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沭政字〔2020〕9号 | 成文日期: | 2020-03-06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沭政字〔2020〕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苍马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
现将《对政府投资项目资产进行清查核定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
对政府投资项目资产进行清查核定的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县政府对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政府投资项目数量随之增多。经对往年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梳理,发现部分项目存在未登记固定资产现象,为了摸清政府投资项目资产情况,采取实物清点和政府投资项目拨款台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产清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清查范围
清查范围为:2010年1月1日以来开工、竣工、在建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合同价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市政、房建、交通、水利、教育等)项目。
二、清查内容
清查内容为:
1.建设工程项目应招标未招标的;
2.建设工程项目未竣工验收的;
3.建设工程项目未进行结算评审的;
4.建设工程项目未登记固定资产的。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2月26日-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对各单位所承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项目手续齐全未登记固定资产的,直接登记固定资产;项目手续不完善未登记固定资产的,梳理未办理的手续并填写自查表(详见附件1、附件2),于4月30日前报至项目主管部门。自查表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教育、卫生、住建、水利、交通、农业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及下属单位承接的项目。
(二)梳理汇总阶段(2020年5月1日-5月30日)。各主管部门对本系统项目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县政府。
(三)调查确认阶段(2020年6月1日-7月31日)。县政府组织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教体局、卫健局、民政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地震检测中心等部门成立专项清查办公室,对往年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四)整改治理阶段(2020年8月1日-10月15日)。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形成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及举措,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县政府。
(五)整改完成阶段(2020年10月16日-10月31日)。整改完成后:1、将整改资料形成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和归档,一式三份,分别本单位留存,报县档案管理中心和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2、形成固定资产列本单位国有资产科目,同时报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需对2010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固定资产登记进行认真严格的梳理排查,不得漏报、瞒报,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同志为副组长,抓紧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或者聘请中介机构,配齐力量,组成专项清查办公室(小组成员详见附件3),协调和督促全县政府投资项目资产清查专项工作。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努力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统一运作规则和操作流程,统一重大行动和重点工作推进步伐,实现全县政府投资项目资产清查工作一盘棋。要坚持部门联动,定期通报情况,使清查工作环环相扣。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切实加强专项清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清查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追究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并重点督查,限期整改,确保专项清查取得实效。
五、其他
各镇街(区)要按照县里的工作方案对镇街投资的项目自行组织清查梳理,将投资记入镇街财政所固定资产台账。
附件:1.政府投资项目资产清查情况自查表;
2.政府投资项目资产清查清单;
3.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资产清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政府投资项目资产清查情况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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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实施时间 |
合同价 |
是否立项 |
是否招投标 |
是否验收 |
是否结算评审 |
是否登记固定资产 |
备注 |
填报人: |
联系号码: |
填报时间: |
附件2
政府投资项目资产清查清单
项目名称 |
阶段 |
序号 |
清单 |
有 |
无 |
一、申报阶段 |
1 |
部门申报资料或当年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安排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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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府常务会纪要或县领导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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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批阶段 |
3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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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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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规划红线图及规划设计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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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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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存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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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施工图设计、审查或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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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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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预算评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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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招投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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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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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阶段 |
13 |
工程开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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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变更管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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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主体完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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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竣工阶段 |
16 |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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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结算审计报告 |
附件3
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资产清查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 雷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朱凤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李根深 县财政局局长
孟 芳 县发改局局长
尹相坤 县住建局局长
刘俊生 县审计局局长
邢连强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陈 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魏 强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王维庆 县教体局局长
李 伟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朱孟英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学山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局长
张明坤 县卫健局局长
刘 健 县民政局局长
刘英杰 县气象局局长
李宝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金涛 县地震检测中心主任
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李根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应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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