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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
2023-05-18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whgdxwcbj/2023-000015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3-05-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
索引号: linshuxianwhgdxwcbj/2023-0000153
发布机构: 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 2023-05-18

为切实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意识形态环境。根据国务院第129号令发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规定》和最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使用和电视传播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二、未经批准,居民不得违规转播、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三、凡未经批准许可,在临沭县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自通告之日起到2023年05月31日止必须自行拆除,否则,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照(国务院第129号令)依法进行处置。四、凡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要带头自行拆除。五、抗拒、阻碍管理部门依法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进行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六、本通告自即日起执行。欢迎广大群众对通告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0539-6211648

特此通告!

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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