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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临沭县部分道路名称的公告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

为有效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切实规范道路的管理,更好的发挥地名的公共服务作用,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遵循“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展示特色、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我县10条道路向您征集名称,恳请您积极参与、献言献策,在百忙之中给予支持,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为盼,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序号

拟命名

起止点、位置

1


常林西大街以北,西起青石路,东到牛腿沟西岸。

2


半路河北岸道路,西起光明路,东到振兴路。

3


半路河南岸道路,西起光明路,东到振兴路。

4


第二初级中学东的道路,北起苍马街,南到兴大街。

5


龙窝干渠北侧,体育场南的道路。

6


原临光水泥厂内南北向,沿尚庄河两侧修建的道路。右岸北起秀水街,南到汪塘;

7


原临光水泥厂内南北向,沿尚庄河两侧修建的道路。左岸北起体育场东侧东西街,南到水泥厂南门。

8


陡沟河右岸的道路,西起青云山路,东到苍源河西路。

9


西起中山路,东到苍山路,观御园南区和新天名都中间的道路。

10


西起青云山路,东到苍源河东路,滨河壹号和世纪名筑东区中间的道路。

二、征集时间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截止。

三、命名原则

(一)县城规划区域内所有新规划、修建的道路名称通名类别为“路、街、巷、桥”。

(二)总的命名原则以保持老地名的相对稳定为主,确实需要做出更名的,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实际进行实施。

(三)有利于社会团结,符合社会道德风尚和人民群众的认知习惯。

(四)体现临沭历史、文化、地理或经济特征,与城市规划所确定的使用功能相适应,符合命名对象的性质、功能、形态、规模和环境等实际情况。

(五)未经批准不得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名字作地名,不以外国人名和外国词汇音译的词语作地名。

(六)用字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定,禁止使用生僻字、自造字、同音字。

(七)未经批准不得以企事业单位名称作地名专名或部分专名。

(八)一路一名,不得重名、同音。

四、参与方式及要求

1、投稿者可对单条或多条道路进行命名投稿,每一条道路命名数量不限。

2、投稿者需备注姓名和联系方式。

3、投稿方式需根据活动截止时间,以公众号留言、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直接送达的办法进行。投稿请注明道路标号,对应填写拟命名名称、命名含义,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稿。

通信地址:临沭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顺河东街68号

联系电话:0539-2651178

电子邮箱:lsxmzj@ly.shandong.cn

五、有关说明

最终结果经县政府批复为准,新征集的地名版权归属临沭县民政局所有。本次活动解释权属临沭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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