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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沭政办字〔2020〕38号 | 成文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沭政办字〔2020〕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部门征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并报县司法局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提请政府对决策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附件:2020年度临沭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附件
2020年度临沭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承办单位:临沭县发改局)
2.调整幼儿园收费政策(承办单位:临沭县发改局)
3.核定天然气配气价格(承办单位:临沭县发改局)
4.曹庄镇朱村改造提升项目(承办单位:曹庄镇人民政府)
5.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承办单位:临沭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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