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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沭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将《关于公布临沭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必要性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运行的前提,明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通过决策机关预先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促进决策机关做好决策计划,增强领导干部对决策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促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健全落实。近年来,我县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凡是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都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文件起草依据

该文件起草的依据是《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3年3月29日,临沭县司法局下发了《关于报送临沭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面向各县直部门单位征求决策事项建议,共报送建议事项8项,后经再次征求意见、法律顾问论证等程序,形成了《临沭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主要内容

《目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和重点工作,以落实战略部署、保障服务民生为重点,采用“清单”式列举决策事项7项,涉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绿道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十四五”水利建设规划、现代水网建设规划、中心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等多个方面。

对于未列入《目录》、提请县政府审议研究、需合法性审查的事项,原则上将不再受理;因上级政策临时调整或其他特殊原因,需报县政府研究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说明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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