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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沭县中心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的决策草案
2023-11-29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sfj/2023-000015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临沭县中心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的决策草案
索引号: linshuxiansfj/2023-0000155
发布机构: 临沭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决策草案
发布日期: 2023-11-29

临沭县中心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临沭县城市交通发展战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停车设施时空分布和供需关系的可控性特征,以“供需统筹、以供定需、差异配置”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进停车设施产业化政策、强化城市停车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停车设施与土地利用、交通组织、社会空间的协调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2 编制依据

《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建城[2015]129号)、《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建城[2015]142号)、《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临沂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指标与准则(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9〕345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21〕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1号)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临沭县中心城区,与《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中心城区保持一致,区域总面积66平方公里。

1.4 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协同共治。建立健全人民政府主导的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明晰停车管理职责,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配合、社区深度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停车治理工作格局。

(2)坚持因地制宜、差别供给。按照“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原则,结合城市不同功能区域定位,分类确定停车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在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基础上,实现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的有序递减。

(3)坚持需求调控、价格引导。鼓励群众绿色出行,降低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停车压力。发挥市场价格杠杆作用,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体、地上高于地下、交通繁忙区段高于外围区段、交通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推动制定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的停车收费标准,合理调控出行停车需求。

(4)坚持信息驱动、资源共享。融通停车资源数据信息,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互联网停车诱导系统的建设应用,提升停车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停车资源时空置换、错时共享、有偿使用,试行热点区域限时停车、即停即走,提升停车资源周转率。

(5)坚持重点突破、依法治理。加强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的停车管理,精细化停车交通组织,规范设置停车设施,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最大限度破解停车难题。建立健全停车执法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执法管控力度,逐步实现停车执法全覆盖,着力消除停车乱象。

2 停车发展策略

实施停车设施供应分区化,在停车设施的供给上,以城市停车需求现状为依据,细化分区,针对不同的区域采取不同的停车供给策略。

本次规划中,根据临沭县现状,同时参考临沭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功能结构分析,根据现状交通状况将临沭县中心城区划分为两个圈层意义上的区域:核心区和拓展区。其中核心区为沭河大街、冠山路、兴大街和青云山路围合而成的区域。社会经济活动集中,交通供需矛盾突出,对项目新增加的交通需求也更加敏感;拓展区为中心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尚未进行大规模的开发,交通矛盾不是特别突出,因此在确定停车指标时可适当放宽,实行扩大供给政策。

核心区:指沭河大街、冠山路、兴大街和青云山路围合区域。拓展区:指中心区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区域。

3 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3.1 建筑物分类

根据临沭县的实际情况和以往配建停车场指标的使用结果,将临沭县建筑物分为住宅、商业、办公、旅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医院、文化、学校、游览场所、对外交通、工业、物流等类别。

3.2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指标

针对临沭县每一用地类型的建设项目,进行配建指标分析研究。建议采用的建设项目车位配建指标如下表所示。

针对停车充电桩,新建住宅配建停车设施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办公楼、商业、酒店、旅馆、 文化体育、旅游景点、医疗、学校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停车泊位比例不低于15%。

临沭县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指标表

类型

计算单位

机动车

机动车

非机动车

一类区

二类区

住宅

商品房、拆迁安置房

<90㎡

车位/户

1

1

2

≥90㎡<144㎡

1.1

1.2

≥144㎡<200㎡

1.2

1.3

≥200㎡

1.8

2

租赁住房(其他保障性住房)

<60㎡

0.5

0.5

≥60㎡<90㎡

1

1

≥90㎡

1.2

1.2

配套设施

车位/100㎡

1

1

4

注:居住小区另需配建临时(公共)停车位数量不少于项目配建总数的2%,用地面积大于20000㎡的,车位总数不少于80%须布置为地下

办公

拥有执法、对外服务窗口的单位

车位/100㎡

1.5

1.8

3

其他行政办公

1

1.2

2

商务办公、生产研发、科研设计

1.2

1.2

2

商业

大型超市、商业中心

车位/100㎡

1.1

1.1

2.5

专业市场、批发市场

1

1.2

4

独立餐饮娱乐设施

1.5

2.5

1

娱乐、康体用地

1

1

1

旅馆(包括星级宾馆和其他普通旅馆)

车位/客房

0.6

0.6

0.8

剧场、电影院

车位/100座位

5

5

20

体育场馆

一类体育场馆(>15000座体育场和>4000座体育馆)

车位/100座位

3

4

30

二类体育场馆(≤15000座体育场和≤4000座体育馆)

2

3

25

文化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科技馆、群艺馆、美术馆

车位/100㎡

0.6

0.7

5

会议中心

车位/100座位

10

10

15

医疗卫生

医院

门诊部

车位/100㎡

1.3

1.5

7

住院部

车位/床位

0.4

0.3

1

其他

车位/100㎡

1

1

1.5

卫生防疫

车位/100㎡

1

1.1

5

疗养院、养老服务设施

0.5

0.6

1

社区卫生站

0.8

1

4.5

学校

大中专院校

车位/百教职工

50

50

车位/100名师生

50

中学

50

50

50

小学

50

50

20

幼儿园

50

50

10

中学(学生接送车位)

车位/百学生

3

3

40

小学(学生接送车位)

5

5

50

幼儿园(学生接送车位)

4

4

60

游览场所

城市广场、口袋公园

车位/100㎡游览面积

0.08

0.08

0.1

主题公园、旅游景区

0.07

0.07

0.1

对外交通

汽车站、火车站

车位/年平均日每百位旅客

3

3

3

工业

厂房

车位/100㎡

0.3

0.3

职工数的80%

新型产业用地(M0)

0.8

0.8

职工数的80%

注:①上述分类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为最低配建标准,未列入以上分类的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可根据停车的实际需求,参照执行;

②商业类项目建筑面积应含建设项目地下商业部分建筑面积;

③宾馆类指标适用于独立占地的宾馆类建设项目;

④占地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大、中型绿地应参照游览场所停车配建标准;

⑤应对学校操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进行规划研究,对新建的中小学,应根据学校所处分区的功能定位要求进行地下空间设计。幼儿园、小学、中学校门前道路红线以外(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应设置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地面集散场地,供接送车辆临时停放。

4 路外公共停车场

4.1 布局原则

路外公共停车场布局的原则包括:总体协调原则、规模适度、分散布局原则、可操作性原则、资源节约原则、远近结合原则。

4.2 功能定位

弥补现有停车场不足、小型建筑物停车的需要、城市停车场的调节。

4.3布局方案

本次规划方案在考虑现状的停车场空间分布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分区的停车供给和管理策略,在核心区适度控制停车供应,有限满足停车需求,在拓展区适度平衡停车供应,基本满足停车需求,同时结合各个交通小区的停车需求预测进行方案制定,规划方案分为保留现状停车场和规划新增(控制型、兼容型、超额配建型停车场)两部分。

(1)保留现状停车场

结合各类停车场的规划用地及停车需求,规划保留现状停车场25处,取消1处,共保留2426个停车泊位。

现状保留停车场一览表

序号

类别

位置

泊位数

1

保留

银座超市

96

2

保留

鲁信影院

57

3

保留

大日红广场

63

4

保留

政务大厅停车场

520

5

保留

创业大厦

387

6

保留

体育中心

157

7

保留

万达广场

140

8

保留

金沂蒙广场东

31

9

保留

步行街东首

75

10

保留

步行街东(奥德燃气门前)

51

11

保留

梧桐广场

83

12

保留

金正大公园

58

13

保留

红石湖公园西门

96

14

保留

红石湖公园北门

32

15

保留

薛疃停车厂

41

16

保留

常林大街东入口(曹村桥)

14

17

保留

彩虹桥南

25

18

保留

换乘中心

20

19

取消

烧烤城

300

20

保留

苍源河沭河花园对面

44

21

保留

苍源河正大街大桥北

44

22

保留

苍源河正大街大桥南150米

58

23

保留

苍源河文化中心对过

62

24

保留

党校西(苍源河公园东)

73

25

保留

华诚超市(振兴路店)

109

26

保留

苏果超市(光明路店)

90

(2)规划新增

根据公共停车场的布局要求,结合临沭县城市总体规划,本次规划规划新增停车场65处,其中控制型15处,兼容型49处,超额配建1处。

规划新增停车场一览表

分区

控制型(个)

兼容型(个)

超额配建(个)

泊位数

A1


11


1005

A2

6



1030

A3

1

8


1931

A4

3

3


1550

B1


2


420

B2

1

5


1130

B3


6

1

1330

B4

3

4


686

B5

1

3


1160

B6


6


800

B7


1


50

合计

15

49

1

11092

(3)方案总览

本次路外公共停车场规划保留现状停车场25处,新增停车场65处,共计规划停车场90处,规划停车泊位13518个。

停车场规划方案信息表

区属

编号

类型

泊位数

形式

现状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性质

用地规模(㎡)

投资估算(万)

A1

A1

兼容型停车场

100

地面

绿地广场(有停车)

绿地

2500

200

A1

A2

兼容型停车场

68

地面

绿地

绿地

1700

136

A1

A3

现状

90

地面

停车场

停车场用地



A1

A4

现状

109

地面

停车场

商业



A1

A5

兼容型停车场

33

地面

绿地

绿地

825

66

A1

A6

兼容型停车场

100

地面

广场

绿地

2500

200

A1

A7

兼容型停车场

109

地面

绿地

绿地

2725

218

A1

A8

现状

63

地面

停车场

广场用地



A1

A9

现状

73

地面

停车场

高中教育用地



A1

A10

兼容型停车场

50

地面

停车场

绿地

1250

100

A1

A11

兼容型停车场

12

地面

绿地

绿地

300

24

A1

A12

现状

20

地面

停车场

绿地



A1

A13

兼容型停车场

59

地面

绿地

绿地

1475

118

A1

A14

兼容型停车场

24

地面

绿地

绿地

600

48

A1

A15

兼容型停车场

200

地下

学校操场

小学教育用地

5000

2000

A1

A16

兼容型停车场

250

地下

学校操场

中学教育用地

6250

2500

A2

A17

现状

31

地面

停车场

绿地



A2

A18

现状

96

地面

停车场

广场用地



A2

A19

现状

75

地面

停车场

商业(建筑前区)



A2

A20

控制型停车场

250

地面

老旧

停车场用地

6250

500

A2

A21

控制型停车场

270

地面

空地

停车场用地

6750

540

A2

A22

现状

57

地面

停车场

娱乐康体用地



A2

A23

现状

51

地面

停车场

广场用地



A2

A24

控制型停车场

110

地面

临沭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停车场用地

2750

220

A2

A25

控制型停车场

200

地下

临沭县水利局

停车场用地

5000

2000

A2

A26

现状

83

地面

停车场

停车场用地



A2

A27

控制型停车场

100

地下

老旧

停车场用地

2500

1000

A2

A28

控制型停车场

100

地面

老旧

停车场用地

2500

200

A3

A29

兼容型停车场

290

地下

学校操场

高中教育用地

7250

2900

A3

A30

兼容型停车场

20

地面

绿地

绿地

500

40

A3

A31

现状

25

地面

停车场

商业(建筑前区)



A3

A32

兼容型停车场

41

地面

广场

广场

1025

82

A3

A33

控制型停车场

500

地下

工行临沭支行家属院(有院停车)

停车场用地

12500

5000

A3

A34

兼容型停车场

200

地下

学校操场

小学教育用地

5000

2000

A3

A35

兼容型停车场

290

地下

学校操场

小学教育用地

7250

2900

A3

A36

现状

41

地面

停车场

居住用地(建筑前区)



A3

A37

现状

14

地面

停车场

绿地



A3

A38

兼容型停车场

200

地面

绿地

绿地

5000

400

A3

A39

兼容型停车场

100

地面

绿地

绿地

2500

200

A3

A40

兼容型停车场

290

地下

学校操场

中学教育用地

7250

2900

A4

A41

控制型停车场

250

地面

空地

停车场用地

6250

500

A4

A42

兼容型停车场

250

地面

老旧

绿地

6250

500

A4

A43

兼容型停车场

100

地面

绿地(有停车)

绿地

2500

200

A4

A44

控制型停车场

300

地面

兴隆商场

停车场用地

7500

600

A4

A45

兼容型停车场

250

地下

现状学校操场

小学教育用地

6250

2500

A4

A46

控制型停车场

400

地下

孙蒿科村

停车场用地

10000

4000

B1

B1

现状

58

地面

停车场

绿地



B1

B2

兼容型停车场

200

地面

空地

绿地

5000

400

B1

B3

兼容型停车场

220

地下

在建学校

中学教育用地

5500

2200

B2

B4

控制型停车场

270

地面

建筑前区停车

停车场用地(国土居住)

6750

540

B2

B5

现状

96

地面

停车场

绿地



B2

B6

现状

32

地面

停车场

绿地



B2

B7

兼容型停车场

250

地面

村庄

绿地

6250

500

B2

B8

兼容型停车场

200

地下

老旧厂房

绿地

5000

2000

B2

B9

兼容型停车场

200

地面

建筑前区空地

绿地(国土交通设施)

5000

400

B2

B10

兼容型停车场

150

地面

空地

绿地

3750

300

B2

B42

兼容型停车场

60

地面

建筑前区绿化

居住

1500

120

B3

B11

兼容型停车场

300

地面

空地

绿地

7500

600

B3

B12

兼容型停车场

40

地面

空地

绿地

1000

80

B3

B13

兼容型停车场

200

地下

学校

小学教育用地

5000

2000

B3

B14

兼容型停车场

150

地面

空地

绿地

3750

300

B3

B15

兼容型停车场

50

地下

空地

绿地

1250

500

B3

B16

兼容型停车场

450

地下

空地

高中教育用地

11250

4500

B3

B17

超额配建

140

地面

开发区管委会

展文化用地

3500

280

B4

B18

控制型停车场

60

地面

空地

停车场用地

1500

120

B4

B19

控制型停车场

60

地面

空地

停车场用地

1500

120

B4

B20

控制型停车场

200

地面

镇北社区

停车场用地

5000

400

B4

B21

现状

44

地面

停车场

绿地



B4

B22

现状

44

地面

停车场

绿地



B4

B23

现状

140

地面

停车场

商业鲁商配建建筑前区



B4

B24

现状

520

地面

停车场

行政



B4

B25

现状

387

地面

停车场

绿地(临沭县创业大厦)



B4

B26

现状

58

地面

停车场

绿地



B4

B27

现状

62

地面

停车场

绿地



B4

B28

现状

157

地面

停车场

体育(广场)



B4

B29

兼容型停车场

80

地面

在建建筑前区空地

商业(前绿地)

2000

160

B4

B30

兼容型停车场

30

地面

空地

绿地

750

60

B4

B43

兼容型停车场

130

地面

在建空地

公园

3250

260

B4

B44

兼容型停车场

126

地面

在建空地

公园

3150

252

B5

B31

控制型停车场

580

地面

绿地

停车场用地

14500

1160

B5

B32

兼容型停车场

250

地下

老旧厂房

绿地

6250

2500

B5

B33

兼容型停车场

200

地面

维修厂

绿地

5000

400

B5

B34

兼容型停车场

130

地下

空地

小学教育用地

3250

1300

B6

B35

兼容型停车场

200

地下

学校操场

中学教育用地

5000

2000

B6

B36

兼容型停车场

150

地下

空地

绿地

3750

1500

B6

B37

兼容型停车场

100

地面

空地

绿地

2500

200

B6

B38

兼容型停车场

150

地面

老旧

绿地

3750

300

B6

B39

兼容型停车场

150

地下

老旧村居

小学教育用地

3750

1500

B6

B40

兼容型停车场

50

地面

绿地

绿地

1250

100

B7

B41

兼容型停车场

50

地面

农田

绿地

1250

100

5 路内停车设施

5.1 功能定位

路内停车是路外公共停车供应的补充和配合,近期作为缓解停车难的主要方式之一,远期作为路外停车供应的必要补充和配合。

5.2 布局原则

路内停车应考虑道路宽度的条件,主要设置在支路、交通负荷较小的次干路上,避免对道路交通产生过多的影响。同时,与路外停车设施相协调,随着路外停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路内停车应当做相应的调整。

5.3 布局方案

通过不断的强化路内停车管理,规范路内停车秩序,逐步地减小路内泊位的比例,考虑到路内停车的实际情况,临沭县规划路内停车设施50处,其中,现状取消9处,现状保留20处,规划新增30处;规划总泊位数4068个,其中,现状取消677个,现状保留1793个,规划新增2275个。

路内停车规划布局(现状保留)

序号

道路名称

位置

泊位数

备注

1

利城大街

冠山路-苍山路

100

商服用地,保留现状

2

正大街

苍源河东路-苍山路

315

设置在辅道内,保留现状

3

利民街

苍源河东路-苍山路

106

改为限时泊位

4

夏庄街

苍源河东路-苍山路

151

停车资源紧张,保留现状

5

育新街

正源路-中山路

20

停车资源紧张,保留现状

6

苍源河北街

冠山路-光明路

169

停车资源紧张,保留现状

7

滨海街

振兴路-苍山路

172

停车资源紧张,保留现状

8

兴大街

苍山路-育才路

98

停车资源紧张,保留现状

9

兴沭街

新第三实小南门

67

改为限时泊位,接送使用

10

成才街

第一城小区南门

118

改为限时泊位,接送使用

11

朝阳街

六实小南门

30

改为限时泊位,接送使用

12

青云山路

沭河大街-沭新街

106

非机动车道设置限时泊位

13

明河路

苍源河南路-常林大街

23

改为限时泊位

14

振兴路

滨海街-苍马街

90

老旧小区附近,改为夜间限时泊位

15

正源路

滨海街-常林大街

30

停车资源紧张,保留现状

16

康世巷

锦华苑东门

20

停车资源紧张,保留现状

17

中山路

北城实验学校东门

91

限时泊位,接送使用

18

育才路

新一中西门

55

改为限时泊位,接送使用

19

正阳街

五实小南门

21

改为限时泊位,接送使用

20

利民大街

二实小西路南

11

接送车位,保留现状

合计

1793


路内停车规划布局(规划新增)

序号

道路名称

位置

泊位数

备注

1

演武山路

利城大街-钻石大街

55

服务周边商业

2

演武山路

沭河大街-正大街

90

住宅夜间停车

3

利城大街

冠山路-玉山路

200

服务周边行政办公及商业

4

正阳街

演武山路-冠山路

80

学校、商业周边限时停车

5

宝诚路

正阳街-沭河大街

50

文化、办公限时停车

6

育新街

苍山路-冠山路

120

弥补老旧小区配建不足

7

育新街

冠山路-夹谷山路

20

学校限时停车

8

正源北路

沭河大街-苍源河北街

155

弥补老旧小区配建不足

9

正源南路

滨海街-苍马街

35

学校限时停车

10

苍马街

振兴路-苍山路

55

弥补老旧小区配建不足

11

惠民街

兴隆路-光明路

75

学校、商业周边限时停车

12

明河路

滨海街-兴沭街

120

服务周边商业

13

岌山路

正大街-沭河大街

110

学校限时停车

14

英才街

岌山路-青云山路

60

学校限时停车

15

英才街

S226-岌山路

70

服务周边商业及行政办公

16

正大北街

S226-青云山路

95

服务周边商业、学校及其他

17

文明路

沭新街-常林大街

60

服务周边商业

18

郑山路

沭河大街-沭新街

80

服务东侧医院

19

苍源河西路

正大街-沭河大街

50

服务沿河公园,景观

20

苍源河西路

沭河大街-沭新街

40

服务沿河公园,景观

21

金柳东路

常林大街-惠民街

80

服务周边商业,住宅夜间停车

22

苍源河南街

冠山路东

35

学校限时停车

23

苍源河南街

光明路-常林大街

150

弥补老旧小区配建不足

24

夏庄东街

苍山路-冠山路

70

弥补老旧小区配建不足

25

夏庄东街

冠山路-夹谷山路

40

北侧医疗用地限时停车

26

冠山东巷

育新街-常林大街

35

学校限时停车

27

泰安路南巷

兴隆路-光明路

20

服务周边商业

28

周庄路

苍山南路-中山南路

105

服务周边住宅、商业及学校

29

双龙北路

双龙路东巷西段

80

服务周边物流及商业

30

双龙路东巷

双龙北路-双龙路

40

文化、商业限时停车

合计

2275

6 近期建设

为了解决中心城区主要路段停车矛盾,近期计划建设15处路外公共停车场,9处路内公共停车设施,以期达到满足停车需求、解决现状停车矛盾的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近期规划建设路外公共停车场一览表

编号

现状用地

类型

泊位数

形式

A21

空地

控制型停车场

270

地面

A44

兴隆商场

控制型停车场

300

地面

A24

临沭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控制型停车场

110

地面

A6

广场

兼容型停车场

100

地面

A2

绿地

兼容型停车场

68

地面

A5

绿地

兼容型停车场

33

地面

A7

绿地

兼容型停车场

109

地面

A11

绿地

兼容型停车场

12

地面

A13

绿地

兼容型停车场

59

地面

A14

绿地

兼容型停车场

24

地面

A30

绿地

兼容型停车场

20

地面

A32

广场

兼容型停车场

41

地面

B42

建筑前区用地

兼容型停车场

60

地面

B43

在建

兼容型停车场

130

地面

B44

在建

兼容型停车场

126

地面

近期规划建设路内公共停车设施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路段

泊位数

规划泊位数

(普通)

(限时)

1

育新街

苍山路-冠山路

120


120

2

苍源河南街

冠山路东


35

35

3

正源北路

沭河大街-苍源河北街

90

65

155

4

正源南路

滨海街-苍马街


35

35

5

苍马街

振兴路-中山路

55


55

6

惠民街

光明路-兴隆路


75

75

7

苍源河西路

正大街-沭河大街

50


50

8

苍源河西路

沭河大街-沭新街

40


40

9

宝诚路

正阳街-沭河大街


50

50

合计

355

260

615

7 停车管理政策和保障措施

7.1 停车产业化发展政策

(1)加强立法和完善市场规则

(2)成立专门的停车建设管理机构

(3)调节收费价格

(4)财政贴息、补助政策

(5)设立停车发展基金。

7.2 停车收费价格规划

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体、地上高于地下、交通繁忙区段高于外围区段、交通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调整占路停车收费标准,建立区域停车分级收费制度。

7.3 政策法规保障

1)建立健全的停车管理法律法规机制。

2)制定促进停车市场化、多元化发展政策。

3)加大停车管理执法力度。

7.4 财政保障

1)积极引入PPP模式。

2)设立停车设施建设基金。

7.5 组织机构保障

成立专门的停车管理职能机构。

7.6 其他保障

1)加大建设项目审批后管理力度。

2)规范收费人员管理,避免乱收费现象。

8 附 则

8.1 规划管理

本规划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后报县政府审批。有关部门单位应制定落实本专项规划的具体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

8.2 规划解释

本规划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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