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沭县“十四五”水利建设规划》的合法性审查 | ||||||||||||||||||||||||
2023-02-2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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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沭县“十四五”水利建设规划》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县政府: 县水利局起草的《临沭县“十四五”水利建设规划》已经我局合法性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审核过程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规定》要求,我局分别就该规划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是否合法进行了审核,查阅了《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我局对该规划进行了认真审查。 2.合法性审核情况 我局认为,在主体方面,临沭县水利局符合《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规定》规定的起草主体,拟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制定主体合法;在权限方面,临沭县水利局为县政府依法设立的政府工作部门,有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的职责,因此《规划》修订主体合法;制定程序适当,符合《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规定》的要求,临沭县水利局根据《关于印发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的要求,由编制单位山东绿鑫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牵头,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该规划,《规划》主要针对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水生态建设、水利工程管理等内容开展编制工作,形成初稿后,临沭县水利局向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和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了意见征求,本部门出具了合法性初审意见,针对水利建设发展意见讨论等召开了座谈会,2022年12月12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几经征求意见和修改,最终形成该规划,履行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相关程序;内容方面,符合《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规定,通过运用现代水利治水理念,通过必要的工程措施,全面建成长效稳固的防洪除涝减灾体系、调配自如的水资源保障体系、相对完善的农村供水体系、持续发展的农田水利体系、协调和谐的水生态文明体系和高效运行、规范化管理的工程组织管理体系。从全方位、全功能、全流域的角度,综合开发、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逐步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经审查,《临沭县“十四五”水利建设规划》制定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内容、形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临沭县司法局 2023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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