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
为有效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切实规范道路的管理,更好的发挥地名的公共服务作用,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遵循“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展示特色、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我县10条道路向您征集名称,恳请您积极参与、献言献策,在百忙之中给予支持,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为盼,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序号 |
拟命名 |
起止点、位置 |
1 |
常林西大街以北,西起青石路,东到牛腿沟西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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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路河北岸道路,西起光明路,东到振兴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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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半路河南岸道路,西起光明路,东到振兴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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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二初级中学东的道路,北起苍马街,南到兴大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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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龙窝干渠北侧,体育场南的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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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原临光水泥厂内南北向,沿尚庄河两侧修建的道路。右岸北起秀水街,南到汪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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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原临光水泥厂内南北向,沿尚庄河两侧修建的道路。左岸北起体育场东侧东西街,南到水泥厂南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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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陡沟河右岸的道路,西起青云山路,东到苍源河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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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起中山路,东到苍山路,观御园南区和新天名都中间的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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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西起青云山路,东到苍源河东路,滨河壹号和世纪名筑东区中间的道路。 |
二、征集时间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截止。
三、命名原则
(一)县城规划区域内所有新规划、修建的道路名称通名类别为“路、街、巷、桥”。
(二)总的命名原则以保持老地名的相对稳定为主,确实需要做出更名的,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实际进行实施。
(三)有利于社会团结,符合社会道德风尚和人民群众的认知习惯。
(四)体现临沭历史、文化、地理或经济特征,与城市规划所确定的使用功能相适应,符合命名对象的性质、功能、形态、规模和环境等实际情况。
(五)未经批准不得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名字作地名,不以外国人名和外国词汇音译的词语作地名。
(六)用字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定,禁止使用生僻字、自造字、同音字。
(七)未经批准不得以企事业单位名称作地名专名或部分专名。
(八)一路一名,不得重名、同音。
四、参与方式及要求
1、投稿者可对单条或多条道路进行命名投稿,每一条道路命名数量不限。
2、投稿者需备注姓名和联系方式。
3、投稿方式需根据活动截止时间,以公众号留言、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直接送达的办法进行。投稿请注明道路标号,对应填写拟命名名称、命名含义,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稿。
通信地址:临沭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顺河东街68号
联系电话:0539-2651178
五、有关说明
最终结果经县政府批复为准,新征集的地名版权归属临沭县民政局所有。本次活动解释权属临沭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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