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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岗位信息
2024-04-07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gtzyj/2024-000019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岗位信息
索引号: linshuxiangtzyj/2024-0000194
发布机构: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4-07

一、执法主体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执法岗位

(一)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相关政策文件。牵头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规划、测绘和林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建议提案办理等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联络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县级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县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县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县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县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协调开展全县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测绘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承担建设用地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全县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督全县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全县开发区用地管理。开展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县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三)国土空间规划科。

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组织全县村镇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资质审查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编制、报批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规划审查,核定建设用地位置、界限,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承担选址、用地规划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办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居住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公用建筑、仓储建筑、特殊建筑、临时建设等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和城市雕塑的规划管理工作,审查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乡村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审查乡村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批准后的规划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承担建筑工程规划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城市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绿地系统、环境卫生、电力、电信、人防、消防、抗震、防洪等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报批与实施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各类市政管线工程,审查市政工程规划和设计方案。负责组织市政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河道蓝线、市政设施用地黄线、地下管网黑线、城市橙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紫线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划定、调整和监管。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工程规划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作。承担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拟订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保护。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全县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矿业权市场,调处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全县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林业资源科。

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生态林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地)改革和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依法依规承担林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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