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大局,不断深化财政法治建设,全面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降费政策。做好2020年政府性基金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动态调整、公布以及临沂市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目录公示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了2020年临沭县政府性基金目录。同时联合发改部门及时发布临沭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将基金和收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实现了“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为企业“松绑”减负提供了依据,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紧盯中央降费政策动向,重点关注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决策部署,将国家和省各项降费政策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免征、缓征政策落到实处,确保降费政策落地见效。
2.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在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技术性服务、基本公共管理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等领域推广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积极拓宽购买服务范围。同时在购买服务方式上,注重结合项目的特点,实行差别化的管理。购买服务项目方式包括网上商城、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提供服务的单位。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签订年度服务合同,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和信息依申请公开等矛盾集中的领域实现全过程法律服务。
3.建立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最大限度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减少办事材料。二是全面深刻认识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性,逐步完善本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4.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一方面,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做好相关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在政府购买服务中设立法律服务、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
5.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政策,用足用好各项政策空间,最大限度让利于企业。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的宣传和调研跟踪。协调配合,多措并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效保障减税降费政策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重新申报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编印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拓展审查范围,既审查合法性,也审查公平竞争条款。
2.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落实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长期坚持开门清理,鼓励社会公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对收到的各种建议和要求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书面材料,该进行清理的坚决清理,予以撤销或修改重新发布。二是实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对相关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通过临沭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三是坚持定期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及时进行评估。评估工作有利于分析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有利于规范性文件更好地指导工作,以便进一步规范文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局党组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都要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重大改革方案、规范性文件等事项,按程序征求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甚至全体干部职工意见;对办公用房修缮、办公设备购置等大额资金支出,局党组事前做好充分调研论证,坚持会上研究,集体决策,做到该民主的民主,该集中的集中。
2.加强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临沭县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遵循“调查研究—拟订内容—征求意见—财政决策”的工作程序进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前期调研制度,决策事项承办科室对重大财政行政决策深入调查研究。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都要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以及矛盾纠纷处理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制度,除依法不得公开或公开后不利于决策实施和社会稳定的决策事项外,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网站等方式依法予以公开。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委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上级决策部署、重要情况通报、会议文件精神等,坚持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研究贯彻措施、督促抓好落实;通过明确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等任务分工、建立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台账等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把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对本部门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越来越突出。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加强信访信息化、法治化、专业化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局建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及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了各类上级转办件及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提高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做好信访规范化工作。我局建立和完善领导处理重点信访问题包案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归口办理机制,规范科室、中心的责任范围及办理流程,局接到信访件后,由办公室提交局领导批示,根据职责范围由局各科室及所属单位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反馈,同时做好登记、归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力求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
(五)全面提高财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财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创新学习载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在线”等线上平台,结合固定日学习、专题培训等线下学习方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做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敬法。
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山东省财政厅普法责任清单》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我局印发了《临沭县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坚持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夯实普法主体责任,有效明确财政普法任务。
3.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其一,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加强组织与督促,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其二,将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纳入年度财政工作要点,结合财政有关职能,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和实施方案。其三,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3月1日前,向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报告通过临沭县政府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
4.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一方面,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依法行政能力和遵纪守法情况纳入干部考察工作,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机构职能仍需进一步优化。重新修订局“三定”方案后,虽然优化了机构设置,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但是全县“一盘棋”思想尚未完全形成、“大财政大预算”格局尚不完善,需要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二是财政制度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今年以来,我局针对长期以来财政部门暴露出的制度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行了积极整改,但财政资金安全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生命线,源头治腐仍是财政工作的重点,需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机制的长效化、科学化。三是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我局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的场次仍然较少。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意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坚持以上率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开展。
(一)“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落实情况:一是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梳理各类经济活动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经济活动风险,选择应对策略。制定评估方案和标准,开展评估工作,通报评估结果。二是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临沭县财政局内部控制手册。三是严格规范财政资金拨付审批流程。
(二)“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
落实情况:将合法性审查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县财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以依法理财进一步促进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提升,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推进“和美幸福临沭”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促进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提升
1、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和厘清政府职能边界相融合。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统一起来,把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统一起来,深刻介入相关领域体制机制的构建,加大财政保障制度的“立改废”,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充分体现承载、约束政府职能边界,妥善平衡和处理好各种关系。
2、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和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监督等财政业务相融合。把法治财政六个标准化管理作为重要抓手,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政府性债务不同风险层级,有针对性地制订相关措施,严格控制债务率,切实做到“三个确保”。
3、推进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相融合。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推进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齐抓共建的风险防范大格局,促进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执政基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二)强化督导落实,完善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
1、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年度发文计划,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程序要求,拓展审查范围,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后评估。
2、继续做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公共财政政策宣传,着重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个人的边界,保基本、守底线,通过文艺表演、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传。
3、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三)突出改革创新,推进财政法治管理能力新的突破
1、加强重大决策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重大决策事项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的法定程序。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中,广泛征求、听取社会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结合财政“三重一大”事项,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
2、提升涉法涉诉案件办理能力。针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等矛盾集中的领域,提高涉法涉诉案件办理能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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