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沭住建发〔2023〕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沭住建发〔2023〕3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完成省市关于“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现将《临沭县“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建成区社区、单位)雨污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日
临沭县“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建成区社区、单位)雨污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行动、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行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行动”(以下简称“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系统推进、连片治理,重点突破、循环利用”原则,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全过程管理,加快补齐城市建成区排水设施短板,提高用水效率,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奋力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建成区社区(居住小区)、机关、事业单位等方面的合流制排水管网全部清零。从源头治理雨污混接、污水外溢等问题,将实现临沭县建成区排水管网“清水入河、污水入管”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数。一直以来,遗留历史问题,老旧建筑小区普遍都存在雨污合流管网,为全面摸清临沭县城区社区、单位排水管网设施的运行情况,对建成区内建筑小区及排水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确认需要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部分,为科学管理雨污分流奠定基础。逐步推进改造,实现成片清零。
(二)明确标准。各类城市更新项目必须同步实施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新建城区及各类工程项目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建成区社区、单位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时,应对原有管道进行科学论证,原有合流制管道作为污水管道的,先实施修复和清淤,确保其具备污水收集功能;原有合流制管道作为雨水管道的,清淤后再投入使用,避免污染物排入河道。对摸排发现的建成区小区、单位排水管线混错接点同步实施改造。
(三)落实责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导全县未清盘开发小区和建成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负责实施针对无管理的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列入城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督导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实施办公场所及单位家属院由单位出资进行雨污分流施工改造。临沭街道、郑山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实施辖区内城中村及城中村周围店铺、理发店、洗车店、饭店、安置小区等雨污分流改造,住建局负责督导。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实施公厕雨污分流改造;县教体局负责督导实施校园雨污分流改造。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督导医疗卫生机构的雨污分流改造。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督导城区范围内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的雨污分流改造。各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雨污分流改造。房地产开发小区(含还建)由开发企业负责改造,开发企业联系不上的由物业负责施工改造;单位、小区周围的店铺、理发店、洗车店、饭店等由单位、小区负责实施改造;
(四)实施计划。注重雨污分流改造与道路改造、片区开发、积水点治理、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的衔接,实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分年度明确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安排工程建设时序,加快推进改造工作。城区建成区小区共计356个;机关、事业单位44个。拟其中64个小区、家属院列入城区排水设施建设改造工程;196个城区单位、家属院自重选择由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104个城区房地产开发由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36个小区、家属院列入住房中心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实际情况,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主要任务是委托应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或以上测绘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建成区社区、单位方面的排水管网布局、长度、管材、管径等情况,运用信息化手段情强化城市管网综合管理。
第二阶段: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经过前期的摸排调查数据,主要任务是督促商业小区开发公司进行规划设计,制订实施改造方案,完成商业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任务。
第三阶段: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对除商业小区外直排污水入干渠的单位、居住区进行改造。
第四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完成城区内所有无管理的老旧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任务。对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面进行检测、验收。
第五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底,完成全部排水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后,委托具备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专业技术咨询单位开展排水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工作评估,并编制专项评估验收报告。
(五)保障质量。建成区居住小区、单位排水管网工程要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开展闭水或闭气实验,竣工验收前必须提交内窥检测等资料,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单位、小区原设计没有雨污分流的,要进行设计,然后联系施工单位、检测单位根据图纸进行施工,费用由责任单位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协商确定。
已经进行雨污分流的,要联系检测单位进行全面检测,费用由责任单位和检测单位协商确定。存在混流情况的要进行分流改造,没有混流的要保存好检测资料已备检查验收。
(六)严格实行雨污验收制度。严格实行雨污分流规划审批制度,新建单位、小区雨污分流设计列入规划审批,没有规划雨污分流的,不准开工;未按照规划实施雨污分流的,不得竣工验收。实施雨污分流验收制度,禁止污水随意排放,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在项目开工前到住建局(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一楼101室办理项目工程报监手续。实行工程过程监督、经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凡未经过程监督、擅自隐蔽的,不得竣工验收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沭县“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建成区社区、单位)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具体负责“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部门、街道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做好职能范围内“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落实部门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由中标单位组织施工。各有关部门、街道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履职尽责,推行网格化协同管理,对责任片区内排水户责令限期改造并规范接入排水管网,对向河道、雨水管网排放污水的行为予以制止。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对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列入预算,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督导验收。建立调度机制,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对工作推进缓慢、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的,采取公开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处理。制订出台验收标准和程序,严格组织验收,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宣传引导。坚持走好项目攻坚的“群众路线”,高质量推动“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作为贯彻“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目标所向。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项目公告公示和施工期限等内容,通过围挡张贴示意图等方式为群众出行提供帮助。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