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查处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转发) | ||||||||||||||||||||||||
2023-07-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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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3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热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日照热力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425.98万元。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于2020年8月31日对日照热力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本案相关市场界定为山东省日照市主城区城市公共管网供热服务市场,日照热力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019年以来,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没有正当理由,要求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必须购买其销售的用热计量装置,否则不予供热验收;没有正当理由,对其供热范围的部分企事业单位由原来的按用热计量收费改成按面积收费,而其他同类单位仍按用热计量收费,导致改按面积收费的企事业单位多缴纳供热费用,违反修改前的《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六)项规定。 城市供热服务属于公用事业的一种,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日照热力上述行为排除、限制了用热计量装置市场竞争,使相关企事业单位承担了更多经营成本。本案的查办有力规制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当地城市公共管网供热服务市场竞争秩序,同时也维护了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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