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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4年临沭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公立医院人才队伍结构,更好服务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临沭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临沭县人民医院招聘6人,临沭县中医医院招聘4人,临沭县妇幼保健院招聘2人,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

二、招聘对象

主要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22年、2023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要求;

4.年龄应在35周岁(1988年3月以后出生)以下;

5.相应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6.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费医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4月9日下午13:00-17:00,地点:山东中医药大学千佛山校区教学楼312教室、313教室。

2.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4月9日上午8:30至2024年4月11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的需要将所有资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岗位+姓名)发送报考单位的邮箱,具体报名邮箱见附件1。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4年临沭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4年临沭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承诺书》(附件3)。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网上报名的只需提供复印件。

(3)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原件、复印件;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查询的学历和学位证明。

(4)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现场资格审核。网上报名的资格审查采用线上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过邮箱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公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临沭县人民医院医疗岗、临沭县中医医院中医岗,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岗位计划数10倍的,直接面试;超过岗位计划数10倍的,先进行初试,根据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方式为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内容为岗位所涉及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顺序抽签确定。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本次校园招聘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招聘期间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考察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过程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2.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本次校园招聘的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4.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有关要求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按干部人事档案认定标准审核存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校园招聘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临沭县卫健局负责最终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539-6218129;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39-6239900

附件1:2024年临沭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4年临沭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报名表

附件3:2024年临沭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承诺书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7日

附件【附件1:2024年临沭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附件2:2024年临沭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3:2024年临沭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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