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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文号: 沭政发〔2017〕5号 成文日期: 2017-04-28
发布日期: 2017-04-2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沭政发〔2017〕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6号文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19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4〕13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就加快发展我县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体育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户外运动、体育旅游、休闲养生为主,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为辅,多领域融合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努力发展体育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体育产品与服务协同发展,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发展格局,体育产业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5万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5万人以上;人均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形成;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县体育总会达到“五有”(有牌子、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充分发挥国民体质监测站积极作用,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培育1-2项精品体育赛事和1-2项传统品牌赛事。

二、构建体育产业体系

(一)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

制定体育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点引导足球、赛车、自行车、徒步等运动项目及体育场馆、商业街的集聚发展。依托城区体育场馆、健身广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体育用品商贸等产业。突出度假区体育产业发展方向,建成一批中高端体育场地。依托苍马山、冠山、夹谷关等旅游资源、体育场馆(场地)设施资源和品牌赛事,以及蛟龙镇、石门镇、玉山镇的自然地理环境,发展户外体育产业,推广登山、攀岩、钓鱼、野营露宿、拓展训练等户外运动项目。依托沭河古道自然资源打造体育旅游长廊,在沭河古道水域开展水上运动项目。依托社会力量和各单项体育协会,扎实推进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健步走、健身气功、太极拳、广场操舞、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自行车、游泳、象棋等全民健身运动,形成全民体育消费态势。依托民族特色资源,扶持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秧歌、龙舟等民族民俗传统项目。

(二)重点发展竞赛表演业

建立完善体育赛事开展和评估机制,推动专业赛事发展,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赛事,构建多元化的主体投入机制和运营机制。利用全县体育场馆,积极争取每年举办1-2项市级以上大型赛事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单项体育赛事、体育职业赛事。围绕元旦、端午、5月全民健身月、8月8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组织形式多样、新颖活泼的主题健身活动;积极承办好全省“百千万三大赛”(百县篮球、千人乒乓球、万人象棋)赛事活动等。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积极开展临沭特色活动;着力推动足球、游泳等运动项目的开展,大力推广普及广场舞、健身跑(走)、骑行、越野、登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攀岩、马术、冰雪、极限运动等时尚体育运动项目,扶持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秧歌、龙舟等民族民俗传统项目。新培育打造1项以上具有影响力的新品牌赛事,着力推进品牌赛事提档升级。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因地制宜举办区域性体育竞赛表演项目,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广泛开展各类体育比赛,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每年开展中型体育赛事活动12次以上,常规性开展全县运动会。逐年提升各类体育赛事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三)大力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依据临沭县《“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一要列入土地利用规划,统一安排,合理布局。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要监督社区(居民小区)开发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二要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要求,依法保障并逐步增加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构建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支持全民健身活动,逐步达到镇镇有健身中心,村村有健身广场。力争体育中心二期工程2018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并逐步打造为集全民健身的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国民体制监测中心、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竞技体育训练基地等于一体的大型公共体育阵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体育设施人均用地的标准要求,在新建、改扩建居民小区时,预留公共体育设施场地,配建公共体育设施,确保公共体育用地面积落到实处。加大农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将农民健身工程建设列入政府新农村建设的内容,积极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农民利用山、水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健身。三要搞好规划布局。要以“三级、四轴、五园、多点、一中心”(“三级”指县城、镇街、村居社区,“四轴”指沭河、苍源河和长深高速、327国道,“五园”指北城区人民广场、苍源河滨河健身公园、红石湖公园健身广场、苍马山健身走廊、沭河体育休闲带,“多点”指人口相对集中的小型公共场所、学校、居住小区、企业等,“一中心”指县体育中心)的布局思路在全县范围内分段、分片、分功能区域建设适合群众就近健身的公益体育设施,打造15分钟健身圈。四要严格执行《体育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依法保护公共体育设施。对已经安装的体育设施,抓管理、抓使用维护,抓场地管理。五要均衡使用资金。县镇两级投入一定的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把镇村体育设施建设好,缩小城乡差别,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重点推进足球场建设,大力兴建笼式足球场,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5块以上,城区要达到0.7块以上。

(四)创新发展场馆管理模式

建构“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联动的体育场馆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推行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支持已建场馆进行适用性改造,盘活场馆资源,提高使用效益。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输出品牌、管理和资本,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和经营范围,开展健身、竞赛、培训、会展、停车等多种经营服务,实现最佳运营效益。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五)进一步拓宽体育彩票市场

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推进体育彩票的品牌建设、系统建设和管理销售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拓展体育彩票销售市场,创新销售方法、技术和模式。加强体彩销售网点建设,扩大销售网点分布。长抓网点业主管理培训,分析营销技能、网点宣传展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消费群体购买行为和特征,发现和填补购买人群盲区和弱区,壮大体育彩票消费人群数量。规范彩票公益金支出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在资助体育活动、体育为民惠民、场馆改造升级等方面的作用。

三、培育体育市场主体

(一)加快发展赛事经济

引入市场机制,构建合理的赛事体系、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运营模式。利用体育场馆和户外健身休闲场所,积极争取举办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承办赛事,培育发展县、乡、村三级体育协会和体育组织网络。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全民健身服务业,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体育公司、俱乐部、体育协会筹办以体育健身休闲为服务内容的全民健身赛事。成立或引进有实力的国际赛事管理公司,推进办赛主体专业化、市场化,实现由政府主导模式向“政府+赛事公司”运行模式转变。鼓励大型体育赛事充分进行市场开发,依托各类赛事媒介,构建以体育传媒、赛事策划、运营推广、经纪中介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实体。

(二)积极推进体旅融合

加强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相互融合,以体育活动为载体,串联整合自然山水、交通、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旅游资源要素,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以县城为核心,以苍马山、冠山、夹谷关、沭河古道等自驾车线路为依托,以全县景区为主要节点,鼓励旅游企业和景区开发体育产品,不断完善全县体育旅游服务体系。继续宣传打造“苍源河滨河健身公园”“苍马山体育健身生态圈”“沭河体育休闲带”等户外健身基地建设。打造集体育健身、旅游体验、时尚运动为一体的产业链,提升我县体育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境内外游客输入量。规划打造体育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和户外精品基地。构建体育旅游安全预警和救援体系。

四、强化政策支撑和管理

(一)优化产业政策环境

转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坚持放开与管好相结合,从直接干预转向间接引导。积极引入现代市场和企业竞争机制,激活社会资源效能,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元联动的体育产业主体机制。强化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行业标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制定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健全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的良性合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加快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和创新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体育产业主体市场,推进体育产业市场共同体发展,增加体育产业资源,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

(二)创新赛事管理制度

取消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加强赛中赛后监管,防范办赛安全风险。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赛事的市场化运作,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性赛事原则上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办赛。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相关制度从全县性单项体育协会获取技术、规则、器材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协会依法合规地收取相关费用。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三)加强规划布局与用地保障

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重点扶持建设公共运动场、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拼装式游泳池等室外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已建或在建社区、商业住宅区等没有规划或已规划而没有落实建设的,要因地制宜地重新规划或落实规划建设。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要达到2.2平方米以上。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增加群众健身设施。加大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用地计划保障,按划拨用地目录予以划拨供应。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在体彩公益金中切块列出专项,采取项目补贴、政府采购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等方式,对体育产业发展进行扶持。支持品牌赛事举办、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体育人才培养等。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投入,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逐步增加。

(五)拓宽体育产业融资渠道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支持相关部门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落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六)加快培养体育人才队伍

大力引进体育经营管理、文化创意、科研等专业人才。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体育人才奖励体系,加强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的奖励和资助。大力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学校、乡镇、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健身指导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落实

认真梳理、细化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形成整体推进、督促有力的工作机制。体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和协调指导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发改、体育、财政、人社、经信、教育、住建、国土、规划、卫生计生、工商、统计、旅游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相应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完善监管机制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推动依法购买安全保险,保障体育生产、经营和消费安全。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表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

进度

1

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改革赛事管理制度,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

县教体局、法制局、体育中心

2018底前完成

2

推进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将原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一批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具有资质的体育社会组织来承担。

县教体局、民政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3

改善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取消体育社团、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基金会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登记前的初审,改为直接登记制。降低镇街体育社会组织注册资金要求。规范单项体育协会服务收费。推动全县体育协会改革,使单项体育协会与机关事业单位在机构、人员、办公场所、财务等要素上实现分离,加强专业化、市场化、实体化、社会化建设。

县民政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4

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体育协会和中介组织。围绕赛事开发、健身休闲、中介培训、影视传媒、文化创意等业态,加快扶持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小微企业。打造体育贸易展示平台。

县商务局、教体局、旅游局、文广新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5

依托苍源河、沭河古道景区,发展游泳、钓鱼、赛艇、龙舟等水上运动。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

持续实施

6

结合县城苍源河公园、湿地公园,开发体育健身功能,打造全民健身文化公园,发展徒步、健身跑、自行车等户外健身运动;依托苍马山、冠山、夹谷关等旅游资源和星级农家乐等自然资源,培育野营露宿、骑游、跑步(健步走)、漂流、野营拉练、徒步穿越、定向越野、登山攀岩等户外运动项目。

县规划局、住建局、教体局、水利局、旅游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7

加快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体系。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规划建设全民健身中心、体育中心二期。

县财政局、教体局、体育中心、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

持续实施

8

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体育设施建设与营运。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县财政局、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9

到2025年,实现农民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和多功能运动场等健身场地设施村级全覆盖,每个乡镇建成综合性健身广场。城市社区建成“15分钟体育健身圈”,乡镇、社区、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

县规划局、住建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2017年启动

10

加快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象棋、气排球、网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体育项目;结合观光、休闲、娱乐、度假、运动体验等为主要形式的休闲产业,引导发展新兴户外运动项目;挖掘地方体育资源,推广龙舟、健身秧歌、踢毽子、陀螺、滚铁环等地方民俗体育项目。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休闲运动项目。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11

立足我县场馆优势,推动专业赛事发展。积极引进篮球、排球、羽毛球、拳击、武术等国内高级别体育赛事落户临沭。积极申办国家、省、市综合性和单项赛事,积极培育1-2个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高端体育赛事。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12

丰富业余体育赛事,扩大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象棋联赛等本土赛事品牌影响力,推动体育赛事大众化发展。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13

积极推进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

县财政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14

鼓励体育场馆发展体育会展、体育商贸、康体休闲、文化演艺等多元业态;开展场地开放、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培训、运动指导、健康管理等体育经营服务;积极举办具有自主品牌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集群。

县财政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15

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为切入点,推动产业向纵深发展。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加快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训练基地、示范县和种子学校建设。建立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校园、社会、专业“立体式”竞赛体系。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16

落实体育惠民利民政策,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培训等的融合,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发展。充分利用县内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点,增设自行车道、健身设施等,发展休闲体育旅游、健身体育旅游、体育观赏旅游、极限竞技体育旅游,丰富旅游产品中的体育运动内涵。

县旅游局、文广新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17

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提倡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探索增加社保卡的体育消费服务功能。

县教体局、卫计局、人社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18

2017年全面启动县国民体质监测站工作,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卫计局、统计局

持续实施

19

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要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

县财政局

持续实施

20

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

县规划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21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县规划局、住建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22

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相应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县发改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2018年一季度前完成

23

教育部门要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促进青少年培育体育爱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县教体局

持续实施

24

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使用率。教育部门要牵头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有序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

县教体局、财政局、体育中心、各镇街

持续实施

25

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各级各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积极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持续实施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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