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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作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高质量就业,按照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人社局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和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就业困难人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岗位工作。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5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主要从事综合窗口业务受理工作(政务中心三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临沭县户籍人员或临沭县常住人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用人单位具体招聘条件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好,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方法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 9月30日

2.报名地点:临沭县政务中心三楼B54号窗口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需从“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下载并填写《临沭县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登记表》和《临沭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盖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信息从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核查。其中: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及家庭其他劳动年龄内成员无业或失业证明;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低保证明;属于残疾失业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于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离婚证》;属于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需本人签写承诺,由县人社局商请县扶贫部门统一核查。

以上证明材料,能通过系统核查比对的,不再要求提供;咨询电话:2983260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工商登记信息、就业失业状况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人员聘用

1.安置顺序。依据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确定岗位拟聘用人员。在符合用人单位公益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依序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同一群体人员的安置顺序,依序按照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年龄(年龄大的优先)、登记失业时间(登记失业早的优先)三项因素确定。相同条件的人员依据学历、计算机操作水平择优聘用。

2.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相关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参照人员聘用第1条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3.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沭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月工资总额参照临沭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说明

(一)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应加强学习,尽快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多渠道再就业。

(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如招聘期间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539-2983251;监督电话:0539-2983200(法定工作时间)

附件:1、临沭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临沭县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登记表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

临沭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就业困难

人员类别

□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人员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请注明):

零就业家庭人员填写配偶及子女信息

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年龄

是否就业或上学

工作单位

























个人声明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和提报材料情况属实,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未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或事实的就业创业行为。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自愿放弃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有关政策,并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审核意见

经办人: (签章)

(盖章)

年 月 日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经办人: (签章)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经办机构按需留存。

附件1

附件2

临沭县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登记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身份证号码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人员

类型

零就业家庭成员

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其他






失业登

记情况

与单位解除

(终止)关系时间

办理失业登记时间

连续失业时间

备注





家庭

成员

情况

姓 名

称 谓

现 状

身份证号码

















相关证

件名称

及号码





主要

困难

情况


个人承诺

本人已经按照招考公告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以上内容并提报相关材料,承诺没有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况,如有虚假,自动放弃报考和录用资格。

承诺人:

年 月 日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附件1临沭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doc
附件【附件2临沭县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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