场馆进行适用性改造,盘活场馆资源,提高使用效益。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输出品牌、管理和资本,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和经营范围,开展健身、竞赛、培训、会展、停车等多种经营服务,实现最佳运营效益。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五)进一步拓宽体育彩票市场
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推进体育彩票的品牌建设、系统建设和管理销售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拓展体育彩票销售市场,创新销售方法、技术和模式。加强体彩销售网点建设,扩大销售网点分布。长抓网点业主管理培训,分析营销技能、网点宣传展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消费群体购买行为和特征,发现和填补购买人群盲区和弱区,壮大体育彩票消费人群数量。规范彩票公益金支出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在资助体育活动、体育为民惠民、场馆改造升级等方面的作用。
三、培育体育市场主体
(一)加快发展赛事经济
引入市场机制,构建合理的赛事体系、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运营模式。利用体育场馆和户外健身休闲场所,积极争取举办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承办赛事,培育发展县、乡、村三级体育协会和体育组织网络。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全民健身服务业,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体育公司、俱乐部、体育协会筹办以体育健身休闲为服务内容的全民健身赛事。成立或引进有实力的国际赛事管理公司,推进办赛主体专业化、市场化,实现由政府主导模式向“政府+赛事公司”运行模式转变。鼓励大型体育赛事充分进行市场开发,依托各类赛事媒介,构建以体育传媒、赛事策划、运营推广、经纪中介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实体。
(二)积极推进体旅融合
加强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相互融合,以体育活动为载体,串联整合自然山水、交通、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旅游资源要素,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以县城为核心,以苍马山、冠山、夹谷关、沭河古道等自驾车线路为依托,以全县景区为主要节点,鼓励旅游企业和景区开发体育产品,不断完善全县体育旅游服务体系。继续宣传打造“苍源河滨河健身公园”“苍马山体育健身生态圈”“沭河体育休闲带”等户外健身基地建设。打造集体育健身、旅游体验、时尚运动为一体的产业链,提升我县体育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境内外游客输入量。规划打造体育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和户外精品基地。构建体育旅游安全预警和救援体系。
四、强化政策支撑和管理
(一)优化产业政策环境
转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坚持放开与管好相结合,从直接干预转向间接引导。积极引入现代市场和企业竞争机制,激活社会资源效能,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元联动的体育产业主体机制。强化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行业标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制定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健全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的良性合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加快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和创新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体育产业主体市场,推进体育产业市场共同体发展,增加体育产业资源,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
(二)创新赛事管理制度
取消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加强赛中赛后监管,防范办赛安全风险。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赛事的市场化运作,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性赛事原则上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办赛。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相关制度从全县性单项体育协会获取技术、规则、器材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协会依法合规地收取相关费用。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三)加强规划布局与用地保障
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重点扶持建设公共运动场、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拼装式游泳池等室外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已建或在建社区、商业住宅区等没有规划或已规划而没有落实建设的,要因地制宜地重新规划或落实规划建设。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要达到2.2平方米以上。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增加群众健身设施。加大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用地计划保障,按划拨用地目录予以划拨供应。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在体彩公益金中切块列出专项,采取项目补贴、政府采购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等方式,对体育产业发展进行扶持。支持品牌赛事举办、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体育人才培养等。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投入,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逐步增加。
(五)拓宽体育产业融资渠道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支持相关部门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落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六)加快培养体育人才队伍
大力引进体育经营管理、文化创意、科研等专业人才。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体育人才奖励体系,加强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的奖励和资助。大力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学校、乡镇、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健身指导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落实
认真梳理、细化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形成整体推进、督促有力的工作机制。体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和协调指导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发改、体育、财政、人社、经信、教育、住建、国土、规划、卫生计生、工商、统计、旅游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相应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完善监管机制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推动依法购买安全保险,保障体育生产、经营和消费安全。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表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时间 进度 |
1 |
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改革赛事管理制度,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 |
县教体局、法制局、体育中心 |
2018底前完成 |
2 |
推进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将原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一批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具有资质的体育社会组织来承担。 |
县教体局、民政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3 |
改善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取消体育社团、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基金会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登记前的初审,改为直接登记制。降低镇街体育社会组织注册资金要求。规范单项体育协会服务收费。推动全县体育协会改革,使单项体育协会与机关事业单位在机构、人员、办公场所、财务等要素上实现分离,加强专业化、市场化、实体化、社会化建设。 |
县民政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4 |
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体育协会和中介组织。围绕赛事开发、健身休闲、中介培训、影视传媒、文化创意等业态,加快扶持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小微企业。打造体育贸易展示平台。 |
县商务局、教体局、旅游局、文广新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5 |
依托苍源河、沭河古道景区,发展游泳、钓鱼、赛艇、龙舟等水上运动。 |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 |
持续实施 |
6 |
结合县城苍源河公园、湿地公园,开发体育健身功能,打造全民健身文化公园,发展徒步、健身跑、自行车等户外健身运动;依托苍马山、冠山、夹谷关等旅游资源和星级农家乐等自然资源,培育野营露宿、骑游、跑步(健步走)、漂流、野营拉练、徒步穿越、定向越野、登山攀岩等户外运动项目。 |
县规划局、住建局、教体局、水利局、旅游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7 |
加快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体系。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规划建设全民健身中心、体育中心二期。 |
县财政局、教体局、体育中心、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 |
持续实施 |
8 |
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体育设施建设与营运。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
县财政局、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9 |
到2025年,实现农民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和多功能运动场等健身场地设施村级全覆盖,每个乡镇建成综合性健身广场。城市社区建成“15分钟体育健身圈”,乡镇、社区、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 |
县规划局、住建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2017年启动 |
10 |
加快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象棋、气排球、网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体育项目;结合观光、休闲、娱乐、度假、运动体验等为主要形式的休闲产业,引导发展新兴户外运动项目;挖掘地方体育资源,推广龙舟、健身秧歌、踢毽子、陀螺、滚铁环等地方民俗体育项目。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休闲运动项目。 |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1 |
立足我县场馆优势,推动专业赛事发展。积极引进篮球、排球、羽毛球、拳击、武术等国内高级别体育赛事落户临沭。积极申办国家、省、市综合性和单项赛事,积极培育1-2个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高端体育赛事。 |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2 |
丰富业余体育赛事,扩大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象棋联赛等本土赛事品牌影响力,推动体育赛事大众化发展。 |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3 |
积极推进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 |
县财政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4 |
鼓励体育场馆发展体育会展、体育商贸、康体休闲、文化演艺等多元业态;开展场地开放、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培训、运动指导、健康管理等体育经营服务;积极举办具有自主品牌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集群。 |
县财政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5 |
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为切入点,推动产业向纵深发展。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加快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训练基地、示范县和种子学校建设。建立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校园、社会、专业“立体式”竞赛体系。 |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6 |
落实体育惠民利民政策,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培训等的融合,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发展。充分利用县内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点,增设自行车道、健身设施等,发展休闲体育旅游、健身体育旅游、体育观赏旅游、极限竞技体育旅游,丰富旅游产品中的体育运动内涵。 |
县旅游局、文广新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7 |
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提倡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探索增加社保卡的体育消费服务功能。 |
县教体局、卫计局、人社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8 |
2017年全面启动县国民体质监测站工作,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卫计局、统计局 |
持续实施 |
19 |
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要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 |
县财政局 |
持续实施 |
20 |
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 |
县规划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21 |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
县规划局、住建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22 |
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相应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
县发改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2018年一季度前完成 |
23 |
教育部门要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促进青少年培育体育爱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
县教体局 |
持续实施 |
24 |
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使用率。教育部门要牵头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有序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 |
持续实施 |
|
25 |
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各级各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积极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司发〔2017〕17号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
现将《2017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司法局
2017年3月21日
2017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以规范和提升为抓手,突出一条主线(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建设两大体系(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中心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社区矫正为中心的执法管理体系),强化三项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工作),解放思想、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建设富庶秀美幸福临沭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突出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在镇(街)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在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年内,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建成率达100%、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达70%,积极迎接全省第二批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建设评选工作。发挥“12348”专线作用,完善接听、登记、受理、分流等制度,建成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等功能的“12348”综合法律服务热线。按照省厅、市局要求,用好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二、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和2016-2020年依法治县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社会治理创新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两个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出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细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措施,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核、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建成一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搭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开展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化争创全省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和零犯罪学校活动。突出法治宣传阵地、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体育场、云溪谷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在镇(街)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村(社区)建立法治宣传一条街;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广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治学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微电影等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全面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探索成立县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大队。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能力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监管教育帮扶基地建设,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平台。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业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执法规范化司法所”示范创建活动,提高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推动法律服务业在转型升级中规范运行、发展壮大。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建设,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四、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和基层司法行政执法管理平台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场所规范化建设,学习借鉴费县经验做法,年内建成县社区矫正中心,履行执法监管职责,提升全县社区矫正管理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按照省厅、市局出台的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实施方案和标准,积极争取镇街党委政府支持,有序推进基础薄弱司法所改造和提升。深入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明星司法所创建活动,筑牢司法行政前沿阵地,确保年内9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至少打造4个“明星司法所”。
五、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参与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准入制度,做好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工作,积极落实经费保障措施,确保落实到位、专款专用。推进人民调解网格化建设,建立反应快速的调解信息员队伍,实现第一时间发现、掌控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推动更多的行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深化全媒体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推行“互联网+人民调解”模式,运行人民调解信息管理软件系统,提高人民调解的科学化水平。认真做好“两会”、特别是十九大等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
推动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选配法律顾问助推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等工作,合理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向贫困地区流动,努力实现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村居社区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力争年内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将法律顾问与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有机结合,发挥法律顾问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七、深入开展法治扶贫、法律援助工作
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法治扶贫的实施意见》,加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贫困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达到50%以上,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成立扶贫开发专项法律服务团,围绕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建设等开展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做好贫困特殊人群脱贫工作,落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就学、就业、低保等有关政策。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优化办案结构,提高诉讼、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类案件的比例。加大民生领域法律援助力度,加强军人军属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援助经费管理规定,管好用好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建立健全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确保法律援助专款专用,提升服务质量。发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作用,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案件指派和评查等制度,增强窗口服务能力。
八、大力推动律师业转型升级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推动律师业转方式、调结构,拓展企业上市、企业改制、资产处置、大规模金融服务等高技术层面、高附加值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提升发展空间。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优化律师结构,不断提高律师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完善、拓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及代理申诉工作。抓好律师队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规则》,把“严管理”摆在前面,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管,加强律师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配合市律协严肃查处违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九、不断推动公证行业改革发展
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年度公证工作要点和有关精神,积极争取人事、财政部门支持,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我县公证事业发展的运行机制,激发公证发展活力。开展“公证优质服务年”活动,巩固传统公证业务,大力拓展金融、知识产权、二手房买卖预约合同、互联网等业务领域,确保办件总量及人均办件数呈稳定增长,至少开拓1项新业务。不断更新办证软件,进一步规范办证程序,简化办证手续,缩短出证时间,提高办证效率,提升公证窗口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高薪聘请具有从业资格的公证员,培养公证员助理尽快考取从业资格,改变公证员数量偏少的局面。
十、提升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
深化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四化”要求,打造标准化司法鉴定机构。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力争将滨海司法鉴定所打造成品牌司法鉴定机构。落实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行业秩序。推进司法鉴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诚信档案和诚信记录公开制度,巩固“诚信规范为民”系列活动成果。
十一、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管理
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完善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形成管理与使用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活动,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管理服务。抓好人民监督员继续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十二、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
加大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力度,推进两所共建共享、驻所联村,引导优质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向向村居延伸。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选择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社区)法律顾问,提高网络化、便民化程度。积极参加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规范执业提升年”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执业监督和检查考核,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诚信档案制度,推动全县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
十三、着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强化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大力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以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重点,完善机制,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着力打造“境界高、能力强、形象好”的一流队伍,强化整体认同感和归属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员干部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政治、组织、工作纪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做好信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进一步推动作风转变。
十四、加强司法行政精神文明、法治文化建设
深化四德工程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沂蒙精神等红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临沭特色的司法行政文化品牌,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发挥评先树优工作导向作用,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加大先进典型的发现、培育、推广力度。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发挥新媒体优势,搭建宣传平台,增强宣传效果。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常态化机制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创新。
沭政发〔20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主导产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绿色发展,切实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构建特色鲜明、支撑有力、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全县化工化肥、钢管加工、食品加工、杞柳编织、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光电、新材料等八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临沂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县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业强县、创新发展”战略,按照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实验区、青云工业园抓主导产业发展,镇街抓特色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为动力,以外引内培项目为抓手,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做大做精产业集群,为打造临沂东部产业新高地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双轮驱动,聚焦发展。坚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植壮大并重,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调整,优化升级化工化肥、钢管加工、食品加工、杞柳编织等四大传统产业,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光电、新材料四大新兴产业。
2.合理布局,错位发展。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布局,着力打造以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实验区为中心,以青云工业园为补充,以其他镇街工业集中区为支撑的布局,以错位发展促差异发展、特色发展。
3.龙头带动,集聚发展。坚持生产要素向龙头企业倾斜,鼓励优质企业兼并重组、股改上市,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行业领先的大型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激活民间资本,加快形成产业群体竞争优势、规模效益和扩散效应。
4.创新引领,融合发展。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加速信息化与主导产业的深度融合,引领主导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八大主导产业每年新增规模企业14家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每年增长20%以上;工业开票销售收入每年增长15%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比重每年提高2%以上,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每年提高2%以上;每年新建产业(企业)研究院1个、公共服务平台2个、省级以上研发机构3个以上;每年创建市级以上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产业集群)1个以上。
二、工作重点
化工化肥产业:抓住临沭被确定为全市四大化工产业园和化肥使用零增长转型发展的机遇,重点发展新型肥料、新型煤化工、精细化工三大优势行业。新型肥料重点发展水溶肥、生物有机肥、营养套餐肥、微量元素肥;新型煤化工重点发展以合成氨联产甲醇为主的系列产品;精细化工重点发展以醇、酸、酯为主的醋酸及醋酸酯系列有机化工,钡盐系列为主的无机化工,改性丙烯酸酯AB胶为主的胶粘剂。
钢管加工产业:抓住国家钢铁产业化解过剩产能的有利契机,加快调整无缝钢管的产品结构,加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高档无缝钢管研发力度,抓好上下游优质特钢产业链的延伸,支持无缝钢管企业由制造商向服务商转变。重点发展高强度、高韧性、高精度、耐腐蚀的输送流体用无缝管、高压锅炉用无缝管、气瓶用无缝管。
食品加工产业:加强食品行业标准化建设,做好优质产品精深加工,注重地域特色品牌培育,重点发展脱水蔬菜、畜禽加工、酿酒饮料。脱水蔬菜重点发展速冻保鲜菜、FD干燥蔬菜;畜禽加工重点发展冷鲜肉、熟肉制品、低温肉制品;酿酒饮料重点发展芝麻香型、浓香型名牌白酒,黑茶饮品。
杞柳编织产业:发挥“临沭柳编”的品牌优势,突出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商会引领,加快生产、贸易基地的整合提升,强化研发、创新平台的建设,着力打造引领国内、面向国际的新型柳编特色文化产业。重点发展家居装饰类、文化旅游类、功能家具类柳编用品和文化创意产品。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以临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为载体,以高端液压元件及系统产业聚集区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聚集发展试点为契机,加快建设军民融合示范基地,重点发展高端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关键基础零部件。农业机械重点发展大型拖拉机及其系列化复式作业机具、大型高效联合收割机、大型高效烘干机等高端农业机械;工程机械重点发展大中小微型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关键基础零部件重点发展高端液压件、汽车配件、精密铸件、变速箱、发动机等关键部件的配套和集成。
生物医药产业:以促进医药中间体“扩量提质、转型升级、集聚跨越”为主线,以创仿引结合和政产学研一体为发展思路,加快创新能力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条,加强与生物制药优势企业以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对接合作,吸引生物制药科研成果转化,突破医药中间体向医药原料药向终端产品的延伸,重点发展化学药物、生物医药。
新材料产业:加快培育优势产品和骨干企业,形成上下游产品配套协调加工能力,做强做优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陶瓷新材料、电池新材料、碳纤维新材料。陶瓷新材料重点发展纳米粉体涂装材料、金刚石微粉、成型碳化硅陶瓷密封件等产品;电池新材料重点发展铅蓄电池隔膜、电池级碳酸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等产品;碳纤维新材料重点发展碳纤维热电线、新型电缆用碳纤维复合芯材料等碳纤维制品。
电子光电产业:以佛光照明科技园、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光电产业园为载体,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关联企业,重点发展LED光电显示、电子元器件。LED光电显示重点发展LED灯具、白光发光二极管(LED)制备、LED外延及芯片等产品;电子元器件重点发展晶体振荡器基件、半导体分离立器件、光电线缆、印制电路板等产品。
三、发展措施
(一)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山东行动纲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济开发区和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聘请国内有资质的专家团队,科学编制全县八大主导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确定功能定位,推动规划有序实施。
(二)科学布局发展空间。经济开发区围绕化工化肥、钢管加工、食品加工、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六大产业,打造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化工、生物医药三大产业园;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围绕电子光电、汽车配件、新材料等产业,加大“三引一促”力度,打造电子光电、碳纤维新材料产业园;其他镇街围绕各自主导产业,在现有产业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形成错位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大力开展产业招商。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招商,明确产业招商的主攻区域和方向,建立完善项目库和目标企业信息库,着力引进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补齐产业链的配套企业。落实“飞地经济”政策,统筹协调全县项目引进,为主导产业创新转型发展腾出空间。
(四)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大力实施强企工程,每个产业选择3家左右的骨干企业作为行业龙头,制定落实综合扶持措施;引导传统优势企业进入新兴、高端产业领域,促进企业由生产制造向营销服务延伸,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
(五)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围绕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加快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人才引进和新产品开发力度;鼓励企业引进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发明专利技术,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六)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检验检测、电子商务、品牌策划、设备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着力打造临沭铁路物流园、汇商工谷仓储基地、无缝钢管交易市场,形成临沭工业经济的集散中心,以大市场带动大流通,以大流通引领大发展。
四、支持政策
(一)财政政策。
1.设立专项资金。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和优惠政策,集中力量支持主导产业发展。设立主导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主导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支持龙头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品牌创建。
2.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针对有发展前景的主导产业企业,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投资保障和风险补助等引导方式扶持其健康发展。
3.优先项目申报。对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主导产业企业,优先申报各类财政资金扶持项目。
(二)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主导产业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对主导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确保工业贷款余额占全社会贷款余额比重不低于40%。
(三)土地政策。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机制,研究破解制约产业集聚发展用地瓶颈的对策措施,在年度建设用地规划空间、用地计划指标、供地计划中优先保障主导产业发展用地。
(四)人才政策。完善为县内企业输送技术工人的补贴政策,支持临沂市工业学校、县人社局等培训机构,根据企业需求完善专业设置,开展订单式培训。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工业强县、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产业推进重大决策、解决重大问题、督导政策措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相应机构,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加强精准包扶服务。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科学制定帮包措施,强化部门协作联动,精准发力,定向施策,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工业强县、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产业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月调度、月通报、年终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3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发〔2017〕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度县定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2017年度县定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家和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贴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紧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落实为主线,认真分析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抓住关键环节,找准着力点,更加有效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同步安排协同实施。以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为平台,不同类型审计项目同步安排、协同实施、结论互认、成果共享;同类或相同性质的项目在审计范围和实施时间安排上适当集中,充分利用既有审计结论和成果,原则上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单位不重复安排审计。
(三)量力而行科学规划。根据审计人力资源情况,合理确定审计项目数量和范围,做到收放结合、松紧适度,为统筹安排上级审计机关和党委政府临时交办项目预留工作量;强化计划执行进度管理,从严控制各环节运行时间,着力提高现场审计效率;在审计任务分配上,力求在各领域保持相对均衡,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三、具体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2017年安排审计(调查)项目424个。其中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个、财政财务收支项目1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10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6个、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76个。
(一)专项审计和调查(1个)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1个)
2015-2016年度全县教育系统财务收支审计。
(三)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10个)
1.第二初级中学危房改造项目;
2.2013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3.县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
4.龙窝灌区总干渠改建工程;
5.东城新区污水处理工程;
6.职中等专业学校扩建改造项目;
7.供热服务有限公司煤炭储备库工程;
8.2012-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9.2015年老油路小修工程;
10.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1.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审计项目。
四、经济责任审计(36个)
(一)任中审计(7个)
县信访局、县文广新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玉山镇党委
(二)离任审计(29个)
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原局长、县教体局原局长、县农业开发办原主任、县环保局原局长、县残联原主席、县扶贫办原主任、县农业局原局长、县地震局原局长、县人防办原主任、县供销联社原主任、县安监局原局长、县机关工委原书记、县财政局原局长、县外贸公司原经理、县农机局原局长、县金融办原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县检验检测中心原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临沭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曹庄镇党委原书记、大兴镇党委原书记、石门镇政府原镇长、蛟龙镇党委原书记、郑山街道办事处原主任、青云镇政府原镇长、曹庄镇政府原镇长、店头镇政府原镇长、玉山镇政府原镇长。按照县委组织部委托及时开展其他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三)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376个)
临沭街道(55个) 富民社区 井店居(井南 井北 井中) 镇北 党官庄 毛官庄 镇南 明河 李界前 朝阳 后于店 前于店 王庄 振兴 孙蒿科 后崔 薛疃社区 宋桃园 李桃园 彭桃园 后半路 中半路 前半路 徐兴社区 前高湖 后高湖 尚庄 盘东 盘西 东月庄 周西 凌山头 东朱车 西朱车 曹界前 东河口 河口南 河口北 刘场 花园寺 寨子 庙子头 董山子 郇山子 后杨楼 邢官庄 李官庄 邰官庄 宋岭 孙沟 庙北 庙东 庙西 山里北 山里南 戴家河
郑山街道(50个) 尤庄 寨东 寨西 王沙埠 朱沙埠 轩庄 西海子 沙东 沙西 沙南 沙中 前高埠 中高埠 后高埠 徐埠前 侯官庄 吴宅子 姜屯 曹庄子 张埠前 郑山居 南沟头 李湖 白石官庄 稻埝 北东 北西 王埠前 张东 张西 张前 沙店 中沟头 后寨 宁庄 宅子 潘岭 丰岭 新村 前朱果 后朱果 小庄子 薛沙埠 西王庄 西官庄 曹宅子 陆沙埠 东海子 东王庄 大韩庄
青云镇(52个) 埠上 王庄 磨石沟 沙窝 前白峪 周官庄 曹岭 东黄河 坊口 后哨 王场 李埠子 蒋屯 刘河南 葛庄 东雷官庄 刘河西 刘屯 庙后 大洼 前齐庄 吴界前 王蔡庄 杨庄子 于家山 后白峪 西白峪 卢官庄 石家庄 西玉树 东白旄 西白旄 柳庄 腾马 史岭 西雷 庙庄 青云居 大蔡庄 糜村 大闫庄 后也埠 前叶埠 石埠子 金盆底 新马庄 义和村 东朱崔 西朱崔 中朱崔 银马庄 蒋岭
曹庄镇(26个)前店子 西郭疃 郭庄 曹西 曹东 东王疃 解庄 后新庄 后店子 东萨庄 西萨庄 常林 东郭疃 东山前 朱村 旺南庄 文家埠 前河口 西南岭 大哨东 马庄 大哨西 前新庄 谭庄 大哨南 大哨总村
大兴镇(45个) 宫格庄 朱庄 大沈埠 西林东村 大兴新街 纪高埠 向阳村 荣观堂 谢家岭 李洼 鲍观堂 西日晒 山西头 西双 河南村 安乐村 新河 新龙岗 前官街 芦格庄 西林西村 西九龙村 西大坡 英高埠 西后 西尧 东港头 李格庄 西港头 卢观堂 东大坡 西高埠 陈宅 古龙港 东后涝枝 兴龙社区 河北 羽山社区 小官庄 东日晒 盐店官庄 班髙埠 友谊村 东高埠 小港头
店头镇(33个) 宋圩子 小龙汪 高圩子 小垛庄 丁圩子 张楮林 杨圩子 袁庄子 于庄子 店东 店西 店南 店北 卞麻科 郇楮林 月庄 前细柳 闵庄子 东沈马 大龙汪 丁楮林 丁楼 东大 西大 东李 西李 樊官庄 陈圩子 尹圩子 陈中 陈北 陈南 仓巡会
蛟龙镇(25个) 南窝子沟 田家后 后里店 后蛟龙 段山子 商山子 坡石桥 吉利埠 李家后 相小湾后村 胡小湾 沙岭子 后利城 西塘子 前蛟龙 中蛟龙 红土 夏宅子 崇山子 黄金斗 东塘子 吴家后 张小湾 姚家后 前利城
石门镇(37个) 刘棠 徐庄 后石门 刘坞 荞麦涧 西石门 转林东村 转林西村 转林南村 小冲 左坞 东北埝 后湖 陈棠 吴棠 徐岔河 文岔河 姚沟 南羽阴 北羽阴 东泉子埠 大峪子 前庄 老门湖 小门湖 西泉子埠 东新庄 刘巡会 房巡会 张前 张后 东岔河 西岔河 花园 小寺 老欧疃 北欧疃
玉山镇(53个)郑黄峪 陈林 东埠 湖子前村 朱黄峪 东官 东二 北泉 湖子中村 坊后 代庄 上石河 金鸡墩 石姜庄 镇武 崔薛 丁坊前 河南 英里 水沟 刘庄 刁街 河洼 东寨子 隋沟 崖上 姚官庄 袁黄峪 东唐岭 西唐岭 李圩子 前尹岭 后尹岭 半里 石围里 石官庄 后穆疃 元西 北圩子 元东 陈沟子 大黄峪 时顶 赵坊前 九里 东一 营子 东丁 西丁 盘南 盘北 盘中 前穆疃
五、上级审计机关委托审计项目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审计事项。
六、工作要求
县审计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切实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计划一经下达须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要按照规定程序报批。要加强组织管理,进一步细化审计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优化业务流程,强化进度控制,加强执行情况调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规范审计行为,落实分层级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加大复核、审理力度。要强化审计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临沭县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表
附件
临沭县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表
类 型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署定(5个) |
保障性安居工程 跟踪审计 |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
玉山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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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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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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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定(5个) |
2016年本级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
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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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文化产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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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 |
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审计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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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定(1个) |
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建设情况专项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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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定 (424个) |
离任审计 (29个) |
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原局长、县教体局原局长、县农业开发办原主任、县环保局原局长、县残联原主席、县扶贫办原主任、县农业局原局长、县地震局原局长、县人防办原主任、县供销联社原主任、县安监局原局长、县机关工委原书记、县财政局原局长、县外贸公司原经理、县农机局原局长、县金融办原主任、县交通局原局长、县检验检测中心原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临沭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曹庄镇党委原书记、大兴镇原书记、蛟龙镇原书记、曹庄镇原书记、玉山镇原镇长、店头镇原镇长、青云镇原镇长、曹庄镇原镇长、石门镇原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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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中审计 (7个) |
信访局局长、民政局局长、发改局局长、水利局局长、住建局局长、文广新局局长、玉山镇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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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 和调查 (1个) |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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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财务 收支审计 (1个) |
2015年至2016年度全县教育系统 财务收支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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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 项目审计 (10个) |
10个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140个左右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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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经济 责任审计 (376个) |
376个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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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审计机关委托审计项目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审计事项。 |
沭政办发〔20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狠抓推进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为切实抓好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的落实,根据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和部门、镇街职责任务,现将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主攻项目建设,加快提质增效,开创开放发展新境界
1.开展“招商引资攻坚年”活动,力争完成招商引资80亿元。完善考核办法,对重大项目引荐人或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招商局;责任单位:各“三引一促”责任单位)
2.开展“项目建设突破年”活动,力争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1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比提高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大力加强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实验区、青云工业集中区“三大园区”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出台关于扶持园区发展的意见,支持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商务局、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实验区、青云镇)
4.落实“飞地经济”政策,调整财政受益分享体制,保证镇街既得利益,调动镇街和部门向园区招商的积极性。(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招商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5.完善银企结对帮扶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力争新增贷款30亿元,社会融资规模达到70亿元。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提高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银监办)
6.发挥产业引导基金、转贷应急资金等牵引作用,扶持更多科技含量高、财税贡献大的项目和企业健康成长。精心包装一批重点项目,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大融资力度,保障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
7.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积极对上争取、对内挖潜,用足用好土地点供、增减挂钩等政策,力争处置闲置低效土地450亩,实现挂钩指标1500亩以上。鼓励企业建设高标准多层厂房,提高项目投入产出比和财税贡献率。(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国土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8.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加快引进一批创新创业团队、产业领军人才和实用技能人才,力争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5个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0名以上。积极做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力争培训5000人以上、高职学院项目落户临沭。(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才办、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学校、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二、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产业格局,打造现代产业新体系
9.生产总值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
10.坚持“工业强县、创新发展”不动摇,按照“1233”的发展思路,出台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打造工业经济升级版,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经信局)
11.突出抓好化肥化工、装备制造两大国家级创新产业集群,提升发展柳编工艺、健康食品两大特色产业集群,发扬“工匠精神”,加快技术升级,开发高端产品,推动传统制造商向“制造+服务商”转变,建设国家级高端涉农产业示范区。(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商务局、食药监局、农业局、经济开发区)
12.实施“百企百项技改计划”,引导企业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改造提升机械、钢管、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力争技改投资增长20%以上。(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商务局、食药监局、农业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3.实施骨干企业培植计划,促进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倾斜,加快企业改制、“二次创业”步伐,打造实力雄厚、品牌响亮的“百年企业”,力争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企业1家、过50亿元企业2家。(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统计局、发改局)
14.实施中小微企业精准培育、重点扶持“双百工程”,力争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0家、大型企业1家、中型企业5家,形成骨干企业“顶天立地”、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良好格局。(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中小企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5.通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三个工具”,倒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腾笼换鸟。(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环保局、安监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6.鼓励支持重点企业走出去,扩大对外投资,开展国际并购,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新技术制造业、高附加值服务业。(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7.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企业家的培训力度,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战略眼光的企业家队伍。(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商务局、中小企业局)
18.按照“1258”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80万亩以上。(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19.加快金正大中以现代农业示范园、春山茶场综合园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力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面积5万亩。(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0.积极探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建好村级农业服务中心,力争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家、农民合作社150家、家庭农场100家、种粮大户30家,争创全省水肥一体化示范县。(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1.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和质量安全监管,力争新认证“三品一标”4个、无公害畜产品3个、创建“临沭地瓜”地理标志,争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县,启动省级农高区、高端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2.按照“1234”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力争服务业占比提高1.3个百分点。(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发改局)
23.今年实现进出口总额增长7%。加快城区商业项目建设,改造提升镇街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鼓励有实力的连锁经营企业到镇村布点经营,形成布局优化、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24.支持骨干企业做大物流业,加快铁路物流园区、供销现代物流园区等项目建设,培育供应链物流、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业态,提高物流信息化、专业化水平。(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交运局;责任单位:发改局、供销联社)
25.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高标准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实施电商进村工程,推动城市与农村、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跨界创新,培育一批淘宝村、电商龙头企业和电商基地。(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6.树立“全域旅游”理念,改造提升苍马山、冠山、沭河古道、夹谷关等景区,加快蛟龙航空小镇、青云柳编小镇、天醁山庄、亿龙水上乐园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高点定位,整体包装,打造亮点,形成爆发点。(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旅游局;责任单位:各镇街、苍马山景区、沭河古道景区)
27.推动旅游业与农业、文化、生态、城乡建设融合发展,打造“苍马山-冠山”旅游休闲产业集聚区、沿沭河水域休闲度假观光带和县域东部农渔旅休闲体验带。(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旅游局;责任单位:农业局、住建局、规划局、水利局、文广新局、各镇街、苍马山景区、沭河古道景区)
28.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合作对接,依托500公里经济圈,以点带面、串点成线,打造精品路线,策划节事活动,全面提升临沭旅游吸引力,叫响“好客山东·乐而思沭”旅游品牌,汇聚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带动全县服务业整体提升。(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旅游局;责任单位:各镇街、苍马山景区、沭河古道景区)
三、围绕城乡一体,完善功能配套,打造宜居宜业新环境
29.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城乡一体化为导向,按照“城市更强、城镇更精、乡村更美”的理念,提升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力争城镇化率达56%。(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30.实施“多规合一”,扎实做好临沭县总体规划、城区控制性详规修编和“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地下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中心城区、临沭街道、郑山街道纳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规划局;责任单位:旅游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1.积极对接临岚高速、临连铁路、城际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沭河东岸滨河大道建设。(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发改局、交运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3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兴南街东延、正大街西延、冠山路南延、青云山路北延等道路新建工程,实施常林大街、苍山路等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规划局、国土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3.继续实施供暖扩容工程,更新改造老机组,配套建设正源路、北城区供热管网。(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34.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健全给排水、污水处理、雨污分流等设施,建设“海绵城市”。 (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35.加快发展建筑业,支持金明寓公司争创建筑领域国家特级资质。(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36.加快推进北城新区建设,实施创业大厦、体育中心二期、苍源河体育公园、苍源河大桥等功能性项目,初步建成新城核心区。(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北城区建设指挥部,责任单位:住建局、体育中心、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7.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完成棚户区改造3950户、改造老旧小区9个。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市场需求,加强市场监管,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房产局;责任单位: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8.强化城市管理,认真落实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持续推进城市交通秩序、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巩固三轮车整治成果,逐步扩大三轮车整治禁行路段和区域。(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运局、交警大队、工商局、质监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9.加快停车场、停车泊位、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建设,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住建局、规划局)
40.坚持拆违、控违“两手抓、同发力”,深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41.继续实施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完成长深高速临沭北出口连接线建设,加快沭赣路、青石路北段、沭牛路北段等道路建设。(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交运局;责任单位:国土局、各镇街)
42.大力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向镇村拓展、基础设施向镇村延伸,力争完成户户通硬化300万平方米、无害化厕所改造5.7万户,城乡供水一体化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责任领导:王峰立、王淑军、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43.继续实施“两区同建”,打造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新型农村社区,力争完成社区供暖4个,供暖户数达2000户。(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两区同建办公室;责任单位:住建局、各镇街)
四、深化改革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构筑持续发展新优势
44.加快推进“放管服”,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在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编办、政务服务中心)
45.全面推行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在青云镇探索编制权责清单,健全镇级权力运行体系。(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编办;责任单位:青云镇)
46.全面落实降税清费政策,加快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编办;责任单位:地税局、国税局、供销联社)
47.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启动农村产权融资工作,搞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局、国土局、金融办)
48.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突出抓好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三项培育计划”,推动创新政策、资源、要素向重点产业和企业集聚,加快培育金正大、史丹利、金正阳、金宝诚、沂蒙老区、山田研磨等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力争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领导:于丽华、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中小企业局)
49.加强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新增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3家以上、发明专利100件以上,力争国家科技进步奖实现新突破。(责任领导:于丽华、张卫华;责任单位:科技局)
50.大力实施品牌强县、质量兴县战略,把振兴实体经济的着力点放在质量品牌建设上,以质量打响品牌,以品牌赢得市场。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和国际标准。力争新增省著名商标2件、市长质量奖1个、市标准创新贡献奖1个。(责任领导:韩新华;责任单位:质监局、工商局)
51.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推广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发展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园区循环化、生态化改造,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方式循环化、绿色化转型。(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环保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52.狠抓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抓好“压煤、抑尘、控车、治气、增绿”,持续改善大气质量。(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经信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警大队、林业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53.完善水治理体系,严格落实“水十条”,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大重点涉水企业监管,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巩固提升水污染防治成果。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升固态废弃物处置能力,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利局、畜牧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54.加快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55.实施一批城区园林绿化、城市绿道建设等工程,增强城市绿化的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56.推动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全力推进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国土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57.加强水系、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完成造林1.8万亩,争创国家级沭河湿地公园、省级森林城市。(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五、增强民生福祉,提升幸福指数,迈出同步小康新步伐
58.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计划投资61.9亿元,实施10项民生工程和30件民生实事,推动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公共服务向全民覆盖,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责任领导:王景美、于丽华、王峰立、韩新华、王淑军、张卫华、刘家合、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教体局、卫计局、交运局、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等民生工程实施主体)
59.按照“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的要求,坚持把扶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整合资源力量、精准落实政策,一丝不苟“摘穷帽”,全力以赴“拔穷根”,确保基本完成脱贫任务。完善民生配套政策,探索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脱贫再返贫。(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扶贫办;责任单位:各镇街)
60.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对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帮扶力度,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力争新增就业50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1万人。(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1.深化“创业临沭”工程,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力争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创建省级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1处,新增创业企业100家,扶持创业1000人。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劳动者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人社局)
62.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制度衔接,完善筹资机制,力争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障水平。(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3.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房产局)
64.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加大重大疾病医疗等专项救助力度。(责任领导:王淑军;责任单位:民政局)
65.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统筹推进救孤、助残、济困、扶老、优抚等福利事业发展,建设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责任领导:王淑军;责任单位:民政局)
66.创新社会养老模式,加大县社会福利中心、镇街敬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建立功能完备、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7.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实施“全面改薄”、解决大班额、标准化幼儿园、高中校舍改造、高级中学建设、标准化操场“六大教育提升工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稳妥推进工资绩效改革,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加快县医院新院、9处镇街卫生院门诊楼、96处卫生室新建和196处卫生室改建工作,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卫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9.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出生人口质量。(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卫计局)
70.实施文体惠民工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精心组织“激情四季·唱响临沭”文化活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繁荣文艺创作,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更具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71.发展体育事业,完善城乡体育设施,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群众身体素质。(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体育中心)
72.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责任领导:韩新华;责任单位:司法局)
73.创新安全监管方式,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责任领导:王景美、于丽华、王峰立、韩新华、王淑军、张卫华、刘家合、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争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责任领导:韩新华;第一责任单位:食药监局;责任单位: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各镇街)
75.强化应急管理,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应急办)
76.扎实做好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全面了解我县“三农”变化情况。(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统计局;责任单位: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国土局、各镇街)
77.加大社会治理力度,强化网络监管,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妥善化解各类矛盾。(责任领导:韩新华;第一责任单位:信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78.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促进民族团结。(责任领导:韩新华;责任单位:民宗局)
79.深化平安临沭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和“雪亮工程”深度应用,打造更加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责任领导:韩新华;第一责任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应急办、信访局)
80.深化军民融合发展,巩固全民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双拥共建的良好局面。(责任领导:王景美、王淑军;责任单位:人武部、民政局、人防办)
沭统字〔2017〕1号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建设现代统计调查体系的关键之年。县统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应统尽统、颗粒归仓,统准统全”的工作原则,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深化统计改革,加快统计创新,强化统计建设,优化统计服务,为“和美幸福临沭”建设和实现追赶超越提供有力保障。
一、围绕监测分析,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一)加大统计分析监测力度。以县委、县政府2017年经济增长目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GDP、农业、工业、投资、服务业等主要经济指标的预判预警分析,及时撰写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分析,准确反映全县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变化,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围绕县党代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结合县委、县政府关注的经济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科学制定《2017年临沭县统计局重点调研课题》,加强对工业经济、文化产业、投资改革、科技创新、精准扶贫、新型城镇化等开展专题调研分析,为县委、县政府提供集数据分析、规律探寻、趋势预测、对策建议于一体的统计分析精品。
(三)积极开展部门、企业数据的认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分的数据提供和审核修改工作,同进积极参与县里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实施方案的数据修改和提供。做好企业统计数据认证工作,为企业申报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提供统计服务,助力企业加快发展。
二、围绕制度创新,着力提升改革创新能力。
(一)深化投资统计制度改革。加强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入库管理,掌握项目财务支出法数据结构变化情况,认真分析新旧两种方法投资规模、速度、结构差异原因,为明、后年全面实施积累经验。
(二)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积极推动部门服务业全行业统计,研究构建服务业统计整体框架。探索新服务企业全面调查,强化电子商务季度统计,建设服务业大数据平台。
(三)健全“三新”统计调查。认真学习研究国家《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加强“三新”统计业务培训和单位排查,实施好网上零售、城市商业综合体、全域旅游、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开展“三新”经济统计分析研究。
三、围绕客观真实,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能力。
(一)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做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认真做好GDP、名录库、农业、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社会等各专业年、定报工作,加大数据审核评估力度,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反映临沭经济发展实际。
(二)继续抓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当前全县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重心已转到数据审核和验收阶段,质量抽查、数据比对、查遗补漏等后续工作都是胜负手,各级要发扬连续作战、不怕吃苦的精神,扎实细致,善作善成,确保取得决战阶段最后胜利。各镇街要强化责任担当,靠前指挥,督导协调,掌控好工作进度和质量;组织开展好普查数据处理前的普查表审核、评估和结果抄录工作,做好数据质量抽查,保证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按省、市局要求做好普查数据分析和发布工作,及早谋划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全面反映“三农”发展成果。
(三)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全面总结2016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科学评估调查主要数据,组织开展分析研究。统筹谋划好2017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提前做好样本核实、业务培训、调查试点和调查宣传等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数据处理程序,建立部门数据共享制度。
四、围绕依法统计,着力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能力。
(一)夯实依法统计主体责任。强化依法治统,切实履行好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并善于运用社会监督,健全统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规范统计行政行为。
(二)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办下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加强与纪检、法制等部门联系沟通,探索建立部门间统计执法协调机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问责机制,推动“双随机”抽查常态化,强化数据核查,提高统计公信力。
(三)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利用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新媒体,面向社会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知识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的了解,优化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
五、围绕基层基础,着力提升统计支撑能力。
(一)在镇街统计层面上实现新突破。完善基层统计工作交流平台,建设统计“四库四平台”,探索基层统计管理和服务新模式。加强对乡镇统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乡镇统计人员撰写分析、服务党委政府的能力。提高统计办人员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稳定乡镇统计队伍。加强对乡镇统计站的考核管理,完善对乡镇统计的考核办法,实行年终考核制度。
(二)在部门统计层面上实现新突破。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加快建设制度完善、方法科学、行为严谨、过程可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部门统计调查体系。加大对部门统计的指导和协调力度,督促部门落实与统计工作任务相匹配的机构、人员、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进统计指标、统计报表、调查方法、分类目录等标准化,保障各项调查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三)在企业统计层面上实现新突破。要以企业统计星级管理为抓手,按照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狠抓机构、人员及信息化条件的落实,加大对“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着力在提高企业统计人员联网直报能力、数据审核能力及统计专业技能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企业统计工作水平。
六、围绕机关建设,着力提升组织保障能力。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突出问题导向,严肃党内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和判断是非能力。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从严治党要求纳入统计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围绕“人、财、物、数”,进一步强化惩防体系建设,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教育,坚决整治“庸懒散慢”,驰而不息抓机关作风建设,传递统计正能量,着力打造作风公正扎实、业务创新突破、做人厚道老实、工作勇于担当的统计新风尚,营造遵规守纪、向善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以开展“解放思想、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树立以能力论英雄、凭业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让那些勤勤恳恳、埋头苦干、工作业绩突出、推进统计事业发展的干部有地位有荣誉;让不干实事、工作平庸、混天聊日的人没市场没位置,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性竞争氛围。
临沭县统计局
2017年2月9日
沭政办字〔2016〕10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现就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重要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也提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实体和程序要求,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真实、准确记录反映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减少行政执法争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街、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各镇街、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行政执法程序要求,充分结合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执法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推进方案和工作制度,确定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并对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以及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要完善行政执法办案平台,购置行政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有效推行。通过健全落实行政执法日常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各项执法监督机制,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复议办案,加强对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监督。
各镇街、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于2016年年底前,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将相关制度文本报送县政府法制局备案。
三、突出重点环节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
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依职权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通过执法文书、执法记录设备、执法平台等方式,对现场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申辩、听证、送达、执行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对检查当事人的人身、场所、物品,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先行登记保存和抽样取证,文书送达,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等执法活动,要结合执法工作需要采用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记录整个过程。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通过执法文书、执法记录设备、执法平台等方式,对接收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决定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对作出决定前需要去现场实地核查的,要结合执法工作需要采用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记录整个核查过程。
四、加强领导合力推进
各镇街和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推进步骤,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县城管局、环保局、交运局、公安局、交警大队、食药监局、工商局、国土局等作为试点单位要率先制定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设备,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为建立配置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备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县政府法制局要做好对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逐步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中全面建立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附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附件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执法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利用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设施,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听证、送达、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
第三条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培训和监督检查,严格案卷、音像资料、记录设备管理使用,充分发挥执法记录制度的固定证据和监督作用。
第二章 行政执法记录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为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行政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
第五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时,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全程录音录像的,应当对重要环节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执法文书记录。
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使用行政执法记录设备。
第六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使用执法记录设备记录时,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或者证人。
第七条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第八条 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应当使用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全过程记录。下列情况应当进行现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一)现场当场处罚的;
(二)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的;
(三)重大复杂案件调查包括现场勘查、询问违法行为人和证人;
(四)留置送达或者邮寄送达法律文书的;
(五)其他应当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的。
第九条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建立行政执法记录设备管理制度,按照科室名称、执法记录设备编号、执法人员信息、使用时间、案件当事人和案由名称等项目分类存储,严格管理。
第十条 行政执法单位要做好办案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整洁、性能良好,保证执法记录设备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 办案设备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遇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联系专业部门进行维修,不得私自将设备进行拆装和更换处理。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记录时,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查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时能够全过程记录而不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的;
(二)删减、修改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原始音像资料;
(三)私自复制、保存或者传播、泄露执法记录的案卷和音像资料;
(四)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记录与行政执法无关的活动;
(五)故意毁坏行政执法记录设备或者音像资料存储设备;
(六)其他违反执法记录管理规定的行为。
行政执法人员由上述禁止行为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情节予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第三章 行政执法记录的保存及归档
第十三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存储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音像资料,交由专门机构和人员存储。
第十四条 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确定专门机构负责统一存储执法记录设备的音像资料。
第十五条 执法记录设备的音像资料应当严格按照《临沭县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临沭县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等相关标准,制作和装订执法案卷档案。
第十六条 执法记录设备的音像资料保存期限按照相关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保存。
日常巡查的音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音像资料保存期限应当与案卷保存期限相同。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应当采取刻录光盘、使用移动储存介质等方式,长期保存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音像资料:
(一)当事人对行政执法有异议投诉、信访的;
(二)当事人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谩骂、侮辱、殴打行政执法人员的;
(三)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
(四)其他需要长期保存的重要情况。
第四章 行政执法记录的使用
第十八条 行政执法音像资料是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是行政执法案卷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第十九条 因案件举证需要向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提供音像资料的,由行政执法单位提供复制资料,并对音像资料的制作、内容、证明事实等作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 对音像资料等执法记录材料,实行严格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音像资料的,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二十一条 音像资料记录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管理。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加强管理,不得泄露。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镇街、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沭交政字〔2016〕53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贯彻执行。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2月8日
为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十三五”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法治临沭建设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为平安临沭、法治临沭、幸福临沭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全面展开,大普法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针对性进一步增强,法律的权威得到广泛尊重,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牢固树立;培育具有临沭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法治文化引领熏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更加坚定法治信仰;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逐步深化,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精准普法,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 不同对象的特点和特殊时段、特殊群体的需要,针对现存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做到精准发力,按需施教,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渗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等法治实践全过程,积极引导党员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活动,在法治实践中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工负责,凝聚合力。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坚持典型引路,开拓创新。总结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培育推广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平台创新,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通过深入学习和宣传教育,使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和掌握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行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宪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大法,始终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切实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突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履职常用和其他系列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认真做好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系列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企事业单位改制、行政审批政策调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宣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法治理念,引导交通运输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
以《公路法》、《航道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为主线,持续加强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宣传,促进交通运输在法治轨道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大力学习宣传党章,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要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
(六)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交通运输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单位文化、行业文化融合发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始终,使全县交通运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精髓。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注重培育普法先进典型、打造普法文化品牌,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的开展,教育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法治宣传日等,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扩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影响力。
三、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
“七五”普法的主要对象是: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交通运输部门的服务和管理对象,重点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
(一)加强交通运输部门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一定数量的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加强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加大对工作人员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建立法治学习培训制度,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制定法治培训工作计划。积极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培训班,每年完成规定的法治培训学时。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以深化“三基三化”建设为载体,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和履职必须的综合知识专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达到应有水平,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组织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法律六进”等活动形式,做好执法区域内群众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理念,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的能力水平。
四、步骤安排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1月底前。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相应普法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和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至2020年上半年。2016年12月至2018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及时部署、落实措施、抓好指导、加强监督,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按照县统一部署要求,201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培养树立一批法治宣传教育示范集体和个人;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根据督导检查情况查漏补缺、整改推进,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对本单位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2020年年底前,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组对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抓好抓实。扎实开展专题法治宣讲和法治培训,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自查和总结,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工作,健全激励机制,保障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二)健全普法宣传责任制。
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成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要把党内法规学习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好学习好,坚持从严依规治党,积极倡导正面典型,利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战斗力。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加强培育交通运输系统法治信仰,创新工作思路,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的结合,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应用,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微信、微博、客户端开展普法益民服务活动。扩大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从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构建和谐交通、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明确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
(二)加强工作指导。
要根据不同机构、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增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要及时总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做好宣传和推广。
(三)落实经费保障。
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正常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渠道,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专款专用,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附件:“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守宪
副组长:刘汉林 杨湘慧 曹 磊 王 艳
成 员:张桂涛 王厚田 杜美玲 王金华 相振兴
刘 琳 孙 青 张卫青 王 丽 李秀保
伏祥永 卞德运 姜锦根 殷庆明 杨国明
吴书新 石 凯 吴绍泉 姜春宝 李运红
高海生 王 雷 张秀诚 赵国亭 李贞明
万 玲 王 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伏祥永兼任办公室主任。
沭政办字〔2016〕10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2号)有关规定,县政府法制局对全县持有的山东省行政执法证进行了清理,223个山东省行政执法证因行政执法人员调离、离岗、退休、死亡等依法应当予以收回注销,现予以注销。被注销《山东省行政执法证》的持有人不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所在单位应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内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并送县政府法制局统一缴销。因证件丢失等原因无法收回的,应在《临沂日报》、《沂蒙晚报》等本市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作废,并将载明公告的报纸送县政府法制局存档。逾期不能收回的,不再受理下一年度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注册等事宜。
附件:临沭县2016年度行政执法证件注销名单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附件
临沭县2016年度行政执法证件注销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 位 |
执法证件编号 |
1 |
王济菊 |
女 |
临沭县烟草专卖局 |
SD-Q120810023(B) |
2 |
刘庆杰 |
男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27(B) |
3 |
赵玉华 |
男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32(B) |
4 |
王 磊 |
男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45(B) |
5 |
袁立春 |
男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46(B) |
6 |
王瑞波 |
男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49(B) |
7 |
尹寿福 |
男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55(B) |
8 |
英昌君 |
男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66(B) |
9 |
张凤霞 |
女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63(B) |
10 |
王绍泉 |
男 |
临沭县城市管理局 |
SD-Q120580006(A) |
11 |
王德占 |
男 |
临沭县城市管理局 |
SD-Q120580009(A) |
12 |
卢晓波 |
男 |
临沭县城市管理局 |
SD-Q120580012(A) |
13 |
吴铭青 |
男 |
临沭县城市管理局 |
SD-Q120580020(A) |
14 |
李 克 |
男 |
临沭县城市管理局 |
SD-Q120580023(A) |
15 |
王绍许 |
男 |
临沭县城市管理局 |
SD-Q120580089(A) |
16 |
高海生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06(A) |
17 |
陈 沭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118(A) |
18 |
姜春宝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25(A) |
19 |
颜 勇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108(A) |
20 |
刘 芳 |
女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133(A) |
21 |
曹 磊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124(A) |
22 |
高 峰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08(A) |
23 |
吴叔同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51(A) |
24 |
刘 琳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09(A) |
25 |
杨湘慧 |
女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43(A) |
26 |
朱新鹏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127(A) |
27 |
梁成芳 |
女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40(A) |
28 |
崔会年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149(A) |
29 |
张 琴 |
女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57(A) |
30 |
刘汉林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205(A) |
31 |
杨同军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68(A) |
32 |
崔兆翠 |
女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208(A) |
33 |
袁卫平 |
女 |
临沭县住建局 |
SD-Q120150006(A) |
34 |
吴 燕 |
女 |
临沭县住建局 |
SD-Q120150058(A) |
35 |
韩宝向 |
男 |
临沭县住建局 |
SD-Q120150005(A) |
36 |
岳宗晓 |
男 |
临沭县住建局 |
SD-Q120150007(A) |
37 |
陈 磊 |
男 |
临沭县住建局 |
SD-Q120150014(A) |
38 |
杨斐斐 |
女 |
临沭县住建局 |
SD-Q120150053(B) |
39 |
刘金荣 |
男 |
临沭县食药监局 |
SD-Q120370004(A) |
40 |
王 磊 |
男 |
临沭县食药监局 |
SD-Q120370013(A) |
41 |
唐 军 |
男 |
临沭县食药监局 |
SD-Q120370015(A) |
42 |
陈佑胜 |
男 |
临沭县审计局 |
SD-Q120250027(B) |
43 |
王仕文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20(B) |
44 |
车强生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24(B) |
45 |
刘晓光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32(B) |
46 |
李桂芳 |
女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18(B) |
47 |
岳建交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25(B) |
48 |
禚洪振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28(B) |
49 |
禚宪光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19(B) |
50 |
张志宇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23(B) |
51 |
王 丽 |
女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27(B) |
52 |
朱孟范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31(B) |
53 |
张 秀 |
女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33(B) |
54 |
丁相东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34(B) |
55 |
刘 霞 |
女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35(B) |
56 |
吴玉民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37(B) |
57 |
张彦芳 |
女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40(B) |
58 |
王 磊 |
男 |
临沭县城乡规划局 |
SD-Q120590002(B) |
59 |
高全文 |
男 |
临沭县城乡规划局 |
SD-Q120590004(B) |
60 |
王仕宝 |
男 |
临沭县城乡规划局 |
SD-Q120590006(B) |
61 |
王晓光 |
男 |
临沭县城乡规划局 |
SD-Q120590007(B) |
62 |
李 杭 |
男 |
临沭县城乡规划局 |
SD-Q120590011(B) |
63 |
韦余贤 |
男 |
临沭县城乡规划局 |
SD-Q120590012(B) |
64 |
杜成乾 |
男 |
临沭县城乡规划局 |
SD-Q120590013(B) |
65 |
王晓岭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610009(B) |
66 |
高 雷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52(B) |
67 |
杨燕翠 |
女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55(B) |
68 |
陈继超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56(B) |
69 |
钟建光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59(B) |
70 |
凌思店 |
女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70(B) |
71 |
张 鹏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72(B) |
72 |
景安龙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77(B) |
73 |
丁世旌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80(B) |
74 |
王金通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81(B) |
75 |
付学宽 |
男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06(A) |
76 |
武希花 |
女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13(A) |
77 |
阚怀学 |
男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22(A) |
78 |
王秀云 |
女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11(A) |
79 |
杨翠国 |
男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12(A) |
80 |
唐志伟 |
女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19(A) |
81 |
吴玉学 |
男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21(A) |
82 |
凌自珍 |
女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23(A) |
83 |
姜启开 |
男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24(A) |
84 |
袁堂学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03(A) |
85 |
杨 健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04(A) |
86 |
杨大波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05(A) |
87 |
王玉祥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07(A) |
88 |
刘 超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11(A) |
89 |
李晗道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16(A) |
90 |
高 雷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20(A) |
91 |
胡 刚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24(C) |
92 |
宋永祥 |
男 |
临沭县林业局 |
SD-Q120350001(B) |
93 |
毛卫强 |
男 |
临沭县林业局 |
SD-Q120350004(B) |
94 |
朱向阳 |
男 |
临沭县林业局 |
SD-Q120350003(B) |
95 |
王通富 |
男 |
临沭县林业局 |
SD-Q120350005(B) |
96 |
王 彬 |
男 |
临沭县林业局 |
SD-Q120350010(B) |
97 |
王志伟 |
男 |
临沭县林业局 |
SD-Q120350012(B) |
98 |
谢 超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01(A) |
99 |
李 尊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03(A) |
100 |
周瑞玲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10(A) |
101 |
张国金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38(A) |
102 |
王宝贵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0(A) |
103 |
刘凤凤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2(A) |
104 |
张国兴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3(A) |
105 |
段振东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4(A) |
106 |
陈久富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6(A) |
107 |
李 磊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7(A) |
108 |
马玉营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8(A) |
109 |
李新闻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9(A) |
110 |
马 涛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51(A) |
111 |
李建峰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52(A) |
112 |
陈召实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54(A) |
113 |
梁汉生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55(A) |
114 |
刘 杰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57(A) |
115 |
吴洪雨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58(A) |
116 |
王夫鹏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59(A) |
117 |
文春富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60(A) |
118 |
高 聪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61(A) |
119 |
谢印胜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62(A) |
120 |
孙运来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65(A) |
121 |
陈久密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67(A) |
122 |
刘江涛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70(A) |
123 |
武传庆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76(A) |
124 |
王维庆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01(A) |
125 |
解修良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02(A) |
126 |
李善伟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08(B) |
127 |
郝 涛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12(B) |
128 |
李学山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15(A) |
129 |
马成芳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16(B) |
130 |
刘德迎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17(B) |
131 |
李守花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19(A) |
132 |
李金霞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137(B) |
133 |
杜洪海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139(B) |
134 |
刘 刚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181(B) |
135 |
王绪蕊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213(B) |
136 |
孟庆功 |
男 |
临沭县水利局 |
SD-Q120180045(A) |
137 |
时志强 |
男 |
临沭县水利局 |
SD-Q120180046(A) |
138 |
李青俐 |
女 |
临沭县水利局 |
SD-Q120180043(A) |
139 |
刘 军 |
男 |
临沭县水利局 |
SD-Q120180010(A) |
140 |
张晓富 |
男 |
临沭县环境保护局 |
SD-Q120290013(B) |
141 |
孙东涛 |
男 |
临沭县环境保护局 |
SD-Q120290060(A) |
142 |
王 健 |
男 |
临沭县环境保护局 |
SD-Q120290061(A) |
143 |
王 娜 |
女 |
临沭县财政局 |
SD-Q120110140(A) |
144 |
王福营 |
男 |
临沭县民政局 |
SD-Q120090008(A) |
145 |
徐振华 |
男 |
临沭县民政局 |
SD-Q120090007(A) |
146 |
相琳琳 |
女 |
临沭县民政局 |
13-018619 |
147 |
李 勇 |
男 |
临沭县民政局 |
SD-Q120090002(A) |
148 |
王 慧 |
女 |
临沭县民政局 |
SD-Q120090018(A) |
149 |
吴 涛 |
男 |
临沭县民宗局 |
SD-Q120050002(A) |
150 |
臧 超 |
男 |
临沭县科技局 |
SD-Q120040003(B) |
151 |
曹佑锋 |
男 |
临沭县科技局 |
SD-Q120040007(A) |
152 |
王绪波 |
男 |
临沭县文广新局 |
SD-Q120220010(A) |
153 |
滕怀芳 |
女 |
临沭县文广新局 |
SD-Q120220011(A) |
154 |
王京彪 |
男 |
临沭县教育体育局 |
SD-Q120030006(A) |
155 |
孟 鑫 |
男 |
临沭县物价局 |
SD-Q120420010(A) |
156 |
刘 虎 |
男 |
临沭县物价局 |
SD-Q120420008(A) |
157 |
王滨涛 |
男 |
临沭县物价局 |
SD-Q120420033(A) |
158 |
李荣顺 |
男 |
临沭县物价局 |
SD-Q120420002(A) |
159 |
王建军 |
男 |
临沭县地震局 |
SD-Q120730001(B) |
160 |
王绪言 |
男 |
临沭县档案局 |
SD-Q120500003(B) |
161 |
薛 红 |
女 |
临沭县档案局 |
SD-Q120500009(B) |
162 |
王泽义 |
男 |
临沭县粮食局 |
SD-Q120430009(B) |
163 |
倪敬松 |
男 |
临沭县安监局 |
SD-Q120380005(A) |
164 |
孟凡卿 |
男 |
临沭县安监局 |
SD-Q120380003(A) |
165 |
杨仕良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08(A) |
166 |
仓恒光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11(A) |
167 |
李 磊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04(A) |
168 |
陈 龙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12(A) |
169 |
苏维华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01(A) |
170 |
丁庆沭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06(A) |
171 |
王 杰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09(A) |
172 |
朱瑞春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02(A) |
173 |
郑 杰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05(A) |
174 |
徐 峰 |
男 |
临沭县房产局 |
SD-Q120610005(B) |
175 |
李 飞 |
男 |
临沭县房产局 |
SD-Q120610006(B) |
176 |
吴卫光 |
男 |
临沭县房产局 |
SD-Q120610007(B) |
177 |
高志行 |
男 |
临沭县房产局 |
SD-Q12610013(B) |
178 |
高玉洁 |
女 |
临沭县房产局 |
SD-Q12610038(B) |
179 |
张宝明 |
男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01(B) |
180 |
凌雪丽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03(B) |
181 |
刘翠萍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07(B) |
182 |
崔广芳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08(B) |
183 |
季淑萍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11(B) |
184 |
刘建文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12(B) |
185 |
张 伟 |
男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13(B) |
186 |
付西荣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14(B) |
187 |
朱英霞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15(B) |
188 |
王文升 |
男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26(B) |
189 |
王 芝 |
男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28(B) |
190 |
王 聪 |
男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29(B) |
191 |
李宝艳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30(B) |
192 |
杨同红 |
女 |
临沭县经济开发区 |
SD-Q120690019(A) |
193 |
刘士勇 |
男 |
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142(C) |
194 |
李书臣 |
男 |
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186(C) |
195 |
王云云 |
女 |
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150(C) |
196 |
杨 芳 |
女 |
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166(C) |
197 |
李加辉 |
男 |
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 |
SD-Q12111D015(B) |
198 |
刘 旭 |
男 |
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 |
SD-Q12111D018(B) |
199 |
王敬利 |
男 |
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 |
SD-Q12111J039(A) |
200 |
王卫华 |
男 |
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035(C) |
201 |
张青龙 |
男 |
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036(C) |
202 |
张焕杰 |
男 |
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037(C) |
203 |
赵 艳 |
女 |
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174(C) |
204 |
曹轻英 |
女 |
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175(C) |
205 |
李春华 |
男 |
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 |
SD-Q12111G010(B) |
206 |
胡艳丽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026(C) |
207 |
袁堂英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35(C) |
208 |
李梦凡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54(C) |
209 |
王 玉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55(C) |
210 |
李新侠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56(C) |
211 |
杨关香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57(C) |
212 |
高 霞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58(C) |
213 |
焦艳平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59(C) |
214 |
王成全 |
男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111B004(B) |
215 |
景怀庄 |
男 |
临沭县玉山镇人民政府 |
SD-Q12111K001(B) |
216 |
赵绪明 |
男 |
临沭县玉山镇人民政府 |
SD-Q12111K002(B) |
217 |
王子飞 |
男 |
临沭县玉山镇人民政府 |
SD-Q12111K005(B) |
218 |
朱孔春 |
男 |
临沭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64(C) |
219 |
高雪熙 |
女 |
临沭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65(C) |
220 |
闫加军 |
男 |
临沭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
SD-Q12111J014(A) |
221 |
张兰艳 |
女 |
临沭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63(C) |
222 |
赵 远 |
男 |
临沭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033(C) |
223 |
赵 坤 |
男 |
临沭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84(C) |
沭政发〔2016〕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临沭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7日
临沭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事业,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构建更加完善、惠及全县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助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和《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鲁政发〔2016〕29号),按照县委县政府“十三五”整体规划和奋斗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健身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建设“幸福临沭”做出应有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临沭特色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组织体系和健身指导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身意识,稳步增加参与体育锻炼人数。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5万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5万人以上;人均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形成;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县体育总会达到“五有”(有牌子、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充分发挥国民体质监测站积极作用,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体育消费总规模明显提高,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新动力源。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开辟健身指导、知识普及、项目推广等专题专栏,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营造以参加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健全心智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宣传全民健身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传承和推广武术、健身气功、秧歌、龙舟等优秀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体育文化精品工程,办好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文化品牌活动。继续宣传打造“苍源河滨河健身公园”、“苍马山体育健身生态圈”、“沭河体育休闲带”等户外健身基地建设。
(二)推动群众体育活动全面深入发展。
1.组织好全县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围绕元旦、端午、5月全民健身月、8月8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组织形式多样、新颖活泼的主题健身活动;积极承办好全省“百千万三大赛”(百县篮球、千人乒乓球、万人象棋)赛事活动等。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积极开展临沭特色活动;着力推动足球、游泳等运动项目的开展,大力推广普及广场舞、健身跑(走)、骑行、越野、登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攀岩、马术、冰雪、极限运动等时尚体育运动项目,扶持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秧歌、龙舟等民族民俗传统项目。
2.推动赛事体制改革。政府主导办赛向社会化、市场化办赛转变,建立多元主体办赛机制。突出全民健身组织、体育协会、健身俱乐部等作为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组织主体的作用。完善群众体育竞赛体系,制定赛事承办标准、奖励办法和评估办法,改革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办赛模式,利用筹备和承办市级以上等重大赛事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实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
(三)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创新发展。
1.推动体育社团改革。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抓好县镇两级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组织改革,推动其向社会化、法治化和高效化发展,提高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2.健全健身组织体系。加强全县体育总会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20年,全县所有镇街及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健全体育总会。县级单项体育协会达到16个以上,全县全民健身站点达到300个以上。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健身站点等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3.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提升志愿服务水平。试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与星级制并行做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挂靠站点制度,落实在岗实名制。要将全民健身指导员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保持与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和行业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良性互动局面。到2020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3000人(超过4.6‰),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在岗人员达到200人以上。依托各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配送中心,整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源,满足社会对体育指导的需求。实施以“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为主题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推广科学健身理念和方法;大力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做好全国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适时掌握我县国民体质状况,提出应对措施。加强体质测试站建设,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逐步完善和健全县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
(四)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和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步伐。
1.科学编制规划,落实建设任务。编制县级《“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一要列入土地利用规划,统一安排,合理布局。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要监督社区(居民小区)开发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二要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要求,依法保障并逐步增加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构建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支持全民健身活动,逐步达到镇镇有健身中心,村村有健身广场。尤其是投资近亿元的体育中心二期工程,是集全民健身的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国民体制监测中心、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竞技体育训练基地等于一体的大型公共体育阵地,力争2018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体育设施人均用地的标准要求,在新建、改扩建居民小区时,预留公共体育设施场地,配建公共体育设施,确保公共体育用地面积落到实处。加大农村健身设施的建设力度,将农民健身工程建设列入政府新农村建设的内容,积极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农民利用山、水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健身。三要搞好规划布局。要以“三级、四轴、五园、多点、一中心”(“三级”指县城、镇街、村居社区,“四轴”指沭河、苍源河和长深高速、327国道,“五园”指北城区人民广场、苍源河滨河健身公园、红石湖公园健身广场、苍马山健身走廊、沭河体育休闲带,“多点”指人口相对集中的小型公共场所、学校、居住小区、企业等,“一中心”指县体育中心)的布局思路,在全县范围内分段、分片、分功能区域建设适合群众就近健身的公益体育设施,达到15分钟健身圈。四要严格执行《体育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依法保护公共体育设施。对已经安装的体育设施,抓管理、抓使用维护、抓场地管理。五要均衡使用资金。县镇两级投入一定的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把镇村体育设施建设好,缩小城乡差别,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重点推进足球场建设,大力兴建笼式足球场,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5块以上,城区要达到0.7块以上。
2.统筹兼顾、严格标准。县政府可利用彩票公益金支持有条件的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及空置场地,统筹推进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增加群众健身的设施。重点扶持建设公共运动场、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拼装式游泳池等室外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已建或在建社区、商业住宅区等没有规划或已规划而没有落实建设的,要因地制宜地重新规划或落实规划建设。到2020年,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要达到2.2平方米以上。
3.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率。创造条件盘活存量资源,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健全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应对体育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园等符合全民健身需求的公共场所对全社会开放;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公共室外健身设施产权单位的管理维护责任。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共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定期巡检维修,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五)加快体育服务业发展,提高全民健身消费水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精神,加快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服务业在新时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健身服务,适时研究推出医保卡余额购买健身服务制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全民健身服务业,增加全民健身服务从业人员,培育和形成一批有实力、有技术的全民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户外运动基地、汽车露营地、徒步骑行驿站等户外运动设施。积极申办和承办市级以上高水平体育赛事,开发体育赛事资源,加快竞赛表演、场馆运营、体育中介等核心产业,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健身俱乐部,开展第三方健身俱乐部星级评定工作,促进俱乐部规范发展。探索建立“联赛”制,制定资金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建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建设一批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与养老服务、运动康复、教育培训、休闲养生、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融合发展,加快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旅游等新型业态发展,为社会提供专业化体育服务。
(六)统筹社会各类群体协调、均衡发展。
1.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重视发展农民体育。合理统筹、组织、协调、配置社会公共体育资源。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衡发展,促进全县城乡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等公共资源及服务要素的协调配置。以提高农民身心健康为重点,扎实推进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体育广场建设,继续加大扶持力度,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到2020年,全县所有镇街和农村社区全面建成基层综合性健身活动服务中心,实现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全覆盖。全县镇街和行政村(社区)体育总会按照“有牌子、有专(兼)职人员、有经费、有办公场所”四有标准进行建立,镇街体育总会可采取“1+4”发展模式,“1”即1个体育总会、“4”即1个老年体育协会、1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2个其他单项协会。各行政村(社区)成立1-2个健身团队,每年开展健身活动不少于5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到2017年底全部完成75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健身工程建设任务,2019年至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2.重点发展青少年体育。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锻炼习惯。加强学生体质状况和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的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举办好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开展好中小学生联赛,推动所有学校每年自行举办校运动会;倡导“一校一品”体育项目格局优势,推进青少年喜爱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武术、艺术体操等全面走进校园。重点发展校园足球运动,建成一批覆盖大中小学的足球特色学校及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大力加强各级各类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3.以社会化、制度化、科学化、生活化为目标,拓展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新领域、新空间和新路子。推进常态化老年人健身活动的开展,逐年提高老年人经常参加健身的人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镇街、行政村(社区)三级老年人体育协会,支持成立行业老年人体育协会。加强老年人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建有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提升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的体育服务功能,实现老年体育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4.健全完善残疾人体育服务体系。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加大残疾人专用健身器材设施投入,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并设置明显标示;加快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康咨询人员,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与康复项目,推进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发展。实时开展残疾人体育竞赛活动,逐步提高我县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
5.着力推进职工体育。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把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建设职工健身设施,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倡导每周健身3-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将各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和举办职工运动会等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6.保护和挖掘传统民族体育项目和少数民族体育项目,鼓励学校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设置与少数民族优秀体育项目和传统民族体育项目相关的内容。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发展,开展以少数民族优秀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竞赛和活动;广泛开展适合妇女和家庭的健身活动,丰富妇女和家庭的体育文化生活,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发展群众体育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机构,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度设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调动工作。要制订好本地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要切实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重点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范围,把政府支持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有效实施。
(二)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放手发展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完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实施全民健身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综合评估工作,并依据《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十三条)参与居民住宅小区全民健身设施的竣工验收。县发改、住建、国土部门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等行业的融合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
(三)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全民健身综合性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全民健身财政经费的投入。县体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建立多元化投资渠道。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捐赠。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政策规定的比例税前扣除;强化全民健身的政策和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学习、宣传、贯彻体育法律、法规的力度,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确保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的安全。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各类媒体要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播体育文化。
五、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制度和评价体系。
建立全民健身科学评价体系。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健康临沭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中,将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加以落实。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为衡量我县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完善全民健身评估制度。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专项评估。定期反映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程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情况、基本公共服务达标水平等情况。到2020年,全县要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县政府。
(二)完善督查和奖惩机制。
加强对《临沭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的督查。对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表彰,对未落实到位的对照政府责任清单进行问责。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发〔2016〕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临沭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临沭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14〕95号)和《中共临沭县委、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沭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沭发〔2014〕38号),保留临沭县审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增加的职责
1.增加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职责。
2.增加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推动俭朴政府建设。
2.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和审计项目管理,强化税收征管、资源环境、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境外项目等方面审计监督。
二、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审计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办法,并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一级人民政府(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市、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结)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部门、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开展“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调查。
(七)加强对宏观政策的研究,组织实施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对全县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督导。
(十一)组织审计县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二)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全县审计信息化建设。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临沂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沭县审计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档案、宣传、信访、保卫等工作;拟订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建议、执行审计决定;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外事、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财政金融科
组织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组织审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县财政审计业务;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负责审计县属国有金融机构、县属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券投资活动的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围绕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组织开展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行政事业科
拟订行政事业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行政事业审计工作情况;负责审计县级机关(单位)及其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审计县级主管部门和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县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经贸科
负责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开展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审计县重点建设项目、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县级相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法规科
起草审计工作规范性文件;审理复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组织实施全县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及审计普法教育;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
临沭县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务工作者、工会等按有关规定(章程)执行。
五、部门职责分工
关于行政复议工作。县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县级行政复议案件。县审计局负责依法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及作出原行政行为的相关依据,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沭政字〔2016〕59号
山东常林铸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精密铸造生产项目(二期)被列入《全省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分类清单》整改要求为完善类,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要求。经核实你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环保手续,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山东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52号)要求,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待完成整改,依法完善环保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发〔2016〕10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2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5〕4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临政办发〔2016〕3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及相关标准
(一)加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工作。对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行业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关制度或文件。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方案。对与对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行业标准相违背的制度或方案,要及时修订,重新发布。要严格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既要简政放权,又要确保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不放松。事故调查反映出规范性文件存在漏洞和缺陷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定。各镇街(区)、各部门要根据我县产业特别是优势产业特点,充分认识制定山东省地方标准对企业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优势产业企业参加全省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的制定工作。
(三)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各镇街(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和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认真调查分析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管理原因以及产业结构深层次问题,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工作制度。
(四)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深入开展相关宣传、贯彻和执行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使养成“遵法守规、履职尽责、注重预防、遏制事故”的法治理念,扎实推进依法治安,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体系。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快实现镇街、开发区、村居(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理清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推行网格化、实名制安全监管工作,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经营环节都要明确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和专业监管部门,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
(二)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科学合理地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各镇街(区)、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情况月通报制度,强化事故控制指标的硬约束作用。县安监局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每半年向县委组织部报送1次安全生产情况,加大安全生产在科学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考核权重,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和评优树先的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好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总监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全县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企业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以及所有规模以上企业都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均负有领导责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到员工。所有企业都要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倒逼落实和推进工作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严格事故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镇街、开发区或有关部门必须按照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并邀请同级检察院介入调查。要完善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上级审查备案制度。一般事故由县政府组织调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提级调查。每起事故都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追责到位。根据市政府规定:凡发生死亡3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原则上,对负有重大领导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负有重大领导责任的分管负责人,责令停职检查,待事故调查完成后,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予以处理。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所有事故都按时结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按照“谁查处,谁评估”的原则,在事故结案1年后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评估,评估情况报上一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镇街(区)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协调同步发展。各镇街(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我县产业发展状况和特点,筛选确定需要重点监管的镇街、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跟踪监管、直接指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排查梳理高危企业分布和近5年相关行业事故发生情况的基础上,确定重点监管对象,纳入重点监管调度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做到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并通过执法监督、暗访暗查、媒体曝光、专家会诊、挂牌督办、约谈警示以及央企(行业协会)对接帮扶等方式督促整改。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环境,严禁以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等为由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设置障碍,全面清理、废除影响和阻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相关规定,并向上级政府专题报告。
(二)强化源头监管和治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转方式、调结构,认真分析我县的产业结构和行业风险,严格控制和逐步压缩高危企业数量。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审批矿山项目,原则上不再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的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立、设计、建设、试生产、验收等环节的安全把关,强化源头监管。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退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等制度,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强农民工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农民工生产、生活场所安全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2号),重点抓好企业车间、班组和关键岗位的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加快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建设。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构建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0号),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镇街、开发区及有关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抓监管、执法促整改、企业抓落实”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行分级分类、互联互通、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明确重大隐患分级标准、督办程序、职责等内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部门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三类人”安全培训。建立岗位安全知识、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制度,实行全员培训。强化“关键人”“明白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通过主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加强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其他一线员工(含派遣工、临时工、实习生)必须全部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进行培训。夯实班组长责任,在危险性大的车间设立安全员,确保重点岗位人员相对固定;建立一线员工遵规操作考核制度,与职工薪酬挂钩。全面推行教考分离,完善安全培训、考试和证书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对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倒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落实情况。
(五)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检查与执法紧密结合,原则上检查与执法同时进行。要建立完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体制,健全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标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检查频次,持续开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资质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预防控制措施。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取安全生产专家的“三随机”抽查机制,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参加安全检查或暗查暗访,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
(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要加强联动,依法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不良信用记录、失信“黑名单”、安全诚信评价和执法信息公示等制度,并通过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在媒体公开曝光,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评选表彰、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镇街、开发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2018年年底前实现与全国联网,并面向社会公开查询。
(七)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加快完善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专业人才、行政许可、监测检验、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利用,提升危险源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监管监察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进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对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实施即时远程动态监控。各镇街、开发区和安监、发改、经信、财政等部门要全力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并将其作为“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建设内容。要加大投入,制定建设方案,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科学、精准、严格、高效安全监管执法。
(八)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完善政府、企业和社会相结合的安全投入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制度。在依法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政策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在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与加工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并逐步扩大到所有行业领域。在长途客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领域继续实施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企业投保火灾公共责任保险,承保机构要对投保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诊断服务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要根据有关规定,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九)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建设。加强我县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建设,及时调整和充实专家队伍,规范专家服务领域和服务行为;督促安全生产专家及时参加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政策指导、搭建平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第三方专业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为企业和政府提供安全咨询和技术服务。督促企业建立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评估、检测、咨询、培训等。原则上安全生产许可企业、规模以上的工商贸企业每年至少2次、一般企业每年至少1次,聘请专业机构或专家排查安全隐患并建立隐患登记及整改台帐,切实进行整改。
(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制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明确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严厉查处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发生人员死亡责任事故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应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
(一)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办法。对保留的安全生产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逐项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规范审批权限和裁量权,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已取消的安全生产权力事项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要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梳理出安全生产监管职权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流程图,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窗口予以公开,确实履行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咨询服务,确保申请人知情权。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
(二)完善科学执法制度。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结合监管任务、执法力量、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特点等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检查内容和执法措施。执法计划要报上级部门备案。研究推行全员执法、跨镇街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执法方式,合并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的同类执法事项,规范执法程序和流程。完善执法手段,探索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网上平台等非现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三)严格规范执法。建立重大案件查办制度,把执法的精力主要集中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办重大隐患案件、拒不整改案件等方面,实行隐患整治零容忍,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上级领导批示、跨区域、媒体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等重大案件,将由上级部门直接查处或者挂牌督办。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明确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等行政处罚,以及查封、扣押、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情形、时限、执行责任和落实措施。各有关部门使用一般程序作出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等案件信息。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镇街、开发区实施行政处罚。市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通过督查、案卷评查等形式,强化执法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四)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行政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健全内部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决定相对分离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裁量权。建立执法案件公开裁定制度,对案情相似、违法行为相同的案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召集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公开裁定。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一)健全监管执法机构。各镇街、开发区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2017年底前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未设立监管执法机构的,要明确相关机构负责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已经设立监管执法机构的,在行业监管执法中要将安全生产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执法内容。
(二)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建设。要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明确执法经费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保障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要求,配齐执法装备和执法人员个体防护用品,改善执法工作条件。2016年年底前,全县执法人员要配齐执法记录仪等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各镇街、开发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工伤预防工作,不断加大工伤预防投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县发改局要做好国家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坚持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原则,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增强公民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各镇街、开发区要把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对新录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必训,在岗人员原则上每3年轮训一次,所有人员都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执证上岗。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培养懂执法业务、懂安全管理、懂安全技术、懂安全标准的执法骨干,定期开展执法文书评审、执法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执法检查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坚持主体规范、行为规范、办案规范、管理规范,积极推进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配备标准、使用规范和执法视频归档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树立安全生产和廉政建设两个红线、两条底线,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宣传推广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先进典型,树立廉洁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
沭政发〔2016〕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修改后的《临沭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3日
临沭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分类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1.6 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工作机构
2.4专家组
3 运行机制
3.1预测和预警
3.1.1预警和预警系统
3.2.2预警级别的发布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3.2.2先期处置
3.2.3应急响应
3.2.4指挥与协调
3.2.5应急联动
3.2.6应急结束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3.3.2社会救助
3.3.3调查和总结
3.3.4 恢复重建
3.4信息发布
4 应急保障
4.1人力保障
4.2财力保障
4.3物资保障
4.4基本生活保障
4.5医疗卫生保障
4.6交通运输保障
4.7治安维护
4.8人员防护
4.9通信保障
4.10公共设施保障
4.11科技支撑
4.12法制保障
4.13 地质气象水文信息保障
5监督和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宣教培训
5.3考核奖惩
6附则
6.1预案管理
6.2发布实施
7 附件
7.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试行)(简称分级标准)
7.2县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
7.3县级专项应急预案构成
7.4县直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7.5县级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7.6分级响应级别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1.6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政府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县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县专项应急预案是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为应对某种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订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计划、方案和措施,由县有关部门(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协助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3)县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县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是县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预案、县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单位)职责,为应对单一种类且以该部门(单位)处置为主、相关单位配合的突发事件而制订的计划、方案和措施,由县有关部门(单位)制订并组织实施,报县政府备案。
(4)基层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业、学校、社区(村)等基层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重点单位根据本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为应对本单位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工作计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基层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各单位自行制订并组织实施,报主管部门和县应急管理机构备案。
(5)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
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订单位依程序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各类应急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是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任由县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县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1)对全县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2)指导编制、修订、发布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研究制定全县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4)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2.2办事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内设的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应急办),是县应急委的办事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服务监督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组织编制、修订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急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全县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联系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与专家咨询机构、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联系。
2.3工作机构
县应急委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设立若干相应专项应急指挥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是相应专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机构,在县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自然灾害类由县民政局牵头;事故灾难类由县安监局和相关部门依据其职责牵头;公共卫生事件类由县卫生局牵头,社会安全事件类由县公安局牵头);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指导和协助基层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2.4专家组
县政府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应急管理专家组,其成员主要是综合减灾和管理领域的专家,以及各种灾种管理专家,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警预测机制,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测预警系统
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预警工作的监督和综合管理,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预测预警数据库。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全时段、全覆盖的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3.2.2预警级别的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需要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1)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区域范围,从高到低依次用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Ⅳ级)予以表示。各类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的界定,由县级各专项预案按照国家标准予以规定。
(2)预警信息的发布权限。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报告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由县人民政府授权相关部门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3)预警通告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通告发布后,预警内容需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通告。
(4)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建立防灾警报体系,各级应急机构应充分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等各类灾害警报体系发布灾情警报。建立应急机构、灾情预测预报单位与人防部门的联系,明确灾情警报发布的权限和程序,由县人民政府下达命令发放防灾警报。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通告,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告方式。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要根据需求,升级改造手机短信平台,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并提供优先发布权限。
(5)预警区域内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和应急机制的准备。
(6)预警预报信息的解除。有事实证明不发生突发事件或危险(危害)已经解除,发布警报的机关要报告县人民政府,经同意后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并解除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
报告时限和程序: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单位必须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县人民政府应急办立即核实事故情况后,4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政府,1小时内书面续报突发事故发生情况;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
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上级政府及县领导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镇街和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县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突发事件涉及周边地区的,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应及时向相关地区通报情况,共同采取防范应对措施。涉及港澳台、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由县外侨办和有关部门办理。
3.2.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单位负有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职工展开自救互救。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较大、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地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迅速赶到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办理;社会安全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条办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2.3应急响应
对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需要县政府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应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的请求或县有关部门单位的建议,经县领导批准后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必要时提请县应急委审议决定。分级响应级别见7.6。
3.2.4指挥与协调
需要县政府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县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县政府有关领导、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赶赴事发现场指挥;属于一般突发事件,对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具体明确的处置、应对要求,责成县有关部门单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需要由县政府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县应急委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协调,调集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镇街和部门单位提供应急保障,包括上级驻临沭单位,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稳定工作。
(5)及时、准确向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县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县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需要多个县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该类突发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牵头,其他部门(单位)予以协助。
3.2.5应急联动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部门(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
(2)抢险救援组:由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和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单位)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食药品监管等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心理援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4)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维护治安秩序。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公安、民政、住建、交通运输、商务、人防、地震等部门(单位)组成,负责有关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政府(办事处)负责,动员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参与应急处置及家属的思想安抚工作。
(7)物资、经费和生活保障组:由发改、经信、财政、民政、商务、物价、粮食等部门(单位)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8)应急通信、气象组:由经信、人防和通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由气象部门负责做好事发地的气象监测和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服务,为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
(9)综合组:综合协调以上各组的工作,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办公室。
3.2.6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判断和宣布应根据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及应急处置情况,分别由不同层次的处置机构和部门得出初步判断,并向县应急委或县专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委或县专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确认后宣布应急结束。
3.3 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1)事发地镇(街)政府(办事处)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2)事发地镇(街)政府(办事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各类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保险责任内损失的理赔工作。
(3)事发地镇(街)政府(办事处)及其县有关部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安排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
3.3.2社会求助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援助。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及慈善团体要积极开展捐赠、心理援助等社会救助活动,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3.3调查与评估
(1)县政府或县直有关主管部门(单位)会同事发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对应急事件的受害者、救助者心理损伤进行评估与调查,提出善后处理措施。
(2)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
(3)县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年初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和评估,向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报告。
3.3.4 恢复重建
较大突发事件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直关部门单位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规划,提出恢复重建的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由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实施。一般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3.4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县政府或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县政府办公室或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4 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平战结合、军地结合、专兼结合、社会参与”的原则,组建各类突发事件专业救援队伍,构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县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抢险队伍,是全县突发事件的基本抢险救援队伍,其他专业性救援队伍,除承担本灾种抢险救援任务外,根据需要和上级指令,同时承担其他抢险救援工作。
4.2财力保障
县财政要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准备资金,保证应急工作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并纳入预算。
县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支持各保险机构推广针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险种,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向保险机构购买法定保险;鼓励公民、组织购买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4.3物资保障
县发改、经信、商务、民政、住建等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定期组织提供应急物资储备目录,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县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依法查处并及时予以补充;对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4.4基本生活保障
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县群众衣食住行及疾病的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计局要建立医疗卫生保障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充分利用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急容量、救治能力和专家资源。
配置应急救护资源,县卫计局要协调有关单位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等方案。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控制系统、信息系统、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系统、社会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紧急处置能力。
4.6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和运输安全。
根据应对处置需要,县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道路设施受损时,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道路畅通。
4.7治安维护
县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参与应对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镇、街道和社区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治,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4.8人员防护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特点、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等实际情况,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可与人防工程、公园、广场、学校操场、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者改造相结合。
制定人员紧急疏散预案,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转移或疏散。
4.9通信保障
县经信、通信、广电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有关镇、街道、县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确保至少1部专用电话且24小时有人值守,并明确值班领导。
4.10公共设施保障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确保应急状态下事发地居民和重要用户用电、用油、用气、用煤、用水的基本要求。
4.11科技支撑
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技术平台。
充分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作用,鼓励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新技术、新装备。
4.12法制保障
县政府法制局负责应对突发事件必需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应急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及时为受灾地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4.13地质气象水文信息保障
国土、气象部门要加强地质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地质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信息服务。水利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河流、湖泊、水库水情的实报和预报,为应急处置提供水文资料和信息服务。
5 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县政府应急办协助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单位)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指导应急演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演练前的计划安排和演练后的总结报告应报县政府应急办。
应急预案应当每两年至少举行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按照有关规定适时修订完善。
5.2宣教培训
(1)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知识和应急技能作为一项重要宣传内容,制定宣传计划,认真予以实施。
(2)在群众中广泛进行安全防范与救助知识普及教育。各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要积极向群众宣传突发事件紧急应对、处置基本常识和技能。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员工加强安全防范、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和辅导并进行必要的演示演练。
(3)全县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有关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知识的教育;县教体局应制订学校预防、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案,并监督实施。
(4)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认真学习应急工作知识。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调任、交流到新岗位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应急总体预案和与分管工作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3责任与奖惩
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救援抢险队伍,要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他人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6.2 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3月12日县政府印发的《临沭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沭政发〔2008〕7号)同时废止。
7附件
7.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作为各地、各部门报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的标准和突发事件分级处置的依据(文中数据“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一、自然灾害类
(一)自然灾害
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1.死亡20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20%以上,或100万人以上。
重大自然灾害:
1.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15%以上,或50万人以上。
较大自然灾害:
1.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3000间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10%以上,或30万人以上。
一般自然灾害:
1.死亡3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5%以上,或10万人以上。
(二)水旱灾害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1.预报沭河、分沂入沭等主要河系将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凌山头水库、龙潭水库、大官庄水利枢纽等堤防、险工、涵闸等防洪工程多处发生重大险情;
2.沭河、分沂入沭等主要河道、重要支流或数条中型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决口漫溢,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3.某镇街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大中型水库垮坝或数座大型水库同时出现重大险情;
5.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6.某镇街发生特大干旱;
重大水旱灾害:
1.预报沭河、分沂入沭等主要河系将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预计凌山头水库、龙潭水库、大官庄水利枢纽等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
2.某座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数座大型水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较大水旱灾害:
1.预报沭河、分沂入沭等主要河系将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2.小(一)型水库垮坝,或某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某座大型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一般水旱灾害:
1.沭河、分沂入沭等主要河系发生1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2.小(二)型水库垮坝,或某座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数座重要塘坝同时发生重大险情;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三)气象灾害
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4~15级)、超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6级及以上)影响我市。
2.暴雨:过去48小时我县1/3以上气象观测站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地区有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3.暴雪:过去24小时我县1/3以上气象观测站出现2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4.寒潮:预计我市县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高温:预计我县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6.干旱:我县半数以上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镇街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7.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我县处置能力,需要由市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发布橙色预警但仍可能持续发展的。
重大气象灾害: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13级)影响我县。
2.暴雨:过去48小时我县1/3以上气象观测站持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分散的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预计未来24小时我县1/3以上气象观测站将出现150毫米以上降雨。
3.暴雪:过去24小时我县1/3以上气象观测站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预计未来24小时我县1/3以上气象观测站将出现15毫米以上降雪。
4.寒潮:预计我县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我县将出现平均风力达11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6.高温:预计我县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7.干旱:我县半数以上县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镇街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8.霜冻:预计我县半数以上测站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5℃以下,降温幅度达12℃以上,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已经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将持续(3月至5月、9月至11月)。
9.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发布黄色预警但仍可能持续发展的。
较大气象灾害: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0~11级)影响我县。
2.暴雨:过去24小时我县1/3以上气象观测站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3.暴雪:过去24小时我县1/3以上气象观测站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4.寒潮:预计我县半数以上测站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将出现平均风力达9~10级大风天气。
6.沙尘暴: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强沙尘暴天气;或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7.低温:过去72小时我县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最新气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
8.高温:预计我县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9.干旱:我县半数镇街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10.霜冻:预计我县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3℃以下,降温幅度达10℃以上,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已经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可能持续(3月至5月、9月至11月)。
11.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我县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12.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发布蓝色预警但仍可能持续发展的。
一般气象灾害: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8~9级)影响我县。
2.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我县1/3以上气象观测站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分散的超过100毫米的降雨;或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3.暴雪:预计未来24小时我县1/3以上气象观测站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且有成片超过10毫米的降雪。
4.寒潮:预计我县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沙尘暴:预计未来24小时我县1/3以上气象观测站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沙尘暴天气;或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6.低温:过去24小时我县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最新气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
7.霜冻:预计我县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48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降温幅度达8℃以上,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已经降到0℃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影响,并可能持续(3月至5月、9月至11月)。
8.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我县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9.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由于各种灾害在我县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业造成影响程度差异较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上标准,在充分评估基础上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
(四)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1.本县或邻县区发生5.0级以上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的,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本县发生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
1.本县或邻县区发生5.0级以上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0.3万间以上、1万间以下的,为重大地震灾害。
2.本县发生6.0级以上、7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
1.本县或邻县区发生5.0级以上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下死亡,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0.3万间以下,为较大地震灾害。
2.本县发生5.0级以上、6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
1.地震灾害各项指标均明显小于较大地震灾害判别依据,但部分建筑物有一定损坏,造成较大范围人员恐慌,为一般地震灾害。
2.本县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五)地质灾害
特别重大地质灾害: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为地质灾害灾情。
重大地质灾害: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较大地质灾害: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一般地质灾害: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六)森林火灾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事故灾难类
(一)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县境内发生的,或我县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县外发生的坠机、撞机或紧急迫降等情况导致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4.高速公路、国道主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三个以上省份,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
5.铁路繁忙干线网线路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6.全县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7.造成石油企业生产储存设施严重破坏,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油气管道主干线输送7天或7天以上中断,造成沿线及周边县区油气供应中断;
8.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9.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事故;
10.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县境内,或我县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县外发生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4.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两个省份,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
5.铁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严重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铁路繁忙干线24小时、其他铁路线路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6.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
7.造成石油企业生产储存设施损坏,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50000人;油气管道主干线输送(3天或3天以上中断,造成沿线城市及周边市、县油气供应中断。
8.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较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事故;
9.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的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10.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较大安全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县境内,或我县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县外发生较大飞行事故;
3.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4.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公路交通损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省内三个以上市县,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5.铁路繁忙干线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6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其他铁路线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10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6.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
7.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8.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一定程度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事故;
9.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较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一般安全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公路交通损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省内两个以上市县,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
3.除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之外的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等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指在临沭县行政区域内道路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指在临沭县行政区域内道路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指在临沭县行政区域内道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道路交通事故。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指在临沭县行政区域内道路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道路交通事故。
(三)火灾事故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达不到以上标准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四)环境污染事故
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镇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五)城市供水系统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危及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重大(Ⅱ级):造成城市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或危及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城市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或危及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一般(Ⅳ级):造成城市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或危及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六)供热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
1.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停止供热,且48小时以内不能恢复供热,社会影响特别严重;
2.出现供热用煤储备量不足3天,严重影响城区正常供热;
3.发生群众集体上访且有过激行为,局面难以控制,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
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
1.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供热停止,且48小时以内不能恢复供热,社会影响严重;
2.出现供热用煤储备量不足5天,可能影响城区正常供热;
3.发生较大群众集体上访(100人以上),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
1.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供热停止,且24小时以内不能恢复供热,社会影响严重;
2.出现供热用煤储备量不足7天,影响城区正常供热;
3.发生一般性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社会影响较小。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Ⅳ级):
1.造成5000户以上居民供热停止,且24小时以内不能恢复供热;
2.供热企业生产设施设备、供热主管网等发生故障,使供热能力下降,造成部分居民小区室内温度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
3.影响医院、学校等重点用户正常用热。
(七)城市燃气事故
重大事故(Ⅰ级):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供气,且影响3万户以上居民用气,危及到人员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较大事故(Ⅱ级):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供气,且影响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用气,危及到人员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一般事故(Ⅲ级):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供气,且影响3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用气,危及到人员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八)大面积停电事件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 以上,且停电区域涵盖临沭县;
2.对山东电网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造成山东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以上,且停电区域涵盖临沭县;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10% 以上30%以下,对山东电网造成严重影响,且停电区域涵盖临沭县; 2.造成山东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13%以上30% 以下,且停电区域涵盖临沭县;
3.造成临沂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7%以上 10%以下对山东电网造成较重影响,且停电区域涵盖临沭县; 2.造成山东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10%以上 13%以下 ,且停电区域涵盖临沭县;
3.造成临沂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4%以上7%以下对山东电网造成一般影响,且停电区域涵盖临沭县;
2.造成山东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且停电区域涵盖临沭县;
3.造成临沂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九)植物疫情
特别重大植物疫情:
1.新传入国家检疫性或危险性有害生物在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或者在我省2个以上设区的市发生;
2.国家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省3个以上设区的市突然发生,或者在我县10个镇街突然发生,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危害巨大。
重大植物疫情:
1.省内未发生过的国家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省突然发生;
2.国家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省2个以上设区的市突然严重发生,或者疫点数达到20个以上;
3.省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省内5个以上设区的市突然严重发生,或者在我县10个镇街突然发生,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较大植物疫情:
1.国家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省2个以上县(市、区)突然严重发生,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2.省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省内2个以上设区的市突然严重发生,或者在我县5个以上镇街突然发生,或者疫点数达到20个以上。
一般植物疫情:
1.国家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县1个镇街突然发生;
2.省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市1个镇街突然严重发生。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一)公共卫生事件
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或在一个县(市、区)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10例以上;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波及2个以上市,疫情有扩散趋势;
3.涉及包括我省在内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省发生或传入我省,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在我省发现新发病例;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对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烈性传染病疫情,并在我省发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8.发生涉及我省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9.其他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1.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区);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设区的市;
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霍乱在1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设区的市,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且有流行趋势;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省发生或传入我省,尚未造成扩散,或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在我省发现新发感染者;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
10.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1.一次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件;
12.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3.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省行政区域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4.药品安全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病情危重、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10人以上出现较轻病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15.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县(市、区);
3.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例以上、30例以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或设区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4.一周内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且有流行趋势;
5.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出现病例死亡;
6.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区)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8.一次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10人以下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件;
9.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死亡5人以下;
10.药品安全事件,在市或县(市、区)辖区内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1人病情危重、或者5人以上出现较轻病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11.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腺鼠疫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0例以下;
2.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3.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4.一次中毒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件;
5.一次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病情可能危及生命;
6.药品安全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1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7.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医疗卫生救援事件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省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事件。
2.涉及山东省并跨省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事件。
2.涉及我县并跨县区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3.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
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事件。
2.跨县区的有较大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3.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事件。
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事件。
2.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事件。
(三)食品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造成严重威胁2个以上省份(包括我省在内),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省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定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镇街,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动物疫情
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省内有2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或与相邻省份有1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涉及我省并有5个以上省份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我省20个以上县(市、区)连片发生,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3.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
4.农业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省内有2个以上设区的市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省内有2个以上相邻设区的市或者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2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在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又有发生,或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或发生;
5.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设区的市,或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6.农业部或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1.高致病性禽流感21日内,在1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设区的市行政内有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种发生丢失或泄漏;
6.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一般突发动物疫情: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疫情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
2.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呈暴发流行;
3.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动物疫情。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一)群体性事件
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1.一次参与人数50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打、砸、抢、烧乡镇以上党政军机关的事件;
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阻断铁路繁忙干线、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小时停运,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小时以上停工事件;
5.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6.高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7.参与人数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8.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的暴狱事件;
9.出现全国范围或跨省(区、市),或跨行业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
10.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重大群体性事件:
1.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事件;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的群体性事件;
3.高校校园内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园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或因高校统一招生试题泄密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5.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6.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草原、水域、海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
7.已出现跨市或行业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8.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较大群体性事件:
1.参与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等;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受伤的群体性事件;
3.高校校园内出现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园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100人以上、2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多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5.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草原、水域、海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较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
6.已出现跨县区或行业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7.其他视情需要作为较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达不到以上标准的为一般群体性事件。
(二)金融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
1.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金融(含证券、期货、保险)突发事件;
2.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国际上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可能影响国内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重大金融突发事件:
1.国际上或国内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全省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2.国务院或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求我省协同处置,且对我省有较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3.省内发生的,具有全省性影响或可能波及周边地区的金融突发事件;
4.省内金融各行业已经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有关部门协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较大金融突发事件:
1.对多个市或多个金融行业产生影响,但未造成全省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市或省级金融管理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市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一般金融突发事件:
1.所涉及县能单独应对,不需要市进行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金融管理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三)涉外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
1.造成死亡人数30人以上或伤亡人数100人以上;
2.造成我县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造成外国驻临沭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并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
3.需要迅速撤离我县驻外机构和人员、撤侨;
4.省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Ⅰ级响应的其他涉外突发事件。
重大涉外突发事件:
1.造成死亡人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
2.伤亡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县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较大损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外国驻临沭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较大损失,并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
4.需要尽快撤离我市驻外部分机构和人员、部分撤侨;
5.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涉外突发事件。
较大涉外突发事件:
1.死亡人数3人以上、10人以下;
2.伤亡人数20人以上、50人以下;
3.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县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外国驻临沭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并具有一定政治和社会影响;
一般涉外突发事件:
未达到上述标准且未造成一定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突发事件。
(四)恐怖袭击事件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攻击生产、储存、运输生物毒物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大规模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大规模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共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
4.劫持民用航空器、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5.袭击市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6.大规模袭击外国驻临沭机构的;
7.大规模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8.防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
(五)刑事案件
特别重大刑事案件:
1.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投放危险物质和邮寄危险物品等案件,或在公共场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或采取绑架、劫持人质等手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2.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00万元以上的案件;
3.在国内发生的劫持民用运输航空器、客轮和货轮等,或国内民用运输航空器、客轮和货轮等在境外被劫持案件;
4.抢劫、走私、盗窃军(警)用枪械10支以上的案件;
5.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或数量特大的炸药或雷管被盗、丢失案件;
6.走私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走私固体废物达100吨以上的案件;
7.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在境内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200千克以上,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2000千克以上及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3000千克以上或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3000株以上的案件;
8.盗窃、出卖、泄露及丢失国家秘密资料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9.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等,并对社会稳定造成特大影响的信息安全案件;
10.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涉外、涉港澳台侨重大刑事案件。
重大刑事案件:
1.一次造成公共场所3人以上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2.抢劫现金5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200万元以上,盗窃现金10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300万元以上,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案件;
3.有组织团伙性质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案件;
4.案值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走私、骗汇、逃汇、洗钱、金融诈骗案、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票证案,面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制贩假币案件;
5.因假劣种子、化肥、农兽药、饲料等农用生产资料造成重大绝收、减收、减产的坑农案件;
6.非法猎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破坏物种资源致使物种或种群面临灭绝危险的重大案件;
7.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在境内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50千克以上200千克以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1000千克以上2000千克以下,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2000千克以上3000千克以下或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10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案件;
8.涉及50人以上,或者偷渡人员较多,且有人员伤亡,在国际上造成一定影响的偷渡案件。
较大刑事案件:
1.一次造成2人死亡的命案或者杀人分尸、杀人焚尸、爆炸杀人、持枪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杀人的命案;
2.抢劫现金2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盗窃现金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1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案件。
一般刑事案件:
1.抢劫现金25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100万元以下,盗窃现金50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150万元以下,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5万元以下的案件;
2.杀死1人的案件、故意伤害致死案件。
7.2县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
7.3县级专项应急预案构成
(一)自然灾害类
1.临沭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临沭县地震应急预案
3.临沭县抗旱应急预案
4.临沭县防汛应急预案
5.临沭县防台风应急预案
6.临沭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7.临沭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8.临沭县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9.临沭县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10.临沭县清雪铲冰工作应急预案
(二)事故灾难类
1.临沭县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临沭县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临沭县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临沭县非煤矿山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临沭县烟花爆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临沭县内河水域水上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临沭县建设工程事故抢险应急救援预案
8.临沭县重特大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临沭县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0.临沭县民用爆炸器材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临沭县突发旅游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2.临沭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3.临沭县城区供水应急预案
14.临沭县城区供热抢险救援应急预案
15.临沭县燃气安全抢险救援应急预案
16.临沭县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7.临沭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8.临沭县房屋安全应急预案
19.临沭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共卫生类
1.临沭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临沭县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3.临沭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临沭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1.临沭县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临沭县粮食应急预案
3.临沭县突发金融事件应急预案
7.4县直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序号 |
预案名称 |
制定部门 |
1 |
临沭县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
县民宗局 |
2 |
临沭县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应急预案 |
县红十字会 |
3 |
中国联通临沭县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
县联通公司 |
4 |
临沭县城市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
县住建局 |
5 |
中国人民银行临沭县支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县人民银行 |
6 |
临沭县档案局(馆)安全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
县档案局 |
7 |
临沭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县环保局 |
8 |
临沭县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 |
县经信局 |
9 |
临沭县重大食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
县盐务局 |
10 |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
县人社局 |
11 |
临沭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县食药监局 |
12 |
临沭县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方案 |
县食药监局 |
13 |
临沭县交通运输系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急预案 |
县交运局 |
14 |
临沭县水上交通事故救援预案 |
县交运局 |
15 |
临沭县交通运输系统道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
县交运局 |
16 |
临沭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
县交运局 |
17 |
临沭县地震局应急预案 |
县地震局 |
18 |
临沭县防空袭应急预案 |
县人防办 |
19 |
临沭县卫计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县卫计局 |
20 |
临沭县农机局农机事故应急预案 |
县农机局 |
21 |
临沭县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
县公安局 |
22 |
临沭县水利局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
县水利局 |
23 |
临沭县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县教体局 |
24 |
临沭县气象局林业火灾和突发污染事件人工增雨应急预案 |
县气象局 |
25 |
临沭县气象局汛期重大技术装备故障应急预案 |
县气象局 |
26 |
临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县农业局 |
27 |
临沭县公共客运系统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县交运局 |
28 |
中国移动临沭分公司通信公司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
县移动公司 |
29 |
临沭县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
县卫计局 |
30 |
临沭县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 |
县卫计局 |
31 |
临沭县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
县卫计局 |
32 |
临沭县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 |
县卫计局 |
33 |
临沭县霍乱防治应急预案 |
县卫计局 |
34 |
临沭县手足口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
县卫计局 |
35 |
临沭县生活必需品应急预案 |
县商务局 |
36 |
临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桥梁)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
县交运局 |
37 |
临沭县邮政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县邮政局 |
7.5县级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7.6分级响应级别
针对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将响应级别划分为I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由省里根据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
Ⅲ级响应:由市级人民政府为主处置并启动市级人民政府预案的应急响应,必要时,由市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报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由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发出救援指令,启动省有关部门预案的应急响应,参与救援行动。
Ⅳ级响应:由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处置并启动县级人民政府预案的应急响应,必要时,由县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报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由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通知,启动市有关部门预案的应急响应,参与救援行动。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字〔2016〕66号
大兴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
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王峰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崇宝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尹昌明 大兴镇政府镇长
成 员:郭和法 县财政局局长
王绪华 县林业局局长
苗 壮 县发改局局长
周洪杰 县国土局局长
陈 飞 县规划局局长
王德军 县水利局局长
徐瑞前 县农业局局长
张为传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周振东 大兴镇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刘崇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
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刘崇宝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胡怀华 县农业局农技中心主任、高级农艺师
成 员:徐劲松 县农业局农艺师
王洪利 县水利局工程师
李 京 县林业局森保站站长、工程师
胡顺雨 县水利局工程师
孙 超 县水利局工程师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
沭政办发〔2016〕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政府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具体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县政府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借鉴县委常委会做法,根据《中共临沭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沭办发〔2016〕5号)、《中共临沭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常委会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沭办发〔2016〕6号)精神,现就县政府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县政府党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确定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经验做法,把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突出正常教育,突出自身特色,弘扬沂蒙精神,坚持学在前、做在前,带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带头解决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带头持之以恒抓好纠正“四风”和“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带头保持发展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关键少数”的实际行动,示范带动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幸福临沭”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带头为基层党员讲党课
1.到基层党支部讲党课。6月上旬,县政府党组成员到工作联系点,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选择1个党员数量较多的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具体时间由各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2.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七一”前后,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县政府党组成员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具体时间由各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二、带头参加集中学习
县政府党组成员既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中学习,又以县政府党组中心组的形式开展集中学习。设立固定学习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集体学习,原则上单月参加党组中心组的集体学习,双月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体学习。学习主要采取逐篇逐章、逐句逐段、逐人领读的方式进行,确保入脑入心、学深学透。
1.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学习。根据所在党支部统一安排,坚持个人自学和参加支部集中学习相结合,逐条逐句通读《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大力弘扬新时期沂蒙精神》读本。
2.参加县政府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县政府党组成员采取轮流领读、互动交流等方式,原汁原味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等书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及临沂、临沭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3.开展红色教育。5月下旬,县政府党组成员集中利用半天时间,到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滨海革命纪念馆等重点教育区接受党性教育,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先辈先烈事迹,坚定信念,纯洁党性。
4.开展党风党纪教育。6月中旬,集中利用一天时间,集体学习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和我省王敏、黄胜及市、县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
三、带头参加集中研讨
县政府党组成员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交流讨论,同时以县政府党组中心组形式开展集中研讨,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
1.参加所在党支部开展的交流讨论。每季度参加一次,每次讨论围绕一个专题,年底前共参加三次专题讨论:第一次(6月底前),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讲政治、有信念”主题开展;第二次(9月底前),重点围绕“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守纪律规矩,加强道德修养,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主题开展;第三次(12月底前),重点围绕“践行党的宗旨,干事创业、积极作为、担当奉献,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讲奉献、有作为”主题开展。
2.参加县政府党组中心组集中研讨。7月份,重点围绕“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视察临沂、临沭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走在前列’要求,自觉提升发展标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精神境界,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主题开展。县委中心组学习安排要围绕“两学一做”主题进行相应调整。
每次讨论结束后,各党组成员都要对查找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收集备案。
四、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县政府党组成员既参加县政府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1.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县政府党组成员结合学习、讨论等情况,对照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和合格党员标准,通过自我查摆、党组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夯实基础。
2.高质量开好县政府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底前(具体时间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确定),县政府党组班子聚焦“两学一做”主题,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开展党性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每名县政府党组成员发言后,其他同志逐一对其提出意见建议。
3.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县政府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解决问题。要参加对所在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自觉接受民主评议。
五、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1.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特别是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县政府党组及党组成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列出时间表,并在民主评议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抓好整改。
2.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围绕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县政府党组自身建设,及时将学习教育中好的做法总结提炼为制度,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同时,县政府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的学习教育。
3.深化联系服务群众。县政府党组成员带头对结亲连心户进行一次普遍走访,结合“七一”,重点走访慰问部分生活困难党员和贫困群众,听取群众对党委政府、对开展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
4.凝心聚力抓好发展。通过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三引一促”、扶贫攻坚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部署落到实处。
六、其他事项
1.及时向县委、县“两学一做”活动办公室报告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2.将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向县委进行抓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
3.根据县委安排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需要,适时提出相关工作安排建议,认真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4.根据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县政府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配档表
附件 县政府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配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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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节 |
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 |
时间安排 |
参加人员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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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讲党课 |
到基层党支部讲党课 |
县政府党组成员到工作联系点,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选择1个党员数量较多的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 |
6月上旬 |
县政府党组成员、 基层支部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
“七一”前后,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县政府党组成员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
7月左右 |
县政府党组成员、 所在支部全体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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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参加专题学习 |
县政府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 |
县政府党组成员采取轮流领读、互动交流等方式,原汁原味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等书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视察山东及临沂、临沭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
5月、7月、9月、11月下旬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所在党支部集体学习 |
根据支部统一安排,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逐条逐句通读《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大力弘扬新时期沂蒙精神》读本 |
6月、8月、10月、12月下旬 |
县政府党组成员、所在支部全体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开展党 性教育 |
集体到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滨海革命纪念馆接受党性教育,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 |
5月下旬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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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风 党纪教育 |
上午:通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和我省王敏、黄胜及市、县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
6月中旬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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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集体观看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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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参加专题研讨 |
第一次研讨 |
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讲政治、有信念”开展 |
6月底前 |
县政府党组成员、 所在支部全体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第二次研讨 |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视察临沂、临沭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走在前列’要求,自觉提升发展标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精神境界,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开展 |
7月份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带头参加专题研讨 |
第三次研讨 |
围绕“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守纪律规矩,加强道德修养,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开展 |
9月底前 |
县政府党组成员、所在支部全体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第四次研讨 |
围绕“践行党的宗旨,干事创业、积极作为、担当奉献,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讲奉献、有作为”开展 |
12月底前 |
县政府党组成员、所在支部全体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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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
开展党性 分析和自我 剖析 |
结合学习、讨论等情况,对照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精神和合格党员要求,通过自我查摆、党组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
11月-12月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召开县政府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
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开展党性分析,提出下步整改措施 |
12月份(具体时间根据上级要求确定)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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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
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深入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解决问题;参加对所在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自觉接受民主评议 |
12月份 |
县政府党组成员、 所在支部全体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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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
落实整改 责任 |
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特别是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县政府党组及党组成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列出时间表,切实抓好整改 |
12月份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建立长效 机制 |
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全面加强县政府党组自身建设,及时将学习教育中好的做法总结提炼为制度,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的学习教育 |
12月份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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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联系 |
对结亲连心户进行一次普遍走访,结合“七一”重点走访慰问部分生活困难党员和贫困群众,听取群众对党委政府、对开展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 |
6月—7月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凝心聚力 |
通过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加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三引一促”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部署落实落地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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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事项 |
及时向县委、县“两学一做”活动办公室报告县政府党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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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县政府党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向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报告,向县委进行抓党建述职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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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府党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加大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
县政府办公室 |
沭政发〔2016〕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纲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临沭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县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要求,系统总结了“十二五”时期的工作,全面阐述了“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战略、奋斗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是临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景。
各镇街、各部门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纲要》精神,按照“内强外拓、发力赶超”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为顺利完成“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幸福临沭”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9日
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 录
第一章 开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5
第一节 “十二五”发展成就…………………………5
第二节 “十三五”发展环境…………………………10
第三节 “十三五”发展目标…………………………13
“十三五”时期临沭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16
第二章 优化经济发展空间布局…………………………18
第一节 城镇空间布局…………………………………18
第二节 产业空间布局…………………………………20
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24
第三章 转型升级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27
第一节 培植现代农业体系……………………………27
第二节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30
第三节 提高现代服务业水平…………………………35
第四章 创新发展 驱动内生增长………………………43
第一节 打造科技创新平台……………………………43
第二节 大力培育创新主体……………………………44
第三节 优化科技创新环境……………………………45
第四节 培养科技创新人才……………………………46
第五章 协调发展 实现城乡一体………………………48
第一节 优先发展中心城区……………………………48
第二节 全面推进小城镇建设…………………………50
第三节 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52
第六章 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家园………………………55
第一节 全面推进生态建设……………………………55
第二节 加大环境污染治理……………………………56
第三节 推动生态经济发展……………………………57
第七章 开放发展 增强发展活力………………………59
第一节 做好“三引一促”工作………………………59
第二节 加快“走出去”步伐…………………………61
第三节 加强区域经济合作……………………………62
第八章 共享发展 建设幸福临沭………………………64
第一节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64
第二节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65
第三节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67
第四节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70
第五节 促进社会充分就业……………………………72
第六节 增强社会保障能力……………………………74
第七节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75
第九章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79
第一节 打造综合交通网络……………………………79
第二节 强化能源保障体系……………………………80
第三节 完善水利基础设施……………………………81
第四节 加快建设智慧城市……………………………83
第十章 保障措施…………………………………………85
第一节 强化重点项目支撑……………………………85
第二节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86
第三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88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系统推进各项工作,有利于临沭抓住机遇,克服挑战,适应新常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转型升级,凝心聚力,赶超争先,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保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进程中走在全省前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我县实际制定,主要阐述了临沭的发展战略与方向,明确了经济、社会、生态等领域的目标、布局、任务和保障,是今后五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县人民为之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开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
“十三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战略决胜期。必须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完成新使命,实现新跨越。
第一节 “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以来,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诸多矛盾挑战,全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增收、民生、环境提升“三大任务”,大力推进“三引一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社会更加文明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基本实现。
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十二五”时期,是我县经济实力大跨越的五年。201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12.4亿元,是2010年的1.6倍,年均增长9.9%。政府财力持续扩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亿元,是2010年的3倍,年均增长24.9%。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0.1亿元,年均增长1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6.8亿元,年均增长14.4%。经济总量连续提升,发展速度保持较高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夯实了基础、拓展了空间。
经济结构实现新提升。“十二五”时期,是我县产业结构大优化的五年。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11.5:53.5:35调整为2015年的9.2:49.2:41.6。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农业产业化、区域化、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增加值达19.6亿元,年均增长5.2%;各类园区累计达120个;累计注册农业类商标80个;创建市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7个。工业经济迈上新台阶,金正大连续6年入中国围民营企业500强,常林集团连续4年入选中国机械百强企业;中国驰名商标达到8个,省著名商标达到25个,新增省名牌产品8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4%,居全市前列。服务业发展迈入快车道,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年均提高1.3个百分点;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产业化发展和集群优势的提升,增强了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力和创造力。
城乡面貌发生新变化。“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城乡面貌大改善的五年。始终坚持规划先行,完成了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部分专项规划,镇街总体规划修编率达100%,村庄规划修编率达80%。立足“北扩西延、南优东进”,重点抓好北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新型工业化实验区(滨海产业区)规划。电网投资逐年加大,“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投资5.25亿元,对220KV常林输变电站进行扩建,新建110KV变电站3座,增容35KV变电站2座,实施了大规模的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供电能力、可靠性大幅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沂沭铁路建成通车,长深高速公路投入运营,罗岚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稳步推进,327国道拓宽改造工程顺利竣工通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城区路、水、热、气、电等公用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区绿化、亮化、净化、美化等精品工程深入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不断健全,截至2015年底,拥有集中供热企业2家,城区供暖入网面积达528万平方米;管道燃气企业2家,建设燃气管网300千米,天然气用户3.2万户;累计新建农村沼气池57400个。旧城改造进展顺利,对16个城中区32个棚户区进行拆迁,累计拆迁1.3万户,拆迁面积143万平方米,腾空土地6400亩,建设住宅楼320幢,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安置回迁户1.2万户,居民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成效显著,“两区同建”发展项目区20处,对66个村16890宅进行搬迁,建成17个新型农村社区,安置农户12999户,流转土地21398亩。新建和改造提升城乡道路657.5公里。修建村级公路357.4公里,完成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3%,受益人口51.6万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明显,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城乡面貌明显改善。
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十二五”时期,是我县体制创新大变化的五年。以农村社区建设、农村土地产权确权流转、农村“四大载体”建设(农村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邮政物流)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并公布了《临沭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积极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承接工作,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领域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行。对外开放跃上新水平,对外贸易实现恢复性增长,全县进出口总额达47082万美元,年均增长9.41%,其中出口31683万美元,年均增长11.54%。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五年实际到位外商直接投资22663万美元。体制创新和扩大开放,增添了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居民幸福指数有了新提高。“十二五”时期,是我县民生事业大发展的五年。2015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045元,同比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403元,同比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0597万元,同比增长7.5%。城乡居民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消费结构进一步升级。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83653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528539人,参保率为99.15%。劳动就业工作取得较大成绩,累计新增城镇就业5.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7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97亿元,新增创业9438户,带动就业4万余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以内。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鼓舞了全县人民“十二五”时期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心。
社会事业实现新跨越。“十二五”时期,是全县社会事业大进步的五年。教育事业不断进步,学前三年教育、义务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00%、62%,全面完成规划任务目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县图书馆、文化馆创建为国家一级馆,镇街综合文化站建设全面完成,农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覆盖率均达到100%,“激情四季·唱响临沭”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成功创建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被授予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获评山东新型肥料农业科技示范园、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以常林集团为主体的国家级临沂市高端液压元件及系统集聚区获批组建,建立院士工作站3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4个,金正大和常林集团分别获批组建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史丹利申报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顺利获批。人口计生、妇女儿童、民族宗教、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外事侨务、国土资源、城管执法、防震减灾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气象、档案、民兵预备役工作、人事、监察、民政、审计、统计、粮食、物价、农机、老龄、史志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很好地完成了“十二五”各项任务指标。五年来,我县先后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美丽中国示范县、省级文明县、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县、山东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县、山东省乡村文明行动首批示范县、山东省四德工程建设示范县、省级卫生县城、全省教育示范县、全省创业型城市、全省人才工作先进县、全省投资环境最佳县、省级生态县、山东省创业先进城市、全省社会文化先进县、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县、全省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等荣誉称号;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踏上临沭大地,进农村、入农户、察民情、听民意,给全县人民以巨大鼓舞;省委书记姜异康等20多位省部级领导先后亲临我县视察指导,给全县人民以关心厚爱。
生态环境建设初见成效。以建设生态临沭为目标,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完成市下达任务。持续实施“大绿化工程”建设,全县林地面积26012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5.4%。以迎淮检查和大气污染防治为突破口,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7.5%,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5%,COD排放量削减13%;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环境保护得到大力加强,循环经济开始起步。城市形象的提升,城市品牌的培育,增强了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第二节 “十三五”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将长期处于发展新常态,我们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机遇稍纵即逝。但总体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有基础有条件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发展。
1、发展机遇
从国际看,“十三五”期间,世界经济和政治环境总体上对于我国的发展较为有利。第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同步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世界范围内的产业转移给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对外投资带来了重大机遇,尤其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和带动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也在不断加深。第二,新一代技术革命方兴未艾。信息化、智慧化、低碳化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技术革命在全球迅速扩散,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将不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与模式,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3D打印、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等加速发展,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了外在动力。第三,我国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国际政治舞台和经济领域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有利于我国对外开展贸易,吸引到更多境外投资。
从国内看,发展规律和客观环境均表明,“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将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新常态演变,也将孕育着新机遇。第一,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全面深化改革,将推动市场化改革、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国企改革等实现突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加快制度建设的步伐,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化进程,为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相继落实中国制造2025、工业4.0、互联网+、大数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等重大战略和全新理念,将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第二,区域合作不断发展。国家战略层面,中央提出“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做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等创新发展战略,将推动形成新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第三,科技创新不断驱动。随着劳动力、土地、资源和环境成本上升,经济增长模式将向集约型转变,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逐步从依靠要素、投资驱动转向依靠技术进步和创新驱动。第四,经济结构从失衡转向优化。从产业结构看,农业和工业比重下降,现代服务业比重上升;从需求结构看,内需超过外需、消费超过投资,成为支撑增长的主体。
从我县看,为实现“十三五”末山东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省委、省政府作出打造西部经济隆起带的重大战略决策,临沂提出了加快沂蒙革命老区建设的规划,以及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延,为我县承接周边产业辐射,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提供了难得机遇。总体而言:临沭县产业发展进入成熟期。主导产业稳健发展,结构越来越成熟,竞争力越来越强,新兴产业也将迸发出更新的活力;城镇村布局调整进入稳固期。城镇化布局将逐步完成,城镇格局以及相应的土地利用、生态布局将随之定型;社会体系进入完善时期。教育、医疗、福利等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将不断完善,并将逐步走向成熟,逐渐稳定;体制改革调整进入深化期。到“十三五”末,各项改革基本完成,这些都为全县下一步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面临挑战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经济社会发展也将面临着诸多严峻挑战。具体表现为:一是转方式调结构任务依然艰巨。经济总量不大,工业中化肥化工、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比重高,高附加值和高科技含量的产品相对少,缺乏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大项目的支撑,集群化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的培育任务还非常重;二是社会事业发展仍需补短板。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资源供给总量和空间布局,与城乡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还不相适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资源约束形势不断趋紧。城市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更加明显,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区域资源环境容量约束趋紧,节能减排压力较大,发展环境有待优化。
第三节 “十三五”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途径,建设实力临沭、智慧临沭、生态临沭、活力临沭、幸福临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要以市场化改革方向,拓展改革领域的深度,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创新创业主体,推进企业创新、产品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等纵向创新;坚持机制体制创新、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模式创新等横向集成创新,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绿色化和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既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注重发展和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又要兼顾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方面的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切实把握好各项目标与任务之间的平衡,保持经济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坚持改善环境,绿色发展。以构建现代生态文明体系为导向,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与循环经济,倡导绿色文化,推动经济增长由粗放式资源消耗向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方式转变,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
坚持结构优化,开放发展。实现经济发展由投资驱动向投资、内需、出口、创新多轮驱动转变,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全面构建开放型现代产业体系。坚持以大开放促大发展,加强与“西部经济隆起带”、“东陇海经济带”对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拓宽省内、国内、国际发展空间。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社会和民生事业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提升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归宿感。
目标任务:
积极融入临沂中心城市经济圈和东部临港经济带,努力打造西部经济隆起带工业强县、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山东省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鲁南苏北地区特色文化旅游胜地、国家生态园林宜居城市。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年度综合评价排序中每年提升1-2个位次,争取进入全市综合实力第一方阵。把我县建设成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和生态承载力的县域中心城市。
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到“十三五”末,全县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28.5亿美元,其中出口额19亿美元,进口额9.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五年累计2.5亿美元。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9.2:49.2:41.6调整为8:44:48,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1.3个百分点。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2%以上。
城乡统筹形成新格局。城镇规模加速膨胀,到“十三五”末,城镇人口达到42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3%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32平方公里。
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城镇、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年均增长为9%、10%;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条件有较大改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适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COD、SO2、CO2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森林覆盖率达到38.48%,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3%,建制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6%。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
“十三五”时期临沭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名称 |
2015年数值 |
“十三五” 末目标 |
年均增速(%) |
指标属性 |
|
经济发展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212.37 |
9 |
预期性 |
|
三次产业结构 |
9.2:49.2:41.6 |
8:44:48 |
预期性 |
||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160.8 |
11 |
预期性 |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 |
13.8 |
12 |
预期性 |
||
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亿元) |
180.1 |
15 |
预期性 |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34 |
42 |
预期性 |
||
进出口总额(万美元) |
47800 |
63967 |
预期性 |
||
出口总额(万美元) |
31900 |
42690 |
预期性 |
||
5年实际利用外资额(亿美元) |
2.26 |
2.5 |
预期性 |
||
人民生活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9 |
预期性 |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0 |
预期性 |
|||
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 |
21 |
32 |
预期性 |
||
安全卫生饮用水普及率(%) |
90 |
预期性 |
|||
城镇化率(%) |
53.8 |
63 |
预期性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2.7 |
2.5以内 |
预期性 |
||
每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人) |
8022 |
5000 |
预期性 |
||
义务教育入学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9.15 |
98以上 |
预期性 |
||
失业保险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
资源环境 |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90 |
预期性 |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4.7 |
45.3 |
预期性 |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12.5 |
15 |
预期性 |
||
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累计下降率(%)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累计消减率(%)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氨氮排放量累计消减率(%)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消减率(%)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氮氧化物排放量累计消减率(%)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雾霾天数(PM2.5)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预期性指标是政府拟通过适时调整宏观调控方向和力度,综合运用财政、产业、投资和价格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努力争取实现。 2.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向人民做出的承诺,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政府拟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力量,确保实现。 |
第二章 优化经济发展空间布局
实施集中、集聚、集约的空间发展战略,调整优化县域总体布局,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天蓝水秀的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城镇空间布局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顺应“核心+圈层+轴线”的县域城镇化空间演化趋势,形成“一核、一圈、两轴、三副、四点”的空间结构。
“一核”。指临沭县中心城区,是临沭县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核心,临沂大都市的次中心城市,与临沂经济开发区共同组成临沂中心城市经济圈东部的重要功能区。
“一圈”。即以县城为中心,以青云镇、苍马山风景区、蛟龙镇、店头镇和曹庄镇为外围的重要支点,形成的县域中心城市经济圈,是未来临沭县现代产业发展、现代城镇建设的紧密共同体。
“两轴”。指327国道和225省道共同构筑临沭县域的城镇空间发展骨架。327国道是临沭县域城镇体系的对外联系发展轴,连接临沭经济开发区-临沭县城-新型工业化实验区三大重点开发区。225省道是临沭县域南北向的城镇次要联系发展轴,连接青云镇、店头镇及石门镇,是加强临沭县域南北中三大片区联系与互动发展的大动脉。
“三副”。即青云镇、蛟龙镇及店头镇三个片区副中心,是围绕县城互动发展的三个卫星城镇,通过产业的规模化培育,分别带动县域北部、东部和南部的人口城镇化进程。
“四点”。分别为玉山镇、曹庄镇、大兴镇、石门镇四个城镇。
第二节 产业空间布局
——构筑“12411”的农业布局。根据功能区划与区域特征,构建“一廊、两核、四大功能片区、十大万亩特色产业园区、百个高效特色精品园区”的布局。
一廊:即沭河沿岸高效生态特色农业长廊。
两核:即县城农业科技文化产业核心,苍马休闲农业产业核心。
四大功能片区:即北部杞柳集约发展区、东部花生出口创汇原料区、南部丘陵林果生态区、中部平原粮食高产创建区(北柳、东油、南林、中粮)。
十大万亩特色产业园区:按照“一廊、两核、四区”的功能要求,以及“两区同建”的产业定位,建设十大万亩特色产业园区。即:万亩沭河古道生态园、万亩优质油料生产加工基地、万亩杞柳示范园、万亩高端农业装备科技示范园、万亩生态渔业综合产业园、万亩优质甘薯基地、万亩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万亩花卉苗木基地、万亩精品茶园、万亩优质葡萄园。
百个高效特色精品园区:按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社会化”的要求,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重点,配套 “两区同建”,打造100个高效特色农业精品园区。
——形成“1+2+3”的工业布局。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构建以临沭经济开发区为核心,临沭县新型工业化实验区、青云工业园区两个为辅助,三个特色工业园为补充的“1+2+3”协作发展新布局。工业向园区集中度将达到80%以上。
“一区”。即临沭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化工产业园、食品产业园、生物医药工业园)。围绕园区生产和生活配套,整合资源要素,合理设立功能分区,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提升配套基础设施,为项目落地、企业发展、大园区创建提供保障。以现有化工化肥、高端装备两大千亿级产业为重点,以生物医药、食品、柳编工艺品、新材料等优势产业为支撑,积极构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现代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规模经济、循环发展的一流经济开发区,努力打造全县经济发展的核心支点和战略平台。力争到“十三五”末,县经济开发区进入省级经济开发区前20强,园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形成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努力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两园”。即临沭县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和青云工业园区。临沭县新型工业化实验区。以争创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为目标,继续加快道路、供水等配套设施,注重引进与园区基础产业相协调的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打造高新产业示范区、科技孵化创智核、滨水宜业生态园,形成宜工、宜业、宜居的产业新城。青云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柳编加工中心,重点发展精密钢管、高档家具、新型材料等产业,适度引进电子、新能源产业。
“三个集中区”。即店头镇、大兴镇、曹庄镇重点镇驻地,以发展机械、铸造、农副产品加工、服装加工等产业为主形成的工贸型城镇,着力打造全县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打造“一核两翼四园五带”现代服务业布局。按照服务业发展的规律,科学规划服务业空间布局,积极承接临沂市服务业,特别是临沂商城的辐射,主动融入临沂市半小时生活圈,形成“一核辐射、两翼齐飞、四园支撑、五带联动”的服务业发展格局。
“一核”,以临沭、郑山和蛟龙三个镇街为中心,集中布局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综合商贸中心、专业园区和专业性市场,使之成为县域服务业发展的主要载体。
“两翼”,以店头、大兴、曹庄和石门镇为南翼,以青云、玉山为北翼,重点发展商贸、文化旅游,培育服务业发展特色镇,形成与中心城区南北呼应的服务业腾飞之势。
“四园”,以沂沭铁路物流园区、汇商工谷物流园区、青云柳编产业园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四大园区为依托,带动全县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五带”,以中心城区旅游带、沭河旅游带、苍马山旅游带、红色旅游带、夹谷山旅游带为依托,提高旅游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基本建立以现代商贸、现代物流、新兴服务业、生态休闲旅游为重点,社区服务、公共服务、专业服务等相配套的协调发展的框架体系。
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
以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按照生态系统特征和功能定位,科学划定县域生态功能分区,将全县生态空间划分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水资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城镇生态协调区五类区域,加快建设生态健全、功能完善、环境优良、特色鲜明的生态文明县。
自然保护区:包括苍马山自然保护区、沭河古道自然保护区、青云镇东部山区、玉山镇北部山区、国有柳庄林场、青云镇沭河沿岸等。重点保护典型的生态系统,保存重要的自然历史遗迹,做好生态修复工作,维护和促进生物多样性。
生态旅游区:包括苍马山风景名胜区、沭河古道景区、沭河栗海景区、松影湖景区、岌山景区、羽山景区、夹谷山景区等。加大对景观资源的综合保护力度,防止对自然生态环境及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的污染和破坏。
水资源保护区:主要涉及凌山头水库、西盘水库、狼窝沟水库、荞麦涧水库、羽山水库和大山头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沭河水资源保护区。重点对作为临沭县城和周边镇街备用水源地加以保护,发挥涵养水体、健全生态功能的作用。
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涉及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要注重农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实行较为严格的生态环境政策,保护原有的生态环境。
城镇生态协调区:主要指七镇二街道的城镇建设区。实行较为严格的生态环境政策,合理利用资源进行开发建设,做到土地利用性质与开发强度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
第三章 转型升级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产业发展高端化为导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优化提升工业,着力突破服务业,促进产业规模扩大、结构优化、层次提升,加快构建多元支撑、高端高效的三次产业体系。
第一节 培植现代农业体系
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树立发展现代农业的理念,创新农业经营业态,加快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市场化、组织化发展,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
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打造国家重要花生绿色原料生产基地为目标,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优质粮源和花生基地,到“十三五”末,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5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0万吨;花生播种面积稳定在42万亩,总产量达到20万吨。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花卉苗木、中草药、优质林果为重点,积极筛选引进适宜优良品种,逐步扩大丘陵山地果茶生产面积,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建立不少于15处标准化特色种植科技示范园。依托各镇(街道),发展生猪、蛋鸡、奶牛、肉羊、肉牛及狐狸、貉子、兔等特种养殖,引进鲁西黄牛、利木赞、西门塔尔乳肉兼用牛,以及波尔山羊、小尾寒羊、白山羊等优良牛羊品种,以提升单产和养殖效益为核心,促进规模化养殖经营,着力提高集约化、标准化、优质化水平,形成各具特色的畜产品产区。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模式。按照“统一标准、规模经营、提高质量”的要求,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严把质量关,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验收一个,提升标准化种植基地档次水平。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发展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十三五”期间培育150家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社员得实惠的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稳步推进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有序流转土地,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鼓励“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和“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股份农场”、“专业市场+农户”等多种现代农业发展模式,逐步建成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体系。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跨越发展行动,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思路,大力建设粮油、蔬菜、果茶、畜牧等优质农产品基地。抓好农业龙头企业壮大工程,积极推动供销合作社发展,打造成为集农业生产、资料供给、生产加工、销售配送、农业特色金融服务和休闲观光农业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企业,“十三五”期间重点培育100家加工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发展以花生等优势农产品为特色的精深加工,把临沭花生大县建设成为深加工能力突出、市场占有率高、出口创汇能力大的花生产业强县。加强对“一村一品”工作的引导和指导,重点培育80个特色产业突出、农户积极性高、农民增收较大的特色产业专业村。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休闲观光农业、设施高端农业、精准节约农业等新型农业形态,发展集农业观光、采摘体验、休闲娱乐、养生养老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复合型现代农业。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果蔬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完善农产品地方标准体系,巩固农药经营“两项制度”,集中创建一批果蔬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县级综合检验检测网络,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组织实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排查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摸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地理标志认定和知名品牌创建,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到“十三五”末,县域农产品生产全部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以上,蔬菜(果)等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
增强农业支撑保障。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对节水灌溉、水库河道、农田道路、农田电力、储粮仓库、信息化网络等基本建设的专项投入,积极申报省、市农业发展项目,提高耕地质量。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新机制的引进与创新力度,着力构建科技先导型的农业科技产业体系。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农资、农机大户等新型农业服务经营主体,鼓励农资、农机企业提供“耕、耙、种、收、管、加、储”全覆盖的种植业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实现农业全程机械化。加强有害生物、动物防疫、气象灾害等监测,构建监测预警、应变防灾、灾后恢复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整合蔬菜、粮油等小型市场形成大型专业市场,打造一批综合性农产品交易中心。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搭建完善统一加工、包装、质控、仓储、配送、金融服务“六统一”的农业电商综合服务体系。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现代农业重点项目 |
绿色产业大长廊建设;史丹利(荷兰)现代农业示范园;金正大生物肥料及以色列现代农业展示园;常林高端农业装备万亩科技示范园;金易德农业科技高标准农田项目;陆合现代农业示范园;大兴蓝莓基地;万亩林下经济基地;临沂农泰科技有限公司5000亩高效设施蔬菜园;沿新沭河农业观光采摘园项目;朱村农业示范园和岌山种植养殖园区项目;万亩农田全程机械化托管项目;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临沭县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综合服务站建设工程。 |
第二节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抓住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机遇,实施工业强基工程,以培育新优势、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导向,走内外并举、量质并重发展道路,推动工业从数量规模型向品牌效益型转变,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提升工业经济核心竞争力;推进实施中小微企业精准培育重点扶持“双百工程”,突出对科技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精准培育、重点扶持,推动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1300亿元,销售收入过100亿元企业5家,过50亿元企业10家。
1、做大做强主导产业
高端装备。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为平台,以节能型工程机械、高端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为重点,提升液压元件、发动机、精密铸件等关键部件配套、加工和集成水平,积极推动部(套)件集成化、基础件高端化、铸锻件大型化、优势装备规模化,努力打造高效节能环保工程机械及液压系统生产基地和高端智能农业装备生产基地,全力建设国家级高端液压元件及系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以常林集团等企业为依托,继续实施汽车配件铸件和装备液压系统高端技术纵深开发,全面提升精密铸锻件、高效环保铸锻工艺和设备水平,重点发展成套装备中的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系统和总成;以构建大中型工程机械及高端智能农用机械为先导的链式产业体系,鼓励发展100马力以上大马力拖拉机及关键零部件、配套农机具,农作物移栽机械及农业收获机械,加快产业链条延伸。以金正阳、金宝诚为依托,走差异化之路,开发高强度、高韧性、耐疲劳、耐腐蚀、高精度、减量化等高性能产品,提升产品的质量、档次;瞄准无缝钢管延伸链,上游抓好矿产、废钢、管坯、板带等资源板块合作,下游抓好深加工业务,钢管配送基地向服务型扩张。依托金铭机械,积极发展新型粮食干燥设备等装备,在装备改造、技术进步、品牌创建等方面给予扶持,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导支持中川液压做强核心主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形成以高端液压件、发动机、桥车变速箱和电控系统等为核心的高端产品产业链。到“十三五”末,培植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企业2家、50亿元企业3家;实现销售收入400亿元。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项目 |
常林集团大型经济作物收获机械液压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常林集团大型节能环保挖掘机产业化项目;山东中川液压有限公司大马力轮式拖拉机电液提升器产业化及应用项目;山东常林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CVT无级变速大马力拖拉机产业化项目;东泰农业机械公司智能液压控制花生联合收获机项目;临沂金铭机械有限公司粮食烘干机械及环保设备项目;山东宝昇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套节能环保热水器内胆项目。 |
化肥化工。以化工产业园为载体,着力打造金正大工业园、史丹利工业园、金沂蒙科技园等“园中园”,布局水溶肥、生物有机肥、微量元素肥等绿色优质高效肥料产品,坚持走“水肥”一体化和“肥化”一体化新型化工道路;完善、壮大以醋酸、醋酸酯等羰基合成系列产品为龙头的煤化工产业链,打造以生物乙醇、丁醇、生物多糖为基础的生物化工产业链;加速发展苯甘氨酸、邓钠盐等抗生素医药中间体和盐酸罗哌卡因、兰索拉唑等原料药产品,进一步向制剂延伸的医药化工产业链。到“十三五”末,实现销售收入过100亿元企业3家,其中过300亿元1家;过50亿元企业1家,实现销售收入650亿元。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化肥化工业重点项目 |
诺贝丰化学有限公司黄腐酸钾、硝酸钾及热电联产项目;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全水溶肥及功能性生物肥料项目;山东金沂蒙生态肥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高效聚元肥项目;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临沂市金沂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乙酸乙酯原料装置能量优化系统项目;哥俩好(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胶粘剂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项目;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聚天冬氨酸、硝酸钙项目。 |
2、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杞柳编织。借助中国柳编商品交易会和电子商务平台,以金柳、晴朗、美艺等企业为依托,充分发挥“临沭柳编”品牌进入全国百强的优势,积极推进农村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共建杞柳种植基地建设;健全完善柳编工艺研发平台和工艺技术转化服务平台,加快争创行业名牌和制定柳编行业产品标准步伐,推进杞柳区域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到“十三五”末,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
食品加工。以兴大、三兴等企业为依托,加大FD生产线的投入,重点发展植物提纯、有机蔬菜、真空冷冻、保鲜绿色保健食品;以虹源、佳士博食品等为依托,重点发展冷鲜肉、低温肉制品、熟食等精深加工制品,鲜肉制品重点向小包装、细分割方向发展,熟食制品向多品种、系列化、营养化、易存储、食用方便方向发展;依托华强等企业,重点开发红薯精淀粉、变性淀粉、植物蛋白等高附加值产品;培育一批临沭特色农产品品牌,培植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着力开发优质、生态、绿色、安全农产品,形成以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花生油加工、畜禽屠宰为重点的种植养殖基地和脱水蔬菜加工基地。到“十三五”末,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食品加工产业重点项目 |
山东兴大年产1万吨保鲜蒜米技改项目;山东华强薯类淀粉资源综合利用及深加工项目。 |
3、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生物医药。以福瑞达、金沂蒙为依托,重点开发那他霉素、醋酐、正丁醇发酵醇等产品,逐渐向下游产业链扩张延伸,实现产品多元化。到“十三五”末,培育销售收入过50亿元企业1家,实现销售收入80亿元。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项目 |
沂蒙老区微生物多糖及新型酶制剂项目;金沂蒙原料药生产项目;山东福瑞达年产1000吨新型药用辅料普鲁兰多糖的产业项目;海佑福瑞达公司原料药项目;临沭县华盛化工有限公司肟系列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贯天下生物科技医药保健项目。 |
新材料。以山田研磨、金蒙新材料公司为依托,大力开发纳米粉体涂装材料、金刚石微粉等产品,拓展产业链条,加速形成产业集聚规模。到“十三五”末,培植销售收入过50亿元企业1家,实现销售收入过100亿元。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新材料产业重点项目 |
山田研磨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功能性系列纳米粉体材料及年产30亿米复合钻石线锯项目;山东雷华塑料工程有限公司高强度聚丙烯土工复合材料项目;山东金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碳化硅功能陶瓷项目;山东金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亚微米纳米碳化硅技术改造项目;临沂日捷隔板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玻璃纤维超细棉隔板项目。 |
电子信息。以佛光照明科技园、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光电产业园为依托,积极发展HID安定器、驱动电源、数字电源、自动化控制系统、芯片封装及LED灯具等新能源光伏照明设备,加快引进一批高新技术项目,重点突破高端配套应用市场和本地化配套能力,逐步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支撑下游产业跨越式发展。到“十三五”末,培植销售收入过50亿元企业1家,实现销售收入过75亿元。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 |
阳光博瑞机器视觉智能制造和机器人芯片控制项目;临沭县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临沂中讯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小型片阻用氧化铝陶瓷基板项目。 |
第三节 提高现代服务业水平
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促进服务业拓宽领域、丰富业态、扩大规模、提升层次,补齐现代服务业发展短板,全面提高我县服务业发展水平。
1、突破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现代物流。加快铁路物流园、新型工业化实验区物流园、青云物流园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立足鲁东南、辐射苏鲁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商贸物流集散基地。加快发展商品展示、批发交易、物流配送、现代仓储和商贸服务等业态,鼓励发展商超物流、供应链物流、城市快消品物流,完善物流产业链条。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联动发展,突出发展高端装备物流。引导和培育一批信誉高、服务好、组织化程度高的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和实现物流延伸服务,集中力量培育一批重点物流企业,大力培育第三方物流和第四方物流。创新城乡物流模式,实现县级分拨中心(物流中心)+镇街中心库(四位一体交管所)+村级网点(代销店)城乡物流无缝对接。不断提高物流组织化集约化程度,构筑高效、优质的物流基础平台、信息平台,促进传统产业、有形市场、连锁经营、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有机结合,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十三五”期间,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左右;到“十三五”末,物流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5%左右。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现代物流业重点项目 |
铁路物流园项目;青云物流园项目;复合肥综合物流基地项目;工业物流园项目;新型工业化实验区物流园项目;金鹏物流园项目。 |
金融保险。规划建设临沭县金融商务中心,积极吸引尚未在我县设立机构的各类金融机构到我县设立机构;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布局网点,每年增设镇街分支机构1-2家,城区营业网点(社区银行、小微银行)3处,离行式自助银行服务网点10个;力争到“十三五”末,引进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10家。加快推进农信社银行化改革进程。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达到8家。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规范运营,每年新增地方金融组织2家,到“十三五”末,全县金融组织达到23家。积极拓展保险市场,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保险服务,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新型保险业务,到“十三五”末,引进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10家。全面实施镇域金融业发展“四个一”工程,重点打造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实验区、青云镇金融支撑体系。充分发挥金融业协会作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融资,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科技服务。以研发中心建设作为重点,以推出化工、新型肥料、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金属制管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为目标,加快发展工程设计、工业设计、技术监测、技术推广、科技交流、科研项目评估、科技咨询等;围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等领域,加快发展环境保护产业、技术咨询、清洁生产技术,新技术推广、环境科技研发等服务;规划建设科技孵化园区和新型肥料、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四个研发基地。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科技服务业重点项目 |
史丹利化肥农业互联网服务平台项目;金正大农化服务中心项目;史丹利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临沭县镇村三级科技推广中心建设项目。 |
会展服务。围绕柳编、化肥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培育知名度高的会展品牌;发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作用,培育本土专业性展览公司,推动会展业走向市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促进会展行业与商业、交通、旅游、文化、住宿餐饮等行业融合发展,拉长会展产业链,汇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带动城市及相关产业发展。力争到“十三五”末,培育专业化展览公司3家,将全县柳编展、装备展、花卉展打造成为省级知名展会,形成会展旅游产业集群和会展服务产业链。
2、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文化旅游。立足我县人文和自然资源优势,围绕“五山”(苍马山、冠山、夹谷山、钟华山、岌山)、“三水”(沭河、苍源河、龙潭湖)、“一圣地”(滨海红色革命纪念地),打造绿色休闲游、乡村生态游、康体养生游、红色圣地游,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多样化开发临沭文化遗产,以滨海红色文化园、滨南红色文化纪念园、朱村“钢八连”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和新华社山东分社旧址为中心,深度发掘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红色革命旅游圣地。围绕“田园城市、诗意乡村”,加快建设一批体现乡村特色的农家乐,鼓励各镇街利用当地资源和地理优势连片发展乡村旅游休闲项目,支持有条件的镇村创建具有历史记忆、乡土风情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旅游示范点,积极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按照“建设精品景区、发展特色旅游”的思路,加快苍马山景区、冠山景区、夹谷关景区、龙潭湖旅游区、朱村旅游项目、沭河古道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精品景区开发建设步伐,加大创A升级力度。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旅游环境整治”,健全临沭县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夹谷关景区游客中心、沭河古道景区游客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旅游交通指示牌。以“好客山东·乐而思沭”为主题,强化旅游宣传,增强宣传效果,提升品牌形象;全面启动智慧旅游、新媒体营销,加强与周边城市旅行社的交流合作,拓宽旅游客源市场。力争到“十三五”末,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3家、3A级旅游景区3家,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0亿元,建成全域旅游示范县和鲁苏文化旅游名县。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文化旅游业重点项目 |
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滨南红色文化纪念园项目;山里村度假区开发项目;沭河古道景区开发建设项目;夹谷关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冠山风景旅游区提升建设项目;沭河栗海休闲度假区项目;羽山风景区项目;龙潭现代渔业综合产业园暨航空小镇旅游项目;岌山省级地质公园建设项目;沂沭东调工程纪念园(馆)项目;临沭文化记忆传承村项目;城区游客咨询服务中心项目。 |
商贸流通业。以临沭澳林国际商贸城、鲁商城市综合体、新天广场为依托,突出“精、特、新”,打造商务与商贸互动的品牌商圈和复合型商圈,构筑辐射全县、高中低档商业相结合、空间布局合理的现代商业服务网络。加快改造提升以木材、水果、蔬菜、建材家饰、电子元器件等为主的专业批发市场,发挥重要商品集散地作用。发展汽车交易,培育和规范二手车市场。大力发展农贸市场,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连锁超市、便利店”工程建设为载体,引导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络,以农村新社区为中心,发展连锁经营、代理销售、物流配送、贸工农一体化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办连锁店、超市、便利店等现代流通业态,提高农村商业发展水平。着力推动批发零售业的创新发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改造提升传统城市商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仓储式超市、网上商城、电子商务、工厂直销、大宗商品交易等流通新业态。到“十三五”末,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87亿元,基本形成业态新颖、网络健全、布局合理的格局。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商贸流通业重点项目 |
鲁商城市综合体项目;新天广场项目;7乐商城项目。 |
房地产业。适应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规范发展房地产业,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综合考虑县城人口规模与分布、城镇化进程和消费能力,科学推进商品房开发建设,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积极发展面向普通消费群体的中低档商品房;按照国家政策和投资计划,有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棚户区、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困难群体居住条件。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开发机构的管理,严格准入审查,重点抓好金明寓、史丹利、雷华、金正大、金正阳、沂蒙老曲等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建设。加快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步伐,加强物业服务管理,提升建设质量和物业服务水平。力争到“十三五”末,有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升级为一级资质,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升级为二级资质,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升级为三级资质,全县实现房产开发投资90亿元;年销售商品房5000套,销售面积60万平方米。完成保障性住房5000套。
3、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
电子商务。实施电商园区、电商企业、“淘宝村”、“互联网+”推进工程,通过引进一批技术先进、辐射范围广的电子商务企业,引进一批提供咨询、策划、运营于一体的电子商务服务商。推进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完善以已经形成的以京东“中国特产·临沭馆”、淘宝“特色中国·临沭馆”为主导,“农商1号”农资电商平台为延伸,“愚人码头”、“初衷商城”等区域性网络销售平台为补充的平台框架。对接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电商进村工程,依托我县柳编、蔬菜制品、化肥化工、五金等出口产业的优势,鼓励企业自建或通过淘宝等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着力培育一批淘宝村。力争“十三五”期间,建成2处电子商务园区,培育5家交易额过亿元或市场占有率超过20%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1处园区列入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培育10家电商骨干企业,建成30个淘宝村、50个电商村;到“十三五”末,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亿元,年均增长50%以上。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电子商务产业重点项目 |
临沭县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互联网+”平台开发应用项目;金正大“农商1号”项目;线上地方特产馆建设项目;临沂金正阳管业有限公司互联网+物流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山东中超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冷链物流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 |
健康及养老养生。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水平和健康水平。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区域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完善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和机构养老双轮驱动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改造提升镇街敬老院,同时按照每个敬老院不少于3人的标准,配齐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加快推进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进程,普遍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开设紧急援助“一键通”等养老服务热线,运用信息网络手段,优化组合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力量、社会各类中介服务,实现养老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加快老年公寓医养结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医疗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间的“医养联合体”服务模式。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健康及养老养生产业重点项目 |
县老年养护院项目;县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山东伟业集团医疗养老项目。 |
社区服务。以便民、惠民为方向,加快发展购物、休闲、综合服务等社区商业,完善社区商业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融合社区商业、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日间照料、休闲娱乐、居民生活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街道社区家庭服务中心,推动社区服务向农村延伸,打造“15分钟日常生活服务圈”。大力发展社区公益性服务,扩大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消费维权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服务覆盖城乡社区;鼓励公益性民间组织进入社区开展义工服务社区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动员社会力量承办各类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建立社区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到“十三五”末,建成功能完善的现代社区服务网络体系。
第四章 创新发展 驱动内生增长
全面实施“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战略,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创业活动蓬勃发展、创造活力充分释放、创新成果大量涌现的新局面。
第一节 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大力引入创新实体,不断依托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和企业自主创新平台,积极推进重点产业和领域科技攻关,破解经济发展瓶颈。
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平台。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强化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新的合作模式、构建新的合作平台。力争五年内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家;继续实施百企升级改造,提升传统企业创新能力,重点骨干企业全部建立研发机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实现有新技术、新产品。通过实施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增强科技支撑发展的能力。
建立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围绕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采用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整合科技资源,强化创新公共服务。完善信息交换平台,建立健全科技信息网络、科技数据库等信息设施。完善技术市场,发展科技项目评估、信息咨询等各种科技中介机构,培育区域性中介服务体系,鼓励科技人员创办民营科技中介组织,整体提升技术创新服务能力,不断解决工农业发展中共性技术难题。
实施重点产业和领域科技攻关。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我县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优势产业领域,着力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六大领域,加大自主创新、引进新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力度,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和知名品牌。培植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力争用五年时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家,其中产值过100亿元的5家、过50亿元的10家。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持县经济开发区争创省级、国家级产业基地,五年内新增l处国家级或省级特色产业基地。
第二节 大力培育创新主体
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使企业成为创新投资主体、技术研发主体、科技成果应用主体,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大力发展创新型企业。围绕资源开发、资源深加工、产业集聚升级、技术进步,依托金正大、史丹利、常林、金沂蒙等现有企业,积极引进跨国公司、省内外国有大企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整合现有产业资源,对原材料和能源、闲置厂房及土地等要素、上下游产品和市场渠道等环节进行组合,以重大项目建设为突破点,通过上市嫁接、合资合作、兼并重组、产业延伸、协作配套等多种手段和途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关联度大的新型企业,打造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成长型科技型企业为主体、初创型科技企业为后备力量的高技术企业集群,壮大我县工业实力。到“十三五”末,全县争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国家重点实验室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6家;中国名牌产品达到3个,中国驰名商标达到9个,山东省著名商标30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2%;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及管理信息化系统应用率达70%。
推进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加大节能工程机械、高端农业装备技改力度,加速肥料产业国际化,创建全国复混(合)肥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持续加大技改投入,推动工业产业产品、工艺装备、品牌效益等结构全面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多形式的技术联合,促进产学研一体化。支持企业对落后技术进行升级,围绕关键技术、制约性技术进行一系列技术攻关。扶持中小企业运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清洁生产、节能降耗与质量监控技术等共性和基础性高新技术嫁接,提升传统产业水平。
第三节 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不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出台多种政策和措施,大力优化科技创新内外部环境,促进科技创新事业良好发展。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支持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和社会政策的衔接,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和司法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力度,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实施为契机,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努力营造有利于保护发明创造的良好法制环境,使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居全市前列。
拓宽科技投入渠道。加快整合全县创新资源,多渠道筹集科技发展项目资金,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鼓励金融部门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贷款,增加对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贷款额度,支持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建立科技发展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基金。
深化科技体制创新。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和高等校院的产学研结合,建设开放型创新科技体系。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力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及信息市场,繁荣技术贸易和技术咨询。调整专利资助政策,重点突出对发明专利、专利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大力发展民营企业科技企业,促进民营科技型企业向规模化发展。
提升军民融合产业技术协作创新能力。重点推进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食品、商贸物流等重点产业军民融合。引导常林集团、山田研磨材及阳光博瑞电子等企业抢抓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大机遇,积极引入先进军用技术,提升创新能力,生产军用产品。
第四节 培养科技创新人才
坚持以效益体现价值,以财富回报才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形成大批人才智慧涌流、活力迸发的生动局面。
加强人才培养和选拔。积极探索工学结合、校企联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企业培育大批技能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高度重视全县科技队伍的建设,加大对在职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促进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培养多学科、复合型人才。推进实施紧缺型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实施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培训计划。规范创新型人才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机制,加大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奖励力度,提高政治待遇。
吸收和引进创新人才。通过制定优惠政策,争取较大比例的临沭籍高校毕业生回乡工作;开展引智工程,采用多种方式引进一大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持续研发能力,并能实施重要产业化项目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以及创新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壮大我县科技人才队伍。“十三五”期间,选拔县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5名,荣获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百千万工程国家人选1人,增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处。各类人才总量达到3.84万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占人才资源总量的40%。
第五章 协调发展 实现城乡一体
坚持城镇带动战略,加大城乡建设投入,提高城乡建设水平,提升城乡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城镇集聚人口、产业、公共品的能力,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形成以县城区为中心,重点镇为支撑,新型农村为基础的城镇化新格局。到“十三五”末,全县城镇化率达到63%以上,建成区面积32平方公里。
第一节 优先发展中心城区
以中心城区大发展带动全县总体的大发展,多措并举,完善城区功能,提升城区品质,不断提高中心城区发展地位和辐射带动能力。
加快城区开发拓展。依照“一城五区、北优南改、东延西进、均衡发展、望山拥水、宜居宜业”思路,着力构建“一带、两心、两轴”的中心城区功能布局。一带,以苍源河为景观带,由西北到东南,贯穿整个城市,布局绿地、广场等景观设施,商业金融等服务设施,以及高档居住设施,发展成为城市最主要的景观带。两心,以育新街、中山路、常林大街、正源路形成的富有活力的商业中心和体育中心为城市中心,规划布局金融贸易、办公管理、信息服务、文化娱乐等设施,形成相对集中、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中心商务区。两轴,以沭河大街为依托形成城市发展轴,串联城市主中心与城西副中心,打造新城区发展的主要载体;沿苍山路形成城市生活轴,连接城北片区和城南片区,打造城市发展的新门户。
提升老城区功能。继续开展旧城改造工作,加快“城中村”改造,实行片区规划建设,加快建设苍源河、滨河、城东、光明、红石湖五大居住组团。依据“大集中、小分散”布局原则,着力构筑县级商业中心、片区级商业中心、居住区级商业网点组成的三级商业服务体系,提升规划标准与服务容量,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加快新城区建设。本着“有序开发、加快建设”的原则,提升城市现代服务功能,构建生活便捷、环境优美的新市区。根据城市空间调整、功能完善的需要,大力实施居民区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着重组织实施好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一批重大项目,完成核心区路网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着重打造一批商业项目和服务项目,解决好居民关心的实际问题,增强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发展附加值高、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发展空间。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完成城东一路、城南一街、冠山路南段、兴大街东段、泰安路东段、青云山路北段等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将常林大街等道路由一块板改造为三块板,实行机非分流、人车分流;完善支路配套,改造小街小巷,打通丁字路和封闭街区;加强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建设;积极发展城市慢行系统,建立完善无障碍交通设施,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路权;加强公共停车场及配套停车场建设,不断完善停车供应体系。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加强地下停车、人防、商业、仓储等设施建设。搞好地下管网普查,建设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地下管线动态化管理。加快实施老旧管网改造,加快弱电下地步伐,在重点区域逐步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大给排水设施建设力度,增设排水管道4.4万米,污水收集管道3万米,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提高防洪排涝减灾能力,打造“海绵型城市”。启动日处理污水能力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三期),建设规模为2万吨/日的再生水利用工程,配套中水回用管网和泵房。继续实施供暖扩容,探索地源热泵、太阳能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供热。大力推进“气化临沭”建设,实现天然气“小区通、村居通”。科学规划建设充电桩,推动新能源交通系统发展。
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人口、交通、能源、建设等公共设施信息和公共基础服务,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创新市容秩序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以治脏、治乱、治差、治污、治堵为重点的“五治”行动,建成区内基本杜绝“脏乱差”现象,县城容貌环境达到“净、亮、绿、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重点加快主题公园、林荫停车场、主题广场建设,扩展园林绿地规模,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绿地系统。加强苍源河及上游湿地周边生态环境整治,构建“河、湿地、城”等自然与人文资源紧密融合的城市格局。推进公共空间建设,增加市民锻炼、休闲场所,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突出临沭地域、历史和文化特色,着力打造一批标志性的主题景观、文化景观和生活景观,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内涵。
第二节 全面推进小城镇建设
根据“膨胀规模、提高质量、节约用地、体现特色”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动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加快发展,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基础配套,加快产城融合,实行差异化发展,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小城镇向小城市转型。
青云镇,充分发挥毗邻高速公路出入口、省级示范镇及区内良好生态环境优势,建设精钢制品、新型金属材料等特色工业园区,完善旅游服务和生态居住功能,突出“柳织青云·栗绘沭河”形象主题,建设成为我县北部的经济增长极和面向临沂大都市的城郊精品旅游休闲小镇,城镇人口规模达到4.5万人左右。
蛟龙镇,依托长深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优势,以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建设为抓手,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无污染的项目,加快镇驻地村社区化改造,完善居住、公共服务功能,突出“工业新城·红色蛟龙”形象主题,发展成为临沭县对接东部海洲湾临港经济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的增长极和山水田园城镇,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万人。
店头镇,充分发挥铸造业集群优势,进一步壮大工业园区规模和效益,进一步提高镇区医疗教育、商贸市场、金融等公共设施建设规模和等级,突出“铸造名镇·工业店头”形象主题,建设成为产业较发达、城镇设施配套较完善的县域南部工业重镇,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2万人。
曹庄镇,搞好大哨工业园建设,扩大城镇建设框架,提升镇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突出“恐龙之乡·钻石曹庄”形象主题,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人居环境良好的现代工业城镇,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1万人。
大兴镇,突出商贸业的基础优势,培育发展五金批发、手机配件批发、农副产品集散等商贸功能,建设食品工业集中区,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突出“史前羽山·田园大兴”形象主题,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的商贸业功能、人居环境良好的鲁南商贸名镇,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3万人。
玉山镇,突出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品质较高的精品农业、中药材种植和生态旅游业,加大城镇住区的改造建设力度,完善提升镇区综合服务能力,突出“山环水绕·桃源玉山”形象主题,建设成为全县的后花园,城镇常住人口规模达到1.4万人。
石门镇,加大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与西部沭河古道旅游区的交通联系,提升旅游服务功能,突出“沭河古道·生态石门”形象主题,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具有良好的旅游配套服务能力的现代生态小镇,城镇常住人口规模达到1.4万人。
第三节 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两区同建”为平台,梯次推进环境整洁村、生态文明村、美丽乡村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努力打造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美丽新型乡村。
建设农村新型社区。综合考虑地域特色、生态环境、生产方式、居民习惯和农民意愿,合理确定社区建设模式,引导城中村、城边村、镇街驻地村、中心村规划建设城镇聚合型社区,引导区位相近、规模较小、分布零散的村规划建设中心村融合型社区,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建设万人大社区,促进小村向大村集中,弱村向强村集中,农村向城镇集中,优先扶持5000人以上的农村社区。
营造优美乡村环境。突出搞好农村社区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五化”建设,全面完成改厕,实现道路硬化“户户通”,在主街安装路灯、配套路旁绿化;持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大对农村面源污染与沟渠汪塘的治理,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打造淳朴自然、优美宁静的乡村风貌;注重特色村庄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和特色景观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建设休闲文化广场和景观标志,真正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十三五”期间打造10个有示范价值、反映临沭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型、特色景观型、乡村旅游型、特色农业型”传统村落。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分级分类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实施水、电、气、暖、路、电讯、网络、有线电视等城乡“八通”工程,健全完善社区幼儿园、小学、敬老院、卫生室、警务室、超市、中心广场、社区服务中心等八项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垃圾收集、污水处理、农机具和余粮存放等四项配套,切实达到社区“五化八通八有四配套”的目标,确保社区生态环境优美宜居、生活环境舒服方便。建立全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管理运行、评估监督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城乡发展分区明确不同片区的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模式,实现城镇服务向乡村延伸,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指导条件成熟的农村新型社区依法实行“村改居”,参照城镇社区模式进行管理,逐步实现一社区一村(居)民委员会;有序推进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到“十三五”末,基本实现完善型公共服务城乡全域覆盖,建成一批管理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特色鲜明的农村示范社区。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城乡发展重点项目 |
东城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临沭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临沭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气化临沭”工程项目;国有林场改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镇街污水处理全覆盖工程项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项目;苍马街东段排水工程(苍山路-半路河)项目;小城镇提质扩容项目;“两区”同建项目;城市道路规划建设项目;城东一路建设工程项目;农村硬化道路“户户通”;农村“改厕”项目。 |
第六章 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家园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全力打造“生态临沭”。
第一节 全面推进生态建设
加强森林、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和建设,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增加生态安全意识,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保障重要水环境生态安全。以沭河、牛腿沟、苍源河、穆疃河南北四纵,韩村河、新沭河东西两横,龙窝灌区干渠,构筑覆盖全县的“四纵两横一干渠”现代水网。继续实施境内主要流域河道生态治理,加强对苍源河、沭河古道等区域保护。严格实行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制度,加大凌山头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封停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的自备井,全面改善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状况得到全面控制,水质得到有效保障。
加快形成绿色生态屏障。加强苍马山、冠山等森林资源保护,管好现有林,扩大新造林,增加森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建设大绿化生态体系。采取工程造林办法开展荒山造林,对破损山体实施修复治理绿化;实施农田林网生态建设工程,完善补植、升级改造现有林网;以境内河道为重点,适地适树;完善境内道路绿色通道;加大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到“十三五”末,全县有林地面积达到50.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8.48%,建成省级绿化模范县。
建立稳定的湿地生态结构。以沭河国家湿地公园、苍源河省级湿地公园等为重点,采用适当的生态、生物及人工恢复技术,对受到干扰和污染的湿地环境实施有效治理,逐步改善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建立稳定的湿地生态结构,实现湿地生态系统和环境良性循环及自我持续。实施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加快建设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形成湿地公园管理、运营框架以及景观雏形体系。
第二节 加大环境污染治理
加强总量控制,强化环境质量约束性要求,提高环境污染治理的针对性,营造生产发展、生态文明、生活幽静的美好环境。
推动水污染防治再上新台阶。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重点水污染源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矿区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协调好污水处理与供水、节水、污水资源化设施的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管网系统改造,建设污水资源化和再生水利用工程。到“十三五”末,城区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和落后产能淘汰行动,开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治理,对严重影响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工业企业加大“关、停、并、转、迁”力度,严格控制高污染行业增产扩能。重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推行公交优先,鼓励发展电车、燃气车等绿色交通工具。逐步推广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工作。开展道路扬尘、建筑扬尘污染整治,加强采矿管理,有效降低大气中的颗粒物浓度。加强非工业面源污染防控,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和露天烧烤清理工作,做好秸秆禁烧等工作。
加强重点污染物综合治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城市收运网络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到“十三五”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重点提高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和循环利用,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场,完善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体系,加大对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抽查、监督力度。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养殖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畜禽养殖业标准化规范化改造,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农业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第三节 推动生态经济发展
把实施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动力,全面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抓好工业企业特别是年耗能万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和产品结构优化,积极推广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实现结构性节能减排。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社区建设,加快畜禽粪便等资源的能源化合理利用,积极发展以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生活垃圾等为燃料的生物质发电。推广应用太阳能等新能源、清洁能源,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的使用比例。到“十三五”末,全县垃圾发电达到15MW,光伏发电达到100MW。加快实施“气化临沭”战略,全面推动天然气在工业、商业和群众生活中的广泛运用,改善能源结构。推广应用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化建设为重点,发挥金沂蒙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促进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单位,建立经济良性循环体系,积极争创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县。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到“十三五”末,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达20家。促进农业资源和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建立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产业链条。培育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生态环保重点项目 |
苍马山生态区保护项目;青云河生态治理项目;沭河古道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项目;苍源河多级生态塘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网工程项目;牛腿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磨山生态修复项目;矿山整治和尾矿治理项目;临沂市金沂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酒精沼液中水回用改造项目。 |
第七章 开放发展 增强发展活力
把握深化开放重大历史机遇,树立“大开放、大发展”观念,结合“一带一路”、自贸区战略,积极推动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全力打造“活力临沭”。“十三五”期间,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28.5亿美元,其中出口额19亿美元。
第一节 做好“三引一促”工作
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主攻点,以园区为主阵地,以大项目好项目为主抓手,着力推动引资金引人才引技术量质齐升,着力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实现更大突破,为实现“走在前列”目标、加快建设幸福临沭提供有力支撑。
全力做好“三引”工作。引资方面,继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以化工化肥、高端装备两大千亿级产业为重点,钢材加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为突破点,围绕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制定招商计划,引进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力争突破500亿元,在50亿、100亿级等大项目,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互联网企业及新兴业态上实现新突破。引智方面,大力引进国外智力,鼓励企业加强与院士等权威专家的合作,积极引进“泰山学者”等高端专家,力争引进组织类外国专家100名,与5家最大的外国专家组织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引进符合“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省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等条件的高端外国专家10人;组织申报“国家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示范基地”、“省级引智成果示范项目”、“市级引智成果示范基地”5个,组织申报推荐“中国政府友谊奖”、“齐鲁友谊奖”、“沂蒙友谊奖”5人。引进海外留学人员5人,争取设立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创新基地。引技方面,发挥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新型工业化实验区优势资源,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专家等高层次人才交流合作,加大国内外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引进力度,“十三五”期间,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引进转化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100项以上。
创新“三引”方式方法。以提高招商成效为核心,扎实开展产业招商、园区招商、以商招商、专业招商,扩大对港台、欧美、日韩等重要外资来源地的招商。完善项目落地机制,抓好项目签约、手续办理、落地建设等各项服务,实行项目落地推进责任制,提高外资项目的成功率、履约率、资金到位率。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拓展外商发展空间”活动,开展“外资质量提升年”活动,实行“一站式”办公,确保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外资行政审批项目,为外来投资者提供全程优质服务,让投资者在临沭创业安心、生活舒心,形成投资洼地。
促进企业“二次创业”。坚持把“双30”企业作为全县工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主力军,按照因企制宜、分类施策原则,加快推进“五个行动”,形成100亿级率先培植,50亿级、10亿级重点培植,亿级加快培植,梯次跟进的示范引领格局。鼓励支持金正大、史丹利等4家具有发展优势和潜力大的百亿级龙头型企业,加强与大型央企、世界500强的合作,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品牌联盟等形式,加快行业整合,打造一批临沭籍的国际化企业集团。扶持山田研磨、福瑞达、贯天下、华强生物科技、英格索兰等10家科技型骨干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抢占技术高端,努力打造全国同行业领军企业。引导金正阳、金宝诚、金源管业、正茂皮革等规模大、财税贡献高的资源型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增强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华盛化工、卡特重工、雷华塑编、东隆家纺等成长型企业,做精做大主业,加强战略合作,打造知名品牌,加快规模膨胀,增强竞争实力。
第二节 加快“走出去”步伐
以贯彻落实国家“走出去”战略为主线,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比较优势,鼓励企业“走出去”,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参与经济全球化,提高国际竞争力。
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抓住产业转变发展方式机遇,培育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打造和培育外贸出口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外贸创新发展,“十三五”期间,培育2-3个产业相对集中,出口示范带动能力强,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的新型外贸发展基地。鼓励支持金正大、史丹利、常林集团、金沂蒙等骨干企业,加强技术改进和研发创新,开发适合国际市场需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培育出口知名品牌,增强外贸主体实力。引导重点出口产业—柳编产业加快区域品牌建设,加强“临沭柳编”地理标志的管理,研究制定行业标准;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升特色产业在国际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
多方开拓国际市场。实施“精准外贸”工程,认真组织有关企业参加重点境外经贸活动和展览活动,组织更多的中小企业出国参展,引导企业积极利用进出口贸易大数据,掌握市场动态,拓展销售渠道。鼓励企业建立国内直销网络,鼓励有品牌优势和市场基础的企业到境外建立营销中心,设立境外直销机构,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大力实施市场多元化开拓战略,着力巩固欧美、日韩、港台等传统市场,加大对东盟、南美、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参展促销力度。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市场多元化,提高市场占有率。
提高对外经济水平。积极落实国家、省鼓励企业境外投资的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国家双边、多边民间投资合作协定,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主动开展境外资源、能源开发与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设厂。力争我县已有援外资质的两家企业金沂蒙集团(A级)、力士德工程机械公司(B级)实现公司援外实绩零突破。大力开拓高端劳务,推动有资质企业积极开拓境外承包工程市场,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积极发展技术劳务,重点开拓高层次劳务,鼓励高校毕业生外出务工,实现劳务服务由低端向高端转变。
第三节 加强区域经济合作
抢抓国家和省实施新一轮区域战略布局的机遇,积极主动融入对接,拓展县外发展空间,在更大范围内谋划高点高位发展。
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充分发挥毗邻新亚欧大陆桥的优势,以临沂市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商贸物流双节点城市为契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支持企业到“一带一路”国家建设海外工业园,积极承接国际资金、技术、信息、产业转移,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不断提高开放合作层次。
融入西部经济隆起带。加强与周边市(县、区)的经济合作和招商互动,加快公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探索飞地经济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促进活动,建立产业对接合作长效机制,推进区域发展一体化。
加强东陇海经济带等区域合作。充分利用毗邻苏北和“两省通达”的优势,积极到徐州和连云港等苏北地区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强化与东陇海经济带区域的产业对接,推动互利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第八章 共享发展 建设幸福临沭
以脱贫、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文体、社保、社会治理等为重点,强化对民生事业投入,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全力打造“幸福临沭”升级版。
第一节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深化驻村联户扶贫,切实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指导带动作用,建立健全“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工作机制,实现联系单位帮扶点全覆盖,做到贫困户不脱贫、帮扶单位不脱钩。实施分类扶贫,继续搞好扶贫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建立扶贫对象帮扶工作信息系统平台,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理念脱贫。坚持把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扶持贫困户大力发展蔬菜、食用菌、果品等特色种植业和牛、羊等草食畜牧养殖业,争取为每个家庭培养一个能够为本家庭提供收入来源的劳动力。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贫困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当年省定扶贫标准的50%以上,达到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优先调整项目布局和资金投向,改善贫困村居的发展环境,确保全县贫困村全部“摘帽”,实现“五通十有”,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加强对贫困户、残疾人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加快建立县级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平台。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有针对性的做好项目扶贫、金融扶贫、教育培训扶贫等工作。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到2018年提前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第二节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实施科教强县战略,坚持立德树人理念,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围绕普及、公平、优质“三大目标”,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确保促进规模、结构、质量“三个协调”,全力构建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具活力、更富特色、更有保障力的现代教育体系。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合理规划公办幼儿园布局,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实施农村新型社区、新农村幼儿园、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每个镇街至少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达到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3000人以上的农村新型社区建设1所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幼儿园;城镇每5000人口居住区设置1所6个班以上规模幼儿园。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优质幼儿园,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到“十三五”末,全县3-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5%以上。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完成所有农村中小学操场标准化工程,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均达到校舍标准化要求。实施县二实小、三实小扩建和县北城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第六实验小学新建工程,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模和班额,切实解决城区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积极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的办学路子,激发办学积极性。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在资金分配、教师配备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镇学校支援农村学校的工作制度,逐步缩小校际差距。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加快构建医教、康教结合、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到“十三五”末,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达到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巩固率达到99%;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巩固率达到98%以上。
提升发展高中教育。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管理,鼓励高中段学校办出特色、办出品牌。实施分层教学,在高中全面推行选课走班教学,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在城区新建北城高级中学和临沭一中综合楼,实施高中改薄工程,化解高中债务,全面提升高中段学校办学水平。积极推进实施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到“十三五”末,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高水平普及高中段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我县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实施临沂工业学校(县职业中专)扩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十三五”期间,将临沂工业学校升格为职业技术学院。创新职业教育科研、专业和课程设置,推行“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职业学校与企业“双元制”校企合作的支持力度,更深层次地加快培养适应当地企业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强化中高职对接,扩大专科、本科贯通培养规模。到“十三五”末,全县职业教育建成2个省级品牌专业、5个以上省级示范专业、3处条件完善、设施齐全、适应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实训基地,增设新兴产业专业,建成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教育事业重点项目 |
县北城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项目;县第三实验小学扩建项目;县第二实验小学扩建项目;县第六实验小学项目;临沭一中综合楼项目;临沂工业学校实训楼项目;县北城高级中学项目;中小学操场标准化建设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改薄工程项目;临沂工业学校、临沭二中、县实验中学C级楼板楼改建项目。 |
第三节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以全民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疗、卫生、体育等大健康产业发展,加快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生活质量。
加强医疗卫生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和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的县域医疗龙头作用;加强儿童、妇幼、肿瘤、精神等专科医院建设,着力提升危难急症、重大疾病治疗水平,努力实现重大疾病不出县的目标。加快镇街卫生院改造提升力度,更新改造村卫生室,优化卫生室布局,实现全部村卫生室达标,发挥其在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加强对村卫生室和村医的技术扶持,制度化、科学化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医疗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加快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十三五”末,9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全面实施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到实处。搞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传染病救治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抓好重大传染病的防治,不断加强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在综合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方面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卫生监督网络,实现农村、社区卫生监督无缝隙覆盖。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逐步增强。到“十三五”末,县、镇(街)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及时率均达到100%,儿童计划免疫“五苗”覆盖率以镇街为单位达到95%以上。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属性,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和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的基础上,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办医多元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医疗机构。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与创新并举,发展中药材产业,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功能完善、特色突出、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两孩政策。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民生普惠与计划生育优惠相衔接、奖励与制约相结合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机制。引导群众树立优生、优育、优养、男女平等婚育观念,促进人口健康发展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十三五”期间,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8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5:100以内。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在接受教育、获得就业机会的平等权益。关注流动家庭、留守家庭、空巢家庭、单人家庭,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关心帮扶农村妇女和老人生产生活,落实救助和照料工作。
积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方面的权利,重视培养妇女人才和选拔妇女干部;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提升儿童福利水平,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强化县、镇、村三级群众室内外体育设施建设。加快中小学操场标准化建设工程、体育中心二期等项目建设,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和体育、艺术器材达到规定标准,配足配齐中小学体育、艺术专任教师和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全县校园足球普及率达到25%。推动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等向社会开放。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群众体育运动,倡导科学文明的体育健身活动,促进体育健身生活化。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医疗卫生事业重点项目 |
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临沭县康复中心二期工程项目;临沭县中医医院综合门诊楼项目;临沭县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病房楼、康复楼及周转宿舍建设项目;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郑山街道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郑山街道南古卫生院综合门诊楼及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蛟龙镇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玉山镇玉山卫生院门诊公共卫生服务双面综合楼项目;大兴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青云镇卫生院新院及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玉山镇中心卫生院东盘医疗区门诊综合楼项目;南古卫生院建设项目;村级卫生室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县皮防站门诊综合楼改造建设项目。 |
第四节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以提升群众文化幸福指数为根本出发点,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发展文化产业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文化强县建设,推动全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跃上新台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搞好文物保护,建设示范性文物保护园区,加强古树、古宅、古迹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善普查建档制度、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规划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习传承基地、特色文化产业园,规划实施北沟头遗址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加强临沭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搜集整理“东调工程”历史史实,弘扬临沭人民“愚公移山”和无私奉献精神。加强对临沭民间传统艺术、技艺的挖掘研究、传承保护和推介演示,编纂出版《弘扬传统文化讲述临沭故事》系列丛书。充分挖掘整合草柳编、打花棍、扑蝴蝶等民俗文化资源,培育发展柳编、石雕、酿造、雕塑、木刻、剪纸等传统手工艺,规划建设知青文化、纪念馆、民俗文化博物馆。
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推进县城北城区“临沭县文化中心”、景观式广播电视发射塔、无线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广播“村村响”、新档案馆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改造提升县城一院多厅数字影院;在镇街,深入实施“百村万户”文化惠民工程,加大镇街综合文化站、乡村文化博物馆、文化广场、村级文化大院、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站点、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建设力度,形成15-2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实施广电低保惠民工程,推动有线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延伸,有线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以上,实现城乡应急广播体系全覆盖。全面加强品牌文化建设,提升推广“激情四季·唱响临沭”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广泛建立文化活动载体。积极培育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编创一批思想内容健康、体现时代特点、适合群众需求的优秀剧目。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活动。
加快振兴发展文化产业。建设重点文化产业集聚区,完善提升苍源河文化公园,推动影视制作、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和衍生产品开发;规划建设临沭文化艺术市场、工业文化产品示范区;以新型工业化实验区为依托,建设艺术展览馆、产品研发及人才培养区、创意产业生产制作区等重点片区,加快建成文化创意基地。大力发展网络和动漫服务业、文化演艺业、文化博览业、出版印刷发行业、广播影视业、工艺美术业、休闲娱乐业等产业。大力培育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的文化产业集团,组建一批“专、特、新”中小型文化企业。“十三五”期间,发展500万元以上的文化产业项目3个,文化产业单位达到380家。加强文化创作生产,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努力实现历史、现代、农村、少儿等题材创作的新突破。发展振兴地方戏剧、曲艺、歌舞等优秀剧目,创作一批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精品。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文化事业重点项目 |
临沭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项目;临沭县文化中心项目;北沟头遗址文化公园项目;新档案馆建设项目;景观式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城乡应急广播“村村响”工程;“一村一年一场戏”、“一村一月一场电影”放映工程。 |
第五节 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扩大就业摆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扩大和稳定就业。“十三五”期间,年均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5000人、困难群体就业5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万人。每年新增创业企业100家、个体工商户1500户,带动就业3000人。
不断扩大就业容量。鼓励扶持大众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总结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建设2处县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创建1-2处省级或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中广开就业门路;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扶持政策,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劳动者的政策体系。
突出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精心实施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创业引领计划,完善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基层、农村就业。全面推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进城务工,支持农民网上创业。重点加强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创业帮扶,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灵活就业、企业吸纳等方式就业的全面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积极为用工单位、求职者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到“十三五”末,力争使每一名转移就业劳动力都得到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创业培训,85%以上的农民工由普工成长为新型技工。推进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打造充分就业型、创业创新型、智慧就业型、标准服务型“四型”就业社区。建设1处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零工市场)。为创业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体化服务,帮助实现就业创业计划。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就业创业重点项目 |
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零工市场)项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 |
第六节 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为重点,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统一开放、相互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及补缴工作;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逐步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做实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统一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救助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同期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幅,保障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慈善救助等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规范救助程序,推行阳光救助。整合住房、医疗、教育等多部门救助资源,县级设立社会救助服务大厅,各镇街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窗口,切实解决重复救助、多头救助和遗漏救助,解决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做到“贫有所济、困有所帮、残有所助、孤有所托、老有所养”,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服务。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逐步实现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努力建设服务对象公众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的新型福利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社区服务资源,建立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面推行“智慧养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养老社会化。贯彻落实孤儿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证困难儿童能够正常就学和生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和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福利企业健康发展,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完善少数民族特需生活补助,实施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精准扶贫,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社会保障事业重点项目 |
县光荣院项目;县儿童福利院项目;青云镇老年公寓建设;青云、郑山、大兴、店头中心敬老院项目;回族街民族健身广场项目。 |
第七节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形成多元共治局面,努力营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建设法治临沭。制定“依法治县”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网络问政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村居(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基本满足困难公民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深化普法工作,建立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多种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完善基层各项廉政制度,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加强社会治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组织转移,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强化“一张网、一平台”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和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升“12345”市民热线办结率,呼应合理诉求,顺应百姓期待。积极培育和发展服务类、管理类、慈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展志愿者队伍,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
建设平安临沭。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实施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形成天网、警网、民网“三网整合”和视频监控建、管、用“一体化模式”,探索适合我县实际的多元化社会治安体系,引入市场化机制;抓好县镇(街)村三级综治平台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加强调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健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做好群众诉求接待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转工作,全力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和责任信访;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实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拓宽网络信访渠道,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满意率,逐步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大刑事科学技术投资,建设高标准DNA实验室一个,电子物证实验室一个。建设违法犯罪矫正中心一处。建设高效、科学、可持续性工作机制,逐年增加公安民警和公安专业技术人才,按照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一区一警”的配置标准配齐警力。加强专职巡防队伍建设,建立除镇街巡防队伍之外的社区、单位等自建巡防守望队伍。进一步加大交通信号基础设施建设,镇街主要路口实现信号灯全覆盖。进一步建立健全涉毒犯罪的打击、管控、矫正、宣传机制,控制毒情蔓延。加大反邪教工作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逐步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生产。开展各类严重职业危害项目普查登记,建立职业危害项目数据库全覆盖,加强重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范及治理。健全以日常监管、信息、信用、检验检测、标准化、预警应急处理和目标责任考核等七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完善基层检验检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打击食品领域犯罪,整顿食品安全秩序,全力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城市消防、气象、防洪、抗震等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运转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互联互通的应急预案体系、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队伍、紧密配合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建设文明临沭。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夯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基础,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宣传教育立体覆盖行动,将四德工程融入到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增强全民道德实践自觉性。扎实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和学习宣传,深入实施善行义举四德榜普及提升行动,在全社会兴起弘扬雷锋精神、学习道德模范热潮;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培育文明服务品牌。提倡全民阅读,提升全民道德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建设诚信临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不断扩大征信系统信息采集范围,提高征信系统有效利用率。广泛开展“信用临沭”活动,全面提升政府诚信、商业诚信、个人诚信、社会诚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体系,实施诚信“黑名单”制度、曝光制度,加大对失信的惩罚力度,推动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防机制。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树立诚信意识,努力打造“诚信临沭”品牌。持续深化诚信机关、诚信单位、诚信学校、诚信商场、诚信企业、诚信社区、诚信村镇、诚信家庭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
第九章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适度超前、统筹兼顾、综合衔接、网络集成、绿色发展的原则,统筹推进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化水平,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第一节 打造综合交通网络
以发展大路网、大运输为目标,建设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健全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科学发展,构建标准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铁路。加快推进临连铁路项目进程,做好与江苏省衔接沟通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力争滨州至连云港城际高铁途经临沭县。
公路。高速,全力做好罗岚高速临沭段工程建设工作,加快实现建成通车。国道,积极做好G327蛟龙以西至沭河大桥段改线新建工作。省道,积极做好S225临沭段大中修工程,并逐步升级改造成一级公路。县道,建设临沂南外环东延、G206罗庄段—临沭段一级公路,打通店头驻地与青石路,建设店头沭河大道—大兴盐店、青云高速连接线—赣榆路、沭河滨河大道、白旄—石门、青云—石门、唐岭—朱仓、老国道—郑山坡、临沭街道中半路—西河口南村、兴隆社区—曹庄等二级公路150.9公里,建设石门—大兴苏鲁界、沭郯路—大兴、青云高速出口—G205新线等22条三级公路226.3公里。到“十三五”末,干线公路全部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构建起“十条纵线,九条横线、一条环线、六条射线, 十七条联络线”的临沭县公路网。公路养护,深入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治违、治超,认真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和特殊情况下公路保洁保畅通工作,不断巩固提升G327国家级文明样板路水平和S225省级文明样板路水平,加强县乡两级道路养护,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环境。
城乡公交。进一步完善城际、城区、城乡、镇村公交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工作。优化城区公交线路布局,加大公交覆盖面。大力发展镇村公交,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城乡公交全部配备新能源客车。完善城乡公交站点亭牌建设,新建4处换乘中心,在汽车站以北建设1处公交车站,新建古龙岗、朱仓、南古、唐岭4个四级客运站,建设559处站点亭牌,实现以县城中心站、换乘中心为中心,每个镇街至少拥有一个换乘站,每个行政村至少拥有一个候车亭牌。推动公交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智能调度系统、智能电子站牌,开通手机查询功能,方便居民出行。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综合交通重点项目 |
临连铁路项目;滨州至连云港城际高铁项目;长深高速连接线项目;327国道蛟龙以西至沭河大桥段改线新建项目;225省道临沭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沭河大桥连接青云出口道路建设项目;沭牛路建设工程项目;临沂南外环东延段项目;沭赣路改造项目;经济开发区工业园道路建设项目;临沭县农村公路提升工程项目;苍马山外环旅游路项目;苍马山-夹谷山旅游路项目。 |
第二节 强化能源保障体系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调控和服务能力。
供电。实施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优化电网结构,解决电网薄弱环节,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新建220KV冠山和羽山变电站,110KV变电站2座,35KV变电站3座,扩建、增容变电站3座,新增变电容量27.77万千伏安,建设10KV及以下中低压电网。
供热。继续实施城市供暖扩容工程,逐步淘汰现有发电供热机组,新建116兆热源1处,配套建设供热主管网,扩大供热能力。积极探索地源热泵、太阳能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供热,不断满足城市居民的供暖需求。力争到“十三五”末,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90%,开发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
燃气。大力推进“气化临沭”建设,加快加气站建设,大力发展交通、工业、商业、居民用户,实现天然气“小区通、村居通”。加快罗西至团林高压输气管线、经济开发区分输站的建设,为全县生产生活用气提供有力保障。力争到“十三五”末,县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100%,建制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8.5%。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能源保障重点项目 |
燃气管网项目;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项目;220kV冠山输变电工程项目;220kV羽山输变电工程项目;炳科100MW光伏地面电站建设项目;裕华加气站项目;中裕燃气加气站项目;开发区供气管网工程项目;城市居民供热热源及管网建设工程。 |
第三节 完善水利基础设施
进一步完善水利设施体系,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有效利用,不断提升水利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
给水。实施城镇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和现有水厂工艺改造工程,到“十三五”末,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率达到100%。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力争2016年底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主管网铺设和120个村的管网改造;2017年底完成所有300个村的管网改造,主管网延伸150公里,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确保供水“最后一公里”畅通。
农田水利。实施9个镇街高效节水项目50个,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9万亩。完成龙窝灌区36条支渠、200条斗渠等一批田间渠道整治和防渗工作,建设防渗渠衬砌支渠35公里,防渗渠衬砌斗渠100公里;规划田间排水工程改造与建设项目10个,开挖排水沟道200公里,清淤疏浚排水沟道200公里。搞好龙窝灌区5条干渠和4条支渠及1处中型灌区和96处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大口井、塘坝、拦河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新建塘坝50座,改建塘坝300座。做好凌山头水库水源地水资源防护,加强凌山头水库上游段苍源河小流域水源区保护。实施库区农田水利配套项目19个。
防洪排涝。实施苍源河小河崖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东河口至东大于科段苍源河三期治理及穆疃河二期、韩村河和石门河治理工程。开展35座5万方以上重点塘坝和1万方以上部分塘坝治理。对12座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水库和病险突出的160座塘坝实施除险加固。加强苍源河实验中学前闸、曹村2号闸、东河口闸,牛腿沟曹庄子闸,沭河三里闸、齐庄闸,白旄河刘家屯闸等7座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新建小型水库2座,新建苍源河西河口、庙子头拦河闸2座,新建青云镇沙窝村西沭河和店头镇仓巡会村南新沭河橡胶坝各1座。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水利设施重点项目 |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临沭县2016年田间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涝洼地治理工程;凌山头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苍马山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龙潭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朱果电灌站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龙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农村汪塘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穆疃河治理工程项目;苍源河小河崖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新建拦河闸(坝)工程项目;新建小型水库工程项目;苍源河第三期治理工程项目;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韩村河治理工程项目;石门河治理工程项目;病险塘坝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临沭县“十三五”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第四节 加快建设智慧城市
统筹规划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全面建设,促进宽带网络、无线网络、移动网络、有线电视网有机融合、无障碍接入,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光纤网络基本覆盖城市家庭;推动4G网络建设,实现政府机关、商业街区、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区域无线宽带无缝覆盖,消除自然村、交通沿线和林场的通信盲区。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高速畅通、技术先进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固定宽带用户达到15万户,家庭普及率达到80%,光纤网络覆盖城镇居民家庭,入户宽带接入能力达到50M以上。加快“智慧临沭”建设,开展“智慧县城”、“智慧交通”、“智慧社区”和“智慧园区”试点,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共建共享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推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管理精细化。加快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建立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交通通信、环境管理、社会治安、灾害应急等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拓展服务功能和应用范围。
“十三五”期间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 |
智慧园区建设(园区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农产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食品市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城市智能公共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教育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医疗解决方案;智能旅游服务平台。 |
第十章 保障措施
全县上下要从实际出发,贯彻纲要精神,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 强化重点项目支撑
策划储备重大项目。紧紧围绕实现新常态下的新发展,服务“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这一主线,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结合我县产业发展现状,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优质肥料、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减排、社会民生等方面,策划、筛选、储备一批投资规模大、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重点项目,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
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健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网络和联络机制,在项目审批、建设用地、环境评价和资金融通等方面加强对接沟通。开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努力营造“环节少、节奏快、效率高”的项目服务环境。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推广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县上下关心项目、支持项目、服务项目的浓厚氛围,促进更多优质项目早日开工、投产、达效。
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破解发展制约瓶颈,推进土地、资金等要素向重点项目倾斜,深入挖潜改造,清理僵尸企业,大力盘活闲置和实施低效用地二次开发等措施,年保障用地需求2000亩,实现“腾笼换鸟”,科学整合资源,为重点项目和城市建设提供要素保障。
第二节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坚持把改革作为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推进政府职能、经济体制、农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千方百计释放改革红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领域,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落实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统筹做好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做好上级调整、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继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改造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简化企业登记和注销流程。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试行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大力推进征税规范化建设,完善纳税服务制度,创新纳税服务举措,提升税源管控水平,构建新型税收管理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强化预算约束能力。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动财政大平台建设。深化政府采购、政府投资评审、国有资产等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教育、社保、卫生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将财政资金更多地向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领域倾斜、向民生领域倾斜,保障民生支出。
创新投资融资机制。改革政府融资体制,积极推进由国有独资公司代表政府经营土地、国有资本模式融资,设立特色担保基金、产业引导基金。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产业化经营项目贷款担保基金“引子”作用,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探索采用特许经营、“PPP”项目运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深度激活民间投资。加强银政、银企沟通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投放,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各级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债券、上市、信托、引进私募基金、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抓住国家发行专项建设债券、建立专项基金等有利政策,加强对口项目筛选储备提报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扶持。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业担保平台建设,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快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进集体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造,实现集体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将农村除承包土地以外的集体各类资源性、经营性资产,做股量化到村集体组织成员,成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各镇街都要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信息网络平台,村设立信息员,培育开放有序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促进农村各类产权公开交易、有序流动。实施“两区同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体系和产业体系。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统筹推动社保、户籍、教育、就业等各方面的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三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和方式,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水平。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推进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成立规划实施及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的实施、评估、督办及“十三五”期间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及督查。
落实目标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履行规划的实施职责,对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进行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责任,并将其作为落实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深化细化落实计划,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期限,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注重规划衔接。强化规划纲要作为制定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依据的重要地位。发挥规划纲要对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领域规划的指导作用,努力实现“多规合一”,确保各级各类规划与规划纲要在总体要求、重大安排、空间配置、时序布局、重大项目和约束事项上方向一致、落实有力。
加强规划评估。强化规划动态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评价机制,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做好部门间协商,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实行规划中期评估制度,经评估发现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规划编制部门应当提出规划修订方案,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动员社会参与。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健全政府与企业、民众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鼓励全民参与规划的实施,努力营造全县一致,上下一心,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十三五”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今后五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全面实现临沭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对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为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临沭而努力奋斗!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发〔20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6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2016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为抓好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的落实,根据县政府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责,现将2016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坚持创新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建立更具规模、更具潜力的产业体系。
(一)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引领产业转型。
1.实施创新驱动,促进两化融合,推动主导产业更强、产业结构更优、质量效益更好,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利税增长12%。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科技局)
2.突出高端提升,加快产业培育,抢抓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机遇,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尽快在增量上实现突破。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科技局、卫计局)
3.继续实施百企改造升级,明确筑链提升、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的方向和路径,全力推进化工、化肥、机械、食品、钢管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力争技改投资增长20%。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科技局)
4.通过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等倒逼机制,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关闭一批污染严重、安全隐患大的“问题”企业,清除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支持有前景、有实力的企业渡过难关、焕发生机。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安监局、环保局)
5.加快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层次,完善科技创新孵化体系,抓好一批科技项目和研发平台建设,力争实施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0项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
(责任领导:密长诚、胡丽娜;责任单位:科技局)
6.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产学研合作,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新建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3家,引进先进技术40项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00件以上。
(责任领导:密长诚、胡丽娜;责任单位:科技局)
7.实施品牌、质量强县战略,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质量标准,创建省著名商标2件,培育省名牌产品1个、省长质量奖1个,争创国家级节能灯具检验检测中心。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工商局、质监局;责任单位:检验检测中心)
8.发展实体经济,培植骨干企业,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加大对“双百”企业和“双30”企业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技术改造和模式创新,推动企业“二次创业”,培育一批领军型企业。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中小企业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9.实施中小微企业精准培育、重点扶持“双百”工程,推动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力争20家小企业实现小升规、5家小型企业达到中型水平。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中小企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转型。
10.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建设粮油、蔬菜、果茶、畜牧、烤烟等优质农产品基地,新发展规模经营面积3.2万亩。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烟草公司)
11.加快五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特色农业向规模化、高端化发展,争创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
12.按照“接二连三”的思路,推动农业向肥料、农机、种子、饲料、农产品深加工、销售等产业链高端延伸,提高市场占有率。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
13.创新经营方式,推动示范平台升级,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完善“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基地”、“互联网+农业”、“农业+观光旅游”等经营模式,拉长、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力争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万亩,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0家、家庭农场100家、种粮大户30家。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
14.加强设施建设,推动生产条件升级,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产能,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5万亩以上。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主要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新认证“三品一标”4个。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粮食局、农机局)
15.实施小河崖拦河闸改建、病险塘坝除险加固、重点河道治理、“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农业局、国土局、扶贫开发办)
16.加快推进小麦、玉米、花生农业机械化试点推广,争创全国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责任领导:王峰立;责任单位:农机局)
(三)着力发展第三产业,支撑产业转型。
17.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改造提升集贸市场25家,积极发展网络购物、工厂直销、大宗商品交易等新业态,形成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8.依托“互联网+”,实施电商进村工程,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一批淘宝村、电商平台、电商龙头企业和电商基地,支持青云镇打造沂蒙第一“淘宝镇”。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9.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创新物流发展模式,加快统一物流项目建设,培育供应链物流、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业态。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交运局;责任单位:商务局)
20.加快供销现代物流中心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王峰立;责任单位:供销联社)
21.加快铁路物流园区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密长诚;责任单位:发改局)
22.加快骨干企业主辅分离,对主辅分离后税负增加的企业给予适当扶持,完善物流产业链条,提高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交运局)
23.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实施“山河联动、红绿促动、城乡互动”战略,高点定位,抓点带面,整体提升,打造“好客山东·乐而思沭”旅游品牌。重点抓好苍马山(冠山)、夹谷关、龙潭湖、朱村、沭河古道、沭河栗海、岌山地质公园等景区建设,提高临沭旅游吸引力。力争创建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1个、2A级景区2个。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旅游局;责任单位:国土局、苍马山景区管委会、沭河古道景区管理处、青云镇、蛟龙镇、曹庄镇、玉山镇)
二、坚持协调发展,推进城乡统筹,构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城镇化格局。
(一)打造优美宜居的现代城市。
24.坚持规划引领,以建设鲁南苏北重要节点城市为目标,理清思路,明确定位,实施“多规合一”,扎实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城区控制性详规修编和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着力实现规划全覆盖。强化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刚性约束。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规划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城管局、蛟龙镇、玉山镇)
25.按照“问题导向、群众期盼、先急后缓”的原则,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景观亮化、园林绿化、道路综合改造等中心城区改造提升工程。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规划局、城管局、交警大队、交运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26.启动城区供热热源改造提升工程。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财政局、供热服务公司)
27.抓好地下管网普查及综合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增强雨水消纳功能,建设海绵城市。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供电公司、山东省长途电信传输局临沂分局、自来水总公司、清源污水处理厂、交警大队、公安局)
28.加快北城区建设,重点抓好森林公园、便民服务中心、体育中心二期等工程,完善城市配套功能。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北城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住建局、政务服务中心、体育中心、财政局、国土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29.加快推进225省道路面大中修工程,做好罗岚高速前期工作,打造高效、通畅的城市路网。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公路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镇街)
30.做好临连铁路前期工作。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镇街)
31.把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棚改任务。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房产局;责任单位:住建局、财政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2.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完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城市精细管理水平,新建农贸市场4处,重点实施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店外经营、马路市场、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三轮车问题,打造干净、整洁、通畅的良好环境。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商务局、交运局,临沭街道)
(二)培育充满活力的特色强镇。
33.实施小城镇提质扩容工程。
(责任领导:宋玉智;责任单位:住建局,各镇街)
34.进一步调整理顺县镇(街)财政体制,发挥县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调动镇街抓发展、促增收的自觉性、主动性,促进镇域经济突破发展。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5.以青云镇、蛟龙镇两个全国重点镇为示范,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打造小城镇建设排头兵。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青云镇、蛟龙镇)
36.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旅则旅”的思路,引导其他镇街发挥产业、生态、文化等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和农产品深加工,打造“工业重镇”、“商贸强镇”、“旅游名镇”,增强人口聚集和产业支撑能力,促进镇域经济加快发展。
(责任领导:王峰立、李真、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农业局、商务局、招商局、文广新局、旅游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繁荣秀美的新型农村社区。
37.加快实施“两区同建”,打造一批规模达3000人及5000人以上的新型农村社区。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两区同建办;责任单位: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局,各镇街)
38.开展配套设施建设“回头看”活动,加快气上楼、水治污、暖入户、饮水达标、垃圾处理物业化“五项工程”,着力解决农村公共服务薄弱的问题,真正让群众住得安心、生活舒心。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两区同建办;责任单位:住建局、财政局、环保局、城管局、水利局,各镇街)
39.实施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方便群众出行。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公路局、交运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镇街)
40.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攻坚行动。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镇街)
41.农村“硬化+改厕”工程,力争硬化道路230万平方米,完成农村改厕2.3万户。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42.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连片整治,打造1个省级示范片区、1个市级示范片区、10个县级示范片区。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办;责任单位:各镇街)
43.引导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产业园区建设,让群众居住在社区、就业在园区。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打造更加优美、更可持续的宜居环境。
(一)强力推进生态治理。
44.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抓好工业废气、建筑扬尘、秸秆焚烧、汽车尾气、餐饮油烟等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大气质量。
(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经信局、农业局、住建局、城管局)
45.实施水污染防治计划,扎实开展河道清淤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水污染源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采石矿区的监管,狠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肃查处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畜牧局、水利局、国土局、安监局)
46.加快东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责任领导:密长诚;责任单位:滨海高新区)
(二)更加注重生态建设。
47.实施城区园林绿化改造提升、城市绿道建设及雕塑小品等工程,增强城市绿化的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规划局、城管局)
48.把生态建设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大力开展植树造林、荒山绿化、沿河沿路绿化,完成植树造林1万亩,新建绿化模范镇1个、绿化模范村居20个,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争创省级绿化模范县。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旅游局)
(三)优先发展生态经济。
49.严格执行能耗强度、总量“双控制”制度,着力推进结构节能,强化科技节能,加快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与推广应用,倒逼企业节能降耗、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责任单位:经信局)
50.落实结构、工程、管理三大减排措施,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51.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循环化改造,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生产方式循环化、绿色化转型。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四、坚持开放发展,着力深化改革,培育更加强劲、更具生机的发展动力。
(一)向深化改革要动力。
5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调整工作,构建“四张清单、一个平台”行政权力运行体系。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编办;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局)
5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实做好“三证合一”工作。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工商局;责任单位: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
5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与效益。
(责任领导:宋玉智;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55.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县、镇土地产权融资平台,完善土地产权交易网络,为土地流转提供优质服务。
(责任领导:王峰立;责任单位:农业局、国土局)
56、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责任领导:王峰立;责任单位:供销联社)
57.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
(二)向对外开放要动力。
58.大力实施“三引一促”,积极对接“一带一路”、西部经济隆起带、半岛蓝色经济区等重大战略,创新招商方式,聚焦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高端,开展精准化、专业化招商,引进一批有市场、有生命力、财税贡献大的项目,推动增量招大引强、存量做大做强,力争完成招商引资80亿元。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招商局;责任单位:各“三引一促”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59.建立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联动机制,促进人才、智力、项目有机融合,力争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3个以上、高学历创新创业人才300名。
(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才办;责任单位:人社局、招商局)
60.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重点抓好诺贝丰氟化盐及高端水溶肥二期、山田研磨纳米粉体材料、奥德鲁功能性生态肥、雷华新型复合材料等一批重点项目,力争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10亿元。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各有关镇街,经济开发区)
61.实施“精准外贸”工程,提高柳编、脱水蔬菜等传统优势产品竞争力,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力争实现进出口总额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三)向园区发展要动力。
62.经济开发区启动实施集中供气、供热。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安监局、质监局、发改局、环保局、经信局)
63.巩固壮大化肥化工、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经信局、招商局)
64.青云工业集中区加快提升承载能力,吸引产业上下游企业集聚,打造新材料产业基地,争创省级工业园区。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青云镇;责任单位:科技局、招商局、经信局)
65.滨海高新区坚持高点起步、产城一体,加大“三引一促”力度,争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滨海高新区;责任单位:人才办、科技局、招商局)
66.落实“飞地经济”政策,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支持镇街把招引的项目放到园区,实现镇街和园区共建共享、共赢发展。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招商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镇街)
(四)向要素集聚集约要动力。
67.深化金融改革,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开展“金融保姆”活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力争新增贷款30亿元、社会融资68.5亿元。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银监办)
68.引导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股票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水平,力争资本市场融资规模过10亿元。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银监办)
69.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银监办)
70.坚持集约节约用地,深入实施土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和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力争腾退城镇生产性工业用地500亩、盘活闲置低效土地900亩以上。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国土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滨海高新区)
71.坚持“以亩产论英雄”,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提高项目投入产出比和财税贡献率。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国土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滨海高新区)
72.实施220千伏冠山输变电、农网改造升级等工程,全面提升电网承载能力。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供电公司;责任单位:经信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五、坚持共享发展,改善民计民生,建设更加富足、更加和谐的幸福家园。
(一)推进就业创业,提升群众的富裕度。
73.以“六有两提高”为目标,实施“十项为民工程”,全力推进城乡教育、医疗、供水、交通、就业及社会保障等一体化发展,确保7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于民生。
(责任领导:宋玉智、于丽华、王峰立、李真、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教体局、卫计局、水利局、交运局、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等民生工程实施主体)
74.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干群“结亲连心”、驻村帮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致富能人引领等措施,提高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领导:王峰立;责任单位:扶贫办)
75.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通过实施企业“二次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渠道带动就业,力争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新增就业再就业5000人,扶持各类创业人员1500人。
(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工商局、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
76.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公共服务”三项行动,建成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暨创业孵化中心1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
(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教体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
(二)完善保障体系,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77.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制度衔接,完善筹资机制,形成覆盖全民、整合城乡、均衡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力争实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1800人。
(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总工会、统计局、安监局、住建局、各镇街)
78.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提高大病医疗救助水平。
(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卫计局、人保财险公司)
79.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财政局、教体局、人社局、卫计局、住建局、房产局、各镇街)
80.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高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青云镇老年公寓运营效能,加大镇街敬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投入力度,建设功能配套、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卫计局、规划局、消防大队、各镇街)
(三)发展社会事业,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81.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实施第二、第三实验小学扩建和北城实验学校新建工程,解决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北城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国土局、规划局、财政局)
82.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加快42个标准化校舍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8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县医院新院、计生综合服务中心、第三人民医院及青云镇卫生院新院等项目建设,优化医疗服务机构布局,提升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卫计局)
84.加大科普力度,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责任领导:密长诚、胡丽娜;责任单位:科技局)
85.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县文化中心及镇街文化大院、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建设,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激情四季·唱响临沭”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影响力。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四)创新社会管理,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86.按照“党政负责、党政同责”、“条块结合、条块同责”的要求,严格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方式,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领导:宋玉智、于丽华、王峰立、李真、密长诚、胡丽娜;第一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87.落实食品安全战略,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监管,让群众买得放心、吃的放心。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食药监局;责任单位: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各镇街)
88.全面落实两孩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卫计局)
89.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确保数据准确。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统计局;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国土局、各镇街)
90.深化“平安临沭”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91.加强应急管理,实施“七五”普法,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营造安定有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领导:宋玉智;责任单位:应急办、司法局、信访、公安局)
沭交政字〔2016〕3号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一系列会议精神,全力打好交通脱贫攻坚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提供有力的交通支撑和保障,确保真扶贫、扶真贫,2016年2月18日,临沭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按照全县扶贫攻坚总体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发展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省定扶贫村,涉及到临沭行政村的交通基本情况进行实地摸底调查。调查内容涵盖贫困村的道路、城乡公交(班线客车)通达及贫困村村情等基本情况。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形成专项实施方案并建立临沭县交通扶贫道路建设项目计划数据库。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扶贫规划,突出扶贫重点。一方面根据贫困村的交通基础条件,精心编制贫困村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规划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地改善贫困村通行状况,推动基本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向贫困村延伸、向贫困人口覆盖。另一方面根据贫困村贫困的原因和程度,重点突出推进农业农林休闲旅游中心、红色旅游景点、断头路等道路建设,强化贫困村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网络,为贫困村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交通先行引领”作用。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建立工作问责制,倒排工期,抓紧建设,确保早日建成投用。各有关乡镇要对通畅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不能因此延误工期。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廉政责任制、安全责任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积极争取建设项目。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衔接,争取将2017年、2018年改造升级的县乡道提前下达投资计划,确保全县覆盖。全力争取贫困村路网改善、客运站点等建设项目,分批次将其列入“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全面完成精准扶贫农村公路建设。
(四)全力保障建设资金。一是通过申请国家补助解决贫困村道路升级建设资金;二是在财政预算中列支一定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三是积极整合财政、扶贫、发改等部门有关道路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贫困村道路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进度计划
1、2016年2月1日-2月29日 外业调查;
2、2016年3月1日-3月31日 对接市局道路交通扶贫专项方案编制并加以完善县域道路交通扶贫工程实施计划,兼顾“十三五”交通规划编制中计划新建及改建的项目;
3、2016年4月1日-12月31日 扶贫村道路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及施工,兼顾“十三五”交通规划编制中计划新建及改建的项目。
四、责任落实
为实施精准扶贫要求,保障各项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到位,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针对道路交通工程扶贫专项,成立由县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水利局及各相关乡镇为配合单位的责任分工。同时,临沭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沭交政字〔2016〕4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规划基建科,吴书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2月19日
沭政发〔20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持续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有力措施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的意见》(临政发〔2016〕2号)要求,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实加强县(镇街)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由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同级党委副书记、政府各位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时兼任相关专业委员会主任,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负责同志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安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分析形势,调度工作,部署任务。强化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由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牵头、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每两月对有关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综合督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月督导制度,由政府各位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相关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每月对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二、配强基层监管力量。在全县所有镇街(区)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服务中心),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经济开发区不少于8人,临沭街道不少于6人,其他镇不少于4人,承担监管职责,保证安监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办公经费、执法装备“五到位”。加强基层安监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在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设立3支执法中队,实行分片执法;对具备执法监察条件的镇街(区)安监机构,由县安监局实行委托执法。
三、加大安全生产在科学发展考核中的权重。县里对镇街(区)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增加安全生产考核权重,每发生1起一般事故扣2分、较大事故扣10分。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黄牌警告、警示约谈和“一票否决”制度,对问题突出、工作推进差的镇街(区)和部门,进行黄牌警告、警示通报和约谈;对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发生2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镇街(区)和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从严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非治违”工作的问责规定,镇街(区)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镇街(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四、增加安全生产投入。从今年开始,县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数额原则上比2015年增长20%以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由县安委会负责统一安排,重点用于扶持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和宣传教育等项目。各镇街(区)要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基层安全监管所需。
五、完善网格化实名制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织密镇街(区)、工作区、村三级安全生产责任网格。明确各级网格工作职责和网格人员监管责任,全面实行企事业单位管理实名制,将所有管理对象全部列入网格化监管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摸清全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监管领域边缘末端的情况,列出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形成“一镇一册”、“一行业一台帐”,逐一明确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监管体系。
六、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的数据信息和重点行业监控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安全生产“六位一体”信息系统,确保年底前形成覆盖广泛、管理规范、市县乡三级互联、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信息化体系。
七、推行安全隐患专业化排查。健全“企业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诊断、科技手段监测”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危险化学品、涉尘涉爆、涉氨治理、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等重点企业和其他规模以上的企业每年至少2次,一般企业每年至少1次。聘请专业机构或专家排查安全隐患并建立隐患登记及整改台帐,切实进行整改。3月底前,县直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梳理并向社会公布一批具有合法资质、专业技术水平高、服务质量和执业信誉良好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名单,建立和调整充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对涉及公共安全、带有普遍性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高危行业企业未聘请专家查隐患或有重大隐患未发现、未整改的,直接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八、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以执法检查为总抓手,以行政处罚为主要手段,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重点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第一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依法处罚,并下达整改隐患指令书,限期整改;第二次检查,发现仍未整改的,实行黄牌警告,公开曝光,责令停产整顿;第三次检查,整改无望、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市、县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强化跟踪落实,督促企业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严格依法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和严厉追责措施;对边排查隐患、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依法从严处理;对发生较大事故的规模以下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未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企业,一律从严处罚,切实通过最严厉的执法监察倒逼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同时,在全县范围推行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式安全检查,日常暗查暗访由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暗查暗访式检查不低于安全检查总数的50%。
九、全员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当好“关键人”,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每年对全县安全生产审批许可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关知识的计算机辅助考试。抓好技术管理上的“明白人”,督促企业按规定配齐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率100%。搞好一线职工的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加强一线职工技术操作、应急避险等培训,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夯实班组长责任,在危险性大的车间设立安全员,确保重点岗位人员相对固定;建立一线员工遵规操作考核制度,与职工薪酬挂钩。
十、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行安全生产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年底前在全县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将非法建设生产、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及时纳入“黑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加强舆论监督,由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共同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委会成员单位参与,成立由监管执法人员、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若干检查组,边检查、边执法、边曝光,重点曝光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安全生产反面典型。同时,开展“小手牵大手、安全伴我走”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将工作生活中可能涉及的安全知识,印成彩页发放给学生、传递给家长,并在媒体上刊发,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全面清理整顿非煤矿山。对全县范围内持证非煤矿山实施停产整顿,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及时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3月底前,依据有关规定对非煤矿山按照更高标准制定复工验收条件,企业达不到复工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对新设立非煤矿山的审批,从3月1日起,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综合考评,对考评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提升,到期整改提升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关闭。对达不到省、市政府规定生产规模的非煤矿山,一律予以关闭。非煤矿山企业停产整顿、综合考评、整治关闭、企业生产开采期间治理监管由安监部门负责牵头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关闭后治理恢复监管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落实。
十二、从严管控危险化学品行业。提高危险化学品项目准入门槛,加强企业现场管理。今后,原则上不再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不再批准新的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和涉及硝基物的项目;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核准(备案)一律由市以上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不再委托办理,报请县安监局核发;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原则上选址在县级化工集中区,现有化工集中区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再新增产能;已建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距离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停产停业或者搬迁。突出企业试生产阶段和检维修等环节的安全生产,未经审核批准企业一律不得组织试生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检维修作业制度,提级管理检维修审批作业,动火作业必须经企业负责人审批,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抓好危化企业转型升级。搞好安全、环保、节能“三评级”和“一评价”,排出发展壮大、规范提升、关闭淘汰的企业名单,年底前完成80%的危化企业评级评价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现场管理工作由安监部门负责牵头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由经信部门负责牵头落实。
十三、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重大火灾隐患迟迟不整改、消防设施系统瘫痪或长期停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室内外装修、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等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三停”、临时查封和拘留等措施。此项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牵头落实。
十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严格工程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客车等重点车辆管理,年内将各镇街(区)校车纳入有资质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集中运营。实行联合执法,对“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按规定上限处罚。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实现部分路口信号灯智能调控,不断提升通行效率。此项工作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牵头落实。
十五、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复查,所有复查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一律重新申报。净化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批先建未报先建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现象。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此项工作由住建部门负责牵头落实。
十六、加强烟花爆竹和涉爆、涉尘领域监管。加强对全县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纺织、饲料、粮食加工等涉尘涉爆企业的监管。要按照《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8号)、《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 17919-2008)等规定,邀请专家对粉尘涉爆企业软件资料、硬件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督查,对检查企业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并跟踪隐患整改。特别是对于企业未及时清理粉尘、除尘系统没有可靠的泄爆装置、防火、防爆措施不落实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此项工作由安监部门负责牵头落实。
十七、加大特种设备监管力度。3月底前,完成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的排查;4月底前,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未注册登记、超期未检行为全部立案查处;5月份后对“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违法行为较多、安全隐患严重的企业一律予以封存、关停;6月底前,全面完成特种设备许可单位的资质清理,对达不到许可条件、许可证超期的单位,一律予以吊销资质。同时,对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运营单位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的,一律停止运营。此项工作由质监部门负责牵头落实。
十八、切实抓好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6月底前,完成全县涉氨制冷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年底前完成隐患的整改。凡到期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对证照不全的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的企业,液氨管线通过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建筑物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此项工作由安监部门牵头协调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8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发〔201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临沭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应对新挑战、抓住新机遇、实现新发展,根据《山东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鲁政办发〔2015〕37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要以持续开展“创业临沭”建设为主线,巩固发扬“山东省创业先进城市”创建成果,以建设“幸福临沭”为目标,实施“三引一促”、支持企业二次创业、推进就业创业平衡发展战略,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均等化为抓手,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为重点,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方向和力度,建立健全以建设项目、重要政策、产业转型与就业联动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发展和重要政策就业联动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将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整合利用各类资源,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和就业环境,全面提升就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就业发展动力转换、就业增长方式转型和就业体制机制创新,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实现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趋势相一致、就业结构与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相适应、就业质量与各类群体的就业创业意愿相契合。
二、任务目标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扶持创业”的方针,通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2016-2018年,全县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500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2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每年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创业培训500人;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到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业务下沉全部到位,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制度化发展,智慧化服务社区实现全覆盖,全县城乡基本达到“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标准,切实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三、重点任务
(一)就业与全面深化改革互动融合。明确劳动者、市场、政府在就业创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努力破除影响制约就业创业的制度性、体制性障碍,以就业创业领域的改革创新为统领,促进全面深化改革。
1.发展新型就业形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积极拓展就业空间,突出发展新型就业形态。支持劳动者以非全日制就业、自由职业、居家就业、家庭帮工、网络创业、新社会组织就业等形式,顺利实现就业。积极推进特色城镇化建设,支持劳动者以多种形式在农产品加工、文化生态旅游、民族餐饮、手工制作等特色产业领域实现就业。(县商务局、人社局牵头,发改局、民政局、农业局参加)
2.创新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制。推进全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优化整合步伐,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以县级人力资源市场为核心、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延伸、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基点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加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为就业者提供更优质服务,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县人社局牵头,发改局、编办、财政局参加)
3.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尊重劳动者市场就业主体地位,破除影响就业的户籍、社保、编制、职称评审等制度性障碍,建立平等、灵活、开放的市场化就业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项目,健全金融、财政、工商等政策扶持体系,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集聚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利用3年时间培育1处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1家在全县具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引进省内外知名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同时,发挥职业介绍补贴政策作用,激发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县人社局牵头,编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法制局参加)
4.实施阳光就业工程。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制度,按照精准发力、绩效管理的原则,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引入专业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产品,实施“百名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实现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实施“扶持百企创业伙伴计划”,通过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介绍,落实创业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和扩大就业见习政策等,加大创业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公共就业创业工作第三方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就业绩效考核、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考评和就业创业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服务标准,精简办事流程,承诺办结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建立公共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依托各类媒体,公开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信息、公益性岗位信息和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确保劳动者享有平等获取就业信息的合法权利。(县人社局牵头,发改局、财政局)
5.营造绿色就业环境。健全完善零门槛、零负担的商事制度,培育宽松便捷、国内领先的营商生态,落实城乡统筹、普惠共享的就业创业服务制度,营造国内一流的就业创业环境。打破地域、部门限制,建立就业创业政策均享制度,促进劳动者在就业创业地与当地居民同等享受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县人社局牵头,财政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物价局、人民银行参加)
(二)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互动融合。以服务企业二次创业和经济“调转创”为引领,以打造技能型人才队伍为重点,积极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力实施人力资源素质提升计划,推动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将人口红利转化为人才红利,以提升就业质量,优化就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6.实施产业升级技能支撑计划。围绕三次产业转型升级,统筹整合培训资源、培训资金,构建全民培训体系,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教育部门“素质技能培训计划”、住建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农民工再温暖工程”、农业(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商务部门“家政服务工程”、工会组织“工友系列培训”、共青团组织“青年系列培训”、妇联组织“妇女系列培训”、残联组织“残疾人系列培训”等培训项目,建立项目统筹、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大培训机制, 完善培训信息化基础设施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模式,探索实施现代学徒制培训模式,以“政府主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技能优先”为原则,分产业、分行业、分门类对企业职工开展在岗和转岗技能培训,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技能储备培训,对失业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对青年人开展创业培训等,特别要针对长期难以获得基本培训服务的农民工群体制定特殊扶持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扩大培训范围和受益人群。每年培训各类技能人才1.2万人。(人社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残联参加)
7.实施农民职业化培养工程。引导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模式,建立高水平、专兼职的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培训质量。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建立全县统筹的农民工保障体系和城乡对接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将农民职业化培训纳入“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培训范围,开展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计划,研究制定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开展农作物植保员、淡水生物养殖工等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培训及考核鉴定,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设置符合职业农民特点的专业职称,打通申报评审渠道。每年培训300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本土新型职业农民。(县人社局、农业局负责)
8.实施服务业中高端岗位增长计划。积极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主体的作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服务业市场,加强服务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措施,落实发展服务业各项扶持政策,引导更多劳动者在服务业就业创业。以加快构建“343”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为契机,促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商贸物流、旅游、金融三大主导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商务服务、研发设计四个潜力行业,教育培训、养老服务、医疗健康服务三大紧缺产业就业创业,力争在服务业中高端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年均增长10%。(县发改局、经信局、人社局牵头,教体局、科技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局、金融办参加。)
(三)就业与企业发展互动融合。准确适应劳动力供求新变化,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着力破解招工难与就业难矛盾,引导企业吸纳就业,将人力资源优势转化成企业发展优势。
9.建设临沭县企业用工监测服务平台。配合做好“一圈一带”区域用工监测平台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16年年底前,建成加工制造业用工监测、服务业用工监测、小微企业用工监测、劳务派遣类企业用工监测平台,采取企业直报和网络监测相结合方式,分产业、分行业、分区域对重点企业用工情况实施动态监测,摸清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现状和发展需求,并结合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形成全县统一的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对接平台。(县人社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统计局、中小企业局参加)
10.实施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支撑计划。紧密结合全县经济发展战略,在推进园区特色发展、产业集群发展、企业转型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求职招聘服务,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用工服务。以服务全县“三引一促”和实施企业二次创业为重点,积极采取优化就业登记服务、搭建企业用工对接服务平台、加大人才引进、开展技能培训、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跟进就业服务等措施,既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员工招聘、人才引进、技能培训、档案代理等基本服务,又提供远程见工、猎头招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拓展服务,给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加大营销、设计、融资等方面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培育和推广我县自主品牌,进一步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县发改局、经信局、人社局、招商局负责)
11.实施“互联网+”就业增长计划。大力支持“互联网+”就业创业,加强互联网应用培训,不断提高互联网普及应用水平,促进更多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形成新的产业模式和新的就业形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借助“互联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网上创业,把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探索发展“线上营销,线下成交”、“线下体验,线上购买”等经营模式,引导发展网络拍卖、数据托管、数据分析等电商服务业。对“互联网+”形成的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给予定额培训补贴。力争在新产业模式中就业人数年均增长5%。(县发改局、经信局牵头,人社局、农业局、商务局、县统计局、金融办、中小企业局参加)
12.实施企业稳岗计划。把推进改革和转型升级的速度、强度与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减负政策,全县继续执行1.5%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支持企业发展;落实稳岗政策,对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落实安置政策,将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首先用于职工安置,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工作,避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行业性集中失业风险。(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四)就业与新型城镇化互动融合。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将扩大和稳定就业贯穿于新型城镇化发展全过程,努力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实现统筹城乡就业和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13.深入推进“农民工3项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农民工3项行动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农民工维权三年行动计划和农民工公共服务三年行动计划)与“新型城镇化6项行动实施方案”(市民化、产城融合、县域城镇化、绿色城镇、文化传承、实施建设)。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16年建成一处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零工市场)暨创业孵化中心,并建立健全管理运行制度,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发挥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学习借鉴先进市县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管理经验,结合我县实际,依托零工市场,明确管理机构,整合各方资源,不断创新服务机制,完善窗口服务功能,及时跟进农民工就业、子女教育、户籍迁移、住房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执法维权等综合服务项目,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为广大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切实发挥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建立绩效评估体系,认真落实各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和进度安排,做到严格督查、严格问责;建立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按季度汇总分析,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建立专项督导机制,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县人社局牵头, 住建局、教体局、公安局、卫计局、房产局等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
14.启动实施“小城镇乐业工程”。把小城镇建设与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紧密结合起来,制定鼓励二三产业项目、企业向小城镇转移政策,特别是鼓励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农村劳动力在园区就业,在小城镇、社区安居;完善落实户籍改革配套政策,彻底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以特色产业和优势项目等吸引、鼓励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向农村新型社区特别是城镇聚合型社区转移,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社区人口纳入城镇人口统计,全面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就业支撑、人口集聚功能,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及时摸清“城中村”居民、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活动,对有就业愿望的,推荐就业;对有培训愿望的,开展多元化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指导和扶持。到2020年,人口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非农就业比重超过70%的农村新型社区达到10个左右。(县住建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参加)
15.加快建设“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以加快推进充分就业型社区、创业创新型社区、智慧就业型社区、标准服务型社区“四型社区”建设为抓手,以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为手段,以加快业务下沉为助推,建设以2公里为半径、半小时为时限的“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实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全县全覆盖,积极为城乡居民提供丰富、便捷、高效、精准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到2017年,全县城乡社区基本达到“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标准,社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县人社局牵头,财政局、民政局参加)
(五)就业与创业创新互动融合。深入实施企业“二次创业”,鼓励中小微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从优化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创业创新能力,搭建创业创新平台,开展创业典型示范,营造创新文化和提供优质创业服务入手,全面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
16.实施创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生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创业成功率不低于20%。建设一批创业训练营、创业苗圃、创业见习基地等创业创新实践平台,提高大学生的创业创新意识和创业创新能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统一提高到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人社局牵头,财政局参加)
17.实施创业平台建设计划。以建设链条化、专业化、集成化、市场化的孵化体系为目标,以我市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为标杆,运用市场化手段,大力推进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孵化平台建设,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集聚,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业创新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提供高质量的创业增值服务。到2016年,建成1处公共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到2017年,全县争创不少于2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1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县人社局牵头,科技局、财政局、文广新局参加)
18.实施创业示范引领计划。2016-2018年,努力争创省级、市级创业型镇(街道)和创业型社区。培养培育一批领军型创业人才、团队和企业,重点扶持2家具备领军潜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大学生新创企业,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县人社局、财政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商务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人民银行)
19.实施创业服务助推计划。依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为创业者提供从项目推介到成功创业的全过程、“一条龙”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培训、融资、人才等专业化服务。健全县级创业项目库和创业导师库运行机制,每年择优遴选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导师入库,建立以企业家为主体,包括技术、财务、法律、金融等各方面专业人才的创业导师队伍和创业辅导体系,为创业者提供更有针对性、更精细化的创业指导服务;加强创业培训师和创业咨询师队伍建设,探索“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天使投资”新型创业服务模式,搭建创业项目和融资对接平台,为创业者提供立体化创业服务。(县人社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金融办、中小企业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人民银行参加)
20.实施创业文化培育计划。利用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成果展示、创业政策宣传月、“五进四送”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创业文化培训计划,鼓励定点培训机构等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比赛和创业研讨活动,通过选树典型、普及创业创新知识,推介成功案例,在全社会弘扬吃苦耐劳、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努力形成全民创业创富新风尚。(县人社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文广新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人民银行)
(六)就业与人才培养互动融合。将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县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以就业为导向、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格局、新模式。
21.以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为目标,深入构建“大职教”格局。鼓励按专业长线贯通培养应用型本科毕业生,健全完善职业教育与本科院校“3+4”“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深入推进职业院校“双证互通”“模式互鉴”,加快促进高职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进程。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深化提升“金蓝领”培训项目,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实施积极的选拔和奖励机制,组织技师、高级技师进站开展工作,制定出台“县首席技师、县有突出贡献技师”评选和“县技术能手”表彰奖励政策,安排专项经费对高技能人才宣传、表彰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竞赛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县委组织部、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22.以人岗有效对接为目的,深入构建校企深度融合办学机制。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等做法,完善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等现代学徒制度,拓宽校企、校地合作领域,延伸合作链条,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支持行业企业、职业学校、社会组织按照“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骨干带动”的原则,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纵向合作等多种方式,组建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教育体系。在重大产业建设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支持同步规划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同步寻求对应产业链的人才培养合作院校,促进职业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发挥职业教育发展基金作用,支持建设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和企业。(县教体局、人社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参加)
(七)就业与信息化互动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网络,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向基层延伸,融入省级平台为基础的一体化就业信息化格局,做到平台统一、数据融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现全方位、智能化就业管理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的效率、层级和满意度。
23.建立非农就业统计调查体系。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建立临沭县非农产业就业人员统计调查体系,开展非农就业人口统计调查试点,进一步摸清全县非农就业人口基本情况,准确掌握全县劳动力的规模、结构,形成就业大数据,通过整合、管理和挖掘,为宏观调控、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就业管理服务提供可靠数据支撑。(县人社局、统计局牵头,公安局、财政局参加)
24.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建设,实施“智慧就业”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建设推广就业创业服务微信平台、云就业、就业创业服务应用程序(APP)等,开展主动精准推送服务,实现“一对一”个性化、订制化就业创业服务。推广应用就业创业电子地图,将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以及用人单位精确定位、网格管理,动态展示就业创业信息。大力推广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智能化,力争用2年时间在全县所有社区实现无人值守自助式就业创业服务。运用“大数据”技术,技术集中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基本信息库和企业用工岗位信息库,推动有关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实现就业管理服务的全程信息化。(县人社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参加)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县就业、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对全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调度。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二)搞好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要求,结合本镇街、本部门职能特点,围绕营造良好就业创业氛围、完善扶持政策、加快平台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迅速形成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就业优先战略行动的工作格局。
(三)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督导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县里将以全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各项工作措施的细化、落实和推进为重点,对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总结。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对就业优先战略行动的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推广就业优先战略行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营造关心就业、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沭政发〔201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5〕21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临政发〔2015〕28号)文件精神,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健全政府激励创业创新、社会支持创业创新、劳动者勇于创业创新机制,培育新的经济和就业增长点,不断推进“创业临沭”创新发展,进一步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扩大和稳定就业
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就业优先战略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中,把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紧密结合起来,在全县部署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深入实施“三引一促”发展战略,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对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转型升级项目、创业创新项目、教育培训项目等,特别是新上项目,要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优先给予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县发改局、人社局牵头,县委组织部、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统计局参加)
2.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大力发展小微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等税收政策,完善公共产品小微企业优先采购政策。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按照规定给予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可与小微企业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县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牵头,经信局、科技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国税局参加)
3.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全县继续执行1.5%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以减轻企业负担。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适用范围由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上述 5类困难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其他企业一般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及时掌握岗位变化动态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研究制定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完善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联动机制,鼓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县人社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统计局参加)
二、全力推进创业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
4.降低创业准入门槛。允许各类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鼓励各种创业创新形态的所有制经济竞相发展。严格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三证合一等改革措施,放宽场所限制,简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其他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企业、公民申请政府部门、中介组织出具行政许可、审批备案、证明、评估性文件的,除法律法规和省以上文件明确规定外,各部门、中介组织独立履行职责,不得要求其他部门或公民个人出具规定外的支持性文件。(县工商局牵头,质监局、食药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政务服务中心参加)
5.打造新型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按照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要求,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向导为原则,推动建设不同层级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把建立“市场主体建设+市场运营+政府支持+创业者”的市场化创业孵化模式,作为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载体,实现创业项目、培训、融资、基金、贷款、风投、专家指导、技术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发挥开发区、高创中心、创业园区在创业创新方面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并提供融资、保障房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扶持,为创业创新制度体系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县范围内认定一批众创空间,研究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适当补贴。加大创业载体建设,重点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见习实训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平台建设。加大省级、市级、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力度,2015-2018年,对被认定为县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含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县里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鼓励盘活商业用房和破产、困难企业闲置厂房等资源作为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允许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从省、市、县奖补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通过入股、借款等形式,扶持入驻初创小微企业发展。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2016年,建设一处县级创业孵化中心,为全县创业孵化示范引领。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向新型创业平台转型,让员工成为平台上的创业者。调整完善创业示范平台奖补政策,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成功争创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的,县里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县人社局、科技局牵头, 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中小企业局参加)
6.加大对创业投融资的服务力度。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各项创业、就业政策的落实。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扶持,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壮大创业投资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型创业企业贷款定价机制,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支持小微型创业企业;支持商业银行开发“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小微信贷工厂”等适合小微型创业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用于小微型创业企业的金融债,对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300万元以下的小微型创业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强化小金融机构主要为小微型创业企业服务的市场定位,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整合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供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建立政府引导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初创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推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制度。鼓励支持创业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融资或在产权交易平台融资。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业参股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之间相互参股,共担风险,共同发展。推动多渠道股权融资,依法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等融资新模式。(发改局、财政局牵头,科技局、人社局、金融办、经信局、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参加)
7.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可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不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投入力度,每年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根据创业贷款发放情况适当补充。积极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对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大型商场、加盟连锁企业给予一定的创业贷款反担保信用额度,允许其在信用额度内为其所辖企业、商铺提供反担保。加快开展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加大对创业者创业的贷款担保支持力度。对从事网络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县人社局牵头, 财政局、 团县委、妇联、工商联、人民银行参加)
8.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不在目录内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凡未纳入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内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一律不得向企业收费。对不执行清单管理的乱收费行为,由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全面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落实完善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落实国家、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财政部等部委《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到期未满三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以及残疾人等特定人群创业,符合条件的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按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执行。
对从事农业服务行业的小微型创业企业,免征营业税;从事国家规定的农、林、牧、副、渔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从事符合相关规定的新创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从事住宿餐饮服务业的小微型创业企业享受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价格政策。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小微型创业企业,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依规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新创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县财政局、物价局牵头,经信局、科技局、中小企业局、民政局、卫计局、食药监局、城管局、监察局、人社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残联、工商联参加)
9.完善创业补贴政策。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且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职工连续缴纳4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给予3年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按灵活就业缴纳社保的),给予每户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全县范围内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应优先为有创业能力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创业场所,按规定给予场地租赁费用减免。(县人社局牵头,财政局、工商局参加)
10.鼓励和支持网络创业。经电信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鼓励创业企业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开办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加大电子商务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建设一批管理规范、创业孵化效果好、特色鲜明、示范效用明显的电子商务创业示范园区或孵化基地。对网络商户从业人员,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及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县经信局、商务局牵头,财政局、人社局、工商局参加)
11.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鼓励引导有意愿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到农村创业。支持农村网上创业,推广“淘宝村”发展经验,建设一批“电商示范村”。对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积极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创新担保贷款模式,允许农村劳动力以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申办创业担保贷款。大力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针对农民工的创业贷款业务。在返乡创业较为集中地区探索通过发行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进一步提高返乡创业的金融可获得性。整合创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依托各类产业聚集区,拿出部分空闲的土地、楼宇、设施专门为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提供平台,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级、市级和县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奖补范围。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县人社局牵头,编办、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物价局、人民银行参加)
12.优先保障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创新创业用地计划指标。各类创业主体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手续时,除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也可采取租赁方式。鼓励小微型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向滨海产业区集中,优先供地。鼓励各级各类园区集中建设标准厂房,积极为小微型创业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对小微型创业企业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进行加层改造、增加容积率的,不加收土地价款。支持小微型创业企业在城市商务区设立管理总部、研发中心和销售窗口,发展楼宇经济,提高土地集约利用度。允许通过迁村腾地、用地置换、利用闲置土地等方式,盘活农村存量非农建设用地,将腾出的集体土地优先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积极扶持创业者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凡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占用农用地的,按照有关政策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县国土局牵头,规划局、房产局、农业局、畜牧局参加)
13.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清理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实行“专区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的并联式审批,开辟创业审批“绿色通道”。行政许可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实施,年检不得增设法定条件以外的其他条件。各类创业定点孵化基地对创业主体享受的优惠扶持政策要进行“一揽子”申报。积极为小微型创业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保姆式”高效服务,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主体的正常经营,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县编办、法制局、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工商局、物价局、中小企业局、工商联参加)
14.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优势,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大力培育创业精神和创客文化,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充实完善创业专家指导团队,举办创业论坛,加强创业研究,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2016-2018年,每年评选2个镇街、3个社区作为县级创业型镇街和创业型社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同时,鼓励各镇街、社区积极争创省级、市级创业型镇街和创业型社区,对被认定为省、市级创业型镇街和创业型社区的,除省市给予奖补外,县里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从县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奖补资金用于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和开展创业工作。深入开展“劳动之星”、“巾帼创业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劳模评选向优秀创业者倾斜的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和创业主体,优先纳入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优先推荐为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优先推荐为县级和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大创业典型人物评选表彰力度,对新评选的省级、市级、县级“十大创业之星”、“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大赛”前十名,县里给予适当奖励,所需资金从县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县人社局牵头,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教体局、科技局、农业局、中小企业局、团县委、总工会、妇联、残联、工商联、人民银行参加)
三、统筹城乡就业,突出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15.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完善工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镇街特别是困难镇街工作。“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到镇街事业单位服务满3年后,如有岗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加大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基层公务员力度,经过3至5年,定向考录比例一般应达到当年镇街公务员录用计划的30%以上。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要结合当地服务期满基层项目毕业生数量,按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毕业生总数30%的比例,拟定定向招聘计划。将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纳入“社区就业计划”,每年开发不少于20个社区就业岗位,用于吸纳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县人社局牵头, 县委组织部、经信局、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卫计局、团县委、妇联参加)
16.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政府见习补助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助标准为600元/人。 (县人社局牵头,教体局、财政局参加)
17.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深入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公共服务三项行动计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落实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的政策措施,强化就业服务,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异地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有序推进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在制定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要明确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具体措施,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县人社局牵头,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参加)
18.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和改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利用社会优质资源提供个性化的培训服务,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义务兵,要确保岗位落实,完善落实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以及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按比例预留岗位择优招录的措施。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县民政局、人社局牵头,财政局参加)
19.加强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其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且实际履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两项补贴之和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60%。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后仍难以就业,且工作期间考核优秀的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经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续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实现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要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适度控制岗位规模,制定岗位申报评估办法,建立定期核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用于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在岗情况的管理和工作考核,完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退出办法,做好退出后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在一定期限内的劳动所得不计入家庭收入。实施就业创业帮扶“双百”工程。在全县开发“百名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开展“扶持百企创业伙伴计划”,通过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介绍,落实创业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和扩大就业见习政策等,加大创业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县人社局牵头,财政局、民政局参加)
四、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20.搭建资源整合的培训平台。积极探索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工作思路,加大培训资源资金整合力度,对各类培训资源或按照机构进行实体化整合,或按照培训项目、内容进行功能性整合,建立综合型培训平台,集中优势资源,形成培训合力。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制,统筹编制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整合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建立统一的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和培训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对培训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同一地区、同一专业培训质量标准和补贴标准统一,防止低水平、重复培训。(县人社局牵头,教体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参加)
2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顺应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需求,以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发挥部门培训资源优势,针对农民工和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特色培训,强化职工上岗和转岗适应能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快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结合我县柳编、绒绣等传统工艺,加大培训力度,使之更好地传承发展。落实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就业地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加强一线实用型技能人才培养,在企业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学徒制培训。加大培训补贴资金投入,统筹就业专项资金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资金的使用,切实加大职业培训规划实施的支持力度。从2015年起,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分别为700元/人、800元/人、1000元/人。加强培训质量管理,强化职业培训监管,建立健全统一的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对培训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培训效果与培训补贴联动机制,确保培训质量,发挥资金绩效。要加强培训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资金申请、拨付业务办理流程,逐步建立正常规范的资金申请拨付机制,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高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人员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国家规定逐步完善全额补贴机制,调动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积极性。做大做强“金蓝领”培训项目,强化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大“金蓝领”培训资金投入,按照“金蓝领”培训计划,申请市级财政按每人1000元标准对技师培训给予补助,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实际需要,不断提高培训补助标准。实施“创业训练营”项目,每年组织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省里组织的“创业齐鲁训练营”项目,进行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县人社局牵头,财政局、农业局、教体局、团县委、妇联、残联参加)
22.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探索培训资金、岗位需求与就业有效结合的办法,把优质培训资源、资金向带动就业显著的重点行业和企业集中,形成因岗培训新机制。全面实施“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培训模式,推行现代学徒制培训模式,支持企业以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培训。加大财政投入,搭建互联网移动培训平台,建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新型培训模式,方便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县人社局牵头,财政局参加)
23.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职业学校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的创业培训项目。紧密结合返乡农民工创业特点、需求和地域经济特色,编制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开发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采取培训机构面授、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有效开展创业培训,扩大培训覆盖范围,提高培训的可获得性,并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落实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1200元。(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教体局参加)
五、创新机制和手段,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24.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认真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加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财政投入,将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运转、管理服务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用于进一步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开展市场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在促进城乡就业工作中的作用。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全金融、财政、工商等政策扶持体系,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壮大发展规模,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动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县人社局牵头,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人民银行参加)
25.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镇街、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创业服务功能,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从项目推介到成功创业的全过程、“一条龙”创业指导。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县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人社局牵头,财政局参加)
26.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实施“智慧就业”工程,运用“大数据”技术,建设省级集中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基本信息库和企业用工岗位信息库,推动经济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公安、财政、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实现就业管理服务的全程信息化。结合“互联网+”行动,加大财政投入,开展个性化、订制化服务,实行精准服务。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人才信息系统,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抓紧推进社区(行政村)第三级网络系统建设,各级财政要将基层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线路列入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争取所有社区(行政村)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加强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智能化建设,根据上级部署,用两年时间实现辖区内社区就业创业无人值守自助服务。支持社会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务,推进就业信息的共享开放。(县人社局牵头, 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工商局参加)
27.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临沭县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建设,继续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业型社区、数字化就业社区建设。在此基础上,整合资源,打造集充分就业型、创业创新型、智慧就业型、标准服务型为一体的四型就业社区。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明确标准,缩短流程,简化手续,对系统中已有记录且保持有效的信息资料无需登记对象再提交,取消重复和不必要的表格、单据等填写内容和证明材料,做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搭建创业服务云平台,打造网上创业大集、众创空间、投融资中心、人才超市、创业社交等于一体的网络互动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一体化、个性化、智能化服务。(县人社局牵头,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金融办参加)
28.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积极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市每年组织100名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国内著名院校的高层培训;组织1000名中小微企业经营者和高管人员的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组织10000名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业技能人员的现代管理知识和技能提高培训。同时,举办“中小企业巡回大讲堂”,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解读政策法规,讲授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组织中小微企业管理人员开展管理咨询、法律服务、信息化沙龙培训,开设论坛、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局牵头,人社局、财政局参加)
29.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016年,建立一处进城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暨零工市场,建立健全管理运行制度,完善配套设施,提升零工市场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健全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学习借鉴先进市县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管理经验,结合我县实际,依托零工市场,明确管理机构,整合各方资源,落实职责分工,派驻人员,不断创新服务机制,完善窗口服务功能,及时跟进农民工就业、子女教育、户籍迁移、住房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执法维权等综合服务项目,推动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为广大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切实发挥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县人社局牵头,住建局、教体局、公安局、卫计局、房产局等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
30.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并免费发放。以常住地为登记点,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事实或就业要求、符合我省就业失业登记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建立就业创业政策均享制度,对就业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保障其与本地户籍人员享受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县人社局负责)
31.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健全就业统计指标,完善统计口径和统计调查方法,逐步将性别、非农就业等指标纳入统计监测范围,开展“大数据”就业监测,探索建立创业工作统计指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扩大调查范围,增加调查内容。依托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加大就业统计调查监测人员、经费和软硬件等保障力度,推进就业统计监测信息化建设。(县人社局、统计局牵头,公安局、财政局参加)
六、深入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
32.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促进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就业目标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县就业创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政府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促进就业创业的积极性,并对其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33.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镇街目标责任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提高权重,并层层分解,加强督促检查,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履行促进就业创业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有关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
34.不断加大就业创业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根据就业工作需求和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制定完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着力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要开展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细化资金投入、工作成效、资金使用绩效、资金安全等指标,通过绩效评估,以“以奖代补”方式合理分配中央和省、市、县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
35.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广泛宣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宽松和谐的创业就业环境,努力培育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6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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