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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征地前期准备

启动公告

1. 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2. 征收土地目的

3.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4. 救济途径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镇乡村规划监督管理办公室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2

征地前期准备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1. 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1. 《土地管理法》;

2.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

〕28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镇乡村规划监督管理办公室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3

征地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

1.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3.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4. 交付土地

5. 其他事项

1. 《土地管理法》;

2.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镇乡村规划监督管理办公室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4

征地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登记

1.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1. 《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镇乡村规划监督管理办公室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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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5

征地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 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2.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3. 安置意见

4. 救济途径

1.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4

〕29号);

2.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镇乡村规划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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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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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6

征地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1. 《听证通知书》

2. 听证处理意见

1.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2.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4

〕29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镇乡村规划监督管理办公室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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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7

征地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1.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2.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镇乡村规划监督管理办公室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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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