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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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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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服务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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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服务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1. 活动时间 2. 活动地点 3. 活动形式 4. 活动主题和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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