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决策(草案)解读 | ||||||||||||||||||||||||
2021-12-01 点击数: | ||||||||||||||||||||||||
|
||||||||||||||||||||||||
|
||||||||||||||||||||||||
一、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定背景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并分级分类的国土空间规划。对应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形成以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五级,以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构建三类空间规划体系。在空间规划改革背景下,乡镇作为我国行政区划的重要基础单元,该层次的空间规划上承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引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十分关键,是构建分级分类分层分区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制度的重要环节。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化落实国家、省、市、县、镇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定位、空间管控及建设用地等目标要求,落实和细化各项指标要求,在乡镇域层面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优化乡镇域空间资源配置,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规范引导乡镇规划建设,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构建乡镇域规划统筹实施机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是我县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具体编制背景。 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必要性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5号要求,为有效整合临沭县既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等必要内容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全域统筹框架,并积极对应(和改革)乡镇政府的事权职能,使乡镇地域内的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治理有序开展,特编制临沭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 三、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可行性 1、传统的乡镇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诸多的冲突和尴尬,其内容与现实管控需要相背离,且向下传导和落实差,尤其镇区的二元土地特征明显,且乡镇规模差异大,职能不完备。与之相悖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改革需要对乡镇层面的规划管控和事权协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乡融合发展也要求乡镇承担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的作用,新型城镇化发展同样要求乡镇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在上述背景下,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乡镇层面需要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来承接市县规划的实施内容,并且指导详细规划的编制实施。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点内容包括全域的自然资源保护、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全域空间格局、镇区空间布局和村庄建设管控。 2、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充分认识当下现实问题和矛盾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对生态文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呼应和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创新探索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规划定位,充分重视县与乡镇事权划分和服务地方需求的辩证关系,不仅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逻辑的梳理,也同步推动相关领域的变革,比如行政区划(大镇设市)和财税制度(乡镇财税恢复独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动乡镇的健康发展。 3、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最低行政层级区域的总体规划,有其特殊性,而且量大面广且千差万别的乡镇,其面临着不同的发展阶段与差异化的发展诉求。编制有效、管用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下一步我县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走向深入的关键工作。 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形成过程 2021年5月18日公开招标,由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浙江万维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中标,规划编制范围:青云镇、玉山镇、蛟龙镇、店头镇、石门镇、大兴镇、曹庄镇7个乡镇区划范围,总面积773.90平方公里。目前初步规划成果已完成,计划年底对青云镇、店头镇、蛟龙镇所属区划范围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专家评审,全部完成后按照省市及县区工作部署要求形成规划报批成果上报。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