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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简明问答: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一、问:为什么要编制第四轮《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答:“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谋划临沭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治理修复和矿产资源管理大局,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重要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临沂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7号)等相关要求,编制《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问:临沭县有多少矿产资源?

答:矿产资源种类较多,资源总量相对匮乏。截至2020年底,临沭县共发现矿产23种,其中金属矿产2种;非金属矿产20种;水气矿产1种。矿产资源种类较多。

截至2020年底,全县已开发利用矿种13种。至今尚未发现具有经济价值的能源及金属矿产,全县已探明的矿产地均为中、小型矿床(点),资源总量相对匮乏。

三、问:临沭县大约设置多少各矿山?

答: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确定采矿权投放数量,制定实施计划及管理措施。到2025年,全县露天矿山数量控制在10个,矿泉水矿山数量控制在1个。

四、问:临沭县建筑用石料开采量每年大约多少吨?

答:根据我县资源特点、市场条件和经济发展需求,加强建筑用石料的总量调控,合理规划,有序投放,保障供需平衡,促进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025年,全县建筑用石料开采总量控制在55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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