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位于临沭县青石路与工贸路交汇的山东盛*食品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 合同约定工资发放为每月25号,公司随意更改工资发放时间,想哪天发就哪天发。多次以控制员工离职为由,故意拖欠工资达2个月以上。 请求给予纠正处理为盼。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盛*食品为临沭县用工量最大的企业,在职职工2600余人,系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目前经营状态正常。 2023年盛*食品工资发放日为次月的25日。2024年1至5月,该公司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经营困难,工资发放日更改为次月的最后一天发放工资。2024年6月,该公司资金短缺,导致5月工资未按时在工资发放日发放。经督促,该公司自筹资金后,于7月5日发放了全员工资。 7月23日,临沭县人社局就盛*食品未及时发放劳动者工资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日,向该公司下达定期监察告知书及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公司对收取不合理押金、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未交付劳动者、违反工作时间规定及违反工资规定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将将依法处理。 目前,该单位6月工资已发放到位。同时,该公司将每月25日确定为工资发放日,并已通告全公司员工。下一步,临沭县人社局将持续关注该公司整改情况。 如有疑问,请致电:0539—2983275。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