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沭卫发〔2021〕5号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沭卫发〔2021〕5号
各镇街卫生院、各镇街计生办、县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原人口计生委、财政部,省卫生厅、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临沭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0日
临沭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街卫生院、县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原人口计生委、财政部,省卫生厅、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导向,把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纳入县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卫健部门为主、其它相关部门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以宣传倡导为切入点,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从源头抓起,将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提高计划生育怀孕夫妇健康水平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促进出生人口素质提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使符合政策怀孕的育龄夫妇(含流动人口)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2021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优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率达100%,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率达90%。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树立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原则
(一)免费服务原则。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每孩次享受一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纳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范围,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
(二)宣传引导原则。广泛做好群众宣传发动工作,使计划怀孕夫妇及时了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知晓优生科学知识,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群覆盖率。
(三)知情自愿原则。客观告知受检查者所检查项目的内容、必要性和检查结果的解释、技术水平的局限性等,科学指导群众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引导计划怀孕夫妇自愿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四)依法服务原则。参与项目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和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开展的检查项目相符合的合法执业资质,采购合法的药品(试剂)、检查设备等,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量力而行开展服务,必要时及时转诊,禁止超执业范围服务。
(五)严格保密原则。在项目工作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对受检者个人信息要增强保密意识,特别是对高风险人群的各项信息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工作内容
(一)目标人群
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初婚无子女和符合再生育条件经批准生育的;
2、夫妇至少一方具有临沭县户籍或夫妇双方非临沭县户籍但在临沭县居住半年以上的。
(二)服务项目
根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要求,在目标人群计划怀孕前,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内容。
(三)服务机构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由县妇幼保健院承担,镇街计生办及村级健康保健员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工作流程
1、村居
(1)服务对象摸底调查
负责对本村居符合免费政策、计划3-6个月内怀孕的夫妇(以下简称服务对象),每月进行摸底并做好摸底登记工作(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底存档,另一份作为镇街和县级回访资料),于次月5日前上报镇街计生办。
(2)孕前服务宣教和引导
向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积极宣传孕前优生保健常识,发放优生宣传材料,做好孕前保健动员工作。在对服务对象资格审核的同时,做好服务引导工作,详细介绍服务流程,方便其接受服务。参照摸底登记,对未及时参加孕前优生服务的人员进行随访、宣教、动员。
(3)孕前优生服务满意度随访
村居计生工作人员每月定期入户,负责随访服务对象享受的孕前优生满意工作,收集服务对象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及时上报辖区镇街计生办进行随访。
2、镇街计生办
(1)服务对象资格复审
服务对象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辖区镇街计生办接受再次资格审核和健康教育知识宣教。对符合免费条件的服务对象,由镇街计生办将基本信息录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信息管理平台,对经审查不符合免费条件的服务对象,向服务对象做出解释。
(2)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
镇街计生办根据随访结果填写《早孕随访记录表》和《妊娠结局记录表》,并录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信息平台,有异常的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表》,于次月6日前将表格报县妇幼保健院,并将异常早期妊娠、不能确认的疑似不良妊娠结局随时报告县妇幼保健院,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核实或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确诊。
3、县妇幼保健院
(1)孕前优生检查
向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开展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进行病史询问,按照规范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填写完成免费孕前优性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登记,并做好网络信息录入工作。
(2)孕前优生检查结果反馈
根据孕前健康检查结果,区分一般人群和高危险人群,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告知书共三联,县、镇街服务机构及受检者本人各存一份。一般人群《告知书》由县妇幼保健院每个月向镇街计生办反馈一次,由镇街计生办负责逐级反馈至受检者本人签收,高风险人群《告知书》,由县妇幼保健院电话联系受检者本人复诊,直接交送受检者本人签收,并进行面对面优生咨询,指导进一步检查、治疗或转诊。
(3)孕前优生健康档案管理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记录应做到一家一档。所有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记录文书,包括《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家庭档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早孕随访记录表》、《妊娠结局记录表》和《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均由县妇幼保健院统一保存。
五、项目资金来源及结算标准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经费预算按照“当年全额预拨、次年考核结算、差额多抵少补”原则下达。年初按辖区内上年度出生人口总数预拨当年专项资金,次年按辖区内上年末实际检查人数和检查项目结算上年度专项资金,上年度多拨资金抵顶当年预拨资金,少拨资金次年予以补足。
根据临沂市结算标准,我县农村居民和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项目结算标准为每对夫妇每孩次240元,经费由省、市和县三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予以保障,省级占80%,市级占5%,县级占15%。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健局成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做好质量控制。县卫健局负责指导监督从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健康教育、病史询问、医学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准确性,临床检验室应建立检验前质量保证措施,临床检验项目应按规范的检验方法进行,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等必须达到国家项目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且均应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认真开展室内质量控制,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三)做好结合文章。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与年度责任目标同安排、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坚持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同免费婚检和母子健康手册发放相结合,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资金管理。县财政、卫健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10)333号)要求,加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督查考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纳入年度妇幼健康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推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临沭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临沭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技术指导小组
3、临沭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流程
附件1:
临沭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武丽君 县计生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副组长:袁克堂 县妇幼保健院理事长、院长
成 员:李娟县卫健局妇幼保健服务科科长
刘 强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陈三芳 县妇幼保健院社保科科长
附件2:
临沭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袁克堂县妇幼保健院理事长、院长
副组长:刘强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成 员:陈三芳 县妇幼保健院社保科主任、主管护师
张伟锦 县妇幼保健院孕产保健部主任、主治医师
尹宁县妇幼保健院医务科主任、主治医师
李文芹 县妇幼保健院孕产保健部主任医师
刘昌侠 县妇幼保健院超声科主任、主治医师
袁清亮 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主治医师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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