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起,将临沭县景城花园5号楼1单元、阳光丽景19号楼3单元、新天华府3号楼2单元、弘盛华庭3号楼1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下一条:关于临沭县新划定风险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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