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临沭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招商联络科科长李守松解读《临沭县发展飞地经济暂行管理办法》 | ||||||||||||||||||||||||
2024-09-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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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守松表示:《管理办法》内容较为全面,主要包括总则、准入条件、职责划分、收益分享和附则等5部分内容,旨在推动产业集约集聚发展,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项目合理布局,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李守松介绍:《管理办法》第二章对“飞地经济”项目的准入条件进行了明确。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特别鼓励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同时严格限制产能过剩和高污染项目。此外,对于不同园区的项目,如经济开发区、滨海产业园等,设定了不同的投资门槛和税收要求。《管理办法》第三章对引资方、项目飞出地和项目飞入地的职责进行了详细划分。引资方负责项目的真实性和投资实力考察,项目飞出地负责项目招引和相关服务工作,而项目飞入地则协助争取优惠政策和提供良好的建设环境。三方需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有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章对项目落地投产后的收益分配进行了规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值的70%计入项目飞出地,30%计入项目飞入地,税收分享比例亦同。5年后,税收分享比例调整为50%对50%,这有助于平衡飞出地和飞入地的利益,促进双方的合作。 李守松建议:一是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管理办法》进行学习,积极探索项目引进、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利益分配新模式,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及时宣传“飞地经济”招商引资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发展“飞地经济”的浓厚氛围。 二是坚持运用系统观念推进飞地经济发展,建议有关地区制定完善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强化对飞地经济用地、用能、财税、金融、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支撑。 三是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组织管理架构,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加强跨区域政策衔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发挥“飞地经济”在对口支援、帮扶、协作中的积极作用。遵循市场规律,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着力提升合作园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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