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沭政办发〔2020〕12号 | 成文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日期: | 2020-10-21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沭政办发〔2020〕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临沭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临沭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该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协调推进“市县同权”改革,完善配套制度保障。做好上级取消、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服务和提升效能,不断推出新举措,精简流程、压缩时限,推行“沭心”帮办、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提前介入、联审联批等措施,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3.着力优化政务服务,推行“集中审批、一窗办理、一网通办”的一体化行政审批新模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全面推动“一网通办”,大力推行“掌上政府、指尖服务”。加强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及便民服务场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基层服务群众能力。(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4.规范市场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暨联合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开展涉金融领域问题专项治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优化金融生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做好信访问题就地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5.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2020年全县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总量下降,臭氧浓度逐年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PM 2.5、PM 10、二氧化氮分别控制在52、94、40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27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逐年减少。全面落实“河长制”举措,力争国控、省控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市控重点河流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农村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完善,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水环境、水资源承载能力显著提高,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6.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抓好县政府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落实。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大调查研究和论证力度,广泛听取意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制度,定期公布备案目录。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做好报备工作,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落实2020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拟由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目录管理。(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8.深化提升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各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法律咨询服务作用。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完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9.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强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进一步整合、规范执法队伍。探索建立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动态调整机制。县级实行“局队合一”,镇(街道)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
1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网上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群众关注的重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12.认真研究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将执行结果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定期向县政协通报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意见建议承办单位)
13.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14.深入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分析排查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领域审计监督中的盲区和盲点。统筹谋划审计项目,推动各级各部门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5.落实行政应诉工作通报制度,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16.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健全发布、解读、回应、互动的政务公开格局。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拓展公开深度和广度。推进多渠道公开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
17.充分发挥行风热线、“12345”热线等互动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执法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责任单位:热线管理和承办单位、县司法局,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8.推动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仲裁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引导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9.健全县人民调解中心运行机制,以县人民调解中心为统领,纵向打通“县-镇-村”三级调解网络,横向连通公、检、法、信访等行业性专业性部门,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调解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选优配强调解工作队伍、细化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和推广运用智慧调解平台,全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新格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20.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加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力度,最大限度把信访矛盾吸附在基层。着力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落实信访问题首办责任制,全面提升初信初访初电初网等“四初”信访问题的一次性结服率,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保持在100%。(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21.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开展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政复议、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平台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七、全面提升法治思维
22.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党校)
23.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专题培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
2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健全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通用法律法规、专门法律等专题培训。(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各执法部门单位)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
25.组织开展法治督察,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对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检查、督促,开展法治督察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和推广先进典型。(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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