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沭县“十四五”水利建设规划》的决策后评估 | ||||||||||||||||||||||||
2023-07-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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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临沭县十四五水利建设规划》决策后的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原因 评估目的: 是否需要修订规划做出结论,并提出修订建议。 评估原因: 为了让十四五水利规划更加适合我县实际水利发展需求,更好的构建起系统完备、兴利与除害并举的水利工程体系。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共4个方面。(1)按照“上拦、中防、下排”的原则,完善防洪除涝减灾体系。即上中游河道通过清淤疏浚和修建防洪堤提高防洪标准;下游通过筑堤开挖分洪道、修建分洪枢纽设施来分泄洪水,初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的防洪工程减灾体系。(2)按照“洪水入库、库水入河、河水入渠、渠水入田”的思路,开发利用雨洪资源,完善水资源保障体系。即新建4座小型水库,建设小塘坝30座,中、下游河道治理,优先开发利用地表水、适度开发利用地下水、最大限度利用城市中水。(3)按照“上游加强水土保持,下游开展水生态补偿”的总体布局进行水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即水土保持治理按照“上树、中果、下粮”的模式开展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水生态建设结合河道综合治理和闸坝规划建设进行。(4)按照“集中统一、高效权威、城乡统筹”的思路,建立健全现代水资源管理体系,深化临沭县智慧水利系统建设,持续提升水利信息化管理水平。 3.评估过程(评估方案制定、调查研究论证等情况) 2022年5月-12月期间,水利局先后4次召开内部专家讨论会,对规划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据此进行完善;2022年12月3日-9日,水利局以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向9个镇街、9个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了征求意见并做修改反馈;2023年1月12日,县领导周超、刘洪明组织开展县重点水利工程规划方案论证会,各镇街、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沭河水利管理局、城投集团、利城集团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对十四五规划进行充分论证,县水利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与建议进行核实,最终形成该规划报批稿。2023年2月25日,县委副书记、县长侯素云同志在县政府招待所北楼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临沭县十四五水利建设规划》,2023年7月24日,临沭县水利局组织相关专家对《临沭县十四五水利建设规划》召开评审决策后评估论证会。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二)后评估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临沭县十四五水利建设规划》,编制过程依法依规,流程符合法定程序,内容章节齐全,衔接良好,措施得当,符合我县自然灾害救助实际需要。 2.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合理性、可操作性、实效性) 水安全全面达标,水功能充分发挥,水生态不断改善,支持全县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防洪除涝体系建设、水资源保障体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现代水管理体系。 3.各方意见及采纳情况 于2023年7月24日召集有关行业专家召开决策后评审会,县水利局结合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规划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4.存在的问题 无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专家评估认为,完全符合我县十四五水利规划需求,建议对《临沭县十四五水利建设规划》审议完善后,以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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