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镇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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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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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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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检查 |
对“散 乱污”企业的监督管理 |
1.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2.监督投诉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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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服务事项 |
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 |
1.设定依据 2.咨询方式 3.监督投诉方式 4.受理地点、时间 5.宣传和普及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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