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沭县中心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的草案解读 | ||||||||||||||||||||||||
2023-12-28 点击数: | ||||||||||||||||||||||||
|
||||||||||||||||||||||||
|
||||||||||||||||||||||||
关于《临沭县中心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的草案解读
现将《临沭县中心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临沭县人口规模的急剧扩展,城市发展对交通基础设施提出新的要求。特别在城市静态交通方面,随着小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社会停车位的需求不断增长。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就是,机动车违章停放在路边,占用了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通道,造成道路拥堵等现象,严重影响了道路的通行能力。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临沭县城市交通发展战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进停车设施产业化政策、强化城市停车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停车设施与土地利用、交通组织、社会空间的协调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编制本专项规划。 二、制定文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建城[2015]129号)、《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建城[2015]142号)、《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临沂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指标与准则(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9〕345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21〕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1号)、其他相关的规范、标准、文件。 三、起草过程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4月21日委托专项规划编制单位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10月完成规划方案编制,2022年11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征求的意见进行汇总,对反馈的有效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采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12月21日召集有关行业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编制单位结合专家提出的意见,对专项规划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最终形成该专项规划的报审稿,报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后,于2023年9月19日报县规委会进行审议。县规委会审议通过后以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