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 ||||||||||||||||||||||||
2023-02-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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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下午,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后,县政府办公室对照市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任务分解。 1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各单位先行一步,对照市政府工作报告,结合临沭实际,进行了任务分解。 1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方案》(征求意见稿)。县政府办公室对照市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1月16日,县政府办公室向各有关单位下发《关于修改完善市政府工作报告县级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向上对接,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健全完善任务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列出时间节点计划。 1月19日,县政府办公室对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草拟了《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1月29日,县政府办公室向各单位下发《关于对市、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部门单位意见。 2月1日,呈报市、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县级领导意见。 经过各位县级领导的审核把关,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最终形成了《2023年临沂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审议稿)和《2023年临沭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审议稿)。 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111项。县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7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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