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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沭县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4-02-22  点击:

沭政办字〔202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要素保障能力,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现制定全县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聚焦工业“量质齐升、两年600亿”目标,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领、社会参与、系统整治”的工作思路,对低效工业用地相对集中区域,实行连片集中整治,为全县现代化强县建设提供土地要素支撑和保障。

二、概念和原则

工业用地连片整治是指,各镇街、开发区依据本地土地利用现状和经济发展需求,在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下,在工业集中区范围内,划定集中连片整治实施区域(以下简称整治片区),采取收购储备、调整置换、兼并重组、协议转让等方式,高标准规划设计、高起点布局产业,连片熟化整备工业用地,达到净地供应条件,构建规模化建设用地新空间的整治工程。连片整治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应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二)应以低效工业用地集中连片区为主,重点对“小、散、乱、污、低、闲、僵”等问题较为突出的工业用地进行整治。

(三)应以存量建设用地为主,因整体规划需要划入非建设用地的,划入的非建设用地比例不得高于项目区总面积的30%。

(四)应统筹规划建设道路、公租房、工业邻里中心等公

建配套设施。

(五)整治后片区主题功能定位原则上应为工业用地。

三、工作目标

连片整治实施时间自2023年11月起至2026年11月止,周期三年。三年全县计划完成整治总面积不低于1800亩,每年连片整治总面积不低于600亩,原则上每个整治片区划定面积不小于200亩。

四、实施步骤

(一)划定连片整治区域。各镇街、开发区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低效工业用地集中连片区域,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科学合理划定连片整治区域范围。划定的区域范围应测绘用地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影像图,报县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工作专班)审核备案。

(二)制定实施计划。各镇街、开发区应于每年10月底前组织编制完成《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年度实施计划》,报县工作专班审核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包含年度整治总面积、整治方式、保障措施、整治片区用地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影像图、整治计划进度表、配套资金预算等内容。

(三)实施整治提升。各镇街、开发区应按照“企业可接受、政府可承受、方案可实施”的原则,多措并举、综合整治,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连片整治的具体支持政策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临政办字〔2023〕75号)和《关于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3〕76号)执行。

(四)组织项目验收。对已达到验收条件的连片整治工业用地,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验收申请,县工作专班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通过后报市工作专班验收。整治片区应为本年度启动实施完成的项目,具体验收标准为纳入政府储备、达到净地条件。连片整治片区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落地新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发挥县工作专班牵头揽总作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加强政策集成、业务指导、会商研判,保障连片整治工作高效推进。各镇街、开发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班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镇街、开发区要按照方案要求,科学划定范围,精准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和片区整治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标准要求,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连片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考,严格奖惩。对连片整治工作,县政府实行专项考核,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镇街、开发区,将采取通报、约谈或停批用地等方式予以督促;对年底超额完成任务且排名靠前的镇街、开发区,给予新增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扣减相应指标。


上一条: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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