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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4-06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gsxzglj/2022-000020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4-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inshuxiangsxzglj/2022-0000203
发布机构: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4-06

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现将《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针对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决定在全县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时间

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查处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产权保护。

重点领域:加强对乡镇主要行业、商标、地理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等的保护。聚焦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大集”等地区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行为,重点商品为日用品、百货用品、酒类商品等。

重点行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标识的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的行为;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等规定。

(二)重点查处医药、教育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重点领域: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教育、公用企事业单位等涉及面广、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

重点行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等,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

重点查处医院、学校等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主体违法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如经营者假借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医疗机构,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等损害竞争秩序的行为;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作为受学生家长(或家委会)委托办理与学生相关的校服、配餐等事宜的学校的行为。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十九条等规定。

(三)重点查处互联网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

重点领域:互联网领域“刷单炒信”、虚假的商品、服务或经营者荣誉评比、直销行业及保健品行业的虚假宣传行为。

重点行为: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行为。

重点查处网络交易领域“刷单炒信”的行为;缺乏科学的评奖依据和评奖标准,组织虚假的商品或经营者荣誉评比活动:直销企业的虚假宣传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利用会议、义诊、赠送礼品、体验活动、健康讲座等形式推销老年保健品过程中的虚假宣传等行为。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十条。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各单位组织对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习研究,梳理排查投诉举报等线索来源。

(二)整治查处阶段(5月20日至9月5日)。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涉案线索及时核实,及时立案查处。

(三)规范整改阶段(9月5日至9月25日)。在前阶段案件查处的基础上,梳理出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及重点行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通报、提出建议,指导相关企业积极整改,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多个行业的目的。

(四)总结阶段(9月25日至30日)。回顾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加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认真领会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的意义和作用,及时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抓好落实力争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办案力度。要加强对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研究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其中新的违法行为的研究,注重结合实际,集中执法力量,查处一批新领域新类型的案件,对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要实施精准打击、重点突破。

(三)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报刊报纸等的宣传作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督促经营者懂法守法,诚信经营。

(四)加强报告机制。各单位应于每月24日前向县局公平竞争管理科报送《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表》(见附件)。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应于9月30日前向县局经检科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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