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机构信息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负责人姓名、权责清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2 |
公共服务 |
政策文件 |
本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台的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3 |
公共服务 |
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 |
矿产资源、基础测绘等规划(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测绘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4 |
公共服务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含意见的采纳情况)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5 |
公共服务 |
回应关切 |
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进行回应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
及时回应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6 |
公共服务 |
办事指南 |
适用范围、项目信息、审批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
实时公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7 |
财政 |
财政信息 |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预决算及政府集中采购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8 |
调查监测 |
国土调查基本信息 |
国土利用现状主要数据(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9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可同时采用公众易读的多样化形式进行规划编制成果内容的公布公示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10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可同时采用公众易读的多样化形式进行规划编制成果内容的公布公示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
||
11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村庄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可同时采用公众易读的多样化形式进行规划编制成果内容的公布公示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12 |
规划许可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督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13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
审查结果 |
拟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告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 |
方案公示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方案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告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14 |
生态修复项目批准 |
批准服务信息 |
申请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实时公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15 |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
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告、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17〕10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16 |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项目涉及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17 |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
施工有关信息 |
项目名称,施工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18 |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19 |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
工程竣工信息 |
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20 |
用地审批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用地审核 |
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建设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决定书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督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21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管理政策 |
征地前期工作、征地审查报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
√ |
√ |
|||
22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法定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抢灾抢建的有关要求等;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与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安置补偿公告不少于30日; 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张贴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平台公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 |
√ |
√ |
|
23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工作程序 |
征地工作中涉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材料:1.土地现状调查相关材料,公布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情况表等〔涉及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密除外)的,图件应按规定进行技术处理〕;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相关材料,组织听证的,公布《听证通知书》、听证处理意见等;3.征地补偿登记相关材料,涉及农民集体所有补偿内容的等级材料,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4.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协议应予公开;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协议,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5.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凭证,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情况)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信息形成在5个工作日内,在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 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材料在收到批准后,依申请公开;听证相关材料时限要求还应符合听证相关规定 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述信息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 |
√具体见时限要求栏 |
√ |
√ |
24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申报批准文件 |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征地报批经审批通过的相关材料,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征收土地申请等; 征地批准文件,包括国务院批准征地批复文件、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征地批复、其他征地批准文件等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
√ |
√ |
|||
25 |
耕地保护 |
补充耕地项目 |
项目名称、所在地、验收日期、补充耕地位置、面积等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补充耕地项目与地块信息的公告》(自然资源部2021年第25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26 |
耕地保护 |
设施农业用地监管 |
项目名称、位置、用途、类型、生产期限、用地情况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27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公告 |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 |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日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28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结果 |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竟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 |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29 |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
预警预报 |
地质灾害类预报信息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实时公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30 |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信息变更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31 |
监督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主要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抽查情况及查出结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分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
信息变更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