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政字〔2022〕23号
临沭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县旧城区改建步伐,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根据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县政府决定对临沭县兴隆片区实施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审查房屋征收程序要件,该项目已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已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县政府研究通过,作出本次房屋征收决定。
一、房屋征收改造范围:临沭县兴隆片区项目,东至名河家园社区,西至青云山路,南至常林大街,北至沭新西街;另含常林大街水利预制厂院内平房、百源大世界办公楼及西侧建筑物、实验中学西沿街平房、英才学校南门及西侧至光明路镇南街建筑物。
二、房屋征收部门: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临沭街道办事处、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
四、补偿协议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通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7日内。
五、如被征收人不服本决定,可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