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临沭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王欣同志解读《临沭县孝善食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 | ||||||||||||||||||||||||
2024-10-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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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临沭县人民政府印发《临沭县孝善食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临沭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王欣同志进行了如下解读: 王欣指出:《临沭县孝善食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依据《关于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3〕58 号)、山东省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意见》(鲁民〔2023〕75号)、临沂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强孝善食堂建设 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民〔2024〕14号)文件制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孝善食堂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满足村居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解决村居老年人“一餐热饭”问题。 王欣表示:《临沭县孝善食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主要对孝善食堂管理和奖补两个方面作出规范,并将这两者贯通起来,这是我们的一大特色亮点,在全市尚属首次。管理方面,我们制定了孝善食堂星级评定管理办法。从食堂安全、卫生、满意度、收益等四个方面进行评定星级,共分为1-5星级。星级评定由县民政局会同财政、住建、市场监管、镇街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2次。奖补方面,将星级评定的结果作为孝善食堂阶梯式奖补的依据。五星级奖补运营总费用的30%,每降一个星级,奖补总费用降低5%。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不定星级,不享受任何奖补政策。 王欣介绍:为了鼓励支持餐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对于对老年人就餐实行不低于正常就餐标准8折优惠政策的社区孝善食堂给予1-2万元的政策扶持。同时孝善食堂符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社会福利场所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911号)相关规定的,其经营所需的水、电、暖、燃气执行居民价格,由孝善食堂按要求申请后方可执行。 方案自2024年10月21日起实施,咨询电话:0539-2651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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