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沭政办发〔2016〕1号 | 成文日期: | 2016-02-16 |
发布日期: | 2016-02-16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沭政办发〔201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临沭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应对新挑战、抓住新机遇、实现新发展,根据《山东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鲁政办发〔2015〕37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要以持续开展“创业临沭”建设为主线,巩固发扬“山东省创业先进城市”创建成果,以建设“幸福临沭”为目标,实施“三引一促”、支持企业二次创业、推进就业创业平衡发展战略,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均等化为抓手,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为重点,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方向和力度,建立健全以建设项目、重要政策、产业转型与就业联动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发展和重要政策就业联动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将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整合利用各类资源,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和就业环境,全面提升就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就业发展动力转换、就业增长方式转型和就业体制机制创新,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实现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趋势相一致、就业结构与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相适应、就业质量与各类群体的就业创业意愿相契合。
二、任务目标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扶持创业”的方针,通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2016-2018年,全县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500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2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每年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创业培训500人;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到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业务下沉全部到位,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制度化发展,智慧化服务社区实现全覆盖,全县城乡基本达到“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标准,切实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三、重点任务
(一)就业与全面深化改革互动融合。明确劳动者、市场、政府在就业创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努力破除影响制约就业创业的制度性、体制性障碍,以就业创业领域的改革创新为统领,促进全面深化改革。
1.发展新型就业形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积极拓展就业空间,突出发展新型就业形态。支持劳动者以非全日制就业、自由职业、居家就业、家庭帮工、网络创业、新社会组织就业等形式,顺利实现就业。积极推进特色城镇化建设,支持劳动者以多种形式在农产品加工、文化生态旅游、民族餐饮、手工制作等特色产业领域实现就业。(县商务局、人社局牵头,发改局、民政局、农业局参加)
2.创新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制。推进全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优化整合步伐,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以县级人力资源市场为核心、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延伸、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基点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加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为就业者提供更优质服务,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县人社局牵头,发改局、编办、财政局参加)
3.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尊重劳动者市场就业主体地位,破除影响就业的户籍、社保、编制、职称评审等制度性障碍,建立平等、灵活、开放的市场化就业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项目,健全金融、财政、工商等政策扶持体系,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集聚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利用3年时间培育1处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1家在全县具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引进省内外知名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同时,发挥职业介绍补贴政策作用,激发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县人社局牵头,编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法制局参加)
4.实施阳光就业工程。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制度,按照精准发力、绩效管理的原则,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引入专业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产品,实施“百名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实现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实施“扶持百企创业伙伴计划”,通过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介绍,落实创业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和扩大就业见习政策等,加大创业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公共就业创业工作第三方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就业绩效考核、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考评和就业创业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服务标准,精简办事流程,承诺办结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建立公共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依托各类媒体,公开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信息、公益性岗位信息和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确保劳动者享有平等获取就业信息的合法权利。(县人社局牵头,发改局、财政局)
5.营造绿色就业环境。健全完善零门槛、零负担的商事制度,培育宽松便捷、国内领先的营商生态,落实城乡统筹、普惠共享的就业创业服务制度,营造国内一流的就业创业环境。打破地域、部门限制,建立就业创业政策均享制度,促进劳动者在就业创业地与当地居民同等享受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县人社局牵头,财政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物价局、人民银行参加)
(二)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互动融合。以服务企业二次创业和经济“调转创”为引领,以打造技能型人才队伍为重点,积极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力实施人力资源素质提升计划,推动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将人口红利转化为人才红利,以提升就业质量,优化就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6.实施产业升级技能支撑计划。围绕三次产业转型升级,统筹整合培训资源、培训资金,构建全民培训体系,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教育部门“素质技能培训计划”、住建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农民工再温暖工程”、农业(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商务部门“家政服务工程”、工会组织“工友系列培训”、共青团组织“青年系列培训”、妇联组织“妇女系列培训”、残联组织“残疾人系列培训”等培训项目,建立项目统筹、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大培训机制, 完善培训信息化基础设施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模式,探索实施现代学徒制培训模式,以“政府主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技能优先”为原则,分产业、分行业、分门类对企业职工开展在岗和转岗技能培训,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技能储备培训,对失业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对青年人开展创业培训等,特别要针对长期难以获得基本培训服务的农民工群体制定特殊扶持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扩大培训范围和受益人群。每年培训各类技能人才1.2万人。(人社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残联参加)
7.实施农民职业化培养工程。引导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模式,建立高水平、专兼职的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培训质量。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建立全县统筹的农民工保障体系和城乡对接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将农民职业化培训纳入“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培训范围,开展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计划,研究制定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开展农作物植保员、淡水生物养殖工等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培训及考核鉴定,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设置符合职业农民特点的专业职称,打通申报评审渠道。每年培训300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本土新型职业农民。(县人社局、农业局负责)
8.实施服务业中高端岗位增长计划。积极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主体的作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服务业市场,加强服务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措施,落实发展服务业各项扶持政策,引导更多劳动者在服务业就业创业。以加快构建“343”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为契机,促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商贸物流、旅游、金融三大主导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商务服务、研发设计四个潜力行业,教育培训、养老服务、医疗健康服务三大紧缺产业就业创业,力争在服务业中高端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年均增长10%。(县发改局、经信局、人社局牵头,教体局、科技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局、金融办参加。)
(三)就业与企业发展互动融合。准确适应劳动力供求新变化,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着力破解招工难与就业难矛盾,引导企业吸纳就业,将人力资源优势转化成企业发展优势。
9.建设临沭县企业用工监测服务平台。配合做好“一圈一带”区域用工监测平台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16年年底前,建成加工制造业用工监测、服务业用工监测、小微企业用工监测、劳务派遣类企业用工监测平台,采取企业直报和网络监测相结合方式,分产业、分行业、分区域对重点企业用工情况实施动态监测,摸清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现状和发展需求,并结合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形成全县统一的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对接平台。(县人社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统计局、中小企业局参加)
10.实施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支撑计划。紧密结合全县经济发展战略,在推进园区特色发展、产业集群发展、企业转型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求职招聘服务,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用工服务。以服务全县“三引一促”和实施企业二次创业为重点,积极采取优化就业登记服务、搭建企业用工对接服务平台、加大人才引进、开展技能培训、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跟进就业服务等措施,既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员工招聘、人才引进、技能培训、档案代理等基本服务,又提供远程见工、猎头招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拓展服务,给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加大营销、设计、融资等方面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培育和推广我县自主品牌,进一步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县发改局、经信局、人社局、招商局负责)
11.实施“互联网+”就业增长计划。大力支持“互联网+”就业创业,加强互联网应用培训,不断提高互联网普及应用水平,促进更多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形成新的产业模式和新的就业形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借助“互联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网上创业,把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探索发展“线上营销,线下成交”、“线下体验,线上购买”等经营模式,引导发展网络拍卖、数据托管、数据分析等电商服务业。对“互联网+”形成的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给予定额培训补贴。力争在新产业模式中就业人数年均增长5%。(县发改局、经信局牵头,人社局、农业局、商务局、县统计局、金融办、中小企业局参加)
12.实施企业稳岗计划。把推进改革和转型升级的速度、强度与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减负政策,全县继续执行1.5%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支持企业发展;落实稳岗政策,对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落实安置政策,将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首先用于职工安置,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工作,避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行业性集中失业风险。(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四)就业与新型城镇化互动融合。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将扩大和稳定就业贯穿于新型城镇化发展全过程,努力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实现统筹城乡就业和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13.深入推进“农民工3项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农民工3项行动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农民工维权三年行动计划和农民工公共服务三年行动计划)与“新型城镇化6项行动实施方案”(市民化、产城融合、县域城镇化、绿色城镇、文化传承、实施建设)。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16年建成一处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零工市场)暨创业孵化中心,并建立健全管理运行制度,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发挥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学习借鉴先进市县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管理经验,结合我县实际,依托零工市场,明确管理机构,整合各方资源,不断创新服务机制,完善窗口服务功能,及时跟进农民工就业、子女教育、户籍迁移、住房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执法维权等综合服务项目,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为广大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切实发挥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建立绩效评估体系,认真落实各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和进度安排,做到严格督查、严格问责;建立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按季度汇总分析,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建立专项督导机制,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县人社局牵头, 住建局、教体局、公安局、卫计局、房产局等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
14.启动实施“小城镇乐业工程”。把小城镇建设与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紧密结合起来,制定鼓励二三产业项目、企业向小城镇转移政策,特别是鼓励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农村劳动力在园区就业,在小城镇、社区安居;完善落实户籍改革配套政策,彻底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以特色产业和优势项目等吸引、鼓励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向农村新型社区特别是城镇聚合型社区转移,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社区人口纳入城镇人口统计,全面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就业支撑、人口集聚功能,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及时摸清“城中村”居民、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活动,对有就业愿望的,推荐就业;对有培训愿望的,开展多元化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指导和扶持。到2020年,人口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非农就业比重超过70%的农村新型社区达到10个左右。(县住建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参加)
15.加快建设“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以加快推进充分就业型社区、创业创新型社区、智慧就业型社区、标准服务型社区“四型社区”建设为抓手,以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为手段,以加快业务下沉为助推,建设以2公里为半径、半小时为时限的“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实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全县全覆盖,积极为城乡居民提供丰富、便捷、高效、精准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到2017年,全县城乡社区基本达到“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标准,社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县人社局牵头,财政局、民政局参加)
(五)就业与创业创新互动融合。深入实施企业“二次创业”,鼓励中小微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从优化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创业创新能力,搭建创业创新平台,开展创业典型示范,营造创新文化和提供优质创业服务入手,全面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
16.实施创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生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创业成功率不低于20%。建设一批创业训练营、创业苗圃、创业见习基地等创业创新实践平台,提高大学生的创业创新意识和创业创新能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统一提高到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人社局牵头,财政局参加)
17.实施创业平台建设计划。以建设链条化、专业化、集成化、市场化的孵化体系为目标,以我市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为标杆,运用市场化手段,大力推进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孵化平台建设,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集聚,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业创新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提供高质量的创业增值服务。到2016年,建成1处公共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到2017年,全县争创不少于2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1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县人社局牵头,科技局、财政局、文广新局参加)
18.实施创业示范引领计划。2016-2018年,努力争创省级、市级创业型镇(街道)和创业型社区。培养培育一批领军型创业人才、团队和企业,重点扶持2家具备领军潜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大学生新创企业,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县人社局、财政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商务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人民银行)
19.实施创业服务助推计划。依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为创业者提供从项目推介到成功创业的全过程、“一条龙”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培训、融资、人才等专业化服务。健全县级创业项目库和创业导师库运行机制,每年择优遴选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导师入库,建立以企业家为主体,包括技术、财务、法律、金融等各方面专业人才的创业导师队伍和创业辅导体系,为创业者提供更有针对性、更精细化的创业指导服务;加强创业培训师和创业咨询师队伍建设,探索“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天使投资”新型创业服务模式,搭建创业项目和融资对接平台,为创业者提供立体化创业服务。(县人社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金融办、中小企业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人民银行参加)
20.实施创业文化培育计划。利用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成果展示、创业政策宣传月、“五进四送”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创业文化培训计划,鼓励定点培训机构等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比赛和创业研讨活动,通过选树典型、普及创业创新知识,推介成功案例,在全社会弘扬吃苦耐劳、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努力形成全民创业创富新风尚。(县人社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文广新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人民银行)
(六)就业与人才培养互动融合。将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县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以就业为导向、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格局、新模式。
21.以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为目标,深入构建“大职教”格局。鼓励按专业长线贯通培养应用型本科毕业生,健全完善职业教育与本科院校“3+4”“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深入推进职业院校“双证互通”“模式互鉴”,加快促进高职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进程。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深化提升“金蓝领”培训项目,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实施积极的选拔和奖励机制,组织技师、高级技师进站开展工作,制定出台“县首席技师、县有突出贡献技师”评选和“县技术能手”表彰奖励政策,安排专项经费对高技能人才宣传、表彰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竞赛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县委组织部、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22.以人岗有效对接为目的,深入构建校企深度融合办学机制。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等做法,完善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等现代学徒制度,拓宽校企、校地合作领域,延伸合作链条,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支持行业企业、职业学校、社会组织按照“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骨干带动”的原则,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纵向合作等多种方式,组建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教育体系。在重大产业建设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支持同步规划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同步寻求对应产业链的人才培养合作院校,促进职业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发挥职业教育发展基金作用,支持建设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和企业。(县教体局、人社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参加)
(七)就业与信息化互动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网络,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向基层延伸,融入省级平台为基础的一体化就业信息化格局,做到平台统一、数据融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现全方位、智能化就业管理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的效率、层级和满意度。
23.建立非农就业统计调查体系。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建立临沭县非农产业就业人员统计调查体系,开展非农就业人口统计调查试点,进一步摸清全县非农就业人口基本情况,准确掌握全县劳动力的规模、结构,形成就业大数据,通过整合、管理和挖掘,为宏观调控、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就业管理服务提供可靠数据支撑。(县人社局、统计局牵头,公安局、财政局参加)
24.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建设,实施“智慧就业”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建设推广就业创业服务微信平台、云就业、就业创业服务应用程序(APP)等,开展主动精准推送服务,实现“一对一”个性化、订制化就业创业服务。推广应用就业创业电子地图,将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以及用人单位精确定位、网格管理,动态展示就业创业信息。大力推广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智能化,力争用2年时间在全县所有社区实现无人值守自助式就业创业服务。运用“大数据”技术,技术集中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基本信息库和企业用工岗位信息库,推动有关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实现就业管理服务的全程信息化。(县人社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参加)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县就业、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对全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调度。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二)搞好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要求,结合本镇街、本部门职能特点,围绕营造良好就业创业氛围、完善扶持政策、加快平台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迅速形成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就业优先战略行动的工作格局。
(三)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督导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县里将以全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各项工作措施的细化、落实和推进为重点,对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总结。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对就业优先战略行动的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推广就业优先战略行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营造关心就业、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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