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临沭县审计局高级审计师、公职律师景波同志解读《临沭县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 ||||||||||||||||||||||||
2024-11-05 点击数: | ||||||||||||||||||||||||
|
||||||||||||||||||||||||
|
||||||||||||||||||||||||
2024年11月4日,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沭县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临沭县审计局高级审计师、公职律师景波进行了如下解读: 景波表示:2017年以来,审计署提出政府投资审计“三个转变”工作要求,投资审计转型势在必行。2019年,国务院出台了《政府投资条例》,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政府投资项目政策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之前我县施行的《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沭政办发﹝2017﹞25号)已到期,其有关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审计工作需要。近年来,由于我县政府投资类项目多、资金量大,制定和出台具体审计办法,加强对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非常有必要。 景波介绍: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编制,制定主体及权限符合规定。《办法》起草过程中,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内部审查,对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进行了评估,报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程序合法。 景波指出:近年来,县审计局积极开展投资审计监督,在规范投资项目建设、推动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县审计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坚持依法审计,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充实投资审计人员力量,创新投资审计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审计在服务发展、推动改革、促进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从体制、机制、管理层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审计结论落实,推动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本办法自2024年12月5日起施行。咨询电话:0539-6211025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