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租金标准的通知
文号: 沭政发〔2018〕1号 成文日期: 2018-03-16
发布日期: 2018-03-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沭政发〔2018〕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省政府令第125号)、《临沂市地租征收管理办法》(临政令﹝2001﹞017号)、《临沭县地租征收管理办法》(沭政发﹝2001﹞25号)要求,县政府组织开展了临沭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租金标准更新工作,现将临沭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租金标准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一、土地级别调整成果

(一)临沭县城区土地级别的划分。根据《临沂市地租征收管理办法》(临政令〔2001〕017号)、《临沭县2016年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本次更新临沭县城区地租征收范围与基准地价范围一致,分为四个级别,具体级别范围、级别面积、比例,详见表1。


表1 临沭县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表

级别

范围

面积

2

比例(%

一级

东至演武山路,南至兴大街,西至明河路,北至沭河大街(北外环大街)

6.94

12.36

二级

一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冠山路,向南经兴大街至薛疃东路,南至兴南街,西至青云山路,北至利城大街;

9.86

17.56

三级

二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城东一路经薛疃东路,南至成才路,西至225省道,北至327国道

14.48

25.79

四级

县城规划区内除一、二、三级外的范围;

24.87

44.29


(二)临沭县各建制镇政府驻地土地级别的划分。建制镇驻地分为两个级别,各建制镇评价面积、比例,详见表2。


表2 临沭县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分布表


评价区面积

(㎞2

一级地

二级地

面积(㎞2

百分比(%)

面积(㎞2

百分比(%)

青云镇

4.23

0.68

16.08

3.55

83.92

曹庄镇

2.66

0.58

21.8

2.08

78.2

大兴镇

1

0.86

86

0.14

14

店头镇

2.11

0.53

25.12

1.58

74.88

蛟龙镇

2.87

0.49

17.07

2.38

82.93

青云镇

(白旄)

3.24

0.56

17.28

2.68

82.72

石门镇

4.26

0.79

18.54

3.47

81.46

玉山镇

3.01

1.07

35.55

1.94

64.45


二、国有土地租赁租金标准

临沭县城区及建制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租金标准详见表3。


表3 临沭县2017年城镇国有土地租赁租金标准及范围一览表

名称

级别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基准地价

地租标准

基准地价

地租标准

(元/㎡)

元/㎡·年

元/㎡·月

(元/㎡)

元/㎡·年

元/㎡·月

城区

一级

1268

38.9

3.24

466

7.5

0.63

二级

972

23.16

1.93

282

4.5

0.38

三级

625

19.41

1.62

170

3.75

0.31

四级

410

11.58

0.97

135

2.25

0.19

青云镇、曹庄镇、店头镇、大兴镇

一级

193

9.16

0.76

125

3.46

0.29

二级

157

5.45

0.45

117

2.076

0.17

青云镇(白旄)、蛟龙镇、石门镇、玉山镇

一级

185

7.26

0.61

121

2.99

0.25

二级

153

4.32

0.36

108

1.74

0.15

备注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按租金总额的20%征收(但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5%);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改变原合同规定用途,参照相应用途的规定标准,按照差额部分征收。

该成果自2018年3月20日起执行,原临沭县地租征收标准同时废止,土地级别和租金标准具体应用问题由临沭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