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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沭政办字〔2022〕11号 成文日期: 2022-03-10
发布日期: 2022-03-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沭政办字〔202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乡村振兴,全力推进共同富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精神和市下达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计划。现就做好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目标,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统筹整合人员、岗位、资金,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2.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实施精准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

3.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效率、公平、效果,把握好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进度,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推进。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基层需求、群众期盼,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及时动态调整。

(三)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市下达我县的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任务,其中,2022年全县创设2905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包括乡村公益岗位26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305个。

二、开发管理

(一)开发管理主体。城乡公益性岗位实行县级统筹,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日常管理使用。县人社局负责政策细化、岗位开发,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待遇发放、督促检查;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

(二)岗位开发类型。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类型。各镇街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本辖区的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

(三)开发管理流程。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由县政府统一组织,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原则上于每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展。开发流程一般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如出现空岗情况,乡镇(街道)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补充。

三、组织实施

(一)做好调查摸底(2月中旬前完成)

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具体界定标准参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县人社局牵头,尽快整合乡村振兴、残联、民政等部门困难对象信息,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走访调查上岗需求,并建立花名册,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待安置人员信息库”。(县人社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定向岗位设置(2月底前完成)

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所)+公益性岗位”“村(社区)党组织+公益性岗位”等三种岗位开发模式,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设岗需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联合对岗位开发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各行业部门、各社区要依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建立岗位职责清单和岗位管理制度。每个岗位职责要清晰,责任要具体。(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组织上岗(3月份开展)

根据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各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公益性岗位报名安置工作。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并采取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县人社局负责)

(四)兑现扶持政策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各镇(街道)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不超过60元/年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档。(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程精准管理

依托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等情况。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村(社区)每月按时如实上报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情况,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的,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资金保障

要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年度开发计划,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预算。在省、市对县分类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剩余资金。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县财政要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着力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实行县级统筹管理、各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人社、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调度指挥全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在县人社局设立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公室,各镇街也要明确责任领导,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快行动推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使就业增收、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形成整体合力。人社部门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待遇兑付、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筹集、拨付及监管等工作;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林业等部门要大力挖掘岗位资源,做好相关岗位的职责明晰等工作;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就业帮扶等相关工作。

(三)严格督导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加强对各镇(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组织实施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县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加强对各村(社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各村支部书记的综合考评,与工资发放挂钩。对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的,按规定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如上级有新政策规定,从其规定执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临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

          2.2022年各镇街岗位计划分配表


附件1


临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胡文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朱孟范 县人社局局长

庞佃宝 县财政局局长

刘 扬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解现光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

刘汉忠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剑峰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倪宝强 县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

李 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文祥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玉金 县卫健局一级主任科员

刘中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吴旭栋 县交运局副局长

李长青 县水利局副局长,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荣广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佰增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环境监控中心主任

陈志峰 县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刘剑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22年各镇街岗位计划分配表


单位名称

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数量(单位:个)

总数

城镇

乡村

临沭街道

490

103

387

郑山街道

394

57

337

蛟龙镇

193

25

168

大兴镇

343

21

322

石门镇

262

14

248

曹庄镇

176

18

158

青云镇

431

25

406

玉山镇

372

21

351

店头镇

244

21

223

合 计

2905

305

2600

注:按照自然村数量


【政策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解答:0539-2983200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路交汇处150米创业大厦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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