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起,临沭县临沭街道上府小区5号楼1单元、蛟龙镇沈家后村调整为低风险区。
上一条:关于临沂市临沭县新划定风险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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