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沭政办字〔2022〕1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10 |
发布日期: | 2022-03-10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沭政办字〔202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乡村振兴,全力推进共同富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精神和市下达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计划。现就做好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目标,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统筹整合人员、岗位、资金,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2.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实施精准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
3.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效率、公平、效果,把握好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进度,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推进。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基层需求、群众期盼,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及时动态调整。
(三)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市下达我县的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任务,其中,2022年全县创设2905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包括乡村公益岗位26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305个。
二、开发管理
(一)开发管理主体。城乡公益性岗位实行县级统筹,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日常管理使用。县人社局负责政策细化、岗位开发,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待遇发放、督促检查;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
(二)岗位开发类型。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类型。各镇街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本辖区的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
(三)开发管理流程。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由县政府统一组织,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原则上于每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展。开发流程一般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如出现空岗情况,乡镇(街道)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补充。
三、组织实施
(一)做好调查摸底(2月中旬前完成)
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具体界定标准参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县人社局牵头,尽快整合乡村振兴、残联、民政等部门困难对象信息,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走访调查上岗需求,并建立花名册,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待安置人员信息库”。(县人社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定向岗位设置(2月底前完成)
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所)+公益性岗位”“村(社区)党组织+公益性岗位”等三种岗位开发模式,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设岗需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联合对岗位开发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各行业部门、各社区要依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建立岗位职责清单和岗位管理制度。每个岗位职责要清晰,责任要具体。(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组织上岗(3月份开展)
根据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各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公益性岗位报名安置工作。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并采取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县人社局负责)
(四)兑现扶持政策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各镇(街道)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不超过60元/年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档。(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程精准管理
依托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等情况。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村(社区)每月按时如实上报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情况,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的,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资金保障
要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年度开发计划,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预算。在省、市对县分类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剩余资金。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县财政要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着力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实行县级统筹管理、各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人社、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调度指挥全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在县人社局设立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公室,各镇街也要明确责任领导,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快行动推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使就业增收、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形成整体合力。人社部门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待遇兑付、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筹集、拨付及监管等工作;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林业等部门要大力挖掘岗位资源,做好相关岗位的职责明晰等工作;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就业帮扶等相关工作。
(三)严格督导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加强对各镇(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组织实施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县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加强对各村(社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各村支部书记的综合考评,与工资发放挂钩。对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的,按规定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如上级有新政策规定,从其规定执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临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
2.2022年各镇街岗位计划分配表
附件1
临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胡文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朱孟范 县人社局局长
庞佃宝 县财政局局长
刘 扬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解现光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
刘汉忠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剑峰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倪宝强 县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
李 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文祥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玉金 县卫健局一级主任科员
刘中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吴旭栋 县交运局副局长
李长青 县水利局副局长,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荣广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佰增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环境监控中心主任
陈志峰 县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刘剑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22年各镇街岗位计划分配表
单位名称 |
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数量(单位:个) |
||
总数 |
城镇 |
乡村 |
|
临沭街道 |
490 |
103 |
387 |
郑山街道 |
394 |
57 |
337 |
蛟龙镇 |
193 |
25 |
168 |
大兴镇 |
343 |
21 |
322 |
石门镇 |
262 |
14 |
248 |
曹庄镇 |
176 |
18 |
158 |
青云镇 |
431 |
25 |
406 |
玉山镇 |
372 |
21 |
351 |
店头镇 |
244 |
21 |
223 |
合 计 |
2905 |
305 |
2600 |
注:按照自然村数量
【政策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解答:0539-2983200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路交汇处150米创业大厦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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