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沭公发〔2022〕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沭公发〔2022〕2号
局属各单位:
2021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维护了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多项工作成绩进入全市前列,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现对2021年度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通报如下:
一、受表彰的集体
1、县公安局被省委、省政府表扬为全省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表现突出集体,被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21年度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市公安局授予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突出贡献奖,被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统计局表扬为临沂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临沭县‘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县委评为2020年度全县国家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保密工作先进单位、全县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县政府评为2020年度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度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人民武装部评为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2、政保大队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示范政保大队”;
3、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
4、出入境大队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
5、店头派出所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系统2021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6、刑侦大队一中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21年度全市扫黑除恶斗争优秀团队”称号;
7、大兴派出所党支部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8、治安大队、信访科、蛟龙派出所、玉山派出所被市公安局表扬为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成绩突出集体;
9、治安大队被市公安局表扬为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
10、曹庄派出所、城南派出所、巡警大队被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
11、巡警大队、户政科被市公安局评为2021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市级标兵集体;
12、城里派出所、大兴派出所、玉山派出所被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统计局表扬为临沂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
13、政保大队、城里派出所、曹庄派出所、大兴派出所、店头派出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21年度平安临沭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14、郑山派出所、南古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蛟龙派出所、石门派出所、青云派出所、白旄派出所、大兴派出所、店头派出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21年度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5、法制大队、店头派出所、青云派出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21年度全县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16、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城里派出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21年度全县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17、法制大队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临沭县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18、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石门派出所、大兴派出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临沭县‘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9、蛟龙派出所党支部、曹庄镇政法党支部、县公安局第九党支部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县局团委被团县委授予2020年度“临沭县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21、大兴派出所被大兴镇委、镇政府评为2021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
22、指挥中心、经侦大队、警务保障室、图侦大队、玉山派出所、郑山派出所被县公安局嘉奖;
23、城里派出所、店头派出所、郑山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曹庄派出所、蛟龙派出所、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巡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政工监督室、情报中心、指挥中心、通信科、审计科、社区警务大队、户政科、警务保障室被县公安局评为2021年度综合评价业务工作先进集体.
二、受表彰的个人
1、施凤成、陈言报、班志磊被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
2、伏传凤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成绩突出个人;
3、裴秀坤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红星个人”;
4、石浩被省反洗钱联席会议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省反洗钱工作先进工作者;
5、王丽红被省人社厅、省统计局授予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
6、周振永、赵娜被省公安厅评为2021年全警实战大练兵省级标兵个人;
7、王之晓家庭被山东省妇女联合会评为“山东省五好家庭”;
8、孙俊峰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21年度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称号;
9、尹宁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
10、施凤成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11、宋媛媛被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表彰为“沂蒙最美警察”,施凤成获“沂蒙最美警察”提名奖;
12、高祥、杨彦林、赵柏峄、胡尊希、李润培、刘德超、刘东、王伯杨、王峰、王济聪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
13、刘波、孙俊峰被市公安局表扬为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
14、刘宗杰、曹敏、赵鸽、李超、王聪、刘骁纬、于志朝被市公安局表扬为全市公安机关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成绩突出个人;
15、薛茜被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评为临沂市首届“最美心灵卫士”;
16、李爱萍、陈颖被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统计局表扬为临沂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
17、陈鹏宇被市公安局评为2021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市级标兵教官;
18、胡芳明、段瑞宏被市公安局评为2021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市级标兵个人;
19、李玉考、曹敏、张宝振、王经林、相永刚、崇德金、景凌枫、段光磊、刘德才、宋媛媛、张超、施凤成、陈鹏宇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21年度平安临沭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20、季金磊、孙长利、刘海杰、路云杰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21年度全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1、赵柏峄、孙峰、王晓龙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21年度全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
22、徐超、吴炳升、于志朝、刘波、姚青林、张荣宝、吴松、张杰、史继凯、杨大林、刘骁纬、梁起豪、于佃明、汤浩、李昊霖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21年度全县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称号;
23、韩昌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临沭县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24、裴秀坤、李超、戴育林、路云杰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临沭县‘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5、宋媛媛、刘波被县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26、万彬彬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第九届“临沭县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27、颜娟被县委评为2020年度全县国家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28、尹宁波、李立被县委评为2020年度全县党委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9、赵鸽被县政府评为2020 年度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先进个人;
30、尹宁波被县政府评为2020年度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31、宋媛媛被县委组织部表扬为“临沭榜样”;
32、王伯杨、杨大林被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县委授予“临沭县优秀青年”称号;
33、高峰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县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34、吴严严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县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
35、宋甲轮、徐以现、荣伟、陈兆永、胡天然、李欢欢、高明、王香香、徐浩、张晓伟、史兰达、丁利江、于志帮、李曙光、王永文、杨莹、宋峰、班晓、颜培勇、孙东东、刘宗杰、王聪、尹纪彬、刘骁纬、李超、李令之、孙江琪、高源被县公安局嘉奖;
36、袁培培、古怀宇、李超、王京技、韩昌、史继凯、高源、王丽红、房广涛、李海峰被县公安局评为2021年第一季度“十佳民警”;
张荣宝、施奉军、张杰、陈鹏宇、张倜、孙江琪、王晓龙、王玉瑶、伏传凤、薛民峰被评为第二季度“十佳民警”;
陆松江、杨大林、陈召才、李子昊、杨莹、高明、徐超、刘海杰、王峰、魏琛被评为第三季度“十佳民警”;
程中华、朱斌、王永文、周镜心、刘骁纬、刘陆阳、宋琦、王家平、赵鸽、李令之被评为第四季度“十佳民警”;
37、刘玉莹、程福勇被市公安局表扬为全市公安机关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成绩突出辅警;
38、为郑朋龙呈报三星辅警,为凌浩铧、马永磊、郇恒武、庞新华呈报二星辅警;英译文、高国成、高文静、英琪琦、徐世军、陈颖、吴宇、崔杰、范伟萍、张慧玲、李肖伟、刘秀豪、史肖楠、王亚平、丁杰、李家骏、李贞锋、于蕊、王广宇、吴秀、刘玉莹、李冬馨、袁浩森、景安珍、陈艳粉被县公安局评为一星辅警。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局属各单位和全体民警辅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推动全县公安工作开创新局面,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此通报。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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