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沭农发〔2018〕30号 | 成文日期: | 2018-04-05 |
发布日期: | 2018-04-05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沭农发〔2018〕30号
各镇街监管站,局直各相关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种子法》,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春季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种子生产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种子质量,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临沭县农业局《关于印发临沭县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沭农发〔2018〕29号要求,依据《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临沭县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暨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督抽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对象及范围
根据县农业局《临沭县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沭农发〔2018〕29号有关内容要求,春季种子市场以玉米、大豆、花生、蔬菜以及进口种子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分布在集中交易市场、农资一条街及乡村的基层种子经营门店,针对包装标签使用说明和二维码制作是否规范、应当备案是否备案,以及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违法违规等内容开展专项检查。
二、监督抽查组织方式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由县种子站牵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合,积极开展春季种子市场自查活动,做好迎接市级督查准备。要认真填写《2018年春季种子市场监督抽查情况记录表》(附件1)和一定比例种子样品的抽检工作(附件2),并将自查工作报告于4月底前报送市种子管理站。
三、督查时间安排
县级自查时间于4月10日前完成,市级督查时间于4月20日前完成。
四、督查工作任务
(一)检查内容:一是查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核查经营门店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规范,重点检查二维码信息是否齐全及可追溯情况;二是查生产经营备案。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严查门店是否备案、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等;三是查未审先推。核查各门店经营品种,整治未审先推行为;四是查经营档案。核查各门店经营档案是否完善,授权情况、种子来源及去向情况是否合法规范;五是查种子质量。抽取各门店经营作物种子样品,并进行质量检测。
(二)抽查范围:每个镇街随机抽查2-3个种子经营门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效果。今年是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第一年,各镇街监管站、局直各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抽查工作,认真组织学习《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照《临沭县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准确掌握春季种子市场销售特点,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程序,保质保量完成自查和迎查任务。
(二)规范开展工作,遵守廉政纪律。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厅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政法字〔2015〕15号)要求,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对近年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作物品种、维权举报企业及农民投诉的企业和作物品种,要加大抽查频次。自查和督查时要依法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详细制作询问笔录和扦样单,做好样品确认等证据固定,确保每个样品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及时归纳整理并留存备查。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遵守各项廉政纪律。
(三)检打联动,依法公开结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检查人员要现场予以纠正,或由县农业局依法处理并上报市局;对扦取的种子样品要进行质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向市农业局报送检验结果和工作总结,公告不合格企业或经营门店名单,县农业局做出相应处罚,监督其限期整改,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局。
附件:1.2018年春季种子市场监督抽查种子样品扦样工作方案
2.2018年春季种子市场监督抽查情况记录表
临沭县农业局
2018年4月5日
附件1
2018年春季种子市场监督抽查种子样品扦样工作方案
根据监督抽查工作要求,由临沭县种子站负责农作物种子样品扦取;抽样的种子委托临沂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验。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种子样品要求
1.抽查作物:玉米、大豆等(以玉米种子为主)。
2.抽样数量:每个被扦单位一般扦取1-3个样品,作物品种由扦样人员决定;按规程采取随机取样的方法扦取初次样品,配制混合样品,并从混合样品中分取送验样品。
玉米:分取水分测定送验样品100g;分取送验样品重量1500g,保留样品1000g;共计2600g。
大豆(室内常规三项检测):分取水分测定送验样品100g;分取送验样品重量1000g,保留样品1000g;共计2100g。
二、质量检验项目、依据
1.扦样依据:
按《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2—1995)执行。
2.室内检测项目包括净度分析、发芽试验、水分测定,按照GB/T3543.3、3543.4、3543.6—1995进行。
3.玉米品种纯度鉴定按照GB/T3543.5—1995进行,由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
4.质量判定依据为:
《粮食作物种子 禾谷类》(GB4404.1—2008);
《经济作物种子第1部分:纤维类》(GB 4407.1-2008)
《粮食作物种子 豆类》(GB4404.2—2010)
《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20464-2006);
5.样品管理按照《样品管理程序》进行。
三、组织管理
1.人员管理:为保证扦样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所有检查和扦样人员应认真学习《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标准,严格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2.扦样物品准备:包括办理抽查通知书等正式文件;准备扦样用品如扦样单、封条、标签、样品袋及其它所需用品。
3.扦样人员要凭县农业局监督抽查文件到抽检单位开展扦样工作,扦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其中要有1名持证扦样员。
4.被抽检单位应积极配合抽检人员完成抽检任务,如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扦样或拒绝在扦样单上签字盖章的,抽检人员应及时向县农业局法规科反映(电话:0539-5251990),对该企业按照拒绝监督抽查处理。
5.完成时间: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室内检验,10月底前完成玉米小区种植鉴定。
四、注意事项
1、扦样员在扦取样品前应出示有效证件(执法证、检验员证),并向被扦单位出具抽查通知书;
2、扦样单的填写不能空项,不能出现涂抹、修改,填写错误须用新单据重新填写;
3、全面固定样品证据,扦样证据链完整,包括种子包装、拍照等;需要被扦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的项目不能漏项。
附件2
2018年春季种子市场监督抽查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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